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学说·崇本抑末
法家首倡、儒家提倡的经济政策。本指农业,末指工商,崇本抑末就是重农抑商。这种观念在中国源远流长,原因非常简单: 中国是一个农业国。农业国不是没有商业,也不是经商不能发财,恰恰相反,早在商周时代,中国就有了专门经营买卖的商人,而春秋战国以来,一直到近代,历代以经商致富者不可胜数。最早提出重农抑商政策的是商鞅,他认为富家有多种途径,而富国却只有农业一途。在各种富家的途径中,农和战是人们最不乐意选择的,原因是: 务农艰苦,从军危险。如果不将富家的其他途径堵死,人们就不会趋于耕战,富国强兵就只是空谈。因此,商鞅在秦国提倡耕战的同时,就采取各种手段如增加工商的赋税、限制商贾的经营范围、人为地给商业经营制造种种困难,来限制工商业的发展。商鞅第一次明确将农业定为 “本”,将工商定为 “末”,以 “事本禁末” 作为国家的基本政策。战国后期,韩非更将 “商工之民” 列为 “五蠹”之一,认为只有农业才是生产的行业,而不能 “生粟” 的工商则是不劳而获的蠹虫,“工商众则国贫”,所以应该严厉打击甚至加以消灭。先秦儒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这种重农抑商的主张,但肯定不会将工商放在农业之上。秦汉以后,重农抑商成为儒家和法家的共同主张,汉初的贾谊和晁错就是重农抑商政策的积极鼓吹者。他们与韩非一样,只将直接生产粮食的农业视为 “本”,主张 “贵粟”而贱金玉,以吸引百姓归农。晁错甚至提出 “入粟拜爵” 的建议,百姓向国家交纳粮食,国家根据其交纳粮食的多少,授予其高低不同的爵位。尽管也有人唱反调,如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就主张 “工商皆本”,但影响不大,历代王朝基本上都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直到近代西学东渐以后,这一局面才逐渐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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