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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中医临床科研的新举措

医案日记 2023-06-15 17:05:39

推进中医临床科研的新举措

2005年10月23日上午,中国中医研究院召开专门会议宣布:经过专家论证、评议,全院38个病种研究项目入选“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研究项目”,各项目研究工作正式启动。

“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研究项目”是中国中医研究院2005年重点推进的工作。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同志在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关于要把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文章做大的指示精神,探索中医临床科研的新路,创新符合中医特点的临床科研方法,进一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加速研究成果的推广和转化,从而促进名医、名科和研究型名院建设,该院于今年初开始在全院部署开展了中医治疗优势病种的临床研究工作,并作为中国中医研究院的重点工程。其目的是通过对中医临床治疗有特色和优势的病种进行临床研究,形成中国中医研究院该病种的中医临床诊疗规范和中医临床疗效评价方法,提高中医临床疗效,逐步建立院属各医疗机构交流合作的渠道和资源共享的平台。同时创新符合中医特点的临床研究方法,培育一支临床研究型队伍,促进名医、名科和研究型名院建设。主要研究内容包括:中医治疗有特色和优势病种的中医疗法、中医诊疗方案、中医诊疗技术、中医疗效评价方法等方面的临床研究,暂不涉及基础理论、机理机制研究、动物实验等方面。研究方案设计要求按《中医临床研究方法指南》的原则进行设计。参照运用DME、循证医学EBM、GCP的方法。注重实用性、可行性、科学性。并且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着重突出中医特色和优势,注意对以往临床研究工作的经验总结;围绕病种的中医治疗优势进行设计,治疗方面尽可能只中不西或能中不西;同时注重“病证结合,方证对应”,形成院内优势病种的中医诊疗规范或中医疗效评价方法,进一步提高中医临床疗效。

为了达到本项目的目标,该院首先要求下属各医疗机构利用本单位的优势,结合本单位局级重点学科和局级、院级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初步遴选出具有中医药治疗突出优势的病种上报研究院,并遵循以下原则:

1.现代医学目前无好的治法或疗效,而中医有较好临床基础和较为突出的临床防治效果,并能充分体现中医辨证论治思想的病种。

2.使用现代医学治法时药物毒副作用较大,容易诱发药源性或医源性疾病,而中医治疗无上述弊端的病种。

3.目前医学上尚无良策的疑难病或重大疾病,但中医在某个方面或在某个环节显示出明显优势者。

同时,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也提出了相应要求,以保证项目的研究质量和不断深入。

广安门医院、西苑医院、望京医院、眼科医院等四家医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本医院上报的优势病种,项目负责人根据所选的病种设计严谨的临床研究方案,经所在医疗机构组织临床研究专家进行初评后,做好《计划任务书》,报送中国中医研究院。该院广大临床科研人员充分认识并理解优势病种项目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申报项目非常踊跃,如西苑医院、广安门医院均是从近20个项目中筛选出10余个项目,望京医院从15个项目中筛选了10个。

在此基础上,研究院实行三审制。首先研究院组织项目负责人汇报优势病种临床研究设计情况,请专家委员会有关专家进行论证,提出意见;项目经修改后,再经专家小组书面复评,进一步完善设计;最后由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后,确定是否立项。

针对在申报项目中所出现的问题,研究院组织了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研究项目方案设计与组织实施指导原则的学习讲座和答疑;针对部分中医有优势、但设计不合理或不完善的项目,分别请专家给予个别辅导并帮助完善设计。

截止到7月份,全院共报送项目42项,其中西苑医院15项,广安门医院13项,望京医院10项,眼科医院4项。今年第三季度该院共召开优势病种项目专家论证会8次,专家小组书面评议6次。目前,院优势病种专家委员会批准设立了38个病种研究项目:其中西苑医院13个、广安门医院13个、望京医院8个、眼科医院4个。

据悉,优势病种项目按程序确定后,项目负责人将按照专家委员会的建议,进一步完善《计划任务书》,并由研究院、所属医疗机构、项目负责人共同签署协议后,交由各医疗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进入研究阶段后,研究院将对所有项目负责人进行临床研究方法学、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讲座和技术培训,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研究院将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要求和实施计划每隔半年对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评估,并检查和审核项目的原始资料。

本项目研究实行滚动式运行方式,研究期限暂定三年,项目运行一年半后,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的要求,进行中期专家组评议,对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将视其情节轻重,做出限期整改、不予滚动资助或取消立项研究的处理。

中国中医研究院为保证优势病种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研究质量,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成立了以王永炎院士为主任委员,曹洪欣院长、陈可冀院士、李连达院士、施奠邦名誉院长、唐由之名誉院长、翁维良教授为副主任委员,各有关专业知名专家和有关领导组成的中国中医研究院优势病种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为中医优势病种临床研究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根据要求,各医疗机构为研究院审定的每个优势病种,提供启动资金10万元。项目初期全院将投入400万元人民币,分别在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广安门医院、望京医院和眼科医院进行;同时,研究院将积极申请专项经费,对评估达标的项目组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院长曹洪欣表示,本研究项目与以往其他研究的不同之处在于突出强调中医优势与特色。从病种选择,到治疗方案的制定,都充分体现这一原则,研究方法也力求符合中医规律、特点。这次开展的所有项目均围绕病种的中医治疗优势进行设计,治疗方面尽可能只中不西或能中不西;同时注重“病证结合,方证对应”,在提高中医药疗效方面狠下工夫,使中医优势病种研究成为体现中医研究院优势和中医优势的结合点,开辟一条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在对遴选出的病种的研究方面,将发挥研究院所属四家医院各自的特色优势,实行优势互补,通过开展优势病种研究,建立交流合作的渠道和平台。如对糖尿病研究,广安门医院为组长单位,西苑医院、望京医院作为协作单位,共同研究出中国中医研究院有关糖尿病的诊疗规范和疗效评价方法。因此通过这批病种的深入研究与成果推广,将能比较集中地反映中国中医研究院的临床优势。希望通过3年左右的研究,拿出中医药在优势病种治疗中具有优势的证据来,培育和造就一批名医、名科,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水平的临床研究型队伍,并以此推动各附属医院向建设符合中医特点的研究型名院迈进。

在23日的项目启动会上,王永炎院士希望各项目组研究人员要很好地学习中医理论,诠释中医概念,体现整体观念、辨证论治等核心内容,突出证候评价,体现中医特色。同时要跟上前沿科学、相关科学的发展,采用多组合、多模式的方法进行疗效评价。只有这样,研究成果才能被中西医、中外所认可,才能推广应用。

广东:到2022年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

近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区各部门以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为契机,在服务模式、产业发展、质量监管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创新,共同推动我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鼓励社会资本办中医医疗机构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2年实现全省地级以上市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县办中医医院全覆盖,30万以上常住人口县二甲中医医院全覆盖、村(社区)中医药服务全覆盖,全省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疗床位数达到0.70张、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50人。

《若干措施》明确,要构建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中医医院,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快建成岭南特色鲜明、群众体验良好、总体实力领先的高水平中医医院群;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丰富中医馆服务内涵,鼓励中医师到基层服务,打造中医特色区域分级诊疗模式,鼓励社会资本举办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医疗机构;强化中医药服务信息化支撑,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互联网中医医院,探索形成中医临床大数据。

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

《若干措施》要求,要提升中医药预防、诊疗和康复服务能力。推进“治未病”健康工程,将更多中医药“治未病”技术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范畴;提升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开展岭南地区主要病邪研究,建设岭南中医证候样本库;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服务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药特色康复医院;促进中西医结合,将中西医结合相关制度列入医院章程,研究中医药参与重大疑难疾病诊疗的具体环节和施治方案;发挥中医药在疫病防治中的独特优势,健全中医药参与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打造省级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具备传染病定点收治能力的中医医院,实现中医药及早全面参与、中西医结合协同应对疫病。

《若干措施》要求,要推动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岭南中药基础研究,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和南药濒危野生药用动植物野生抚育、野生变家种(养殖)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南药资源化学成分和组分样品库;推动中医药产品研发创新,建立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生产中心,引导企业针对中医优势病种,创制一批临床价值大、规模效益明显的中药新品种;高质量发展中药种植业,加快推进中药材现代农业林业产业园建设,支持中药材产区“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特色产业发展;完善中药质量保障,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健全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将中药企业信用信息纳入省公共信息管理系统。

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人才工程

《若干措施》提出,要培育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等学校中医、中西医结合、中药类学科发展,建立学校教育与师承教育有机结合的学习制度;优化人才成长途径,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建设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和基层人才培养基地,推进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规范化管理;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健全师承教育项目与职称评审、评先评优工作挂钩具体政策,将在基层服务满10年的中医药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纳入考核认定副高职称人员范围,各种激励政策向基层一线和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医药人才适当倾斜。

《若干措施》要求,要推动中医药高质量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挖掘和传承中医药学术技艺,收集整理民间验方、传承中医药技法,推动岭南中医妇科、针灸、皮肤病、骨伤、儿科等学术流派繁荣发展,实施岭南名医影像记录工程;弘扬传播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大岭南中医药文化遗产保护力度,支持中医药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提升中医药科研和创新能力,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省部共建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建设,支持企业、高等学校、医院和科研机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开展岭南中医药文化传播活动,持续打造中医药科学大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等高水平交流平台,探索三地中药标准融合互认。

《若干措施》强调,要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完善中医药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机制,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完善医保和中医药价格政策,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中医医疗机构倾斜,将符合条件的中药试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治未病”项目纳入医保个人账户的支付范围;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落实政府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责任,改善中医医院办院条件,设立中医药发展基金,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

邓州市中医院的注重科研

我院80年代初即开展对血栓闭塞性脉管炎、静脉血栓形成、糖尿病性坏疽、红斑性肢痛症等周围血管病,以及冠心病等心脑血管病的临床研究。省科委、省中医管理局非常重视,将其列为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和河南省中医管理局攻关项目,解决科研经费10余万元,医院也自筹50余万元进行临床研究。其中,脉络冲剂作为国家级三类新药于1995年5月通过了国家新药审评委员会组织的专家评审,1998年获卫生部颁发的新药证书。多年来,我院先后获河南省科技进步奖2项,其中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河南省卫生厅科技进步奖1项,南阳市(地区)科技进步奖12项。在省以上医学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60余篇。由院长唐祖宣编著的《唐祖宣医学六书》由新华出版社出版。多数成果已转化为生产力,服务于临床。

如何推动中医药领域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一)健全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扩展中医药标准制修订领域和范围,实现标准数量、质量、结构、效益均衡发展,充实和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加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的宏观管理和总体规划,以中医药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中医药基础、技术、管理和工作标准的制修订。中医药基础标准由名词术语标准向中医药信息、中医药标准化共性技术方法标准等领域延伸,夯实中医药标准体系建设的基础。中医药技术标准由中医内妇儿等临床科系常见病诊疗指南和针灸技术操作规范向其他科系诊疗指南、技术操作以及疗效评价标准、中医养生保健技术标准、中药相关技术标准等领域拓展,进一步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中医药管理标准在目前医疗、教育、科研管理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向预防保健机构人员管理、中医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等领域覆盖,切实制定一批具有中医药特色、反映中医药特点的管理标准,适应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需求。加快中医药标准制修订步伐,推进重点领域中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名词术语标准,加快中医电子病历相关标准、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管理标准的研究制定。修订完善中医内妇儿等临床科系常见病诊疗指南和针灸技术操作规范,加强中西医结合诊疗指南等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同步推进中医疗效评价标准、中医保健技术操作规范、药膳技术标准、道地药材标准的研究制定。继续完善医疗、教育、科研管理标准,加强中医预防保健机构和人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标准的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民族医药标准的研究制定。
(二)提高中医药标准制修订质量。加强中医药标准制修订程序管理。落实中医药标准制定管理的有关要求,实施对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等制修订各阶段的动态管理,严格审查,促进制修订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各业务部门对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业务指导,强化各中医药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标准化专家技术委员会的两级技术审查审核职责。科学严谨、求真务实推进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升中医药标准水平。引进吸收标准化和现代医学科学的先进方法,形成比较系统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通用技术方法,不断提高中医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三)夯实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和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科研机构及企业等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工作,要将标准化工作作为促进学术进步、提升业务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在自身经验积累和实践成果的基础上研究制定适应需求的标准规范。在标准规范中要将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更要在相关技术内容和指标上力争高于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夯实完善中医药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发挥中医药行业学术机构制修订标准的作用和积极性,加强工作标准的研究制定,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标准体系,发挥中医药标准的整体效益,为中医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进一步优化完善提供实践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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