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wǔ)之。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太上下知有之。
知道,上知也,知也。恶事,下知也。虽有上知,当具识恶事,改之不敢为也。
其次,亲之誉之。
见求善之人晓道意,可亲也。见学善之人勤勤者,可就誉也,复教劝之,勉力助道宣教。
其次畏之。
见恶人,诫为说善,其人闻义则服,可教改也。就申道诫示之,畏以天威,令自改也。
悔之。
为恶人说善,不化而甫笑之者,此即刍苟之徒耳,非人也,可欺侮之,勿与语也。
信不足,有不信。
刍苟之徒,内信不足,故不信善人之言也。
犹其贵言,成功事遂。
道之所言,无一可弃者。得仙之士,但贵道言,故辄成功事遂也。
百姓谓我自然。
我,仙士也。百姓不学我,有贵信道言以致此功,而意我自然,当示不肯企及效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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