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欲歙之章第三十六》
1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
2 河曰:先开张之者,欲极其奢淫。
3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4 河曰:先强大之者,欲使遇祸,患。
5 将欲废之,必固兴之。
6 河曰:先兴之者,欲使其骄危也。
7 将欲夺之,必固与之。
8 河曰:先与之者,欲极其贪心也。○雱曰:阴阳之情,周旋如转轮,反复如引锯,往穷必反,盛极必衰,观乎月满之亏,日中之反,则万物一致,断可知矣。唯至人深达主机,明乎无朕,故养生则裕于屈伸,处己则适乎消长,莅事则知成败之策,御敌则达擒纵之权,古之人所以酬醉万变,而澹然无事者,诚以此道也。然则虽鬼神之幽将不能窥,而况于世俗之昏,亦何以测其妙乎。《易》曰:尺蠖之屈,以求伸也。龙蛇之垫,以存身也。
9 是谓微明,
10 明皇曰:经云:正言若反,《易》云:巽以行权。权,反经而合义者也。故君子行权贵于合义,小人用之则为诈谲。孔子曰:可与立,未可与权。信矣。故老君前章示执大象,斯谓之实。此章继以歙张,是谓之权。欲量象空根性,故以权实覆却相明,令又致于性命之域。而惑者乃云能道德之忘,何其迷而不悟哉?故将欲歙敛衆生情欲,则先开张,极其侈心,令自因于爱欲,则当歙敛矣。强弱等义,略与此同。此道甚微,而效则明著,故云是谓微明。○河曰:此四事其道微,其效明也。○弼曰:将欲除强梁,去暴乱,当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故日微明也。足其张,令之足而又求其张,则象所翕也。与其张之,不足而改,其求张者愈益,而己反危。○雱曰:此理至微而明,惟知几者足以识之。易日知几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也。此道之妙用,圣人所以宰制役使,能与造化同功者也,故以此篇结道经之义。
11 柔之胜刚,弱之胜强。
12 明皇曰:巽顺可以行权,权行则能制物,故知柔弱者必胜于刚强矣。○河曰:柔弱者久长,刚强者铃亡也。○雱曰:见形则知刚强之制柔弱,识理则悟柔弱之胜刚强,至人深达微明之义,故谦而不亢,冲而不盈,不与物争,而亦莫能与之争也。虽然,此道本之言耳,若夫变化无常,则一柔一刚,一弱一强,孰能定之哉。顾虽刚强而柔弱不能胜者,动契乎理而心不离乎柔弱也,由此观之,又知柔弱之胜刚强矣。此两者所谓利器,一本作柔弱胜刚强。
13 鱼不可脱于渊,
14 河曰:鱼脱于渊,为去刚得柔,不可复与也。
15 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16 明皇曰:脱,失也。利器,权道之訾。权道不可以示非其人,故举喻云:鱼若失泉,则为人所得,权道示非其人,则当窃以为诈谲矣。○河曰:利器,权道也,治国权者不可以示执事之臣也,不可道者,不可以示非其人也。○弼曰:利器,利国之器,以唯因物之性,不假形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则国之利器也。示人者,任刑也,刑以利国则失矣。鱼脱于渊则必见失矣,利国器而立形以示人,亦必失矣。○雱曰:鱼巽伏柔弱,而自藏于深眇之中以活身者也。圣人退处幽密而操至权,以独运干万化于不测,故力旋天地而世莫睹其徤,威伏海内而人不名以哉,岂暴露神灵而使衆得而议之哉。尝窃论之,圣人之所以异于人者,知几也,夫以刚强遇物,则物之刚强不可胜敌矣。天下皆以刚强胜物也,而吾独寓于柔弱不争之地,则发而用之,其孰能御之者。观夫天道,则秋冬之为春夏,亦一验矣。彼圣人者,自藏于深眇之中,而托柔弱以为表,故行万物于术内而神莫能知其自,此所谓密用独化者。《易》曰:婴以行权,《庄子》曰:于鱼得计,义协于此,言之虽繁,岂能名其致哉。唯明者以神解之,以意了之,斯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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