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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技术与世界同步

医案日记 2023-06-19 07:08:37

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技术与世界同步

9月26日,“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控制技术研究”课题在北京通过专家组验收。

“食品安全关键技术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为制定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全面提高和保证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控制能力和水平,减少食品安全风险的发生。

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技术研究所负责的这项课题与国际水平同步。该课题已开展了一系列应用实践,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解读|2021年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变化

“尚俭崇信 守护阳光下的盘中餐”是2021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这一年除了已经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之外,还有哪些与食品有关的法律法规发生了变化,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基层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
一、生物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是为维护国家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生物技术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7日通过,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
二、反食品浪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是为了防止食品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海关进校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

基层海关现场宣讲食品安全政策
三、乡村振兴促进法
《乡村振兴促进法》对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生态保护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从法律层面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得到落实,确保各地不松懈、不变调、不走样,持之以恒促进乡村振兴。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多部法律修订情况
对《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作出修改
1、将第三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依法设立的检验机构(以下称其他检验机构)”。
2、第六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商检机构可以采信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国家商检部门对前述检验机构实行目录管理。”
3、将第八条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4、删去第二十二条。
5、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将其中的“经国家商检部门许可的检验机构”修改为“其他检验机构”。
6、删去第三十四条。
对《海关法》作出修改
1、删去第九条第一款中的“海关准予注册登记的”。
2、将第十一条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
“报关企业和报关人员不得非法代理他人报关。”
3、将第八十八条修改为:“未向海关备案从事报关业务的,海关可以处以罚款。”
4、将第八十九条修改为:“报关企业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
“报关人员非法代理他人报关的,由海关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5、将第九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的,由海关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法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改为备案。此举进一步降低了“报关”门槛,充分体现海关通过事前跨前一步服务、事中及时预警纠偏、事后部门联动奖惩等举措,实现了政府从“以批代管”向“事中事后监管”的职能转变。
对《食品安全法》作出修改
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五、海关进出口食品重要规章发布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接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4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9号),由此掀开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新篇章。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
《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适用于向中国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生产、加工、贮存企业的注册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海关对进出口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上述两个部门规章都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将成为海关系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国际共治的原则,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活动的具体行动指南。

食品链污染防治实验室建立

日前,我国生态环境部同意以北京工商大学为依托单位,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食品链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维持社会稳定的关键。
现如今,国内食品供应链不断延长,各个环节之间也节节相扣。
但同时,食品受污染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
对此,食品工业内还需加强食品安全的防范,提高智能监管水平。
根据建设任务书的内容显示,国家环境保护食品链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主要将开展四项研究:污染物在食品链中的赋存特征和迁移转化规律;食品生产与加工过程污染物的排放特征和环境风险;食品链污染控制和综合治理关键技术;食品链全过程污染防治策略与智能化管控平台研究。
以满足国家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的需求,提升我国食品链污染控制和综合治理及智能化管理水平。
食品从原产地到消费者手中要经过一条长长的供应链,这一链条上包括种植或饲养、生长、收割或宰杀、加工、贮存、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中。
其中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由于环境或人为因素的作用,使食品受到有毒有害物质的侵袭而造成污染。
对此,食品工业内企业要建立起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强化食品安全防火墙。
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面临人力、物力投入大,管理成本高,多部门管理要求不统一等问题。
所以,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智能技术的推广势在必行。
现如今,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不断成熟,信息化手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能帮助食品工业提升监管效率、扩大监管范围。
在利用智能信息技术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过程中,企业先要建立食品数据库。
在食品数据库建立的过程中,需要采集各种生产数据,这就少不了各类传感器、智能设备的助力。
其次,采用云计算技术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出食品安全中存在的潜在隐患,并对数据进行重新整合。
除此之外,智能食品安全快检技术、智能视频分析技术等技术、智能化贴标设备的发展,也将帮助食品工业实现从传统监管到智慧监管,建立起以预防为主、层层监管、可视化责任溯源的信息化食品监管体系。
例如上海某乳品有限公司创建的全透明智能化管理系统就包括了原辅料控制、产品过程控制、产品放行评估、储运管理四个功能块,外围又设计布控了12个质量安全管理模块,生产、环境关键参数及人员的卫生规范进行实时监控,并将信息即时传送给监管人员,能够帮助企业很好地抵御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现今,我国已经进入信息时代,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社会要求下,食品监管也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食品工业内企业也需运用食品安全智慧化智能技术,提升数据采集、分析和应用能力,并采用传感器、机器人、智能食品机械等设备,提升食品安全管理的智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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