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近视和老花眼能够互相抵消,年轻的时候有一点近视,老了就不会花眼了。这话对不对呢?
我们知道,正常的眼球大体上是个正圆球。眼球的后壁有一层能感受光线的视网膜,正前方有一块双凸透镜样的晶状体。在看近处的东西时,由于眼球睫状肌用力收缩,晶状体就会因自身的弹力变凸,屈光率相应增大。相反,看远处的东西,就放松睫状肌,把晶状体拉扁。眼睛就是通过这种办法调整焦距,让远近不同的物象焦点都能恰好落在视网膜上。
眼睛近视时,眼球的前后径比正常的眼球长。看远处的东西时,尽管睫状肌已经完全放松,晶状体已经被拉到最扁平的程度,物象的焦点也只能落在视网膜的前方,到达视网膜上的是一个敞开了的朦胧圈,因此眼睛看到的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像。
近视眼大多数是在十几岁到二十几岁之间的青少年时期形成的,因为这个时期的眼球正在快速发育生长,还不稳定,没有定型。所以,不良的用眼习惯足以造成眼球畸形,就像不良的坐姿能造成驼背一样。但是,他们的眼睛还是年轻的、富有活力的,只要戴上一副适当度数的凹透镜,就仍然能正常地运用睫状肌和晶状体的调节能力,像正常的眼睛一样看远或看近。
眼睛老花时,尽管眼轴的长度正常,但是由于衰老,睫状肌的收缩能力和晶状体的弹性都降低了。也就是说,其眼球晶状体只能保持一种比较扁平的状态,没有能力把它调节得再凸一点。因此,看近处的东西,物象焦点总是落在视网膜的后方,视网膜上的只是一个还没有聚成焦点的朦胧圈。虽然这时也可以戴上一副老花眼镜(凸透镜)来矫正,但老年人毕竟和青年人不同了,青年人戴上眼镜以后还可以充分运用自己的调节能力看远看近,老年人在看远的时候就必须把老花镜摘下来。这种情况在年轻时已形成近视眼的老年人身上尤其明显:他们的衣袋里常常装着两副眼镜,一副是看近用的,因为他老花了;另一副是看远用的,因为他的眼轴还是那么长,依旧是近视眼。
因此,近视和老花并不会互相抵消,近视到了老年不会自愈,恰恰相反,老花与近视并存,更增加了一层麻烦。
不是。
近视眼是看不清远处的物体,远视是看不好近处的东西,两者正好相反。按这个原理,近视眼的人到老后,近视会消失。然而,那只是一厢情愿罢了。近视眼到花眼的年龄,一般为48周岁左右,也同样花眼,看书或是看近处的东西,还得摘眼镜。没办法,还得配一副两用的眼镜。因此说,近视眼到老了,近视就会好了是不对的。
有一种说法是近视的人不会得老花眼,事实是这样吗?
什么是近视?
近视眼的特点是看远模糊,看近清楚。在没有其他调节的情况下,远处来的平行光线经过瞳孔进入眼内,聚焦位于视网膜之前,在视网膜上不能形成清晰的物像,这就是近视。
老花,看着像远视
老花眼又叫老花,可能因为带个“老”字,大家都认为这是个老年人才会出现的问题。事实上它的出现比大家想象得要早一些,30岁后,大部分人都会开始出现老花眼。近视多是由于眼球前后径异常所致,而老花眼是指晶状体随年龄增长,弹性变差,睫状肌再怎么紧张也不能使它松弛;或者是睫状肌本身老化,这是人体机能老化的一种现象。它告诉你,你的眼睛正在衰老。
得了近视,就不会老花了吗?
老花作为一种正常生理现象,每个人到相应年龄都会发生,只是因为近视者原先配戴近视镜(凹透镜)进行矫正,到了老花的年龄时,眼睛调节力下降,老花度数对部分近视度数起到抵消效果(相当于在凹透镜上加了凸透镜),所以会出现摘下眼镜看近物更清晰的情况。例如,原来有100度的近视,到了老花年龄,出现100度老花,则近距离用眼时不戴眼镜也能看清,这时会给人一种错觉,以为自己没有老花,实际则不然。
老花不等于远视
远视,是由于角膜和晶状体曲率太小或者眼球太短,光最终聚焦在视网膜的后面,使得看东西不清楚。老花,则是在看远、近不同物体时调节能力下降,引起视物不清。远视和老花看似矫正方法都一样,但两者并不是一回事。远视常发生在儿童群体中,而老花一般都发生在中老年人群体中,矫正度数随年龄逐年增长,并且由于调节能力的下降,即使度数不高,近到一定距离的物体也不能通过自身调节看清,必须移远一些。
老花是不可逆的,年轻时视力越好的人往往出现老花的时间越早,症状也会越明显,因此出现视近困难、疲劳时,应该去专业的医院眼科验配老花镜。
本作品为“科普中国-科学原理一点通”原创,转载时务请注明出处。
你好,你说的好转指的应该是近视眼会代偿一部分老花,所以表现出来的就是近视的人,花眼的现象会发生的相对较晚,而且近视眼的度数降低一些看近处的事物会比较清楚。花眼是一种正常的生理现象,通俗的说,就是人到了一定的年龄,肌肉的调节力下降,而出现的看近处的事物模糊。对于正视眼来讲,需要正镜附加,所以,对于近视眼也一样,近视眼加了正镜,就相当于近视度数降低了。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zhongyizatan/81162.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