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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耜《道德真经集注》二十三

德玄 2024-11-15 16: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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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言自然章第二十三》

1 希言自然。

2 明皇曰:希言者,忘言也。不云忘言而云希者,明因言以诠道,不可都忘。悟道则言忘,故云希尔。若能因言悟道,不滞于言,则合自然矣。○河曰:希言者,谓爱言也。爱言者自然之道。○弼曰:听之不闻名日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秀曰:希与上篇听之不闻者同,自然者不因物而然也。希不与物并,而无所交感,独出于万法之上,故曰自然。

3 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4 明皇曰:风雨飘骤,则皋卒而害物,言疾执滞,则失道而生迷。○河曰:飘风,疾风也。骤雨,暴雨也。言疾不能长,暴不能久也。○雱曰:风雨者阴阳交感所为。飘骤者,交感之过,所以不能久。

5 孰为此者?天地。

6 河曰:执,谁也,谁为此飘风暴雨者乎,天地所为。

7 天地尚不能久,

8 河曰:不终于朝暮也。

9 而况于人乎?

10 明皇曰:天地至大,歌为暴卒则伤于物,尚不能久,以况于人,执言滞教则害于道,欢求了悟,其可得乎?○河曰:天地至神合为飘风暴雨,尚不能使终朝至暮,何况人欲为暴卒乎。○弼曰:言暴疾美兴不长也

11 故从事于道者。

12 明皇曰:故从事于道之人,当不执滞言教。○河曰:从,为也,人为事当如道安静,不当如飘风骤雨。

13 道者同于道。

14 明皇曰:体道忘言,则同于道矣。○河曰:道者谓好道人也,同于道者,所为与道同。○弼曰:从事谓举动从事于道者也。道以无形无为成济万物,故从事于道者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丝丝若存,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于道。○雱曰:一本无下道者二字。

15 德者同于德。

16 明皇曰:德者道用之名,人能体道志功,则其所施为,同于道用矣。○河曰:德谓好德人也。同于德者,所为与德同也。○弼曰:得,少也。少则德,故曰得也。行得则与得同体,故曰同于得也。

17 失者同于失。

18 明皇曰:执言滞教,无由了悟,不悟则迷道,故自同于失矣。○河曰:失谓任己失人也。同于失者,所谓与失同也。○弼曰:失累多也。累多则失,故曰失也。行失则与失同体,故曰同于失也。○秀曰:一本德作得。

19 同于道者,道亦得之。

20 河曰:与道同者,道亦乐得之也。

21 同于德者,德亦得之。

22 河曰:与德同者,德亦乐得之也。

23 同于失者,失亦得之。

24 明皇曰:方诸抱水,阳燧引火,类族辨物,断焉可知。○河曰:与失同者,失亦乐失之也。弼曰:言随行其所,故同而应之。○雱曰:凡人之生,不待物而有,所谓独化者是也,不待物而有,则固希而自然矣。而失性者妄有我体,而从事于道,故屈己以从道。然则道为之主,而吾所谓其君者,反臣于道矣。故从事于道者,有此道德失之三等,而同归于失。此由不冥于希,而立己待物,离一为二,而交感生息也。

25 信不足,

26 河曰:君信不足于下,下则应君以不足也。

27 有不信。

28 明皇曰:执言滞教,不能了悟,是于信不足也,自同于失,失亦乐失,是有不信也。○河曰:此言物类相归,同声相应,云从龙,风从虎,水流湿,火就燥,自然之类也。○弼曰:忠信不足于下,焉有不信也。○雱曰:降乎希则失性命之常,于信为不足。上于信不足,则下必至乎不信,此又明修己治人,皆尝用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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