《老子的生死观》
第十六章
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老子所说的轮回,去其他外道所说的轮回显然不同)
第五十章
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也。
(关于“生”“死”及生死之间的“动之”的辩证论述,无论生死,都是“道”的一个化现,所谓“生生之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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