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制度·三省六部政治学·制度·三省六部
古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之一。“三省”指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六部”指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三省” 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六部” 为中央最高职能部门。以“三省六部”为主体的中央官制是在汉魏以后逐渐形成发展起来的。战国始有 “尚书” 一官,尚的意思是掌,掌书就是掌管文书,秦朝时为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实际是皇帝的秘书,汉武帝时大权独揽,尚书因在皇帝左右办事,掌管文书章奏,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时便设置尚书台,下分各曹(部),逐渐从秘书处发展为中央最高行政机构。因尚书台的办公处设在宫廷殿阁之内,故有 “台阁” 之称。此时,“三公” 虽然名义上仍为宰相,但只是处理例行公事,尚书台长官尚书令 “总典纪纲,无所不统”,成为执掌中央政务的事实上的宰相,而台阁也就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南北朝时始称 “尚书省”,“省” 原来指天子的居处,东汉学者蔡邕 《独断》: “天子所居曰禁中,后曰省中。”一说: “汉制: 王所居曰禁中,诸公所居曰省中。” 后来“省” 便成为中央衙门的一种名称。魏文帝曹丕感到尚书台权势太大,将其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设中书省,掌管中枢机密,其重要性逐渐盖过尚书省,其长官中书令也成为事实上的宰相,故当时人称中书省为 “凤凰池”。南北朝时皇帝鉴于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门下” 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建省后便成为中央王朝的主要行政机构。隋唐时期,就形成了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中央官制: 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三省分职,实际上是将相权一分为三,以互相限制,互相牵制,这样相权削弱,皇权提高。“六部” 作为中央职能部门,隶属尚书省之下。东汉时尚书台由秘书处变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就是后代中央各部的前身。但至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朝始根据周代 “六官” 之说,定为吏、户、礼、兵、刑、工等六部,各部首长为尚书,次长为侍郎。六部的职掌大致是:吏部分管官吏的任免、考察、升降等; 户部分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 礼部分管典礼、科举、学校等; 兵部分管军政; 刑部分管刑法狱讼等; 工部分管工程、建筑、屯田、水利等。六部设立后,原来 “九卿” 的职权变小,有的甚至被撤销。宋代以后,历代王朝的中央官制与名称不无变化,“三省六部” 的权势也互有消长,明太祖甚至废除了宰相制,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但隋唐设官分职、相权分立的中央官制体系却基本未变。
“三省六部制”指的是哪三省和六部。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三省六部制是西汉以后长期发展形成,至隋朝正式确立的一种政治制度,完善于唐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
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汉成帝置"四曹尚书",即常侍曹、二千石曹、民曹、客曹尚书。此后世六部尚书之滥觞。宋郑樵《通志·职官略》三《尚书总序》:"汉成帝初置尚书五人,其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常侍曹,主公卿;二千石曹,主郡国二千石;民曹,主凡吏民上书;客曹,主外国夷狄。"
1086年,北宋反变法派执政,改为三省共同议事,奏请取旨,分省治事行下,实际上使三省合一,后习惯上常统称三省。南宋公元1129年,又实行三省合一,二十四司也时或省并,如1129年以礼部兼主客,祠部兼膳部,兵部兼职方,驾部兼库部,比部兼司门,工部兼虞部,屯田兼农部等,还省并若干寺监入六部。公元1163年,又进一步省并六部下属诸司,如以司封兼司勋,礼部兼祠部,兵部兼驾部,都官兼比部,工部兼屯田等。辽代南面官系统中,设三省六部(其中"中书省"初名"政事省"),设官同于宋制。金、元、明只设一省六部,一省,金为尚书省;元、明为中书省。1380年明朝罢中书省,分中书省之权归于六部。至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制。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丞相,撤销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清沿明制,以六部尚书任天下事,其上先后有议政王大臣会议、南书房、军机处。辛亥革命后,废除帝制,采用共和制,至此,三省六部制退出历史舞台。
三省六部制是什么?三省六部:三省六部制。三省六部制是隋代至唐初建立起来的中枢体制,是中国古代继秦汉三公九卿制之后又一套行之有效、影响深远的政治制度。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
扩展资料以六部为主体的行政文书制定与处理机构,包括尚书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主要以国家法令为依据,制定并处理所负责的行政文书。六部各设一名长官尚书,并设侍郎作为尚书的助手。
尚书都省的六部二十四司是行政工作的主要处理部门,中书省是国家最高政令制作的主要部门,而对行政文书与最高政令的审核权则在门下省,如无门下省的审核认可,将无法实现政令的发布与行政工作的执行。门下省凭借着这种特殊地位成为唐初三省六部行政中的最关键一环。
门下省官员在有关国家政务的公文书上下过程中所拥有的审查和把关的职权。
参考资料:-三省六部制
参考资料:人民网-唐代的权力制衡 三省六部制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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