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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成立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

医案日记 2023-06-15 11:28:29

武汉大学成立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

武汉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于4月8日正式挂牌。

现代生物科学和医学高新技术迅速发展的同时,给人类社会带来了

一系列伦理、法律等问题。生命科学能否真正造福于人类,在很大程度

上取决于各种社会伦理问题的合理解决。武汉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

秘书长李海燕指出,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的成立,将使这些问题的研究

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使更多的学者关注和加入到这一研究领域,并为此

做出贡献。

该中心聘请卫生部医学伦理委员会主任邱仁宗教授担任名誉主任。

中心将加强与国内外生命伦理学专家学者的交流合作,在人工生殖技术

应用中的伦理问题、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和治疗中的科学与伦理之争、

克隆人的伦理问题、器官移植中的伦理问题、安乐死在中国的立法问题、

政府关于生命伦理立法、生命伦理的国际公约及协调问题等领域展开研

究工作。

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生导师简介

目前共管院有硕士生导师37人这个很难把所有导师的简介都发上来 望见谅

张之沧,(1948年--),男,江苏邳县人,哲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从事专业:科技哲学,现代西方哲学。 1973年入南京大学学习,1978年进南京大学哲学系任教;1979年考取南大哲学系科技哲学专业研究生,1981年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继续留系任教。1984年从师吉林大学哲学系舒炜光教授攻读博士学位,1987年毕业,成为全国第一位科技哲学博士,同年回南大哲学系任职。1987年起担任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1988年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副教授。1990年2月—1991年2月赴美国加州,Pomona大学哲学系进修,研究方向:科技哲学。1993年5月—7月赴美国Hastings Center 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从事国际合作项目《人性与伦理》的研究工作。1993年任东南大学哲学系教授、东南大学中西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东南大学文学院副院长,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国际场有学会南京秘书处秘书长。1997年调厦门大学哲学系任职,1998年9月调南京师范大学任教,同时被聘为吉林大学兼职教授。 研究专长:科学哲学,主要研究领域:西方科学哲学。出版的主要论著、译著有:《重建与优选》、《地球理论的随笔》、《科学:人的游戏》、《揭开科学的奥秘》、《人的深层本质》、《科学哲学原理》、《科学发展机制论》、《人性与伦理》、《艺术与真理》(1999)、《当代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开放的社会与思想》、《从马克思到德里达》、《马克思主义与当代西方社会思潮》等12部,合作著作有:《现代西方哲学》、《科学认识论》、《自然辩证法原理》、《科学方法论》等10部,在《哲学研究》、《自然辩证法研究》、《自然辩证法通讯》等刊物上发表论文160多篇,其中有45篇被《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承担过国家“九五”规划项目“当代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国际合作项目“人性与伦理”,以及其他省部级社科项目共11项;获得优秀科研奖12项,其中《生物进化中的偶然性》、《人性与伦理》两项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生命实在论》获江苏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三等奖,《艺术与真理》获江苏省高校社会科学二等奖,《当代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获江苏省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5年被评为东南大学科研优秀先进个人;1999年获南京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学人一等奖。

王小锡,男,1951年11月生,江苏溧阳人。哲学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经典作家关于意识形态、先进文化和道德的基本观点研究”课题组首席专家。教育部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公共管理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江苏省伦理学会执行会长,江苏省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江苏省邓小平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百所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经济伦理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伦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安徽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任。江苏省首批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江苏省政府“十五”重点建设学科、“十一五”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带头人,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博士点带头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中国哲学年鉴》、《伦理学研究》、《道德与文明》、《思想理论教育导刊》、《南京师大学报》等杂志编委。《中国经济伦理学年鉴》主编。

王跃,1959年1月生,安徽合肥人,中共党员。1982年安徽师范大学历史专业本科毕业,1990年北京师大“中共党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现任南京师大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中共党史学会理事;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理事;江苏省中共党史学会常务理事、秘书长;江苏省政治学会常务理事。主要从事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社区治理方面的研究。主要讲授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与史学方法、中国当代社会主义改革、中国近现代社会史、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等课程,讲课对象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先后承担了江苏省政府“九五”社科规划课题:“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改革过程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十五”规划课题:“经济较发达地区村民自治背景下村级党政关系完善研究(以苏南地区为例)”。主要代表作是:《变迁中的心态——五四时期社会心理变迁》(个人专著)、《解放思想与当代社会主义改革》(个人专著)、《毛泽东研究全书——著作卷》(主编、合著)、《北洋军阀统治时期社会意识变迁趋势》(论文)等。获得江苏省政府第七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江苏省教委优秀社科成果三等奖1项。

孙建社,1953年11月生,上海市人,中共党员,1985年7月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共运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国际共运学会理事、江苏省哲学与社会科学联合会理事、江苏省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共运研究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南京市工人运动研究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国际关系和国际共运的教学研究工作,是我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运专业和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曾主持并完成江苏省“九五”社科规划项目“邓小平国际战略思想研究”、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21世纪高师思政专业教改项目》各1项。参与了国家社科项目“苏联与东欧国家关系”和江苏省“八五”社科项目“列宁国际政治思想研究”的项目研究。目前主持承担江苏省“十五”社科规划项目“21 世纪初中美关系与中国国际环境”。近年来撰写专著《世界格局与中国安全环境》1部,主编《当代世界政治与经济》和《当代世界政治经济与国际关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等多部教材,发表《亚太大国“伙伴关系”的互动性和不对称性》、《世纪之交对我国安全环境的思考》、《试析当前我国面临的国际环境》、《联合国面临的挑战与发展》、《南沙群岛的主权纷争与发展趋势》、《略论邓小平国际战略思想》、《影响中美关系四大因素》等20多篇论文,其中核心期刊7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5篇。1999年获南京师范大学“教书育人奖”,2000年获江苏省教学优秀秀成果二等奖。

刘云林,男,汉族,中共党员,1956年8月生,江苏省丹阳市人。 1973年1月——1977年8月在丹阳市豆庄铝制品厂工作;1977年9月——1980年7月在丹阳市竹林中学任教;1980年9月——1984年7月在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政教专业学习;1984年9月——1986年8月任南京师大政教系团总支书记,党总支委员;1986年9月——1987年7月在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进修伦理学研究生课程;1987年9月——至今,在南京师大工作,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伦理学会理事、公共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公共管理学院党总支委员、南京师范大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南京师范大学教育伦理学课程组负责人、江苏省伦理学会理事。先后为研究生和本科生开设专业课和公共课6门,已出版个人专著1部,两人合著3部,三人合著2部,主编、副主编8部,参著10部。在《江海学刊》、《道德与文明》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核心刊物20余篇,10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作为第一参加者承担国家“九五”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教育伦理思想史研究》,主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当代中国教育伦理学研究》和江苏省“十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社会主义道德的框架体系研究》,另外,还主持江苏省教育厅课题5项,南京师大校级课题5项,获江苏省、教育厅和南京师大奖励8项。

王永贵,笔名王勇桂,1964年生,山东莒县人,法学博士,中共党员。1990—2003年在黑龙江省社科院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2004年调至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工作。现为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学科(均为江苏省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之一,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首批科学技术带头人,江苏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优秀人才培养对象,兼任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江苏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江苏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等。

曹孟勤,(1957年--),男,河北保定人,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伦理学所所长。从事专业:伦理学,自然哲学。研究方向:生态伦理、生态哲学。现任中国环境哲学学会副秘书长、中国生态伦理学学会理事。 1979年考入兰州大学哲学系,1983年毕业留校任教;1991年调入河北大学经济学院任教。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1年晋升为教授。2001年考入清华大学哲学系,师从万俊人教授,2004年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被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系作为优秀高层次人才引进。自2001年起担任河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2007年担任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 出版主要论著与译著8部,主要代表作:《人性与自然》;在《自然辩证法研究》、《道德与文明》、《学术月刊》、《江海学刊》等刊物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多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大学复印资料》、《学术界》全文转载;承担过省部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2项,校级课题2项;获得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厅级优秀成果奖二等奖1项。

孙迎光,男,1959年生,江苏南京市人,1981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哲学系,1990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政教系,获哲学硕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获教育学原理博士学位。现代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哲学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出版个人专著三部:《传承与超越——儒家德育思想与现代学校德育》,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主体教育理论的哲学思考》,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形象的德性》,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发表学术论文四十余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二十余篇,主编、参编学术著作四部

谢世诚,1951年3月生,江苏扬州人,中共党员。1976年南京师范学院政教系毕业。1988年扬州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1995年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中国政治研究所所长、硕士研究生导师,江苏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并担任全国太平天国学会理事、江苏省中国现代史学会、中共党史学会、瞿秋白研究会会员。长期从事中国革命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政治的教学和研究。其中关于晚清吏治的研究引起学术界广泛注意。主持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八五”规划项目“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论纲”、国家哲学社会科学“九五”规划重点项目“晚清吏治问题之研究”,并参加其他多项项目。出版《金瓯悲缺》、《中国共产党经济思想史论》、《晚清道光、咸丰、同治朝吏治研究》、《民国山东生活志》及教材共6部,发表论文60余篇。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3次获国家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陈真教授,男,教授,博士生导师,西方马克思主义博士点分析马克思主义方向学术带头人,外国哲学硕士点学科带头人,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研究员,2007年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主持人,现代外国哲学研究所副所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当代西方伦理学和当代英美哲学。

王建华,1950年1月生,江苏海安人,中共党员。1982年6月毕业于南京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所长。长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教学与科研工作。曾先后承担教育部科研项目1项、江苏省科研项目3项、江苏省教育厅教改项目1项;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原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科研项目3项。目前主持江苏省“十五”规划项目《经济全球化态势下我国思想道德建设研究》。先后出版《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与实践》(个人专著)、《市场、文化、价值与思想教育》(副主编)、《思想行为、教育、管理》(主编)、《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概论》(二人合著)等著作4部;参编原国家教委思想政治工作司组编的全国统编教材《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著作导读》等4部,其中1部为副主编。发表《略论思想政治教育过程的规律》、《周恩来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面向21世纪:思想政治教育观念的更新》、《弘扬与培育人的主体性: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等论文30多篇。 近年来先后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项,江苏省“五个一工程”奖1项,江苏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获江苏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

俞良早,湖北武汉人,1951年7月生。1982年9月由浙江大学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专业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分配至湖北大学工作。1992年6月晋升副教授,1993年6月破格晋升教授。199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被选拔为湖北省省级重点学科的带头人。1998年获教育部授予的“全国优秀教师”称号。1999年获湖北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2002年调南京师范大学工作,任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家重点学科首席带头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省级重点学科首席带头人,任全球化与东方社会主义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院长。任中国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副会长。

高兆明,男,1954年生,江苏盐城人。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特聘教授,江苏省重点学科伦理学负责人,校重点研究机构“应用伦理学研究所”负责人。 曾进过工厂、插过队,做过医生。1980.1.南通医学院医疗系毕业;1985.9.进南京工学院(现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就读科学伦理学方向硕士研究生,1988.4.毕业,获哲学硕士学位;1997.9.进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就读伦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1999.5.毕业,获哲学博士学位。曾就职于中国矿业大学、东南大学,并曾是中国矿业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东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苏省“333”工程第二梯队培养对象。

生命伦理学的主要研究领域及探索意义

生命伦理学的主要研究领域及探索意义如下:

生命伦理学的含义及性质介绍 生物伦理学是根据道德价值和原则对生命科学和卫生保健领域内的人类行为进行系统研究的学科。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

主要研究生物医学和行为研究中的道德问题,环境与人口中的道德问题,动物实验和植物保护中的道德问题,以及人类生殖、生育控制、遗传、优生、死亡、安乐死、器官移植等方面的道德问题。? 生命伦理学是应用规范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对人类行为的社会规范的研究。

伦理规范不是由个人制订的,它们体现在种种规定、准则、法典、公约、习俗之中,在我们学习它们以前就已经存在。人们成长的过程是一个社会化过程。

我们通过学习社会规则知道了伦理规则。当然,社会规则并不等于伦理规则,比如审慎行事规则就不是伦理规范。伦理是社会的必需,因为人人只考虑自己利益的社会是没有凝聚力的,从而也是无法存在下去的。

生命科学一般来说都是指生物学,主要是研究生物的结构功能发生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自然科学的一个分支,那么主要目的是阐明和控制生命的活动改造,自然为我国农业工业和医学等实践的发展提供服务。

生命科学作为一门基础的研究领域,传统上一直来说都是农业和医学研究的基础,甚至是生物伦理学研究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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