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躺在湘潭县中医院的病床上,熊柳桥和施昌兰夫妇心神不宁。他们的母亲罗淑元死去已经两天多了,但尸体仍然停放在她生前住的房子里。熊柳桥夫妇本来是在为罗淑元的丧事做准备,但一顿晚饭将他们放倒,一同被放倒的还有另外6个人,而没有和熊柳桥等人吃同一锅饭的罗淑元的丈夫张里云却没有事。
1个多小时内接到4个电话
罗淑元今年47岁,湘潭县默林桥镇谷丰村人,张里云51岁,两人结婚快三年了,均为二婚。罗淑元和张里云平时感情不错,偶尔发生争吵时,张里云都会打电话找罗淑云的兄弟罗伯梅和罗干湘去调解。
罗伯梅的妻子刘利军介绍说,21日上午在1个多小时内,张里云先后打了四次电话到她家。第一次是罗伯梅接的,大约在11时左右,张里云在电话里说要罗伯梅到他家去,没有说其它的。不久,刘利军又接到电话,张里云称罗淑云喝醉了。11时30分左右,刘利军再次接到张里云的电话,要刘利军到湘潭县中医院去,罗淑云已经被送到医院了。罗伯梅赶紧去医院。12时5分左右,刘利军又接到张里云的电话,张说罗淑云已经死亡。
在与张里云结婚前,罗淑元已有两个儿子,一个儿子在贵阳做事,另一个儿子就是熊柳桥,熊带着妻子施昌兰佃住在湘潭县中医院对面的一栋房子里。
据施昌兰介绍,她和熊柳桥赶到医院时,罗淑元已经死亡。随后,她回到罗淑元生前住的房子里收拾遗物。在房内一张桌子上,她发现了一壶酒和一个玻璃杯,酒是用药材泡着的,里面有一层白色的东西,玻璃杯里也有一层白色的东西。但不知何故,那壶药酒后来没了踪影。施昌兰说,她后来在厨房做饭时,发现厨房水池边放着一包白色粉末。罗淑云的亲友认为罗淑云可能是喝酒中毒而死的。
8人系毒鼠强中毒
施昌兰说,21日下午,她淘了七筒米放在高压锅里准备做晚饭。淘了米后,她发现洗衣机里放着一盆用水泡着的米,由于当时罗伯梅、罗干湘、张立云等8人正在为罗淑云的丧事做准备,她担心七筒米太少不够吃,便将洗衣机里的那盆米拿出来给姨父王东山看,王东山觉得可以吃,她于是将那盆米也倒进了高压锅。当晚,她和罗伯梅等8人吃的是高压锅里的米饭,张里云吃的是罗淑云死前蒸好的一钵饭。
当晚,罗伯梅和罗干湘回家不久,便出现双眼翻白、口吐白沫等不良症状。家人立即将两人送到湘潭县人民医院急救。而与罗柏梅和罗干湘一起吃过高压锅里的米饭的另外六人也先后出现了与两人同样的不良症状,但张里云却没有事。施昌兰说,她和熊柳桥回家不久,熊柳桥便双眼翻白,随后不省人事,她立即将他送到湘潭县中医院,熊柳桥经过急救后刚醒来,她突然双腿抽筋,晕倒在医院里。经医生诊断,罗伯梅等8人系毒鼠强中毒。
警方已介入调查
罗干湘的老婆刘巧连说,罗淑元曾经对娘家人说,她觉得张里云很可能有外遇。10月20日张里云外出后,罗淑元不放心,还偷偷在张后面跟踪了一天。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湘潭县滨河路的罗淑元生前和张里云住的房子前,想找张里云了解有关情况,但房门已上锁,旁边居民说,22日下午张里云就外出了,到现在都没有看见他。截至昨日下午4时,除了熊柳桥夫妇外,其余6人均已出院。由于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罗淑元的尸体仍停放在家中。目前,湘潭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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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食堂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食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状况和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成立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学校其他行政、厨房工友、校医和各班主任
二、应急处理程序: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消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发现本班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要及时报告学校,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起来,并进行急救,用心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3、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汇报。
(1)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食品留样和可疑食物,学生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学生的排泄物(呕吐物、大便)要保留,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发生食物中毒后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以便卫生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食物中毒带给可靠的状况。
(3)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及时与本次中毒有关人员,如食堂工作人员、老师、学生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状况。将学生所吃的食物,进餐总人数,同时进餐而未发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状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发生疫情时,门卫工作人员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校园。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家长的疏导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后,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对突发事件的问题要及时的进行整改,防止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对中毒食物的处理
(一)在卫生部门已查明状况,确定了食物中毒,即可对于引起中毒的食物及时进行处理。对中毒食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食品可用漂白粉混合消毒。食品用工具、容器可用1-2%碱水或漂白粉溶液消毒。学生的排泄物可用20%石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行消毒。
(二)食物中毒预防和报告制度
1、食堂务必持有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健康合格证。
2、建立严格的食品安全职责制,校长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总务处负责日常管理,层层落实职责制,并指定专人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预防工作。
3、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制,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和从业人员工作职责用餐场所公示,理解用餐者的监督。
4、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销售操作间、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原料存放间务必由专人负责。食堂管理人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学生饮食的卫生与安全。
5、对学生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商贩出售的食品,不饮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发现学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变质、污染和三无食品,应及时向学校和卫生监督部门报告。
6、学校要制订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起动应急机制,并实行紧急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学校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信息应包括发生单位、地址、时间、疑似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资料,并做好记录。
7、不干涉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的报告,不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要依法追究职责。
8、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按卫生部和教育部《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职责追究暂行规定的通知》对学校有关职责人员进行处理。
(三)学校食品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员。
2、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学校食品卫生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对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状况的检查等具体工作。
3、学校食堂每周一小查,每月一大查,检查资料包括食堂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学生自购食品的卫生等。周查由总务处牵头组织,月查由分管校长牵头负责。要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台帐,对发现的问题,要发出整改通知书,由受检单位负责人签字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学校应及时向当地卫生、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4、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食堂的定期检查制度,并严格实行职责追究制度。
【篇二】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1.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维护本公司正常后勤保障或后勤服务秩序,限度的减少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后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餐厅和食堂发生食物中毒后的行为管理。
3.参照文件
《xx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xx高速公路分公司卫生管理制度》
《xx高速公路分公司食堂管理办法》
4.食物中毒应急处置预案
服务区餐厅和各单位食堂是后勤保障的重点部门,餐厅或食堂负责人要坚持每一天对餐厅的物品、食品进行安全巡查、监督。发生食物中毒时,按以下步骤进行抢救:
(1)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
①在服务区餐厅或单位食堂用餐的司乘人员和员工短时间内出现多例呕吐、腹痛、腹泻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在场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报告,由现场管理人员向值班领导报告,并启动相应预案。
②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指挥、协调事件的处理。
③值班领导应当立即向管理处和公司相关部门报告。
④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事态发展趋势,如果认为食物中毒事件严重的,经请示值班领导同意后,立即向具有管辖权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报告中毒状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2)食物中毒人员的救治
①现场管理人员根据上级领导指令迅速拨打96120等急救中心电话,详细告之中毒状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人数等,并立即询问如何进行现场救治。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
②如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3)协助调查,采取相应措施
①中毒事件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持,控制可疑人员,必要时对中毒现场进行隔离和戒严。
②中毒事件发生后,后勤保障部门应当对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服务区要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售菜台等可能的中毒现场予以控制;在卫生部门专业人员到达后,用心配合专业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③中毒事件发生后,对不能排除因饮用水因素造成的事物中毒,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停止供水,留样等待检测。
④中毒事件发生后,服务区工作人员应当安抚中毒人员,稳定现场司乘人员的情绪,保证服务区正常工作秩序。
(4)信息发布
食物中毒应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部门确认,要严格控制信息发布渠道,由上级主管部门对外发布有关食物中毒状况。
(5)总结报告
发生中毒事件后,事故发生单位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行总结与完善,加强管理,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5.注意事项与要求:
5.1预案演练务必每年进行一次,演练方式以桌面演练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5.2负责人应拥有完整的训练和演习记录,作为评价和制定下一步计划的参考资料。
5.3可邀请地方职能部门的人员来讲课、指导,为训练和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评价带给参考意见。
5.4应尽量避免训练与演习给公司正常运行造成干扰。
【篇三】食物中毒应急方案
为维护广大师生和全体职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学院教学和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的政治稳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食堂工作具体状况,特制定如下饮食安全应急方案:
一、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院的食堂,餐厅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食品卫生以及关于《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二)广泛开展预防食物中毒宣传教育
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结合学院的实际状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黑板报,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宣传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物中毒发生。
(三)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1)防止细菌对食品的污染:学校食堂应对食品加强卫生管理,个性是肉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食品,要防止在生产加工和出售过程中的污染。食品须低温贮藏,用专用工具售货,食品从业人员要重视个人卫生,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事食品工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应及时调换工作。
(2)控制细菌的污染,控制细菌生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食品低温保藏的卫生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腐烂变质。
(3)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高温灭菌,当肉类食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可彻底杀死沙门氏菌。隔餐的熟食品和剩菜饭,在销售或食用前务必充分加热。
(四)化学性食物中毒的预防
(1)有些化学物质与食用的面碱,淀粉,食盐等形状相似,因而常发生误用,误食而造成中毒。因此,要加强对有毒物品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保管和领取制度,严禁把有毒化学物质带回家中使用。
(2)加强农药的管理和使用。农药要专库保管,不能与食品同仓存放,防止污染食品。并要严格遵守农药使用的有关规定。
(3)包装或盛放有毒化学物质的容器,不得用来包装或盛放食品。
(五)有毒动植物中毒的预防措施
有毒动植物往往与某些可食的食物相似,人们如不加以识别而误食用,就会引起中毒,如有毒的蕈类和野果等。因此,要加强宣传,提高对有毒或无毒动植物的识别潜力,防止误食,对不能识别的有毒动植物,须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无毒才能食用。
二、发生食物中毒的处理
(一)通报
发现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通知卫生所做好抢救准备,同时报学院有关领导,事故严重的报医院急救电话120。
(二)紧急处理
1、卫生所:召集医生紧急救护工作。
2、后勤部门(办公室):负责车辆调度,把重病号送往医院抢救。
3、保卫处:保护现场,组织事故调查,处理临时紧急任务。
(三)原因调查
1、保护现场,对可疑食物或有毒食物取样封存。
2、留样的食物和现场取到样品送防疫部门进行技术鉴定。
3、分析原因,根据现场调查和技术鉴定的状况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四)状况汇报
根据事故的大小状况,及时报上级有关单位,由院办统一上报。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品而导致的急性中毒性疾病,通常都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食物中毒。
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是指人们摄入含有细菌或细菌毒素的食品而引起的食物中毒。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食物被细菌污染。据我国近五年食物中毒统计资料表明,细菌性食物中毒占食物中毒总数的50%左右,而动物性食品是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主要食品,其中肉类及熟肉制品居首位,其次有变质禽肉、病死畜肉以及鱼、奶、剩饭等。
食物被细菌污染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禽畜在宰杀前就是病禽、病畜;
2、刀具、砧板及用具不洁,生熟交叉感染;
3、卫生状况差,蚊蝇滋生;
4、食品从业人员带菌污染食物。
并不是人吃了细菌污染的食物就马上会发生食物中毒,细菌污染了食物并在食物上大量繁殖达到可致病的数量或繁殖产生致病的毒素,人吃了这种食物才会发生食物中毒。因此,发生食物中毒的另一主要原因就是贮存方式不当或在较高温度下存放较长时间。食品中的水分及营养条件使致病菌大量繁殖,如果食前彻底加热,杀死病原菌的话,也不会发生食物中毒。那么,最后一个重要原因为食前未充分加热,未充分煮熟。
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与不同区域人群的饮食习惯有密切关系。美国多食肉、蛋和糕点,葡萄球菌食物中毒最多;日本喜食生鱼片,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最多;我国食用畜禽肉、禽蛋类较多,多年来一直以沙门氏菌食物中毒居首位。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始作俑者有沙门茵、葡萄球菌、大肠杆菌、肉毒杆菌、肝炎病毒等。这些细菌、病毒可直接生长在食物当中,也可经过食品操作人员的手或容器,污染其他食物。当人们食用这些被污染过的食物,有害菌所产生的毒素就可引起中毒。每至夏天,各种微生物生长繁殖旺盛,食品中的细菌数量较多,加速了其腐败变质;加之人们贪凉,常食用未经充分加热的食物,所以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
二、真菌毒素中毒
真菌在谷物或其他食品中生长繁殖产生有毒的代谢产物,人和动物食人这种毒性物质发生的中毒,称为真菌性食物中毒。中毒发生主要通过被真菌污染的食品,用一般的烹调方法加热处理不能破坏食品中的真菌毒素。真菌生长繁殖及产生毒素需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因此中毒往往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和地区性。
三、动物性食物中毒
食入动物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动物性食物中毒。动物性中毒食品主要有两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动物或动物的某一部分当做食品,误食引起中毒反应;在一定条件下产生了大量的有毒成分的可食的动物性食品,如食用鲐鱼等也可引起中毒。近年,我国发生的动物性食物中毒主要是河豚鱼中毒,其次是鱼胆中毒。
四、植物性食物中毒
主要有3种。①将天然含有有毒成分的植物或其加工制品当作食品,如桐油、大麻油等引起的食物中毒;②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将未能破坏或除去有毒成分的植物当作食品食用,如木薯、苦杏仁等;③在一定条件下,不当食用大量有毒成分的植物性食品,食用鲜黄花菜、发芽马铃薯、未腌制好的咸菜或未烧熟的扁豆等造成中毒。一般因误食有毒植物或有毒的植物种子,或烹调加工方法不当,没有把植物中的有毒物质去掉而引起。最常见的植物性食物中毒为菜豆中毒、毒蘑菇中毒、木薯中毒;可引起死亡的有毒蘑菇、马铃薯、曼陀罗、银杏、苦杏仁、桐油等。植物性中毒多数没有特效疗法,对一些能引起死亡的严重中毒,尽早排除毒物对中毒者的预后非常重要。
五、化学性食物中毒
主要包括:①误食被有毒害的化学物质污染的食品;②因添加非食品级的或伪造的或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食品,以及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而导致的食物中毒;③因贮藏等原因,造成营养素发生化学变化的食品,如油脂酸败造成中毒。食入化学性中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即为化学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发病特点是:发病与进食时间、食用量有关。一般进食后不久发病,常有群体性,病人有相同的临床表现。剩余食品、呕吐物、血和尿等样品中可测出有关化学毒物。在处理化学性食物中毒时应突出一个“快”字!及时处理不但对挽救病人生命十分重要,同时对控制事态发展,特别是群体中毒和一时尚未明化学毒物时更为重要。
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食含有毒素的动植物如毒蕈、河豚等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变质食品、污染水源是主要传染源,不洁手、餐具和带菌苍蝇是主要传播途径。
此病的潜伏期短,可集体发病。表现为起病急骤,伴有腹痛、腹泻、呕吐等急性肠胃炎症状,常有畏寒、发热,严重吐泻可引起脱水、酸中毒和休克。本病处理主要是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症可用抗生素。及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和酸中毒。肉毒中毒者可及早给于肉毒抗毒血清。
【处方】
1.搞好食品卫生监督和食堂卫生,禁止食用病死禽畜肉或其他变质肉类。醉虾、腌蟹等最好不吃。
2.冷藏食品应保质、保鲜,动物食品食前应彻底加热煮透,隔餐剩莱食前也应充分加热。
3.烹调时要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4.腌腊罐头食品,食前应煮沸6~10分钟。
5.禁止食用毒蕈、河豚等有毒动植物。
6.炊事员、保育员有沙门菌感染或带菌者,应调离工作,待3次大便培养阴性后才可返回原工作岗位。
(上海医科大学蔡则骥教授)
食物中毒是指在正常进食状态下,食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但具有毒性的食物而发生感染或中毒的疾病,属食源性疾病的范畴。因此,食物中毒不包括因暴饮暴食而引起的急性胃肠炎、食源性肠道传染病等。
除了细菌性食物中毒外,还有有毒食物如误食河脉鱼,有毒植物如毒蘑菇、四季豆中毒,还有农药污染、霉变甘蔗中毒等等。与细菌性食物中毒相比,这类发病虽少,胃肠炎症状轻,但神经系统症状明显,有的中毒如河脉鱼中毒,病死率达50%,即使不死,也会留下终生残疾,因此,也需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
食物中毒是可以防治的。首先要防止细菌污染。购买生肉时,要注意识别有卫生检疫部门的检疫图章。作好食具、炊具的清洗消毒工作,生熟炊具分开使用,改善卫生状况。食品监督部门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定期体检,有上呼吸道感染及化脓性疾患的患者,在治愈前不应参与食品操作。第二,食品要低温贮藏,一般低温就能控制一般细菌的繁殖,肉及熟肉食品应贮存于10℃以下的低温条件,但对存在于海产品上的副溶血性弧菌无效,它耐低温,在低温冰箱中能存活几个月,因此,在吃凉拌海蛰时,用醋泡或用100摄氏度沸水漂烫数分钟。最后一个措施就是彻底加热,杀灭病原体及破坏毒素。肉类食品必须煮熟、煮透,肉块不宜过大,并保证加热时间,熟食品应及时食用,剩饭剩菜要加热后再存放,食前再重新加热。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四季豆中毒、农药中毒问题,要注意以下几点:四季豆烹调加热时要彻底,蔬菜水果上有残留的农药,食前要用清水多清洗或浸泡一段时间。
食物中毒分类 姚永青 穆丽苑
食物中毒指摄入了含有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的食品,或者把有害物质当作食品摄入后,出现的非传染性的急性、亚急性疾病。有害的微生物一般嘴都很“刁”,喜欢聚集在营养价值高的食品中繁衍。比如放置时间较长而未经充分加热的熟肉、鱼、奶制品中,往往会有沙门菌;用蛋黄酱制备的饭菜是细菌最爱的“温床”。贮藏不当的罐头食品中,可能存在的肉毒杆菌,危害较大,所以千万不要食用已变形的罐头食品,一旦发现有肉毒杆菌中毒应立即住院治疗。水产品,尤其是被污染的贝类,最易导致病毒性食物中毒,80年代上海甲肝流行的罪魁祸首就是毛蚶。
食物中毒的临床表现
通常,食物中毒可同时引起恶心、呕吐和腹泻,或伴有其他症状。一般餐后少则半小时、多则48小时就可发病。其症状因进食的食物种类不同而异,总的来说有腹痛、恶心、呕吐、腹泻,一天几次至几十次不等,个别的便中有脓血、粘液等。患者除有上述急性胃肠炎症状外,还有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怕冷、发热、乏力、瞳孔散大、视力模糊、吞咽及呼吸困难等,中毒严重者可因腹泻造成脱水性休克或因衰竭而死亡。
临床上常见一些食物中毒的患者,开始就医时,胃肠症状不很明显,主诉的症状都是:自冷、发热、头疼、乏力等,易与普通感冒相混淆,所以一定要注意鉴别。如果症状持续超过2天,不妨化验一下大便、血或呕吐物以明确病因。对于先后发病,症状大体相同,又曾食用过同一种食品的人群,应高度怀疑是食物中毒,尤其是在夏季高发季节。如沙门茵中毒常在餐后8—48小时发病,表现为水泻、腹胀、腹痛、恶心、呕吐,病程一般2—5天。
如何确诊食物中毒
我国对食物中毒制定了详细诊断标准,主要是以病人的潜伏期和中毒的特有表现为依据。最明显的特征有:中毒病人在相近的时间内均食用过某种共同的中毒食品,未食用者不中毒;在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后,发病很快停止;潜伏期较短,发病急剧,病程亦较短;所有中毒病人的临床表现基本相似;一般无人与人之间的直接传染。食物中毒不可小窥,它不仅危害个体,还常常危害在集体食堂(厂矿、机关、幼儿园、学校)就餐的人群,严重时会危及生命。
发现食物中毒,如何急救
发现食物中毒的情况,切莫慌张。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中毒食品,对病人采取催吐、洗胃、清肠等急救治疗措施。由于反复呕吐和腹泻是机体排泄毒物的途径,所以在出现食物中毒症状24小时内,不要擅用止吐药或止泻药。需值得注意的是,人体水分大量散失可造成脱水,尤其是儿童及青年患者,必须及时补充丢失的液体,如喝水或通过静脉补液。第二,应及时报告当地的食品卫生监督检验部门,采取病人标本,以备送检。第三,要保护现场,封存中毒的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对已售出的应即时追回,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第四,根据不同的中毒食品,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以免扩大中毒范围。
食物中毒的主要原因
一是生产经营者疏于食品卫生管理,对食品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环节中的卫生安全问题注意不够。此类中毒发生率最高,出现在学校食堂和饮食服务单位的食物中毒多属此类。1999年9月11日发生在西安市胜利饭店的城运会部分运动员食物中毒、1999年9月15日西安市十余所中小学的食物中毒事件,均是由于食品生产、加工环境受到细菌污染而引起的。
二是滥用食品添加剂或使用非食品原料。继1997年山西朔州发生甲醇中毒、1998年江西毒猪油中毒事件后,1999年8月9日。广东省肇庆市又发生因食用掺杂液体石蜡的食用油引起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中毒人数多达681人,这是1999年9月底之前中毒人数最多的一起食物中毒事件。
三是误食。主要是食用亚硝酸盐、河豚鱼、毒蘑菇和农药、鼠药污染的食物引起的中毒。这类中毒发生的数量较多,且中毒者病情危重,死亡率极高。3月3日,广西忻城县3名儿童因捡食被鼠药污染的红薯片,食后3人均中毒,l人死亡。5月11日,广东省汕头市一外地打工夫妇误食河豚鱼中毒,1人死亡。9月18~21日,重庆市石柱县黄鹤乡3户农民误采食毒蘑菇,9人食用后全部中毒,其中2人死亡。
四是群众食品卫生知识匮乏,食品加工、贮存不当,滥用农药。去年细菌性食物中毒导致死亡的7人中。有6人是由于食用加工、制作不当的酵米面引起的。99年3月11曰,河南省周口地区478人食物中毒事件就是由于四季豆加工处理和烹调不当所致。卫生部门在对贵州省安顺市发生的鼠药中毒事件调查中发现,由于该村长期使用氟乙酰胺灭鼠,鼠药和沾有鼠药的食饵到处丢弃,环境已受到严重污染,村里无鸡、狗、猫存活,说明当地农民对急性剧毒鼠药和科学灭鼠知识一无所知。
五是投毒。近年来,卫生部已收到多起投毒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投毒物质常为剧毒鼠药或亚硝酸盐。2月2曰发生在重庆市彭水县6人中毒、l人死亡的亚硝酸盐中毒事件,7月5日重庆市南川2名儿童饮用注人“毒鼠强”的饮料后引起的死亡事件等,均属犯罪分子故意投毒杀人。这些案例提示我们,目前对剧毒品的管理仍有疏漏。
六是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不完善。截至9月底。卫生部共收到由农药引起的食物中毒报告31起,中毒1108人,死亡59人,超过了总死亡人数的70%。这些中毒事件均是由氟乙酰胺、毒鼠强、“1605”、“1059”等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和使用的鼠药、农药引起的。可见,这些早该绝迹的东西仍在某些地区生产、销售和使用。此外,因农药使用不当造成上市农作物农药残留超过国家标准,也是引起食物中毒的一个重要原因。
怪病原来是中毒
明明是中了毒,可本人及家属却全然不知,还以为是得了什么怪病,结果常常失去救治良机,甚至导致二次中毒或多次中毒。近来媒体多有类似报道。为了帮助大家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以下介绍几种食物中毒的识别和救治常识。
厨房里的提示
不吃病死牲畜肉,加工肉制品和海鲜时应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低温冷藏,方可有效防止沙门氏菌和副溶血性弧菌等细菌性食物中毒。
引起沙门氏菌食物中毒的食品主要是肉类、鱼、禽、奶、蛋类,中毒原因主要是食用了病死牲畜肉或在宰后被污染的牲畜肉,加工食品用具、容器或食品储存场所生生熟不分、交叉污染,食前未加热处理或加热不彻底。
副溶血性弧菌是一种海洋细菌,主要来源于鱼、虾蟹、贝类和海藻等。中毒食品主要是海产品,其次为咸菜、熟肉类。禽肉、禽蛋类,约有半数为腌制品。中毒原因主要是烹调时未烧熟、煮透,或熟制品污染后未再彻底加热。因此,加工海产品一定要烧熟煮透;烹调或调制海产品、拼盘时可加适量食醋;加工过程中生熟用具要分开,宜在低温下储藏。
自制发酵食品要保持卫生,防止霉变,以杜绝椰毒假单胞菌、肉霉梭苗等中毒。
椰毒假单胞菌酵米面亚种食物中毒是我国发现的一种病死率很高的细菌性食物中毒。中毒食品主要为发酵玉米面制品,如糯米面汤圆、吊桨粑、小米或高粱米面制品。病死率高达40%-100%。所以,家庭制备发酵谷类食品时要勤换水,磨浆后要及时晾晒或烘干成粉;贮藏要通风、防潮,不要直接接触土壤,以防污染。
肉毒梭菌中毒食品与饮食习惯有关,主要为家庭自制的发酵豆、谷类制品(面酱、臭豆腐。中毒原因主要是被污染了肉毒毒素的食品在食用前未进行彻底的加热处理。家庭自制发酵酱类时,应注意盐量要达到14%以上,并提高发酵温度,要经常日晒,充分搅拌,使氧气供应充足。不吃生酱。
严禁采摘和食用刚喷洒过农药的瓜、果、蔬莱。
有机磷农药是当前使用最广、品种最多的农药之一,国内每年因此发生中毒和死亡者居各种化学物中毒之首。食用喷洒有机磷农药不久的水果、蔬菜,用装过有机磷农药的容器“盛装食品,食用了有机磷拌过的种子,用受到有机磷污染的车辆、仓库运储粮食等都可造成中毒。
加工菜豆、豆浆等豆类食品时,一定要充分加热,以防其中的有害物造成食物中霉。
菜豆又叫扁豆、四季豆。芸豆、刀豆、豆角等,菜豆中毒致病物质尚不十分清楚,可能与红细胞凝集素和皂甙有关。一般认为菜豆烹调加工方法不当,加热不透,毒素不能被破坏,即可引起食物中毒。加工菜豆要注意翻炒均匀、煮熟焖透,使菜豆失去原有的生绿色和豆腥味。
豆浆中的有害物质可能是胰蛋白酶抑制素、皂甙。当豆浆加热到一定程度时,会出现泡沫,此时豆浆还未煮开,应继续加热至泡沫消失,豆浆沸腾,再持续加热数分钟。当豆浆量大或较稠时,一定把豆浆搅拌均匀,防止烧糊锅底,影响热力穿透。
不随便吃不认识的鱼和蘑菇。
食用了含有河豚毒素的鱼类可引起食物中毒。河豚鱼的卵巢和肝脏毒性最强,肌肉和血液中也含有毒素。河豚鱼中毒的病死率为40%-60%,死亡通常发生在发病后4-6小时,最快的可在发病后10分钟死亡。渔民捕捞时必须将河豚鱼剔除,不得流入市场销售。消费者也应注意不擅自吃沿海地区捕捞或捡拾的不认识或未吃过的鱼。
我国毒蘑菇约有100种,据资料记载可致人死亡的至少有10种。毒蘑菇中毒多发生在夏秋阴雨季节,以家庭散发为主。由于辨别毒蘑菇非常困难,所以在采集野生鲜蘑菇时,一定要掌握相关知识,避免误采毒蘑菇食用而中毒。食入干毒蘑菇也可中毒。
鲭鱼中毒||甲醇中毒
何谓食物中毒
凡进食被细菌及其毒素污染的食物,或摄入含有毒性物质(如升汞、砷剂及有机磷等)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有毒鱼类等)所引起的急性中毒性疾病,均属于食物中毒。食物中毒的特征是突然暴发、潜伏期短、易集体发病以及发病者均与毒性食物有明确的联系等。引起食物中毒的病因,可分为两大类。
(1)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于下列疾病:
①沙门氏菌属性食物中毒;②金黄色葡萄球菌性食物中毒;③变形杆菌性食物中毒;④嗜盐菌性食物中毒;⑤肉毒中毒;⑥致病性大肠杆菌性食物中毒;⑦绿脓杆菌性食物中毒;⑧韦氏杆菌(耐热型)性食物中毒;⑨真菌性食物中毒。
(2)非细菌性食物中毒:常见于以下疾病:
①植物类急性食物中毒:a.“臭米面”食物中毒;b.发芽马铃薯中毒;c.白果中毒;d.火麻仁中毒;e.毒蕈中毒(毒蘑菇中毒);f.桐油中毒;g.苍耳子中毒;h.乌桕中毒。
②动物类急性中毒:a.河豚鱼中毒;b.动物肝中毒;c.鱼胆中毒。
③化学毒剂急性中毒:a.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b.急性氟矽酸钠中毒;c.急性锌中毒;d.急性砷中毒;e.急性锑中毒;f.急性重铬酸钾中毒。
食物中毒防制
提要 食物中毒的概念、特征及分类。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处理原则和预防措施。非细菌性食物中毒的临床特征、治疗和预防。
案例 某日下午4点起,某县中心医院附近居民数人先后因胃肠疾病症状来院就医,患者发病急骤,恶心、呕吐,腹泻呈水样便,无里急后重。体温38℃左右。到夜间10点前后,共诊治96例病人,医考虑可能是食物中毒。询问48小时内所吃食物,发现在上午7~10点都习了某饭店的猪血食用。当即报告县卫生防疫站。经调查县肉联厂于前一天加工猪血800余斤,煮后置热水中浸泡,次日出售。用盆接猪血时,猪体上泥土、粪便也滴落盆内。加工猪血的炊具、容器均未加洗刷或消毒,当天室温35~36℃。无菌操作采患者粪便8份,呕吐物4份,吃剩的猪血5份,进行病原菌分离培养。所有标本均检出沙门菌,未发现其他病原菌。未吃猪血的无一人发病。
我国建国四十多年来,对预防食物中毒做了大量工作,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建立了食物中毒调查和报告制度,特别是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以来使食物中毒发病率明显下降,但目前仍时有发生。
我国各类食物中毒中,以细菌性食物中毒占多数,约占食物中毒总起数的58.6%,其中又以沙门菌食物中毒占首位。
食物中毒有明显的地区性,肉毒中毒90%以上发生在新疆;河豚鱼中毒多发生在沿海与长江下游;农村多见农药中毒与粗制棉籽油中毒和桐油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发病率高,除肉毒中毒外病死率低,多由受污染的动物性食品所致。其他食物中毒发病率低,但病死率高,发病分布较分散。
第一节 食物中毒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一、食物中毒的概念
凡健康人经口摄入正常数量、可食状态的“有毒食物”(指被致病菌及其毒素、化学毒物污染或含有毒素的动植物食物)后所引起的以急性感染或中毒为主要临床特征的疾病。统称为食物中毒(food poisoning)。凡食入非可食状态(未成熟水果等)食物、暴饮暴食所引起的急性胃肠炎;因摄入食物而感染的传染病、寄生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等食源性疾病、或摄食者本身有胃肠道疾病、过敏体质者食入某食物后发生的疾病,均不属于此范畴。不论是一次性还是长期连续摄入“有毒食物”,凡是以慢性毒害为主要特征的也不是食物中毒。
二、食物中毒特征
虽然食物中毒的原因不同,症状各异,但一般都具有如下流行病学和临床特征:①潜伏期短,一般由几分钟到几小时,食入“有毒食物”后于短时间内几乎同时出现一批病人,来势凶猛,很快形成高峰,呈爆发流行;②病人临床表现相似,且多以急性胃肠道症状为主;③发病与食入某种食物有关。病人在近期同一段时间内都食用过同一种“有毒食物”,发病范围与食物分布呈一致性,不食者不发病,停止食用该种食物后很快不再有新病例;④一般人与人之间不传染。发病曲线呈骤升骤降的趋势,没有传染病流行时发病曲线的余波;⑤有明显的季节性。夏秋季多发生细菌性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冬春季多发生肉毒中毒和亚硝酸盐中毒等。
三、食物中毒的分类
通常按病原学将食物中毒分为:
(一)细菌性食物中毒
1.感染型食物中毒 包括沙门菌属、变形杆菌属、副溶血性弧菌、致病性大肠菌属、韦氏梭状芽胞杆菌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2.毒素型食物中毒 包括肉毒梭菌毒素、葡萄球菌肠毒素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二)有毒动植物食物中毒
1.有毒动物中毒 如河豚鱼、有毒贝类、鱼类组胺、动物内脏(过冬的狼和狗肝脏)、腺体(甲状腺等)所引起的食物中毒。
2.有毒植物中毒 如毒蕈、木薯、四季豆、发芽马铃薯、新鲜黄花菜、生豆浆等引起的食物中毒。
(三)化学性食物中毒
食物被某些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亚硝酸盐、农药等污染,或因误食引起食物中毒。
(四)真菌毒素食物中毒
食入含有被大量霉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如赤霉病麦、霉变甘蔗等。
四、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
食物中毒发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原料选择不严格,可能食品本身有毒,或受到大量活菌及其毒素污染,或食品已经腐败变质;②食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等过程中不注意卫生、生熟不分造成食品污染,食用前又未充分加热处理;③食品保藏不当,致使马铃薯发芽、食品中亚硝酸盐含量增高、粮食霉变等都可造成食物中毒;④加工烹调不当,如肉块太大,内部温度不够,细菌未被杀死;⑤食品从业人员本身带菌,个人卫生不好,造成对食品的污染;⑥有毒化学物质混入食品中并达到中毒剂量。
食物中毒调查处理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应及时进行认真调查,查明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以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一、明确诊断和抢救病人
医生通过询问病史和体检,初步确定是否为食物中毒,可能由何种食物引起,并将情况及时向卫生防疫站报告,通知有关食堂、餐馆暂时封存可疑食物,保护好现场。同时,尽早及时就地抢救病人,重点是老人、儿童和重症患者。对已摄入可疑食物而无症状者也应严密观察。
二、现场调查
(一)中毒情况调查
当地卫生防疫站和有关部门接到报案后立即组织人中到现场进行调查,进一步了解发病经过、主要临床表现、发生中毒的地点、单位、时间、中毒人数、重病人数及死亡人数、可疑食物、进食范围及发病趋势、已采取的措施和待解决的问题等。
(二)现场一般卫生情况调查
了解餐具、炊具、用具、设备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炊事人员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状况,用膳制度等,分析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和条件。
(三)确定中毒食物
1.详细了解病人发病前24~48小时内进食的各餐食谱,找出可疑食物。
2.进一步了解可疑食物的来源、运输、贮存情况、制作过程及出售中有无污染的可能。
(四)采样检验
对食剩的可疑食物、餐具及用具涂抹物、病人排泄物、炊事人员的手部等进行检验,查明病原。
三、现场处理
确定食中毒类型后,针对原因立即对现场进行处理,以防止事件扩大蔓延:①销毁引起中毒的食物;②针对污染原因及时督促改进;有传染病的炊事人员应暂时调离饮食服务工作,制定和完善卫生管理制度;③指导现场消毒。
四、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
加强卫生宣教工作,增强个人卫生意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标准,搞好食品卫生工作。
其他食物中毒及防治要点见表5-1。
表5-1其他常见食物中毒防治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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