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行医执照的退休医生王君认为自己给人看病属于“帮忙”,可黄浦区卫生局认定她是非法行医,对她罚款5万元。因不服该处罚,王君打起官司。近日,黄浦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维持卫生局对王君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61岁的王君在街道医院工作了30年,是个中医医师。虽然退休了,但还是经常有人找到她家咨询病况。
今年3月5日,李兰在丈夫的陪同下来到她的家中,再三恳求王君帮她看病,李兰称由于经济困难实在无力承担昂贵的住院费用,王君对她进行了静脉注射并开了些药物。10日,李兰的丈夫再次上门,在未见李兰本人的情况下,王君又为其配了吗丁琳等药物,当天,李兰死亡。
经法医鉴定,李兰死于直肠继发弥漫性化脓腹膜炎。5月9日,上海市黄浦区卫生局对王君的非法行医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王君把卫生局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行政处罚,她认为自己不以营利为目的,偶尔帮人诊治,开点非处方药是在帮助病患。家里放着听诊器和微量药品也很正常,很多居民都会有家用药箱。她说:“我没有非法开诊所,我也劝过病人去医院医治,可病人再三求我帮她。”
卫生局认为,王君虽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在明知自己无行医资质,且行医场所无急救设施的情况下,仍然为李兰进行注射诊疗,主观上具有无证行医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为病人诊疗的行为,属于非法行医。对其处以5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且王女士此前已经两次因非法行医而受到过行政处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认为,3月4日在得知李兰需住院治疗的情况下,王君非但没有规劝李兰及时去正规医院就诊,反而让李兰第二天来诊治,并于此后连续五天为其进行诊疗,收取诊疗费239元,主观故意明显。尽管病人死亡与王君的医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但她已构成无证行医。卫生局对王君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程序基本合法,且使用法律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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