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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炮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医案日记 2023-05-08 19:33:24

中药饮片炮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广义的中药炮制是指药材净制、切制或炮炙操作制成一定规格的饮片,以适应医疗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安全和有效。而狭义的中药饮片炮制则着重于强调要求按照中医理论体系和一定工艺流程加入相应的辅料使中药饮片增强专属疗效或减少毒副作用而获取“立竿见影”的效果。由此可见,中药饮片炮制是保证中医药疗效的基础。但是目前,我国中药饮片炮制、使用、流通、研究等诸多环节却远远地滞后于飞速发展的中医药现代化,而且还从某种程度L制约着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1存在的问题

1.1炮制饮片在加工、流通领域的环境氛围不尽乐观随着改革的深入,计划经济时期三级批发网络的打破,医药商企原炮制加工场地有的已被其它商企吞侵而变成了高楼大厦或改作它用,因而现今医疗单位药房、药店的炮制饮片供应则成了“无源之水”,加之某些中医院的管理人员是从西医医院或综合医疗管理岗位走过来,对炮制饮片的认识肤浅,从事炮制专业的人员纷纷“跳槽”到其它岗位,种种不利的环境氛围使炮制饮片步入恶性循环的窘境。

1.2炮制加工的硬、软件设施滞后不前 中医医院、中药店在炮制硬件、软件设施上没有考虑投入,某些中医医院设置了中药炮制室,存硬件设施上舍不得更新,更不用说引进专业人才。笔者所在的陇中地区某县有50万人口,境内有中医医院、综合医院、医药公司、防疫站、妇幼保健站、温泉疗养院及23家乡镇医院,但没有一家设置中药炮制室或加上场所,缺少专业人员,炮制饮片质量不能令病患者放心。据对相邻地区的18家医院药房及药店调查发现,仅有3家单位设置了中药炮制室,而且条件非常简陋,根本不具备微机炒药机、干燥机、吸烟除尘及质控等配套设施。

1.3调剂配方“断档”状况异常严峻中医疗效离不开炮制饮片的质量保证。但土炒白术,焦三仙、麸炒枳壳、杜仲炭等一些炮制饮片在调剂配方中的“断档”状况却是十分严峻。在某些地区药房药店,谈及中药炮制品,谈到的只不过是炙甘草、焦三仙之类,而对那些经过炒制或其它炮制方法能减毒增效的如苍耳子、草决明、地榆炭之类的炮制品早已从记忆中消失。

1.4粗制滥炙问题突出 中药饮片炮制历经数千年医药学家的反复认识和实践,探索出了最为适宜的辅料和工艺流程。除了《药典》规定之外,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相继出版了《炮制规范》,但是目前中药炮制饮片的炮制工艺出现有法不依、有规不循的现象,如药市出售的炮山甲售价高出生甲片l倍以上;处方中“随方脚注”的炮制品,却由调剂人员单包交嘱病家自行炮制。作为一项传统制药技术,将其交与没有医药知识技能的患者自制自服。药物炮制过程加入适宜的辅料就是为r减毒增效,同一中药由于添加了不同的辅料而效用各异。而部分药房、药店及个体诊所、药店的炮制辅料质量十分粗劣,一堆砂子堆放数年得不到更换,今天用土炒白术,明天再用其炮山甲;今年用砂子烫杜仲,明年再用它炮十姜。炮制T艺亦是日趋简单化,《证类本草》要求的熟地黄质量以“光如黑漆、味甘如饴”为准则。现代研究证实,生地黄炮制后其有效成分梓醇苷在加热蒸制过程中变成了对羟基梓醇而呈黑漆光泽,“味甘如饴”的原因即是多糖变成了单糖。中医临床入药更是严格有别,生地黄性寒味甘而苦,具清热凉血之功;熟地黄则性温有滋阴补血之效,而眼下药市、药店在加工炮制熟地黄时,不但摒弃“九蒸九晒”的传统工艺,而是简化为将生地黄直接倒入沸水中,用武火煎煮至瘦瘪之后,从水中捞出倒在水泥地板上晒干即可。按此工艺炮制加工的熟地黄,还能体现中医用于滋阴补血的疗效吗?

1.5实验研究现状不容乐观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内先后山版《中药炮制经验集成》等专著。80年代以后,全国大多数省市以《全国中药炮制规范》为蓝本,结合本地区用药习惯,出版了,地方炮制规范。国家组织了全国的炮制科研力量,对炮制饮片从历史沿革到工艺流程、化学药理进行了较为系统的研究,白附子等40余种常用中药的炮制机理得到了证实。如马钱子经加热炮制后,其中含量最高、毒性最大的士的宁转变成异士的宁氮氧化物,毒性只有士的宁的1/10,所以马钱子经炮制后毒性下降,不是单纯的降低毒性成分,而且改变了毒性成分的结构。这些科研成果充分说明了我国中药炮制实验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该学科水平的相对滞后性是显见的。从研究现状看,一方面实验方法、实验仪器已趋陈旧,实验设计的创新性和实用性不高,某些炮制饮片仅仅靠测定一二种成分去诠释炮制理论也显得较为呆板,大南星用姜、矾煮制确有使毒性和刺激性降低或消除的“制毒”效果,但天南星的毒性成分和刺激性成分是什么却不清楚。从现代角度去分析,药物炮制后,各种性味功能的变化其基础都是物质的变化。这些物质基础的变化,或为量变或为质变。但现代研究的成果能说明炮制机理的例子尚不多,多数实验停留于探讨炮制后成分的含量测定和药效毒理方面。另一方面,中药炮制的科研队伍力量非常薄弱,科研经费短缺及炮制学科的从属地位,严重制约了中药饮片炮制的研究方向和成果实用性。

2建议

综观上述存在的种种问题,给中药饮片炮制实验研究、学科建设、企业生产、l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健康发展蒙上了一层“面纱”,让医生和患者看不清炮制饮片的本质和功能,其程度已严重影响到中医药疗效方方面面的情况,为此我们认为发展中药饮片炮制事业,应从以F几个方面去面对和努力。

2.1强化临督管理的力度 没有炮制条件的医疗部门、药店到哪里去采购质量好的炮制饮片?饮片粗制滥炙的现状,如何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很显然改变现状只有依据《药品管理法》和《中药饮片GMP补充规定》的有效贯彻实施和《中药饮片生产质量规范》(GPP)的出台,对炮制饮片要与GSP、GMP、GCP、GLP、GAP一样,建立相应的许可制度,对炮制饮片的牛产、使用、流通定位要明确,基层药监部门更应克服人手少、事务多的现象,把炮制饮片的生产、使用、流通作为重中之重的大事,加大监督力度,对流通领域长期存在的粗劣、“断档”的无序现象,从“督、帮、促”入手,扭转炮制室瘫痪状况,强化硬件设施和软件建设,对进入流通领域的假劣炮制饮片,查清源头加大处罚力度,尤其是对一些不合理的炮制方法进行有效遏制。

2.2加快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中药饮片GMP生产企业的建设步伐要使中药炮制饮片的流通和使用步入规范化。各省、市、自治区在区域内要尽快建设数家中药饮片GMP生产企业,配备炮制专业人员及设备,保证炮制能力,严格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规范生产出优质的炮制饮片,实施批准文号管理、品牌注册、商标战略,改进包装,设计出新颖的内、外包装,满足市场和人民健廉的需求。

2.3加大科研技术创新,加速成果转化 目前国内有关饮片炮制研究在中医药杂志上发表的论文数量不少,除了对传统工艺和机理探讨研究揭示外,创新性实验研究并不多。各地各法的炮制习惯瑚状不能改变的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缺少客观的数据和标准,只有炮制饮片实验的科学性和工艺技术参数标准与疗效结合在一起,对增效和制毒的机理进行客观系统的鉴定和评价,体现山实验成果的实用性、先进性和科学性,把炮制饮片的实验目的与中医I临床不同用途结合起来,提高临床用药的准确性,方能取得炮制饮片实验的新成果。提高饮片研究的科学水平,迫切需要壮大科研卧伍,争取宽松的科研经费,倡导多学科的纵向横椟向强强联合。同时还应建立科研成果咨询机构,对独创的炮制方法进行专利保护,由中介机构加速科研成果向生产转化的进程,使一些实验成果尽快地从实验室中走出来,为生产、流通服务。

中国药典已有的品种按其他省炮制规范炮制执行标准怎么写

中药饮片是中医治病防病的物质基础,既用于中医临床配方使用,又用于中成药的生产,其质量关乎人民群众用药是否安全有效。长久以来,业内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定义模糊,中药饮片炮制的概念不统一,认知的混淆给中药饮片的监管、流通和使用造成一定困扰。《中国药典》自2010年版开始一部在中药材项下单独收载饮片的项目[1],将中药饮片的定义明确为“药材经过炮制后可直接用于中医临床或制剂生产的处方药品”,并明确了“药材凡经净制、切制或炮炙等处理后,均称为‘饮片’;药材必须净制后方可进行切制或炮炙等处理”,从而以国家药品标准的形式,明确了中药饮片的概念。《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中药饮片应当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销售。”以法律形式对中药饮片的炮制加工依据作出明确规定。
01
我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收载现状
中药饮片的炮制方法是中医药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中药材炮制能起到减毒增效、改变药性、便于储存等作用。在中医药文化传承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各地区人群体质差异和地方用药习惯不同,中药饮片的炮制也形成了不同的流派[2],如以切制工艺著称的“樟树帮”、以炮制工具和辅料独特而闻名的“建昌帮”、以炮制方法和辅料特色而盛名的“京帮”、以特殊炮制品种而知名的“川帮”等。在法定标准方面,《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收载了中药材和中药饮片616种[3],涉及净制、切制、炮炙(炒、炙法、制炭、煅、蒸、煮、炖、煨)等多种炮制方法。对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已颁布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进行统计,除海南省外,其余30个省级行政区均颁布了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合计品规14 757种[4-37](以各省最新发布版本计,各地部分品种有重复)。各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品规情况见表1。
02
我国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执行中
存在的问题
按现行中药饮片的监管共识,执行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可以在全国范围内生产和流通,但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中药饮片,仅在《药品管理法》中规定了“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应当报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或者不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的,不得出厂、销售。”并未对省级炮制规范收载的中药饮片的流通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对此类中药饮片的监管各执己见。
(一)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间意见不一致
2010年3月2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关于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适用范围的复函》(食药监注函〔2010〕46号)回复原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制定、颁布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仅适用于本辖区内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和检验等。”2017年1月26日,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关于中药饮片炮制规范适用范围的复函》(穗食药监药函〔2017〕65号)回复原广州市荔湾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州市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不得生产外省标准的中药饮片;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销售和购用外省标准的中药饮片。”2017年4月28日,原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关于执行外省炮制规范(标准)的中药饮片能否在我省生产经营使用问题的复函》(粤食药监办法函〔2017〕93号)回复原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目前暂无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外省按照该省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在我省范围内经营使用,故对符合外省炮制规范(标准)的中药饮片禁止在我省范围内经营使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
(二)不同省份药品监管部门间意见不一致
不同省份药品监管部门对于外省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能否在本省内生产和流通也存在不同态度,甚至同一省份的监管意见存在前后不一的情况。各省药品监管部门对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回复意见汇总见表2。
2019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广东某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生产和销售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的中药饮片一案作出二审判决,据《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粤03行终764号]显示:“从对中药饮片炮制、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体系来看,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作为本辖区的药品主管部门,其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应仅适用于本辖区内中药饮片的炮制、销售等,即该炮制规范的适用具有地域性,非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许可,不得适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此判决结果在中药饮片业内引起轩然大波,对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适用范围再次引起热议。
(三)部分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
炮制规范尚需完善
按《药品管理法》规定,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中药饮片,必须按国家药品标准炮制。2015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方药材标准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管〔2015〕9号)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辖区内已颁布的地方药材标准进行清理,凡是基原及药用部位与国家标准收载品种一致的,地方标准不得以其他名称收载,也不能以国家标准名称收载,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此通知要求,逐步对辖区内颁布的地方药材标准进行清理。但国家药品标准中,部分药材标准的制定时间较为久远,长时间未进行标准提高,质量控制项目通常只有简单的性状项,不能满足当前对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需求。按该通知要求,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不能根据辖区内的实际使用需求,对国家药品标准已收载的中药饮片,制定质控项目更严格的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03
对地方中药饮片的流通建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管部门对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适用范围态度不一,对我国中药饮片产业发展存在一定的桎梏。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全国人口流动性增加,商品流通范围扩大,地区之间的人口交流和医生多点执业带动了处方的流通和用药习惯的相互渗透,各地对执行外省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均有临床使用需求,限制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品种的流通,势必影响临床用药的可及性。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以要求实施药品检验、审批等手段限制或者排斥非本地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药品进入本地区。”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38]的省级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作为法定中药饮片标准,是国家药品标准的重要补充。限制依照法定标准生产的合格的中药饮片跨区域流通,其法律依据不足。
《中医药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应当遵守中药饮片炮制的有关规定,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保证药品安全。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医疗机构可以凭本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对中药饮片进行再加工。”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拥有饮片炮制的“自主选择权”。
从确保公众用药安全、可及的角度出发,结合现行法律法规,笔者对地方中药饮片的流通使用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中药材标准和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适用对象。中药材是中药饮片的生产原料,饮片生产企业在购进中药材时,其质量应符合相应中药材标准的规定;在生产中药饮片时,应按法定中药饮片炮制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炮制和检验。
二是明确国家标准的优先性。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中药饮片时,必须执行国家药品标准;在炮制本辖区药品监管部门颁布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收载的品种时,必须执行本辖区的炮制规范;本辖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没有收载的品种,原则上不得生产。属于医疗机构基于临床需要委托生产的,应在受托方完成备案后,根据受托方约定的数量生产、供应。
三是以满足临床需求为原则。医疗机构基于临床需要,需使用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的中药饮片时,如果本辖区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已收载此种中药饮片,原则上须使用按照本辖区炮制规范生产的中药饮片;确需使用执行辖区外炮制规范的同种饮片时,医疗机构应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自行炮制,或委托具有相应生产资质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代为炮制。
四是加强信息公开。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应定期向社会公开已在本辖区内备案的使用外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品种信息,加强对本辖区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对辖区内确有临床使用需求的中药饮片,制定相应的炮制规范;对已颁布的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应定期做好标准提高工作[39]。
五是加强标准制修订。建议参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关于药品注册标准的规定,对于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如果质控项目简单,允许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在该品种国家药品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更严格的地方饮片炮制规范,在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后颁布实施,并要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同时注明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和地方饮片炮制规范的名称。
引用本文
陈钰婷,孙树周,温颖婉,封霖.浅议我国地方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执行策略[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21(1):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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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目前中药材产地加工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你认为目前中药材产地加工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如下:

1.研究力度不够

中药材产地加工是中药材品质和药性形成的关键步骤,是决定中药饮片及其制剂质量优劣的源头因素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中药材产地加工研究的重视程度相对不足,可查阅的研究文献相对较少。

究其原因,中药材产地加工一直是药用植物栽培或药用动物养殖的从属环节,且多由药农依传统经验自行加工,没有形成一门单独学科,更缺乏系统整理的中药材产地加工专著,因此受重视程度和研究水平远远落后于中药炮制研究。

2.评价手段仍以化学指标为主

产地加工研究仍主要以中药材中某一类或某几类化学成分的含量为评价指标,评价手段较单一、片面。如朱俊霖等以黄芩苷含量为指标,比较不同干燥方法对黄芩的影响;杜远等以总多糖、总生物碱、折干率和浸出物量为评价指标,比较不同干燥加工方法对金钗石斛药材的影响。

化学物质是中药材的基本组成,是其发挥药效功能的物质基础,但是仅以化学成分的含量高低为评价指标并不能证明加工方法的科学性,还应对其进行药效学、毒理学等研究,才能充分证明加工工艺的合理性。

如荣立新等通过观察小鼠体质量变化,检测脾脏NK细胞杀伤活力,T淋巴细胞转化功能和小鼠血清抗绵羊红细胞抗体IgM含量,比较去皮和不去皮两种北沙参中粗多糖对阴虚小鼠的免疫调节作用。崔小兵等研究了硫磺熏蒸、不同温度鼓风烘制和微波灭菌加工方式下的白术样品对脾虚大鼠唾液淀粉酶活性及尿中D-木糖排泄率的影响。

3.研究内容仍以传统经验验证为主

中药材的产地加工方法没有专著论述,历版《中国药典》中也未明确产地加工的技术参数,因此加工方法和标准多循传统经验。中药材的产地加工研究多是利用现代分析技术和研究手段对这些传统加工经验进行验证或反驳,而对加工方法的创新却较少。

中药饮片的造假现象及管理

1. 中药饮片造假常识ppt
中药饮片造假常识ppt1.中药材及饮片常见造假手段有哪些
中药是特殊商品,一般消费者缺乏识别药材及饮片真假优劣的能力,而目前获得中药的渠道除了有医院、药店、集贸市场等正规途径外,还有一些不正规的渠道,如街头小贩、民间草医、游医、庙宇、巫师,甚至骗子等,经常有人购得伪劣商品。尽管打假力度在不断加大,药材造假现象却一直查而不止,禁而不绝,其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的伪造品竟可达到真假难辨的程度。

模制

即根据一些药材的形状先制成一定的模具,然后用其他材料入模具压制。如用淀粉、石膏粉调制入模制造“冬虫夏草”,以聚氯乙烯塑料熔化入模制“金钱白花蛇”、“珍珠”,甚至有人用模具生产“千年人形”何首乌。
造形

将一些物品经过刀刻定形,再打光、染色或缝合加工成一定形状,冒充正品药材。如将园参中细长者经过整形,冒充山参及移山参;以莪术、白及等的块茎刀刻定形后,加黄泥、明胶打磨充三七;用麝皮毛包裹动物肌肉、内脏粉末、蛋黄等缝制成类圆形毛球状物充毛壳麝香;以鹿毛皮形成多分枝角状,灌骨胶成形后充鹿茸;以鸡蛋、明胶等物质加工成菜花状团块,充紫河车;把猪、羊的蹄甲及塑料经整形掺在穿山甲里。

染色

用性状类似的药材或物品经过染色加工,冒充正品。如用葡萄皮加颜料染制,充山茱萸;用续断或细小的云木香的根拌入与丹参表面颜色(棕红或暗棕红色)相同的染料,冒充丹参饮片;把水蛇用白漆涂抹或间断环剥皮肤充金钱白花蛇等。

熏制

多见于檀香伪品。多用无药用价值的檀香边材木块,喷香精充檀香,亦有用其他类似色泽的硬质木块喷香精充檀香。

掺杂

主要是将砂石、泥块、尘土、滑石粉、石膏、明矾、盐、糖等,以各种手段掺入正品药材中。如红花掺红砖粉、细砂或锯末,全蝎掺盐、泥土,海马、全蝎体内灌注石灰水或砂土,土鳖虫、穿山甲掺明矾,海金沙掺细沙,龙眼肉掺红糖,通草、鸡内金用矾水、盐水浸泡,用糖浆将金银花、红花、菊花等喷湿,拌以豆面、淀粉或矿石粉末,进行“挂甲”等。
2.中药材及饮片常见造假手段有哪些
中药是特殊商品,一般消费者缺乏识别药材及饮片真假优劣的能力,而目前获得中药的渠道除了有医院、药店、集贸市场等正规途径外,还有一些不正规的渠道,如街头小贩、民间草医、游医、庙宇、巫师,甚至骗子等,经常有人购得伪劣商品。

尽管打假力度在不断加大,药材造假现象却一直查而不止,禁而不绝,其手段也在不断地翻新,有的伪造品竟可达到真假难辨的程度。 模制即根据一些药材的形状先制成一定的模具,然后用其他材料入模具压制。

如用淀粉、石膏粉调制入模制造“冬虫夏草”,以聚氯乙烯塑料熔化入模制“金钱白花蛇”、“珍珠”,甚至有人用模具生产“千年人形”何首乌。 造形将一些物品经过刀刻定形,再打光、染色或缝合加工成一定形状,冒充正品药材。

如将园参中细长者经过整形,冒充山参及移山参;以莪术、白及等的块茎刀刻定形后,加黄泥、明胶打磨充三七;用麝皮毛包裹动物肌肉、内脏粉末、蛋黄等缝制成类圆形毛球状物充毛壳麝香;以鹿毛皮形成多分枝角状,灌骨胶成形后充鹿茸;以鸡蛋、明胶等物质加工成菜花状团块,充紫河车;把猪、羊的蹄甲及塑料经整形掺在穿山甲里。 染色用性状类似的药材或物品经过染色加工,冒充正品。

如用葡萄皮加颜料染制,充山茱萸;用续断或细小的云木香的根拌入与丹参表面颜色(棕红或暗棕红色)相同的染料,冒充丹参饮片;把水蛇用白漆涂抹或间断环剥皮肤充金钱白花蛇等。 熏制多见于檀香伪品。

多用无药用价值的檀香边材木块,喷香精充檀香,亦有用其他类似色泽的硬质木块喷香精充檀香。掺杂主要是将砂石、泥块、尘土、滑石粉、石膏、明矾、盐、糖等,以各种手段掺入正品药材中。

如红花掺红砖粉、细砂或锯末,全蝎掺盐、泥土,海马、全蝎体内灌注石灰水或砂土,土鳖虫、穿山甲掺明矾,海金沙掺细沙,龙眼肉掺红糖,通草、鸡内金用矾水、盐水浸泡,用糖浆将金银花、红花、菊花等喷湿,拌以豆面、淀粉或矿石粉末,进行“挂甲”等。
3.中药饮片真伪鉴别要点有哪些
当前,中药市场由原药材流通逐渐改变为用中药饮片供应医院配方。

药房不再自行加工炮制。由于饮片来源不同,伪劣药品时有出现,影响中医用药的安全有效。

近几年,在我市曾发现过的伪品就达138种之多。当前,广大基层医疗单位大都缺少对饮片的检验仪器,主要仍以经验鉴别为主。

为了把好中药饮片的质量关,能以更方便、快捷、准确的方法来辨认中药饮片的真伪优劣,特将我院浙江著名中药师江照云老师从事中药工作56年的中药饮片鉴别实践经验进行了整理,介绍从饮片真伪特征中抓要点的鉴别方法。
4.目前中药饮片的假冒伪劣主要存哪两种情况
一是追求外观漂亮。

商品美观漂亮本无可非议,漂亮的商品也更能吸引顾客注意。但是,购买中药饮片时却忌讳只看药品的外表,并不是说颜色越漂亮、个头越大、形状越好,品质就越高。

现在很多中药饮片为了追求美观,常常用硫磺熏制。比如竹茹,真品的色泽发黄而且干瘪,但是如果用硫磺熏 过后,色泽就变得白而饱满。

硫磺熏过的中药的药效肯定要大打折扣,有些 甚至会产生毒性。据介绍,有的伪劣中药饮片在入药前,已经经过成分的萃 取,药用价值大大降低,但外观反而更好看了。

有些人种植中药时,为了追求 更大的经济效益,将劣品进行化肥催熟,这样外观也显得更漂亮,但是药物有 效成分比正常的药品低很多 二是追求价格便宜。 价格影响质量,中药的质量也分级别,一级品最好,自然价格也最高;没有经过炮制的也比经过良好炮制工艺的便宜很多。

很多 朋友在买药时只看价格,但奉劝一句,过于低廉的价格必然不能保证质量,所含有效成分也不可能达标。从性价比来说,便宜的不达标中药比那些较贵的 达标药物更不划算。

炮制工艺也很重要,有些不法人士根本不按照炮制规范 操作,偷工减料,严重影响药效。比如淫羊霍,按照炮制程序,应该使用羊油 炒制,但是很多人就省略了这道工序,或者达不到羊油使用的剂量,导致药效 无法达标。
5.常用中药饮片的真伪鉴别
鸡内金

1、掺假。主要是掺有鸭内金和淀粉、面粉做的伪品。

2、识别。鸡内金较轻,个体较小,质酥脆,色黄,沙烫后起凸明显;鸭内金较生,个体较大,且厚,质坚硬,色绿,沙烫后不易起凸。淀粉或面粉煮熟后印制成的假品,常混入于真鸡内金中骗销,其个体大小一个样或两三个样,色似鸡内金,质坚硬且重,遇水变表易烂。

冬虫夏草

1、一般掺假为中间插有木棍或铁丝。有的掺入少量形体和色泽均与真品相似的地蚕(土冬虫草)。

2、识别。用手将虫草折断处拉开,即可发现其伪装;非直品粉性小,有纤维,皮厚。

全蝎

1、掺假。鉴于加工特点,其掺假一是潮湿二是盐过多,三是全蝎腹内有金属物或水泥等鸭填充物。

2、识别。潮湿和盐分直观可见,腹内金属物等可观其腹部是否有凹凸不平,手捏硬而辩开检查,亦可用磁铁吸附检查。

海金沙

1、红泥粉末。

2、品质轻而较滑,火烧闪闪发光而且微有火瀑声。掺假品质重手捏微涩,火烧很少发光或不发光,无火爆声,入水搅拌呈泥浆水样。

对于炒炭类药材在炮制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中药制炭通称炭药是指将原药材或生片,经高温(220~300℃)处理,使药材外部炭化,内部保留固有性能“存性”的一种炮制方法。
中药制炭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根据药材不同质地制炭可采用炒炭和煅炭两种方法。
1.炒炭
系将炒药锅用武火加热,再取净药材或生片置热锅内翻炒至表面炭化、显炭黑色起浓烟时,随即喷淋清水少许,灭净火星,取出,摊晾晾干制得。
注意事项:
(1)炒炭时控制火候(温度和时间) 以防止药材受高热而全部灰化,要求“存性”。一般温度在220~300℃,时间35~40分钟为度。
(2)制炭时可依经验看烟色,一般出现烟气-白烟-黄烟-黄浓烟-青烟。炭化控制在黄烟后、黄浓烟前即可。青烟认为过火。
(3)防止复燃,炒炭出锅前须喷淋清水,灭尽火星;出锅后及时摊晾凉,
勤加检查,特别是含挥发油类药材,一般放置3~5日后交库,以免复燃。
2.煅炭(又称闷锅煅)
系将净药材置煅药锅内,上覆盖另一个直径稍小的锅,两锅接合处用黄泥封固,上压重物,待黄泥稍干后,用武火加热。煅烧2~4小时后察看炭化情况,经验认为,当滴水于扣锅上立见沸腾,或先贴一白纸于扣锅底上,检视纸显焦黄色时为度,停止加火,挡住炉门,约经10小时左右。待煅锅完全冷却后,打开扣锅,取出炭药制得。
注意事项:
(1)闷煅时,锅内药材不宜装置过紧,中间要求留有空隙。
(2)两锅接合处,若见裂隙冒烟时(在初加热半小时内)应立即填封,以免药材灰化。
(3)取出必须待煅锅完全冷却后进行,以免炭药与空气接触而复燃灰化。
(4)封固用黄泥亦可采用盐黄泥或纸黄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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