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北京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落实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在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领导下,按照《北京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有关法规,指导和协调北京地区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研究和制定北京地区中医药继续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评审和公布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具体办事机构。
二、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名单:
顾
问:王永炎 中国工程院院士
陈可冀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主任委员 :谢阳谷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孙振宇 北京市人事局副局长
粱菊生 中国中医研究院党委副书记
乔旺忠 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校长
齐昉
首都医科大学副校长
何惠宇 中日友好医院院长
孙光荣 二十一世纪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主任
委
员:(以下按姓氏笔画为序)
马 静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处长
王 琦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副院长
王莒生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
李 翔 北京市鼓楼中医医院院长
李文泉 北京红十字朝阳医院中医科主任
李宗信 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中医科主任
李祥舒 北京市怀柔县中医医院院长
危北海 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会长
朱桂荣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医政处处长
巩维国 北京市顺义区卫生局局长
庄增渊 中国中医研究院眼科医院副院长
宋春生 中国中医研究院西苑医院副院长
杨宝琴 北京针灸学会常务副会长
周 卫 中国中医研究院望京医院副院长
张冬梅 北京中医医院院长助理
张炳厚 北京中医药学会会长
张洪春 中日友好医院科教部副主任
张铁柱 北京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处长
张海燕 21世纪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副主任
罗玉英 北京市卫生局人事处处长
赵 静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局局长
赵晓平 北京市人事局教育培训处副处级调研员
赵锡银 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
贾明艳 北京市卫生局科教处处长
唐旭东 中国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副院长
高丹枫 北京中医药学会秘书长
高思华 中国中医研究院教育管理处处长
黄 毅 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副秘书长
程立娟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程海英 北京针灸学会副秘书长
秘 书 长:马 静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处长
三、北京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名单:
主
任:马 静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处长
副 主 任:杨艳琴 二十一世纪中医药网络教育中心·北京中心办公室主任
成
员:程立娟 北京中医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院长
马堃
中国中医研究院教育管理处副处长
樊惠兰 北京中医医院教育处副处长
高丹枫 北京中医药学会秘书长
黄毅
北京中西医结合学会副秘书长
程海英 北京针灸学会副秘书长
车念聪 首都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副院长
秘
书:祝静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科教处干部
【 #执业药师#导语】从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获悉,2022年河北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河北省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以下简称“继教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主办单位要同时具备开展项目培训所必需的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制度等条件,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县(市)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2.教育部登记注册的开设中医药类专业的教育机构。
3.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
4.市级以上中医药学术团体。
5.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或重点专科(专病)。
(二)项目负责人和授课老师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的临床、教学经验,长期从事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中药产业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有独到的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较大的学术影响。
2.同一个项目负责人当年申报的省级继教项目最多不超3项。
3.项目授课老师数量要与学时数相匹配,最低不得少于3人。
4.同类项目、同一单位或同一主办人申报的继教项目,连续两年获批但未举办的,不再受理。
(三)授课学时学分应符合以下要求:
参加项目学习者,经考核合格,按6学时授予1学分计算,授课教师按1学时授予1学分计算。
二、申报内容
申报省级继教项目内容须符合下列范围:
(一)中医经典著作、名家流派的学术思想传承与临床应用研究新进展;中医药教育新理论、新方法、新教材、教改新成果等方面的推广。
(二)中医药新兴学科学术内容;国内外中医药研究新进展;运用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研究中医药的新进展。
(三)国内外中医药先进技术及具有显著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的中医药新技术、新方法和科研成果的引进应用与推广。
(四)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的培训;医药卫生法律、法规、政策;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管理规范、标准、制度;知识产权保护等。
(五)为提高农村、城市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而开展的培训和推广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2022年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采取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登录“河北省中医药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网址hebeizycme.haoyisheng.com)。
(二)申报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1月25日,请各有关单位(各级行政用户)在上一级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设定本级的申报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过期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三)为保证省级项目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请按项目申报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根据所申报的途径,报送至各市、各省直单位,各市、各省直单位按相关要求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存档保存,不再向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报送。
(四)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能举办的2021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如2022年拟继续举办,项目申报单位可在河北省中医药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中填报备案表,申请作为2022年备案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省级中医药继教项目实施形式主要包括培训班、研修班、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申报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中医药优势特色、师资水平、培训能力和培训对象层次选择合适类别申报。
(二)申报项目应以保证培训质量为前提,规模不宜过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形势,河北省中医药CME项目网上申报及信息反馈系统新增加备案功能模块,请各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做好项目审核及申报工作,避免新申报项目与备案项目重复。
(四)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把关筛选,切实把质量好、水平高的项目推荐上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处曹天宇李磊0311-66165517
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王秀芳0311-89926790
好医生网络技术冯雪飞0311-86930405,15910832919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11月4日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2022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市中医局昨发布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
本报讯 记者昨天了解到,《北京市中医管理局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2013年第一版)》正式发布。一旦本市出现流行趋势,将启动该方案。方案中发布了两个预防H7N9禽流感的中药处方,但专家建议市民使用预防中药应由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不要自行判断、选择。
据了解,针对目前我国个别地区出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病例,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组织北京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医药应急专家委员会专家制定人感染H7N9禽流感中医药预防方案,一旦本市出现流行趋势,将启动本方案。预防方案中规定,中医药预防对象包括两大重点人群:从事禽类宰杀、贩运、烹饪的人员及其他与禽类及禽产品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儿童、高龄老人、有慢性基础疾病等免疫力较低的人群。
该预防方案中建议市民,尽量减少与禽类及其产品的接触;家庭食用禽肉、禽蛋等应充分洗净、煮熟,注意操作卫生,生熟分开。必要时对于高危人群可以采用中药代茶饮进行预防。
专家提醒,使用预防中药应由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不要自行判断、选择。老人、儿童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慢性病患者及妇女经期、产后慎用;孕妇禁用。中药预防处方不宜长期服用,一般服用3~5天。服用中药预防处方后感觉不适者,应立即停止服药,并及时向医师咨询;对中药预防处方的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市中医局要求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要通过集中培训、典型病例分析等方式,尽快让医务人员熟练掌握人感染H7N9禽流感早期识别的方法。同时,要测算本单位当前流感防治中药的使用情况,按照《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3年第一版)》中的中药治疗方7日用药量做好中医药治疗药物的储备,确保在疫情来临时中医药治疗药物的供给。
又讯 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局获悉,针对国内禽流感疫情,该局已经下发了应对国内流感的紧急通知。通知表示,要开展动物养殖、屠宰等5类高风险人群的生物安全防护,防止人畜共患传染病。据悉,新发地、水屯等各大批发市场正在加强屠宰类农产品检验检疫证照监管。
北京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已启动对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紧急监测,本市目前未发现H7N9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据介绍,监测样品来自本市14个区县67个场户;采集动物涵盖了鸡、鸭、鹅、野禽和猪等几种易感或易带病毒动物,样品采集范围包括了种场、养殖小区、散养户、野禽栖息地等。
推荐中药代茶饮处方
处方1
芦根10g 连翘3g
功能:清热解毒
适应人群:儿童(3-12岁)
泡服方法:每日1剂,开水浸泡,小量频饮。
处方2
白茅根5g 藿香3g 菊花3g 北沙参5g
功能:清热化湿、养阴生津
适应人群:成人
泡服方法:每日1剂,开水浸泡,小量频饮。(高龄体弱,慢性病气虚人群可加用玉屏风散。)
本市实施H7N9禽流感防控方案
南方多地出现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死亡病例,记者昨天从北京市卫生局获悉,本市已紧急组织专家研究制定H7N9防控方案,并已开始实施。
该方案明确要求,全市疾控人员要接受疫情防控与处置技能培训;卫生部门和医务人员要接受疾病诊疗和院内感染防控知识培训,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和救治方案落实到位。
尽管本市目前尚未发现H7N9病毒感染疑似病例,但专家认为,当前本市正处于冬春交换之际,气温变化大,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为预防H7N9禽流感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北京市卫生局向广大市民提出五点建议:
1.保持勤洗手、室内勤通风换气、注意营养,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加强体育锻炼。
2.出现打喷嚏、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用纸巾、手帕掩盖口鼻,预防感染他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全身不适等症状时,应戴上口罩,如果病情加重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3.尽可能减少与禽畜不必要的接触,特别注意尽量避免接触病死禽畜。食用禽肉蛋时要充分煮熟。
4.清明小长假出门踏青时,应尽量避免接触野生禽鸟或进入野禽栖息地。
5.年老体弱者、特别是患有基础病的居民,在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期,应尽量减少去空气不流通和人群拥挤的场所。到医院就诊时应戴口罩。
黄先来
黄先来,男,1963年8月生,汉族,江西省于都县人。中医师,太极内丹术修习者。现为中华中医药学会会员、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医冬病夏治专业委员会委员、中药外治专业委员会委员、于都县中医药研究学会会长。在国家级医学期刊或会议论文集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入选《春华秋实风雨从医路暨中华百强名中医》,是国医大师陆广莘生命健康学术思想高级研修班成员。其事迹进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医档案录。
中文名:黄先来
国籍:中国
民族:汉族
出生地:江西省于都县
出生日期:1963年8月
职业:中医师
毕业院校:江西中医学院
代表作品:论文《试论中医药在调治精神性疾患中的疗效探讨》等
人物履历
1981年起习练气功,后自学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辨证理论、中医诊断学、方剂学、中药学、中医内科学、外科学、儿科学、妇科学、中医经络学、针炙学、人体解剖学。精通《内经》、《难经》、《伤寒杂病论》。
1999年入江西中医学院进修一年。
2002年学习传统杨式太极拳。
2003年起云游四海,一共拜访了十几位国内知名气功师、杨式太极拳师,得到许多高僧隐士指点。
2010年撰写的论文《试论中医药在调治精神性疾患中的疗效探讨》入选中国科协年会《论文集》,并参加十二届中国科协年会,受到国家领导人接见。同年创办江西省于都县中医药研究学会,建立散居于城乡之间民间中医人员信息库。
2011年撰写《江西赣南200例中风患者服用步长脑心通胶囊临床疗效观察》发表于《世界中医药》杂志。
2011年被邀请参加在英国伦敦举行的第八届世界中医药学术交流大会。
学术研究
黄先来将太极内丹气功与祖国传统中医辨证思维相结合,用太极心念功法融入中医辨证,辨病之中。主张中医不仅体现在给患者吃药、用药,更应当给予患者思维观念之改变,引导患者以太极心念功法生活起居,调控人的情志、意念、欲望、激发人体潜在能量,扶正祛邪。治病先治人,融天地万物于一体,吸天地之灵气,盈万物之精华,时运循环,生灭不己,可由盛而衰,也可由衰而盛,用太极功法修身养性,参学悟道,增强人体之自愈自强功能。
黄先来医师经过几十年潜心修炼,结合长期中医临床实践,将中医之表里,虚实、寒热、阴阳、痰瘀辨证融入太极内丹功法,即太极心念功法中,扶持人体正气,调动人体潜在生命能量,进而达到人体疾病自愈。他发现人类生命体具有巨大的生命健康自愈能力,尤其人体生命潜在能量尚有诸多开发空间,时至今日人类医学先进设备仍未探明人体潜在能量。通过对祖国传统中医中关于“精、气、神”的理论,经络、“天人合一”、阴阳平衡的学说之探索,黄先来对人体医学的理解上升了到更高的层次:主张德性大于一切,失德者功法难上身,缺德者疾病易缠身。而从调控人的欲望、情志、意念入手,吸取天地灵气,开发人体潜能,进而达到延年益寿以及自主掌控生命,才是通往人类生命健康的正道。
学术交流
多年来,黄先来数次组团带领于都县中医药研究学会会员参加由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在福州、昆明、广州、西安、北京、武汉、天津等地举行的中医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增进了医技灵感。六年间共有近百名基层从业人员参加,其中有许多过去并未经过系统中医理论研修的民间中医,都获得了国家继续教育学分和证书,受益匪浅。
个人荣誉
近几年,黄先来受到世界药品发明人、全国人大代表赵步长多次邀请和作学术指导,并亲笔题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原副局长诸国本、中国民间中医医药研究开发协会会长沈志祥等领导亲笔为黄先来题词。并担任:“中国民族卫生协会培训部难治病研究专家委员会委员”
为保证北京中医药大学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自身发展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学校概况
第一条 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一所以中医药学为主干学科的全国重点大学,是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高等中医药院校,直属教育部管理,由教育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学校分有东西两个校区,西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东校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6号。
第二条 学校现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中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管理学院、护理学院、人文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远程教育学院、台港澳中医学部、高职部等教学机构。共设9个本科专业,有硕士学位点26个,博士学位点21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学校现有直属附属医院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6所,教学实习医院23所。
学校拥有“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国医大师”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973项目首席科学家3人,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3人,百千万人才4人,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8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3人。
2010年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为9862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416人、博士研究生653人;学校专任教师人数为878人,有博士生导师246名。
第三条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医学、中药学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级)实验室14个,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地位。
第四条 学校的建设目标是:“有特色、高水平、国际知名的研究型大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本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等日常招生工作,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和广大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及专业
第六条 学校招生计划、专业计划、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教育部审批。
第七条 2011年本专科招生共计1250人,其中本科1100人,高职(专科)150人。本科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制药工程、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护理学(限招女生)、护理学(涉外方向)(限招女生);高职(专科)招生专业为护理(男女不限),走读。
学校参考各省市近三年的生源及就业情况安排招生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有普通高考、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班等类别。招生工作均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详细情况以学校2011年招生指南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学校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招办录取规定进行录取。
第九条 学校按各省市级招生部门投档规则调阅学生档案,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原则上以生源省份学校相应计划数的105%左右调档(或根据生源情况,学校与各地省市招办商定具体调档比例)。
第十条 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学生。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学生。
第十一条 学校对已调档的学生,采用分数和所填报专业志愿相结合的方式安排学生专业。专业志愿分数级差为3,3,1,1分依次递减。同等条件下与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投档成绩低而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学校按学生分数和等级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享受各种加分政策的学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享受各种政策加分的学生。
第十三条 学校的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建议中医学(五年制除外)、管理类、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等专业以高考考试科目选择英语的学生报考;中医学七年制(针灸推拿对外交流方向)、英语(医学)专业须有英语口试成绩。
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方向)、护理(高职专科)专业建议身高1.60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四条 根据医药类专业培养特点,学校建议残疾学生、传染性疾病者慎报,色盲色弱者不宜报考。其他体检条件均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和学生所学专业学制年限收取学费,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英语(医学)、护理学(涉外方向)专业为5800元/年,其中中医学专业长学制前五年按照中医学本科生标准收取学费,从第六年起按照国家当年研究生相关收费政策执行;制药工程专业为5500元/年,管理类、护理学、法学(医药卫生)专业为5000元/年;护理(高职专科)为7000元/年。学生于每学年报到注册时交纳。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条 在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学习的专业有: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医药企业)、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在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校区学习的专业有:中药学、制药工程、护理学、护理学(涉外方向)和护理(高职专科)(走读)。
第十七条 新生按学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和《新生入学指南》要求到校报到。
第十八条 学校设有奖贷助学金,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帮助和指导困难的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九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学校毕业与学位授予标准,学校将颁发北京中医药大学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学校在学生入学后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复查。若发现学生个人信息与录取时所提供的高考电子档案不符(包含个人基本信息、既往病史和身体健康状况等),经学校查实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以上未尽事宜以当年国家有关规定为准。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电话:010-64286231(兼传真)
语音咨询:010-64286211、64286297
招生网址:/zhaosheng
E–mail :zjczsb@bucm.edu.cn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zhongyizatan/71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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