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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道德真经注》十七

德玄 2024-12-27 21:00:27

【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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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谓上德之君。德既不德,名亦难名,但以大人在上,寄言太上,而上怀道德於下,无所须下,皆自足於上,无所奉,君臣上下知有而已。

其次,亲之誉之。

下德之君有为迹起,未能忘言。上则亲信於臣下,下则称誉於君上。

其次,畏之侮之。

不能因万物之化,任自然之性,设刑法以威之,故言畏。令繁而下欺,故言侮。此下古之化也。

信不足,有不信。

夫为上也,化之以道,示之以信。上能信下,下亦信上。上若不能信下,下亦不信於上。

犹其贵言。

此中古之时也。未能忘言,借言传意,更相亲誉,是以重言。

功成事遂,百姓谓我自然。

帝皇之道隆,功成也,无为之风着,事遂也。前历明三古,言失道后德,自淳至浇,后重结之,欲示绝仁弃义,反浇还淳也。道浅易睹,德高难见。今圣化既深,神功莫测,日用不知,故言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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