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死章第七十四
民之死章所以次前者,前章明众生不畏威刑,必遭天网,故次此章,明于天网自有冥司。就此一章,义开四别:第一明众生障重,不惧威刑。第二明为罪既深,必招苦报。第三明此报自有冥司。第四明强代冥司,反获其咎。
第一明众生障重,不惧威刑。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此斥凡情迷惑,染滞深重,贪逐前境,不惮死生,虽复经戒严明,曾无恐惧。故发奈何之叹,深哀痛之。
第二明为罪既深,必招苦报。
若使常不畏死,而为奇者,吾执得而煞之,孰敢?
贪欲之心,日生奇诈,坚执颠倒,遂以为常者,冥司捕获执煞之。风刀考楚,经文明证。若有性识之人,谁复敢造罪耶?
第三明此苦报,自有冥司。常有司煞者煞。此之刑网,自有宰牧,即三官九署、百廿曹及北都罗酆、泉曲之府,八难五若,各有司存。
第四明强代冥司,反获其咎。
夫代司煞者,是代大匠斲。夫代大匠斲,希不伤其手。
众生造业,各招其报。刑辟苦楚,自有冥司。无识之人师心专辄,强代冥司而行诛戮,何异庸拙之士代匠运釿。夫拙士运釿,工非其任,岂惟所作不成,抑乃返伤其手。强代司煞,其义亦然,非徒滥识,翻获其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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