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的传统治疗观念认为,白血病贫血患者接受化疗时,应同时输血并补充铁剂。近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刘玉峰等人完成的一项研究,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白血病患者化疗时不宜补铁,也最好不输血或少输血,这样不但可以提高化疗效果,还能诱导白血病细胞凋亡。
研究人员在实验研究中发现,铁超载不但对治疗白血病无益,反而会促进白血病HL-60细胞生长;铁剥夺则可抑制白血病细胞的增殖,并可协同化疗药物诱导白血病细胞凋亡。
此外,研究人员还在48例急性白血病患儿接受持续化疗时对其进行了铁代谢相关指标的测定,并与20例同龄健康儿童进行对照,以探讨铁代谢等与白血病细胞增殖的关系。结果他们发现,白血病患者存在铁代谢紊乱,但不存在缺铁现象。据此他们认为,白血病贫血与铁缺乏无关,因而在临床治疗白血病贫血时采用铁剂治疗无效,而采用铁剥夺的方法治疗或辅助治疗白血病,可以减少化疗药物用量,从而减轻化疗的毒副作用。由于大量全血输血时可能造成患者铁的蓄积,研究人员认为,只要维持血红蛋白基本代谢,就可以不输血,这样不仅可以减轻患者的铁负荷,还有利于治疗。
日前,该项研究获得了河南省医药卫生和教育科技进步奖。
白血病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血液疾病,与癌症疾病类似,对健康的危害非常阶段,需要通过一些方式治疗,而化疗就是治疗方式的一种,那么白血病化疗有哪几个阶段?白血病怎么治疗效果好?下面就来详细了解白血病化疗的治疗原则,以及了解白血病的威海吧。
1、白血病治疗原则
白血病常被人们称为“血癌”,病情的严重程度不言而喻。它是一类造血干细胞的克隆性疾病。这些克隆的造血干细胞不能进一步分化成我们人体所需要的成熟细胞,在骨髓和其他造血组织中,这些病态的细胞大量聚集,使得正常的造血功能受到抑制,并侵润其他的器官和组织。使得脏器受损,给人的身体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害。
化疗是杀灭白血病细胞的重要手段之一,早期、足量、联合和个体化是白血病化疗的四大原则。只有了解了化疗原则,才能密切配合医生的治疗。
1.早期:指的是早期诊断和早期治疗。早期有效的化疗及尽早取得完全缓解是决定是否能取得完全缓解期和获得长期生存的关键因素。治疗前病程长于1个月的急性白血病患者,其完全缓解率明显降低。因此,怀疑患白血病后应尽早检查,确诊后尽快治疗。
2.足量:化疗剂量的加大和强度的增加可以提高完全缓解率和长期存活率,对年龄偏小、偏大、体质差的患者要适度。在一定范围内,化疗剂量增加1倍,杀伤白血病细胞的效力增加10倍。足量的化疗往往可在1个疗程内杀伤2~3个对数的白血病细胞病使其达到完全缓解。而且在病程早期,机体健康状况相对较好,白血病细胞相对不容易产生耐药,因而能够承受足量化疗并容易获得较好疗效。因此从长远疗效来看,不要担心剂量加大的毒副作用,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恰当选用合适的化疗剂量。因为白血病的治疗目的是延长生存期,最终希望达到治愈的目的。
3.联合:联合化疗是目前治疗急性白血病的主要手段,是近20年来白血病化疗的重要进展之一。联合化疗的效果明显优于单一药物治疗。将多药联合应用则疗效大大提高,因此,急性白血病的诱导治疗均推荐联合用药。联合化疗药物的组成应具备下述条件:①作用于不同的细胞周期;②毒性不同;③作用机理不同、影响细胞周期时期不同,具有协同作用;④能比较有选择性地杀伤白血病细胞。
4.个体化:白血病化疗的个体化原则是白血病治疗研究的重要发展而且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白血病是一种多异质性疾病,个体差异很大,不仅不同的白血病类型应选择不同的化疗方案,而且相同的白血病类型、不同的个体对同一化疗方案的疗效差别也很大,甚至同一个体在白血病的不同时期对同一化疗方案的反应也不相同。这些情况突出说明了个体化对白血病治疗的重要性。
遵循化疗的原则,规范治疗白血病是我们战胜白血病的有效手段。
2、白血病的危害有哪些
(1)因成熟红细胞减少出现贫血,具体可表现为头晕、乏力、心悸、面色苍白等。
(2)因正常成熟白细胞(主要是粒细胞)减少,出现抗感染能力下降,反复出现发热或感染征象。
(3)因成熟血小板减少,出现皮肤粘膜区自发出血倾向。如鼻粘膜、齿龈区自发性渗血;拔牙或其他创伤后伤口出血不易止;皮肤出现瘀斑、出血点等;女性患者月经出现增多、经期延长等;少数患者可出现消化道出血如黑便、便血及有眼底或颅内出血等。
(4)器官浸润:依据受累的部位不同而表现各异,如可有肝(或脾、淋巴结)肿大;齿龈增生;胸骨压痛;少数患者出现睾丸肿大、皮肤或皮下结节;若神经系统受累,还可表现有头痛、呕吐、视力改变等。
白血病如果治疗不及时随时会危害生命健康。
白血病是一种造血组织的恶性疾病,俗称“血癌”,特点是某一类型的白血病细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组织中的肿瘤性增生,可浸润体内各器官、组织、使各个脏器的功能受损,产生相应的症状和体征。
我国白血病患者约为3-4人/10万人口,男性多于女性。随着医学技术飞速发展,“血癌”不再难缠,只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疗,白血病完全可以治愈。
目前最好也最昂贵的治疗方案就是‘移植’。
白血病可分为急性和慢性。急性患者发病急,病程短,临床表现四大症状:出血、贫血、感染(发热)、浸润(白血病细胞在各组织中沉积所致,如肝脾、淋巴结大,骨痛等)。若不经过治疗,存活期一般不超过半年。甚至有的病例从诊断到死亡,只不过一周左右的时间,死亡主要原因是出血和感染。慢性患者起病隐匿,一般无特征性症状,常因体格检查发现脾大或因其它疾病而行血常规检查异常时才被发现。病程超过半年者,经过适当治疗其生存期一般为39—47个月,5年生存率在25%—50%。有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可生存10—20年,死亡原因是急性变和骨髓衰竭。目前对白血病的治疗主要手段是化学疗法(简称化疗)。随着化疗方案和药物不断更新,其生存期已经明显延长。
骨髓移植,是指在大剂量化疗和全身照射大量破坏患者的白血病细胞后,把健康人或自身已缓解的骨髓移植给患者,使其中造血干细胞持久地在患者骨髓腔分化增殖,从而恢复其正常造血和免疫功能的过程。它能最大限度杀伤白血病细胞,又可挽救大剂量化疗放疗对正常造血细胞的损害。骨髓移植是目前根治白血病的最先进的方法。有的病人一发现白血病,便急着要行骨髓移植,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它只能在经积极治疗完全缓解后(临床上无白血病所致的症状和体征,血象正常、骨髓中白血病细胞≤5%)才能进行。它可分为自体(身)和同种异体移植,后者又分为同基因(同卵双胞胎)、同种异基因(HLA部分相同的同胞兄弟、姐妹或父母或子女),其具体适应条件是:年龄:自体<55岁,异体<45岁,白血病完全缓解后;无感染灶,无其它严重的疾病;作异体骨髓移植前,需作组织配型和有关实验,以选择供者。
自体骨髓移植后,由于骨髓中仍可能有白血病细胞,尚需间断化疗和定期复查以防复发。骨髓移植中对供者的身体无何影响,随着骨髓移植手段不断改进,白血病者长期生存有待实现。异体移植由于存在移植排斥和移植物抗宿主反应,危险性较高,但一旦成功其效果较自体移植好。因此白血病完全缓解后,应尽早行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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