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有保护医务人员的自然责任,从医务人员被医院录用那一刻起,医院就应该保护好他们。
全国医务界的情绪还没有从江苏专家被捅伤的悲愤事件中恢复过来,又一条令人悲痛的消息再次打击了全国医务人员脆弱的心灵。2月15日,黑龙江省讷河市中医院麻醉医生陈江,因不堪压力在家中注射麻醉药品自杀身亡。
事件的起因大概是这样的。2月9日,黑龙江省讷河市中医院在为一名男性53岁的疝气患者手术时,因局部麻醉效果不理想,而采取了全身麻醉,不料该患者意外死亡。随后几天内,患方百余人在医院设灵堂、烧纸、摆花圈,同时在市政府及公园大街上拉条幅。
据《中国医院院长》消息,死者家属到医院理论时,连续多天围攻50岁的麻醉师陈江。而从公开的视频中可见,患者家属挂有「整死医生,整死院长,整死副院长,整死实习护士」的条幅。同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领导也找到陈江,进行了长时间谈话。
麻醉医生被逼自杀,医闹是祸首,医院有没有责任?
麻醉医生被逼死,到底谁之过?
一、“医闹事件”是逼死医生的元凶
患者正直壮年,原本身体还可以,因疝气手术突然死亡的确令人难以接受,家属情绪激动是正常反应,可以理解。但是,正常的情绪反应也要通过合法的途径去表达。根据相关法律,在医院聚众闹事,设灵堂、烧纸、摆花圈是非法的,已经涉嫌触犯了刑法。无论你的诉求有多么的正义,通过非法途径获得利益都是非法的。
目前患者的死亡原因尚不清楚,是麻醉意外还是麻醉事故,麻醉与死亡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还未得到确认。即便死亡与麻醉存在关系,也应该通过合法手段去解决。法律的大门是敞开的,从公开的报道和患者家人的微博微信看,患方没有启动正常途径的程序,而是采用医闹的手段。这样闹不仅是对医院的不信任,更是对法律的不信任。
因为无休止的闹给当事医生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压力直接导致了陈医生的自杀身亡。医闹是麻醉医生被逼自杀的罪魁祸首,也希望陈医生的家人对此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患者的死,医院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麻醉医生的死,患方是否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相信法律自有公断。
二、麻醉医生自杀,医院有责任吗?
患者意外死亡,患方百人在医院设灵堂、烧纸、摆花圈,事件如此之大,但通过目前曝光的资料,我们并没有在事件的处理中看到院方的影子。当今我国的医疗体制,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关系是隶属关系而不是协作关系。在现有体制下,工作时医生行使的医疗行为,不是医生的个人行为而是医院的行为,出了问题,应该由医院承担。事后,医院可以再根据相关管理细则划分责任。
而从现有公开的资料看,以及陈江医生最后的自杀,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医院没有及时处理好这起事件呢?
从既往发生的医闹、伤医事件分析,一些医院存有不作为现象。不要总说医闹、伤医是社会治安问题,应由公安部门负责。而我想说的是,医院有保护医务人员的自然责任,从医务人员被医院录用那一刻起,医院就应该保护他们。
对你这种情况,医院没有责任,入院几个小时才手术,中间有时间拿钱的,那有看病不出钱的,如果是急救病人就是没钱,医生也会救死扶伤。不要什么事都是医院的责任。
几年前接诊一病人王某,2I岁葡萄胎一直在医院随防,怕转为恶性葡萄胎或绒癌,随访中发现有问题。让住院治疗病人拒绝,一周后在次来院复查,在查尿的过程中,病人突然剧烈腹痛,抬到病房病人面色苍白,血压测不到已休克,立即做腹腔穿刺,抽出不凝血,诊断:恶性葡萄胎导致子宫穿孔血管破裂,失血性休克,立即手术备血,让家属签字时,她丈夫吓的,坐在病房的地上一个劲的发抖,签不了字,在去看病人时,病人用无光的双眼,微弱的声音说:医生阿姨救救我吧,我还不想死说完就昏迷了。不能在签字了,立即进手术室,有的医生说如果抢救不活怎么办,没有如果抢救,把病人放在手术台上大小便失禁,呼吸微弱,没了心跳,立即心脏按摩,静脉切开,扎了三路通道,血是用注射器推进去的,没有那么多程序了,拿起手术刀切开腹壁,打开腹腔后即有大量的血液流出,子宫间质部破裂,是血管最丰富的地方,见有一血管向喷泉一样在向外喷血,甜夹止血,血止住了,大量输血,血压慢慢的回升了,这场无烟的战斗结束了,救回了一条美丽年轻的生命
,医生脸上有了笑容,当我们把病人送回病房时,病人的丈夫还在地上起不来,到晚上她的亲人才从乡下赶来,把所有的费用都交上了。
现在如果有这样极危的病人,没有亲人及家属的签字,松松手这个病人就失去了宝贝的生命,如果总是找医院的错,医生也真的怕了,医生不是没有责任感,这医患关系闹的,医生为病人治病想的多了,想到闹事了他担不起责任,其实大部分医生都是好的,是尽职尽责的。
家属不交钱,家属有没有责任?为什么大家总是习惯找别人的责任,多审试一下自己。你们知不知道你过你们逃费,最后医院会从手术医生的工资里扣钱,急诊手术都是医生放弃睡觉时间,放弃节假日,放弃陪伴家人的时间给你做手术,你还坑他,稍不满意就口诛笔伐。你们也是人,站在一个普通人的角度,你这样良心能过得去吗?你躺在床上拿着手机对一个挥汗如雨冒着风险给人做手术的人评头论足。你有没有同理心,会不会换位思考。
公立医院不会出现不缴费不给手术的情况,像我们医院如果病人是清醒的,病人要是一个人来,但是病情重,必须急诊手术的,医院会开通绿色通道,即使一分钱没有,会有专人去给你先办理了住院,只要病人本人签署了手术麻醉同意书,就可以开始手术。如果病人昏迷状态,是别人送来的,如果需要急诊手术,同样首先会上报院长,再上报医务科,肯定也是先手术治病,再想办法联系家属,这种情况下多数会涉及到医疗纠纷,所以一般院办和门办的人也会通知,所以,不管病人是一个人来还是家属带来的,不管是清醒还是昏迷的,只要病情需要,不会出现不缴费不手术的情况的。这也是一个公立医院的等级评定的要求之一。私立医院另说。最后多说一句,即使做完手术了,还是没有交钱,医院也会该怎么治怎么治的,该怎么护理怎么护理的,只不过病情稳定了后,会建议早点出院的,因为医院成本科室成本也很高,说到底医生只是打工的。以上的所有除了做手术治疗这个环节医生有发言权,其他环节医生没有一点发言权,弄不好吃了官司又赔钱,还得被大会通了小会报。
2010年12月24日平安夜,我是一名学生,肚子疼挂急诊去石家庄省医院做检查,抽血,化验,给止疼药,上止疼针,做CT,最终确诊急性阑尾炎,作为学生的我身上只有妈妈刚给的五六百块钱生活费,这些检查下来,早已花光,那时候已经是2010年12月25日圣诞节凌晨三点,那天是我妈妈生日……我家是河北省邢台市的,如果告诉妈妈这个消息,妈妈将不能完美的过一个生日,她必须要扔掉这个快乐的一天火速赶来收拾我这个烂摊子,怎么办?我呕吐不止,再让医生给我来一针止疼针,先是几分钟一次呕吐,后来我直接在厕所出不来了了,先生吐胃液,后来慢慢吐胆汁。这时候一位医生说:“你拿身份证了吗?”我说:“带了”。医生说:“你把身份证给我,我先给你上手术,等你通知了家长再来交钱,这样下去怕会腹膜炎并发症,你身体吃不消的小姑娘。”你们理解吗?当时我的眼泪哗一下就出来了,万分感谢!就这样上了手术,可是如今我不记得这位医生的名字,甚至忘记了他的样子,但是这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记。默默为他祈祷,好人一生平安!
不论是公立还是私立医院,既然是医院,那就应该以:救死扶伤为已任,如果单一的以营利为目的,这样的医院还有存在的必要吗?营利虽然重要,但更应该要以挽救病人为前提导向,钱的事情可以后续再与病人家属协商解决,现在很多医院,当然不是百分之百都是哈,见不到钱就不给你治,眼睁睁的看着病人在那里承受痛苦,错过最佳治疗时期,对于这样的医院我个人认为应该坚决予以取谛,
如果病人的确非常紧急,医院都有绿色通道。
所谓绿色通道可以理解成,不给钱情况下,也会给你救治,保住你的命。
所以正常情况下,真的非常危重,急需救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存在不交钱不救人情况。
毕竟医院因为故意不抢救,眼睁睁看着病人死,别说法律责任,家属闹起来估计也承受不住。
看提问,五点多医院,一点多安排手术,不知道具体病情,不手术是否会立刻威胁到病人生命。
如果是威胁生命,医生应该是立刻手术, 故意拖延死,那么患者可以申请医疗鉴定,有过错自然医院会承担该有的责任。
因此,一句话,别医闹,法律程序,司法鉴定,是谁的错就谁的错。
在我国看病困难,负担重很多人的确深有体会,笔者父亲癌症,也知道医疗费用多么沉重。
甚至一度当时父亲住院,住院卡没钱时候断药。
我自己有一次结石发作,痛的要死要活,出租车直接去了急诊,一个人,没力气去挂号付费,让医生先给我打止痛针,我再补钱,或者我马上微信给他,我没力气去挂号排队,拿药,但是医生都不愿意,让我再痛都必须钱给了,流程走完。
后面我是因为好心人,完成了整个过程。
我承认,我当时真的非常生气,我觉得我怎么可能拖欠你止痛针费,而且怎么就不能让我微信给了。
但是事后,我估计医生首先应该觉得我不会死,最多痛,然后估计也之前有病人不给钱,他们倒贴贴怕了。
医疗费,保险制度,我们看不起病并不是医生决定的 ,你会说一些医生为了赚钱,多回扣,故意开一些用不上的药。
这种现象有吗?有,我本人遇见不少,但是医生一个月工资多少?我听一个急诊科医生给我说,两千多,他给我说不其它办法赚钱,他没办法生活。
我并不是说,他们就应该回扣。
我只是觉得
第一,我们看不起病,主要是因为保险制度,美国日本看病更贵,但是保险报销非常多,还有因为自身穷,但是一个人穷,是很多原因造成的,比如出生,遭遇,学历,能力,运气。
第二,医生首先是个人,没必要让他们上神坛,必须清贫,不顾及自身利益的去救人,这当然很伟大,但是这么下去,我看,谁愿意做这个行业。
第三,不要恶意揣测,人去医院都是生病,不要一出事,就是医生故意整你,他们和你无冤无仇,找不到事做,针对你。
第四,别医闹,有问题,我们就留证据,走司法程序,鉴定,别打扰其他病人,也别冤枉好人。
医闹本身也属于违法行为,轻微是寻衅滋事,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重点就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了。
不夸张说,我每次去医院看病,也窝火,也恨不得骂人,但是大家都不容易,何必底层互害。
你倒是说说医院有什么责任?如果是紧急情况,医院肯定第一时间抢救做手术。不管你交没交钱。如果是普通情况,术前准备,排队,按正常流程来,没毛病啊!再说了,从入院到手术,这么长时间有足够的准备费用的时间,为啥不交?是不是压根不想交?!麻烦打字的时候过过脑子,不要信口开河,还嫌医患关系不够闹心吗?现在哪里还有不交钱不治疗的事,你倒是说说。怎么不说说医生晚上一点多还给做手术,一点感激之心都没有吗?别闲着没事到网络上来制造话题。
5点多到医院,晚上1点才做手术,看来也不是什么急诊,不是急诊的手术如果都不交钱交给做手术~~哈哈你还好意思说医院,老板说你先干一个月没工资行不行?老板说:“我不是没有钱给你工资,你是员工工作是你的责任,我不给你开工资你就不干活,你还有没有良心?你的家庭要不要为你这种行为负责任?应该是你的家庭有没有责任?
请问,医院是服务业吗?如果是,请你先跟医院协商好价格,然后交定金,然后治疗,然后交尾款!如果不是,请你遵照医院既定流程执行,如果你认为医院既定流程有不对,请你向他们的主管部门反应,监督医院更改流程!除了急救,医院会无条件给你救治,其他,不好意思,先交费用,费用不够,你就等吧,医院里的费用并不是免费提供的,也不是每一分都是医保可以报销的!就算是急救说是无条件,其实也是有条件,这个条件就是征得患者或者患者代理人同意,如果患者事先没有代理人,自己又不能选择,是否执行抢救也不是医师能选择的,需要医院领导拍板!医院是福利事业,但医院不是民政局,民政局也不是每个人都发低保费,需要条件,医院的无条件其实也有许多无形的条件的!医院需要运行,收费天经地义!不是每个病医保都有报销,也不是每个人都有医保,那些一年几百块医保费用都不交的人,医院会信任他治病后会交钱给医院?
送医院五点多,这个五点是凌晨还是傍晚?
如果是凌晨,距离夜里1点有20个小时,如果是傍晚5点,距离夜里1点有8个小时,这么久你们家属都交不上手术费吗?
去医院看病就是购买服务,不交钱谁给你服务?
我曾经认识一个网友,路上心脏病犯了,120急救进医院绿色通道,没让他先交钱就检查治疗了,结果救过来后,这个网友从医院跑了,还得意的给我炫耀医院傻×,让他逃掉了医药费,呵呵,我就把他拉黑了,从此我就知道,不是每个病人都值得同情!
医院都是承包制,你不交手术费,就得医生自己掏腰包
政府部门已经插手男童坠井事件的善后处理,但目前看来是想和稀泥。
家属医闹行为并未公开,而是医疗系统内部披露
家属在医院的打骂行为事实清楚,应该是没有疑问的。但目前没有任何官方说法证实,所有的资料图像都是当地医疗系统内部在传播流散。
尽管有视频图像证据,但这也是医务人员的一面之词,众多医闹事件日渐成风的重要原因就是媒体为吸引眼球挑动大众神经而选择片面报道。但此次医闹事件媒体并没有采访任何一方,最终逼迫医务人员主动发声。是谁阻止了事实被澄清,拒绝给双方一个公平的诉说机会?想必只能是河北当地政府的刻意弹压。
医闹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大量“洗地文”。
稍稍搜索一下,昨日曝光家属医闹后,今天出现大量内容相同的“洗地文”----《先别急着给坠井男童家属扣“医闹”帽子》。细观其文,不是从客观角度梳理事实,而是从人情角度劝媒体息事宁人,“少去激化矛盾”。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里有“法治”,没有“人情”。
人情很重要,但要在法治的框架下谈人情,撇开法治只谈人情是本末倒置。洗地文里的谈人情,息的是河北一县一地的舆情,却破坏了全社会的法治氛围。当真是以一己之私利慷医务人员之慨,你们问过人家医务人员的意见吗?
家属行为是否是医闹本该事实清楚,何以被洗地文“倒转乾坤”? 诚如通稿所言:“在男童被找到后仍认为孩子可抢救,更像是非正常状态下的情绪失控”。我同意这个观点,但家属情绪失控与认定医闹并无矛盾。难道家属在“非正常状态下的情绪失控”就可以打骂医务人员,干扰医疗秩序? 情绪失控就可以合法医闹? 通稿洗地的核心逻辑漏洞之大简直荒谬!我国商业网站没有采访权,所有的稿子也是通稿转载,背后推手是谁不言而喻。
欺软怕硬的和稀泥式维稳才是激化矛盾的真正内因
痛失爱子的男童家属和无辜被打的医务人员谁是弱势群体?在全国舆论的注视下,受到伤害的一方才是强势的一方,这种强弱随着舆论的走向随时可以反转。
若无医闹事件,男童家属此时是强势方,地方政府得捧着哄着劝着让着,这也是今天这篇通稿出炉的原因。各位何时曾见政府媒体齐刷刷为普通的百姓发声,甚至不惜扭曲事实的说好话?他们在乎的当真是男童家属的感受?并不是,无非是怕此事持续发酵形成更严重的群体事件丢了头上的官帽而已。
地方政府在舆论注视下惹不起男童家属,但对付医院倒是信手拈来,毫无顾虑。为男童家属医闹行为的洗地本质是欺软怕硬式的维稳手段。如果放任这种荒谬行为持续,一旦此事被时间冲淡,男童家属没了舆论关注会瞬间成为真正的弱势方,到那时谁来维护他们的权益?政府还会关心他们的处境吗?
2003年,中国官方首次对外正式公布群体性事件年度统计数据,这一年高达58000起,自2008年之后中国官方不再公布具体数据,据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推算,2010年的群体性事件至少有18万起。近些年重大群体事情的扩大原因无一不是政府欺软怕硬式的维稳,和稀泥式的维稳手段导致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人民群众的要求其实并不高,给事实一个真相,还民众一个公道。倘若是非曲直自有公论,又岂能酿成群体事件?
首先对你弟弟的去世深表哀悼!我说说对你所提出问题的观点:
1、一个人生病后,特别是重症病人的亲属、家属对治疗方案的决策是非常重要的,对选择哪个医院治疗也是很重要的,你弟弟是脑肿瘤,应选择高级的(如省级的,直辖市的)肿瘤专科医院,选择好了专科医院后,还要选择最专业的专家医生来给动手术,不要急病乱投医!不要医院不对口!不要医生不对口!你弟弟是脑肿瘤,脑是长在头上的,这个是头一,一定要慎之又慎!现在的人民医院一般都是三级医院,都是全科医院,只要进入它大门的病人都收!AS,老K,钞票拿来,医生吧不管有无脑肿瘤手术的经历,在他医治生涯中开好几个病例?都是问号!
2、人得病后,要有一个正确的医疗方案,要选择手术治疗,还是保守治疗?你自己观察、听旁人观察,我说医院的医生没有一个给病人提出治疗方案的,所以要自己分折利弊后才着手行动!一个人要掌握一点生活常识掌握一点养生知识,我介绍给你包括所有看到我贴子(本回复)的人,北京有个名叫刘弘章的人,人称京城怪医的他所著的书——《三分治七分养 刘太医谈养生》书中得了肿瘤后怎样保守治疗方案。浙江萧山医院近四十年肿瘤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吕桂泉所著的书——《癌症不可怕》里边有保守治疗方案。
以上问题的观点你做到了吗?如没有做到,不要紧,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痛定思痛,来日方长,引以为戒!
3、对你弟弟动手术致死的情况是这样的,一般医生在给病人(包括所有动手术的人)手术前要病人本人或亲属在手术知情同意书、麻醉同意书上签字的,这样脱泻了医院和医生的责任,这个程序估计医院会履行的。是吗?如果没有履行该手续的,你有100%的理由去和他们论理。如果已经履行了就没有足够的理由和他论理了!他说,“你弟弟病生得严重,我们尽了最大的努力”,你也拿他没办法!还有你的问题中提出这两天医生有告诉我们说肿瘤是恶性的,我问,难道在手术前没有验出是恶性肿瘤吗?手术后人不醒了才通知是恶性肿瘤吗?所以问题有点中间环节,我的观点你仔细参考、琢磨再行事吧。
综上,希望我的观点能给你带来帮助!
法律分析:是不是有责任需要根据病例资料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xinli/70115.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douchuanxin@foxmail.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下一篇: 为啥有些人会被洗脑?脆弱心理被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