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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准入制在监管环节存在软肋及盲区

医案日记 2023-06-19 07:14:25

食品准入制在监管环节存在软肋及盲区

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加强对食品加工及销售企业的监管和监督就显得尤为重要。据悉,我国将全面启动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但由于时下“准入制”在监管环节存在某些明显的软肋及盲区,故其能否发挥应有的功效,仍不免令人担忧。

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在许多发达国家已普遍推行,从生产必备条件抓起,狠抓源头从根本上保证食品的质量。与那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当前与市场准入制相配套的法规尚不健全,尤其是食品从制作到销售多头管理的现状,是“准入制”运作起来的最大瓶颈,也是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制度的软肋所在。

我国对食品行业实施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到位。比如我国的《食品卫生法》关于“法律责任”的章节,对待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往往是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和“没收违法所得”,甚至是罚款了事,“情节严重的”才会被“吊销卫生许可证”。而那些卫生状况极差的“黑户”食品生产企业,往往就无证可吊,只能是以罚代管了。就目前对食品安全的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和处罚来看,往往是只要不造成“恶劣影响”甚至酿出“命案”,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就很难得到追究。故而立法滞后、执法偏软,才是食品加工和销售领域的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也是“准入制”发挥应有功效的最大软肋。

“准入制”监管对象存在大面积盲区的事实也不容忽视。据官方调查,目前我国食品加工企业中10人以下的小作坊生产就占了近一半,实际比例肯定比这还要高。“准入制”对从事食品生产的大型企业这样的“正规军”故然有效,可对那些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事个体加工这样的“游击队”和“地下工作者”,作用就着实寥寥。

对出厂食品实施强制检验任务的落实,也将遇到上述同类问题。众多或明或暗的生产企业几乎分布在城乡各地,尤其是躲在城乡结合部的那些专门从事造假的“地下工厂”,他们的“技术优势”使得所生产的“名牌食品”甚至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他们因低成本运作而带来的“市场优势”更不可低估,产品的售价自然受商家青睐。监督部门面 对如此星罗棋布的“地下窝点”,真正查起来,恐怕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了。此外,所谓的“准入标志”也让人不放心,因为它只是一个标签而已,那么多的基础工作不到位,即便食品上贴有标签,其间的水分也可想而知。

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除了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尽量缩小监督盲区,更应通过立法,使有关食品卫生的法律法规成为违法者触之即亡的“高压线”。有了这道安全屏障,那些违法经营者才不敢轻易以身试法,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也才能得以顺利运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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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

北区政发〔2007〕6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4〕50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甬政发〔2005〕10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区实际,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切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平安江北”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大力提升我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工作方针,建立全区统一领导、各级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执法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进一步优化我区食品市场环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全区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以农村现代流通网、监管责任网、群众监督网为主要内容的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安全信用体系和信息体系基本建成;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得到有效发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显著提高;食品产业基本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健康需要不断得到满足。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着力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
(一)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建立统一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例行监测制度和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检测;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设,积极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工作,培育和扶持创建农产品名优名牌;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渔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的监管。
(二)大力整治食品安全生产加工业。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并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开展HACCP体系认证;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强化法定代表人作为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安全性评价;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保健食品添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通过整顿,坚决关闭一批不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惩处一批制售假冒劣质食品的违法犯罪分子,大力扶持一批食品质量安全有保障的名优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一步提高食品工业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流通市场监管。深入实施以“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为主要内容的“三绿工程”;加强农贸市场的整治和改造,有计划地推进“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市场巡查、监督抽查和食品卫生例行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农村市场的监管;督促引导食品经销企业落实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和质量承诺制度,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强化食品安全标识和包装管理。加强菜牛定点屠宰管理。
(四)加强餐饮消费环节的监管,把好“入口关”。加快推进餐饮业、学校食堂导入“五常法”管理模式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步伐,完善并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餐饮单位卫生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加强对餐饮业、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集体供餐企业的监管,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对餐饮垃圾的综合管理。
(五)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食品的监督。将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学校(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中供餐企业、超市、100个餐位以上餐饮企业等单位的监管;有关部门要采取综合措施,切实加强与居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食品的监管,特别要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儿童食品的行为。
(六)依法严厉查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建立和健全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各主要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等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形成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其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员队伍,构筑“群众监督网”;对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及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大案要案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三、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加强食品安全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调研,制订、修订符合江北实际的食品安全政策性文件,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二)建立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整合区内现有各类食品检验检测资源,实施资源合理配置,严格资质审核,逐步面向社会,实行检测资源共享和检测信息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和重复检测。
(三)加快食品安全信息和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按照分段监管的要求,加强各监管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构建信息汇集和通报网络,尽快建成反应灵敏、快速有效的食品安全信息系统。
建立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被警告或警示的生产经营企业要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治,经整治合格后,方可解除警告或警示。
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建设为核心,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档案和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逐步建成我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四)加强行业管理,大力发展专业性食品行业协会。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环节的行业管理工作。大力发展专业性食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推动我区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五)加快构筑“农村现代流通网”。以实施“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抓手,加快改造和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引导和支持商贸流通龙头企业,向农村发展连锁经营网点、开设超市,建立商品配送和供应网络,并实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农村流通领域。
(六)落实监管责任制,划定监管责任区,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快构筑“监管责任网”。进一步健全监管责任机制,落实好分段监管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各街道(镇)主要领导是本辖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街道(镇)要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食品安全协调机构,明确相应监管机构和责任人;对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也要落实相应的责任人和监管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体系。
(七)广泛发动群众,拓展信息渠道,构筑及时有效的“群众监督网”。完善基层食品安全信息监督网络,充分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及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和社区建立一支群众性的消费维权监督队伍,要做好监管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其法制水平和监督能力。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建立方便、畅通的举报渠道,广辟执法监管部门的信息来源,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领导,健全机制,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要求,结合我区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由区政府统一领导,各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各自监管环节实行监管,全面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着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为切实加强对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按照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本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组织相关监管部门开展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同时,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对各街道、慈城镇和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建立食品安全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食品安全工作评价和考核办法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
(二)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职责。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监管责任。其中,农业部门负责初级农产品、初级水产品和初级可食林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质监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商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卫生部门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监管;贸易部门负责食品流通的行业管理,肉类定点屠宰、肉禽蛋统一索证索票和菜市场集中销售、集中宰杀监管;城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占道经营的流动无证无照食品商贩的查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对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组织查处重大事故,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负责对各街道(镇)和有关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工作的综合评价和考核、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的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综合信息的发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查处取缔和几种特殊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按照宁波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监管职责的意见》(甬食安委〔2006〕5号)明确的职责分工执行。
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在履行职能、行使权力的同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能造成具有重大影响的损失或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监管的财政投入。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是基础和重点,直接关系到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工作部署能否落到实处。要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工作队伍建设,充实食品安全基层工作力量。财政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经费的投入,改善工作条件、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设施;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食品安全的宣传教育、考核奖励、综合监督抽查、信息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费用。
(四)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各街道(镇)、有关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做到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宣传、教育等部门和新闻单位的密切联系,相互配合,采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要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积极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能力;要正面报道食品安全工作成果以及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曝光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典型案件,营造人人关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七年四月二日

“三安联动”守护食品安全

“三安联动”守护食品安全

甘肃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相关指导意见,明确在食品安全领域建立食安、农安和公安“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根据这一工作机制,甘肃省将进一步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监管执法联动,推进监管、执法、检测、信息等资源共享与合作,消除监管“盲区”,实现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无缝衔接。持续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收购、贮存、运输活动监管,打击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问题。

针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专项整治、案件查处等过程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甘肃食安、农安和公安部门将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品种,每年至少开展1次联合专项行动。

甘肃省还将加快推进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和“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应用。健全完善质量追溯制度规范,逐步建立覆盖食用农产品种养殖、收购、贮藏、运输、加工、销售、消费等各环节,去向可查、来源可溯、责任可追的全程追溯体系。

甘肃省食药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三安联动”工作机制,旨在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部门间相互衔接与配合,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统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深化“食安甘肃”品牌建设,全面提升甘肃省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

专项整治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

为巩固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行动成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紧盯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在去年开展的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查找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精心谋划,制定出台了专项行动方案;为更好地指导基层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周密部署,提要求、摆措施,使基层单位整治有道、监管有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严格规范特殊食品经营场所,实现特殊食品“三专”(即专区、专柜、专有标识)销售,杜绝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现象;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特殊食品进货查验实现“三查”(即查资质、查凭证、查标签),督促经营者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加强重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研究建立防范机制,以问题为导向,深化经营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探讨研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和长效机制。

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通过整治全面摸清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及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特殊食品经营秩序,提高基层监管效能,开展社会共治,从源头和根本上破解特殊食品经营环节反复出现的沉疴顽疾。

食品基因溯源技术等提高监管能力,让产品更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与每个人息息相关。
近些年,随着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求不断增加,相关食品安全技术发展与应用正逐渐成为提升商品供应链透明度,增强消费者信任度的方式,如食品基因溯源技术、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区块链技术等等。
食品基因筛查、溯源技术保证产品真实性
目前,在市场中存在很多挂羊头卖狗肉等肉品造假、仿造、山寨现象,通过食品基因筛查、溯源技术,可快速从源头降低此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和欺诈消费的欺骗行为。
日前,一研究中心共同发布了牛奶A2-酪蛋白基因筛查技术,由此结束了我国原生牛奶蛋白无法筛查的历史,也使不法分子无法有机可乘。
另外,食品基因筛查溯源技术采用基因数据快速分析的形式,快速鉴定牛羊肉、猪肉、鸡肉、鸭肉等诸多肉品类,同时可扩展性鉴定肉源物种品类,防止非法人员添假、造假等行为。
此外,食品基因溯源技术采用RFID技术、条码技术、人工编码等多种信息技术,实现对肉品全流程各个环节的可追踪性与可追溯性,从而保证产品不可造假、不可掉包、单一识别性。
食品安全快检技术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在2019年中国国际食品安全和创新技术展览会上,有行业人士表示,通过利用物联网技术,有效提升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检测方面的能力,可保证全程检测过程可控。
而企业的食品安全快检项目,即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全过程闭环管控技术荣登2018-2019年度食品安全创新技术(项目)评选榜单。
据介绍,该项目启用了电子标签技术,能够保证整个食品检测过程可控,同时解决监管部门快检结果不稳定、快检流程不透明、快检工作形式化等问题。
通过利用物联网技术很好地提高了主管部门的监管能力,保障食品检测安全。
区块链技术加强食品安全
随着物联网的发展,人们对食品安全意识不断增强,区块链技术得到广泛应用。
区块链通过结点连接的散状网络分层结构,能够在整个网络中实现信息的全面传递,并能够检验信息的准确程度。
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在食品安全溯源领域的突破发展,解决传统溯源中存在的信任问题,从而更好地保证产品流通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
为了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安全越来越高的要求,食品追溯正在进入数字化阶段,区块链则是普遍被认可的信息技术。
据悉,某企业推出区块链可追溯平台,正式迈入了链上时代。
企业通过区块链技术进一步加强食品追踪、可追溯性和安全性的合作,提升中国食品供应链的透明度。
同时,有效敦促供应链上游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消费者的信心。
不难看出,食品基因溯源技术、食品安全快检技术、区块链技术等在实现来源可查、去向可查,强化过程质量管理与控制风险,以及防止造假、掉包和辨别真伪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当然,有些技术还存在一定的不需,比如区块链技术并不能解决上链数据的真实性问题。
不过,相信食品基因溯源技术、区块链技术等食品安全技术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定能更好地提升商品供应链透明度,增强消费者信任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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