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阴阳是具有中医特色的对立统一理论,而有人不同意这种说法,认为阴阳理论不是对立统一理论,2011年6月22日《中国中医药报》第4版《阴阳理论不是“对立统一理论”》一文即持此论(以下简称“马文”)。笔者认为,阴阳学说是中国原创的对立统一学说,具有矛盾论的一般涵义,但又不等于矛盾。矛盾双方的对立与统一是不可分的,阴阳的对立与统一也是互相定义的;即对立是统一的对立,统一是对立的统一。由于马文把阴阳理解为任何相关或不相关实体的两个构成部分,又把“在同一个统一体中”理解为两个对立的部分必须是在同一个实体的内部,所以举了不在同一具体事物内的“阴”与“阳”可以“仅对立”而“不是‘对立统一’”这种有失妥当的例子。
马文举例说“甲片树叶的下为阴之阴与乙片树叶的上为阳之阳,此一对阴与阳的关系仅是‘对立’关系”。其实,甲片树叶的下之所以为阴是与自身的上为阳相对立而又统一的关系,与乙树叶没有关系,也就不存在对立关系;正如秦始皇为男与杨贵妃为女,并没有男女之阴阳关系一样。马先生忘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条件是具有内在差异性的事物之间的差异才能成为矛盾。而只有外在差异性的事物之间,根本谈不上对立,也就谈不上统一。如石头的阳面与母鸡的腹部没有内在差异性,就不能说阴阳对立,当然也就是没有统一。
马文又说“从医学角度看,秋冬寒为阴之环境之阴可“侵伤”人体之阳,人体之阳绝无可能‘侵伤’环境之阴。从哲学角度看,由于秋冬寒为阴之环境之阴与人体之阳此一对阴阳不在同一个统一体中,所以,此一对阴与阳的关系仅是‘对立’关系,不是‘对立统一’关系。”由此马文得出结论说,“阴阳是‘对立统一’的定义不能成立”。笔者认为,当把秋冬说成“环境”,则所谓秋冬环境与人体就处在了“同一个统一体中”的,这时环境对于人有“侵伤”,反过来,人体对于环境“侵伤”也有抵御,这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而不能因为“人体之阳绝无可能‘侵伤’环境之阴”这一条,就完全否定人与环境是在“同一个统一体中”。中医讲“天人合一”,而“天人合一”就是环境与人的对立统一。
阴阳作为“万物之纲纪”,主要讲的是一种普遍性的关系,天地之道。“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所以,阴阳学说是形而上的辩证法,而非一种实体的构成和分类。当阴阳关系建立的时候,对立统一关系一定建立;但是阴阳只是对于一部分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表述,有些对立统一关系是不能用阴阳加以概括的,所以阴阳还不能完全代替矛盾论,例如量变与质变、必然与偶然、原因与结果等矛盾,以及五行学说中的母子关系都是阴阳学说不能概括的。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阴阳的最初涵义是很朴素的,表示阳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引申为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内外,运动状态的躁动和宁静等。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进而体会到自然界中的一切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而又相互作用的关系,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并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进而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宇宙的基本规律。 阴阳学说认为,世界是物质性的整体,自然界的任何事物都包括着阴和阳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而对立的双方又是相互统一的。阴阳的对立统一运动,是自然界一切事物发生、发展、变化及消亡的根本原因。正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所以说,阴阳的矛盾对立统一运动规律是自然界一切事物运动变化固有的规律,世界本身就是阴阳二气对立统一运动的结果。 阴和阳,既可以表示相互对立的事物,又可用来分析一个事物内部所存在着的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一般来说,凡是剧烈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着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晦暗的,都属于阴。以天地而言,天气轻清为阳,地气重浊为阴;以水火而言,水性寒而润下属阴,火性热而炎上属阳。 任何事物均可以阴阳的属性来划分,但必须是针对相互关联的一对事物,或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这种划分才有实际意义。如果被分析的两个事物互不关联,或不是统一体的两个对立方面,就不能用阴阳来区分其相对属性及其相互关系。 事物的阴阳属性,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这种相对性,一方面表现为在一定的条件下,阴和阳之间可以发生相互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另一方面,体现于事物的无限可分性。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阴阳对立、阴阳互根、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四个方面。 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处处体现着阴阳学说的思想。阴阳学说被用以说明人体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及病理变化,并用于指导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就人体部位而言:上部为阳,下部为阴;体表为阳,体内为阴; 背腹而仰:背部为阳,腹部为阴; 四肢而言:四肢外侧为阳,内侧为阴; 筋骨皮肤而言:筋骨在内故为阴,皮肤在外故为阳; 内脏而言:六腑传化物而不藏为阳,五脏藏精气而不泻为阴; 五脏本身而言:心、肺居于上焦故为阳,肝、脾、肾居于中焦故为阴 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包括阴阳对立、阴阳互根、阴阳消长和阴阳转化四个方面。 阴阳对立即指世间一切事物或现象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的阴阳两个方面,如上与下、天与地、动与静、升与降等等,其中上属阳,下属阴;天为阳,地为阴;动为阳,静为阴,升属阳,降属阴。而对立的阴阳双方又是互相依存的,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而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热为阳,冷为阴,而没有冷同样就无所谓热。所以可以说,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这就是阴阳互根。 阴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始终处于一种消长变化过程中的,阴阳在这种消长变化中达到动态的平衡。这种消长变化是绝对的,而动态平衡则是相对的。比如白天阳盛,人体的生理功能也以兴奋为主;而夜间阴盛,机体的生理功能相应的以抑制为主。从子夜到中午,阳气渐盛,人体的生理功能逐渐由抑制转向兴奋,即阴消阳长;而从中午到子夜,阳气渐衰,则人体的生理功能由兴奋渐变为抑制,这就是阳消阴长。 阴、阳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还可以互相转化,即所谓物极必反。比如,某些急性温热病,由于热毒极重,大量耗伤机体元气,在持续高烧的情况下,可突然出现体温下降,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症状,就是由阳证转化为阴证的表现。可以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的过程,而阴阳转化则是质变的过程。阴阳消长是阴阳转化的前提,而阴阳转化则是阴阳消长发展的结果。 阴阳格拒 阴阳格拒,是阴阳失调病机中比较特殊的一类病机,主要包括阴盛格阳和阳盛格阴两方面。主要由于某些原因引起阴和阳的一方盛极,因而壅盛于内,将另一方排斥格拒于外,迫使阴阳之间不相维系,从而形成真寒假热或真热假寒等复杂的临床现象。 阴盛格阳,即阴阳内外格拒。系指阴寒之邪盛极于内,逼迫阳气浮越于外,相互格拒、排斥的一种病理状态。其疾病的本质虽然是阴寒内盛,但由于其格阳于外,故其临床表现,反见面红烦热、欲去衣被、口渴、狂躁不安等热象。因其阴寒内盛,格阳于外所致,故为真寒假热。 此外,阴盛于下,虚阳浮越,亦可见面红如火,称为戴阳,亦是阳虚阴盛,阴阳之间不相维系的一种表现。 阳盛格阴,系指邪热内盛,深伏于里,阳气郁闭于内,格阴于外的一种病理状态。多见于热病的热盛至极,反见“热极似寒”的四肢厥冷、脉沉伏等寒象。由于其疾病之本质是热盛于里,而格阴于外,故称为真热假寒。这种四肢厥冷,又称之为“阳厥”或“热厥”。 阴阳互损 阴损及阳,系指由于阴液(精、血、津液)亏损,累及阳气生化不足,或阳气无所依附而耗散,从而在阴虚的基础上又导致了阳虚,形成了以阴虚为主的阴阳两虚病理状态。 阳损及阴,系指由于阳气虚损,无阳则阴无以生,久之则阴液生化不足,从而在阳虚的基础上又导致了阴虚,形成了以阳虚为主的阴阳两虚病理状态。 阴阳失调 阴阳失调,是指机体阴阳的平衡协调状态,由于某些因素的作用而遭到破坏,导致阴阳之间出现阴阳偏胜、阴阳偏衰、阴阳互损、阴阳格拒和阴阳亡失等情况,是对机体各种病理状态的高度概括。 阴阳失调之说,首见于《内经》。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的“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和《素问·调经论》说的“阳虚则外实、阴虚则内热;阳盛则外热、阴盛则内寒”等。 阴阳偏胜 阴或阳的偏盛,主要是指“邪气盛则实”的实证病机。病邪侵入人体,在性质上,必从其类,即阳邪侵袭人体,则邪并于阳,而形成机体的阳偏胜;阴邪侵袭人体则邪并于阴,而形成机体的阴偏胜。 由于阴和阳是相互制约的,一般来说,阳长则阴消,阴长则阳消。所以阳偏胜必然会耗阴,从而导致阴液不足;阴偏盛也必然会损阳,从而导致阳气虚损。 阳偏盛 阳主动,主升而为热,所以阳偏胜时,多见机体的机能活动亢奋、代谢亢进,机体反应性增强,热量过剩的病理状态。一般来说,阳胜的病机,多指阳气亢盛而阴液未虚的实热证。进一步发展,可成为阳盛阴虚之证。 阳胜的形成,多由于感受温热阳邪,或虽感受阴寒之邪,但入里从阳而化热,或情志内伤,五志过极而化火,或气滞、血瘀、食积等郁而化热所致。临床多见壮热、烦渴、面红、尿赤、便干、苔黄、脉数。若阳热亢盛过久,则必耗阴液,故阳盛实热病证,易于煎灼人体阴液,久之亦可导致人体津液不足,阴精亏损,转化为实热伤阴的病证。此即是“阳胜则阴病”。 阴偏盛 阴主静,主内收而为寒,故在阴偏胜时,多见机体的机能活动代谢低下,热量不足,以及病理性代谢产物积聚等阴寒内盛的病理状态。一般来说,阴偏胜,多指阴邪偏盛而阳气未衰的寒实证,进一步发展可导致阳虚,则成为阴盛阳虚之证。 阴胜的形成,多由外感阴寒之邪,或过食生冷,阴寒内盛,遏抑机体的阳气,或由素体阳虚,阳不制阴,而致阴寒内盛。前者属实,后者则为虚实夹杂。此外,阴寒之邪壅盛,日久必伤阳气,故阴盛实寒病证,常可导致虚衰,出现机体生理功能活动减退情况,此即“阴胜则阳病”。 阴阳偏衰 阴或阳的偏衰,是指“精气夺则虚”的虚证。所谓“精气夺”,包括了机体的精、气、血、津液等基本物质的不足及其生理功能的减退,同时也包括了脏腑、经络等生理功能的减退和失调。 阳偏衰 阳偏衰,即是阳虚,是指机体阳气虚损,机能减退或衰弱,机体反应性低下,代谢活动减退,热量不足的病理状态。多由于先天禀赋不足,或后天饮食失调,或劳倦内伤,或久病损伤阳气所致。 阳气不足,一般以脾肾阳虚为主,尤以肾阳虚衰(命门之火不足)最为重要,这是由于肾阳为诸阳之本的缘故。由于阳气虚衰,阳虚不能制阴,阳气的温煦功能减弱,脏腑经络等组织器官的功能活动亦因之而减退,血和津液的运行迟缓,水液不化而阴寒内盛。这是阳虚则寒的主要机理。 阳虚则寒,临床可见面色苍白,畏寒肢冷,舌淡脉迟等寒象,亦可见到倦卧神疲,小便清长,下利清谷等虚象,以及由于阳虚气化无力,阳不化阴,水液代谢功能减退或障碍而导致的水湿停滞等病变。 阴偏衰 阴偏衰,即是阴虚,是指机体的精、血、津液等阴液亏耗,其滋养、宁静的作用减退。多由于阳邪伤阴,热邪炽盛伤津耗液,或因五志过极化火伤阴,或因久病耗伤阴液所致。 阴虚,虽然五脏皆可发生,但一般以肺、肝、肾之阴虚为主,其它脏腑之阴虚,久延不愈,最终亦多累及肺肾或者肝肾,所以临床上以肺肾阴虚与肝肾阴虚为多见。因为,肾阴为诸脏阴液之本,所以,肾阴不足在阴偏衰的病机中又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所谓阴虚则热,是指阴液不足,不能制约阳气,阳气相对亢盛,从而形成阴虚内热、阴虚火旺以及阴虚阳亢等病理表现。阴虚内热多有全身性虚热,五心烦热,骨蒸潮热,消瘦,盗汗,口干,舌红,脉细数;阴虚火旺多有咽干疼痛,牙龈肿痛,颧红升火,咳血或痰中带血等症;阴虚阳亢多见眩晕耳鸣,肢麻,肌肉颤动等症。 阴阳亡失 阴阳的亡失,是机体的阴液或阳气因大量消耗而亡失,是生命垂危的一种病理状态。主要包括亡阳和亡阴两类。 亡阳,是指机体的阳气发生突然性脱失,导致全身机能突然衰竭的一种病理状态。多由外邪过盛,正不敌邪,阳气突然大量耗伤而脱失;或由于素体阳虚,正气不足,又加疲劳过度等多种因素所诱发;或过用汗法,阳随津枯,阳气外脱等所致。慢性消耗性疾病之亡阳,多由于阳气严重耗散而衰竭,虚阳外越所致。主症是大汗淋漓,汗稀而凉,肌肤手足逆冷,精神疲惫,神清淡漠,甚则昏迷,脉微欲绝等阳气欲脱之象。 亡阴,系指机体的阴液大量消耗或丢失,而致全身机能严重衰竭的一种病理状态。多由热邪炽盛,或邪热久留,煎灼阴液,或因慢性消耗性疾病,阴液耗竭所致。主症多见汗出不止,汗热而粘,手足温,喘渴烦躁,甚则昏迷谵妄,脉数无力,舌光绛无苔等。 由于阴与阳相互依存,故阴亡,则阳必无所依附而浮越于外,阴亡之后可迅速导致亡阳,“阴阳离决,精气乃绝”,生命亦告终结。 阴阳学说在中医学中的应用在中医学理论体系中,处处体现着阴阳学说的思想。阴阳学说被用来阐释人的组织结构、生理功能及人的病理变化,并用于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1.阴阳的对立制约:
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为它们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 阴与阳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的结果是达到动态平衡,称为“阴平阳秘”,如果这种平衡遭遇破坏即是疾病的形成,如人类生活在自然界中春夏秋冬四季变化自有其规律,若冬天应寒反暖则人体的生命活动也受影响,易引起疾病。
2.阴阳的互根作用
阴阳是对立统一的。阳存于阴,阴依存于阳。阴阳都以对立的存在为条件。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单独存在,这就是阴阳的互根作用。阴阳互根作用既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又是阴阳转化的内在根据。因此,双方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转化的。
3.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阳之间的相互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永远处于静止和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即所谓“消长平衡”。阴阳就在这种运动变化中,生生不息。但任何一方太过盛或太过衰,破坏了“阴消阳长,阳清阳长”的动态平衡,就会引起机体的不适。
4.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学说认为: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如阴转化为阳。如寒饮中阻患者本为阴证,但由于某种原因,寒饮可以化热,即为阴证转化为阳证。阳证也可以转化为阴,如某些急性温热病,由于热毒极重,大量耗伤元气。在持续高热的情况下,可以突然出现体温下降,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阳气暴脱的危象,这种病征变化,即属于阳证转化为阴证。但如果抢救及时,处理得当,四肢转温,色脉转和,阳气得以恢复,病情又可出现好的转机,可见阴阳互相转化是有条件 。 阴阳的消长(量变)和转化(质变)是事物发展变化全过程的密不可分的两个阶段,消长是转化的前提,转化是消长的结果。 综上所述,阴和阳是事物的相对病性,因而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等,是说明阴和阳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孤立、静止不变的,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反相成的。这一点对我们理解中医学阴阳学说的运用非常重要。
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种重要思想体系,它认为宇宙万物都是由阴阳两种相对而又统一的基本元素构成的。具体来说,阴阳学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阴阳概念:阴阳是指自然界中两种相对而又统一的基本元素。阴性代表负面、消极、柔弱、内向等特征;阳性则代表正面、积极、刚强、外向等特征。
2. 阴阳相生:阴阳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关系。在自然界中,阴阳不断地交替变化,形成了一切事物的生长和发展。
3. 阴阳五行:五行是指金、木、水、火和土五种元素。在阴阳学说中,五行与阴阳之间也存在着密切联系。五行与五脏六腑、四季八节等也有对应关系。
4. 阴阳平衡:在人类社会和个人生活中,保持阴阳平衡非常重要。只有在阴阳平衡的状态下,人们才能保持健康和幸福。
总之,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哲学中的一种重要思想体系,它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认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阴阳的最初涵义是很朴素的,表示阳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引申为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内外,运动状态的躁动和宁静等。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看到一切现象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就用阴阳这个概念来解释自然界两种对立和相互消长的物质势力,并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如《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进而认为阴阳的对立和消长是宇宙的基本规律,如《易传》说:“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学说是世界观与方法论相结合的认知框架。
(1)阴阳的对立制约
宇宙间的任何事物都可以用阴阳的属性来区别。一般来说,凡是剧烈运动着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明亮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晦暗的,都属于阴。《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天地者,万物之上下也;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以天地而言,则“天为阳,地为阴”,由于天气轻清故属阳,地气重浊故属阴;以水火而言,则“水为阴,火为阳”,由于水性寒而润下故属阴,火性热而炎上故属阳;以动静而言,则“静者为阴,动者为阳”,由于阴主静故而相对静止的事物属阴,阳主动故而剧烈运动着的事物属阳;以物质的运动变化而言,则“阳化气,阴成形”,即是指当某一物质出现蒸腾气化的运动状态时属于阳的功能,出现凝聚成形的运动状态时属于阴的功能。
阴阳具有无限可分性。任何一种事物内部又可以继续划分阴和阳,每一种事物内部的阴或阳还可以再分阴阳,如此可以生出无穷无尽的阴阳。例如,昼为阳,夜为阴,而上午与下午相对而言,则上午为阳中之阳,下午为阳中之阴;前半夜与后半夜相对而言,则前半夜为阴中之阴,后半夜为阴中之阳,而上午、下午、前半夜、后半夜还都分别可以再继续分出阴阳。所以说,阴阳之中仍有阴阳可分。《素问·阴阳离合论》说:“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然其要一也”。
阴阳两个方面的相互对立,主要表现于两者之间的相互制约、相互消长。阴与阳通过相互制约和相互消长,在动态平衡中构成一个运动的统一体。如春夏秋冬四季有温热凉寒的气候变化,春夏之所以温热是因为春夏之阳气上升抑制了秋冬的寒凉之气(太阳直射北半球,北半球阳气上升),秋冬之所以寒冷是因为秋冬阴气上升抑制了春夏的温热之气的缘故(太阳直射南半球,北半球阴气上升)。春夏秋冬,如此循环,年复一年,这是自然界阴阳相互制约、相互消长的结果。
任何事物互相对立着的一面,通过消长对另一方面起着制约的作用。如果阴阳的统一体没有阴阳的对立和消长,就不可能得到制约和统一。没有制约和统一,阴阳的对立运动也就终止了,事物便因之而消失。
(2)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和阳是对立统一的,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如上为阳,下为阴,没有上也就无所谓下,没有下也就无所谓上;外为阳,内为阴,没有内就无所谓外,没有外就无所谓内,等等。阳依存于阴,阴依存于阳,每一方都以其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为自己存在的条件。《医贯砭·阴阳论》说:“阴阳又各互为其根,阳根于阴,阴根于阳;无阳则阴无以生,无阴则阳无以化”。阴阳之间的这种互相依存的关系,称之为阴阳的互根互用。
阴阳的这种互根互用的关系,体现在三个方面:①机体的相对物质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②机体的相对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③机体的物质与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世界上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也不存在没有功能的物质和没有物质运动的功能。《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即是从阴阳的互根互用理论,概括了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物质与功能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阴阳的互根互用,是阴阳相互转化的内在根据。如果由于某些原因,阴和阳之间这种互根互用的关系遭到了破坏,就会导致“孤阴不生,孤阳不长”,就会导致系统机体的物质与物质之间、功能与功能之间、物质与功能之间的互根互用关系失常,机体的生生不息之机也就遭到破坏,引发机体的疾病。
(3)阴阳的消长平衡
阴和阳之间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并不是处于静止不变的状态,而是始终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故说“消长平衡”。所谓“消长平衡”,即是指阴和阳之间的平衡,不是静止的和绝对的平衡,而是在一定限度、一定时间内的“阴消阳长”、“阳消阴长”之中维持着的相对平衡。
平衡是相对的,消长是绝对的,事物就是在消长平衡之中生化不息,而得到发生和发展。如以四季气候变化而言:从冬至春及夏,气候从寒冷逐渐转暖变热,即是“阴消阳长”的过程;由夏至秋及冬,气候从炎热逐渐转凉变寒,即是“阳消阴长”的过程。四季气候的变迁,寒暑的更易,反应了阴阳消长的过程,其中虽有“阴消阳长”和“阳消阴长”的不同,但从一年的总体来看,还是处于相对的动态平衡之中。
阴阳的消长虽然是绝对的,平衡虽然是相对的,但是绝不能忽视相对平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为只有不断地消长和不断地平衡,才能推动事物正常发展。如果只有“阴消阳长”而无“阳消阴长”,或只有“阳消阴长”而无“阴消阳长”,那么就会破坏阴阳的相对平衡,形成阴或阳的偏盛或偏衰,导致阴阳的消长失调,引发机体病变。《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阴胜则寒”。
(4)阴阳的相互转化
阴阳转化是指阴阳对立的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各自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即阴可以转化为阳,阳也可以转化为阴。阴阳相互转化,一般都表现在事物变化的“物极”阶段,即“物极必反”。如果说“阴阳消长”是一个量变过程的话,则阴阳转化便是在量变基础上的质变。阴阳的转化,虽然也可以发生突变,但大多数是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的。
阴阳对立双方之所以能相互转化,是因为对立的双方在内在本质中已相互倚伏着向其对立面转化的因素。新事物生成之时,已倚伏着败亡之因素;当旧事物败亡之时,也孕育着新事物产生的因素。旧事物的发展,就是“变”的过程。新事物的产生就是“化”的过程,故曰:“物生谓之化,物极谓之变。”
综上所述,阴和阳是事物的相对属性,因而存在着无限可分性;阴阳的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等,是说明阴和阳之间的相互关系,不是孤立的和静止不变的,而是互相联系、相互影响、相反相成的。
根据阴阳学说,疾病发生发展的根本原因是阴阳失调,因此调整阴阳,补其不足,泻其有余,恢复阴阳的相对平衡,就是治疗的根本原则。故曰“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阴阳学说用以指导疾病的治疗,一是确定治疗原则,二是归纳药物的性能。
(1)确定治疗原则
阴阳偏盛的治疗原则:阴阳偏盛,即阴或阳的一方偏盛,为有余之证。由于阳胜则阴病,阳胜则热,阳热盛易于损伤阴液。阴胜则阳病,阴胜则寒,阴寒盛易于损伤阳气。故在调整阴阳的偏盛时,应注意有无相应的阴或阳偏衰的情况存在。若阴或阳偏盛而其相对的一方并没有构成虚损时,即可采用“损其有余”的方法。若其相对一方有偏衰时,则当兼顾其不足,配合以扶阳或益阴之法。阳胜则热属实热证,宜用寒凉药以制其阳,治热以寒,即“热者寒之”。阴胜则寒属寒实证,宜用温热药以制其阴,治寒以热,即“寒者热之”。因二者均为实证,所以称这种治疗原则为“损其有余”,即“实者泻之”。
阴阳偏衰的治疗原则:阴阳偏衰,即阴或阳的一方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不能制阳而致阳亢者,属虚热证,一般不能用寒凉药折其热,须用“壮水之主,以制阳光”的方法,即用滋阴壮水之法,以抑制阳亢火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阳病阴治”。若阳虚不能制阴而造成阴盛者,属虚寒证,不宜用辛温发散药以散阴寒,须用“益火之源,以消阴翳”的方法,即用扶阳益火之法,以消退阴盛。《内经》称这种治疗原则为“阴病阳治”。
总之,治疗的基本原则是泻其有余,补其不足。阳盛者泻热,阴盛者祛寒;阳虚者扶阳,阴虚者补阴,以使阴阳偏盛偏衰的异常现象,复归于平衡协调的正常状态。
(2)归纳药物的性能
阴阳用于疾病的治疗,不仅用以确立治疗原则,而且也用来概括药物的性味功能,作为指导临床用药的依据。治疗疾病,不但要有正确的诊断和确切的治疗方法,同时还必须熟练地掌握药物的性能。根据治疗方法,选用适宜药物,才能收到良好的疗效。
药物的性能,一般地说,主要靠它的气(性)、味和升降浮沉来决定,而药物的气、味和升降浮沉,又皆可用阴阳来归纳说明。
药性:主要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又称“四气”。其中寒凉属阴(凉次于寒),温热属阳(温次于热)。能减轻或消除热证的药物,一般属于寒性或凉性;能减轻或消除寒证的药物,一般属于温性或热性。
五味:就是辛、甘、酸、苦、咸五种味。有些药物具有淡味或涩味,所以实际上不止五种。但是习惯上仍然称为五种。其中辛、甘、淡属阳,酸、苦、咸属阴。《素问·至真要大论》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咸味涌泄为阴,淡味渗泻为阳”。
升降浮沉:升就是上升,降就是下降,浮为浮散,沉为重镇等作用。大抵具有升阳发表、祛风散寒、涌吐、开窍等功效的药物,多上行向外,其性升浮,升浮者为阳;而具有泻下、清热、利尿、重镇安神、潜阳熄风、消导积滞、降逆、收敛等功效的药物,多下行向内,其性皆沉降,沉降者为阴。
总之,治疗疾病,就是根据病证的阴阳偏盛偏衰情况,确定治疗原则。再结合药物性能的阴阳属性,选择相应的药物,以纠正由疾病引起的阴阳失调状态,从而达到治愈疾病的目的。
阴阳学说着重以“一分为二”的观点来说明相对事物或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存在着相互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和相互转化的关系。阴阳学说用以解释宇宙,则认为整个宇宙即是一个对立的统一体。由于宇宙和生命是非常复杂的,还有许多东西尚未被人类发现和认识,而阴阳学说虽然在实际生活中有重要的应用,但是还有其自身的局限性,因此,在应用阴阳学说时,不能生搬硬套,教条主义,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 印会河,张伯讷.中医基础理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11-18.
在《中医药学概论》中,已经谈到阴阳学说是中国古代自发的和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是人们对宇宙客观运动规律的认识和总结。正因为它来自于客观实际,并且是比较正确地反映了客观宇宙,所以是科学的哲学,也是当时最先进的哲学,指导着我国古代各自然科学学科的发展,中医学就是其中之一。
但是,阴阳学说到了西汉时期,分为两大派别,一是渗透于并支配自然科学发展的唯物主义的阴阳学说;一是为当时封建统治阶级及其御用学者所歪曲的唯心主义的阴阳学说,这方面的代表是西汉时期的董仲舒。董仲舒为维护封建主义制度,将阴阳学说应用于认识和解释社会现象,从而使阴阳学说走上了邪路。他认为阳气能生养万物是天的意志,即“阳主德”,阳是天的恩德的体现;“阴为刑”,即阴是天的刑罚的体现,“刑主杀而德主生”。(均见《春秋繁露·举贤良对策》)这样,董仲舒就把本来是反映自然界客观变化规律的阴阳学说,解释为实施天的意志——对人类和自然界进行赏罚的工具了。董仲舒还把阴阳应用于人事,他说:“阴者阳之和,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春秋繁露·基义》),在这里他把“阳”置于主导地位,“阴”置于从属和服从的地位。所以妻理所当然地服从于夫,子理所当然地服从于父,臣理所当然地服从于君。这是地地道道的维护男尊女卑,君尊臣卑的封建主义说教。
而被引进自然科学中的(如中医学)阴阳学说,却一直保持着比较健康的发展方向,因此,我们不能一提到阴阳学说,就认为是唯心的迷信的东西,而应和被董仲舒为代表的唯心主义者歪曲了的阴阳学说相区别。唯物主义的阴阳学说,早已被现代辩证唯物主义哲学所证实,其基本原理和方法是正确的。
阴阳学说做为一种科学的理论,并不神秘,它最初就是指的日光的向背,有日光的一面属阳。无日光的一面属阴。由于有日光则温暖明亮,无日光则寒冷黑暗,所以又引申出来温暖明亮属阳,寒冷黑暗属阴。由此而来,则一天中白天为阳,黑夜为阴;四季中则春夏为阳,秋冬为阴;火为阳,水为阴,等等。所以,从日常生活中处处可以体现到“阴阳”的存在,是极易理解的概念。清代大文学家曹雪芹就曾用生活中十分具体、浅显的事例,形象地阐述了“阴阳”这一对哲学概念。他写道:“什么是个阴阳,没影没形的”,“这阴阳不过是个气罢了,器物赋了才成形质。譬如天是阳,地是阴;水是阴,火就是阳;日是阳,月就是阴。”他又说:“一个树叶还分阴阳呢!向上朝阳就是阳,背阴复下就是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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