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大道家园 >> 综合浏览区 >> 传统资讯 >> 传统文学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翻译与解读

大道家园 2023-07-22 18:01:54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三章·知人者智》翻译与解读《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三章 知人者智》翻译与解读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01。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02。知足者富03,强行者有志04。不失其所者久05,死而不亡者寿06。

今译

能知别人的人有智慧,能自知者最高明。能战胜别人的人有力量,能战胜自我者最坚强。知足者最富有,勤行不懈者有志气。不失其根者能长久,死而不被人忘却者可谓长寿——永垂不朽。

评议

本章没有丝毫道家学说的气味,短小精悍、催人奋进,蕴含有深邃的辩证哲理。具体地说,此章阐明了如下三个重要的人生哲理。其一,老子认为,能知人者,虽说是有智慧,不如能自知更加高明。能战胜别人,虽然有力量,但能战胜自我,则更加坚强。其二,老子认为,知足者,最富有,能勤行不懈地追理想者,最有志气;根基牢固、不失其所者,最能长久。其三,老子认为,人死后不被世人遗忘者,可谓长寿,即所谓永垂不朽。

古人云:“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谓之不朽。”(《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老子所谓“死而不亡者寿”,亦含有“虽久不朽”之意。老子这几句“自知者明”、“知人者智”、“自胜者强、知足者富,强行者有志”,“死而不亡者寿”的哲理名言,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贵财富。

注释



01 智:智慧。 明:高明,或训为聪明。

河上公曰:“能知人好恶,是为智。人能自知贤与不肖,是为反听无声,内视无形,故为明也。”

王弼曰:“知人者,智而已矣;未若自知者,超智之上也。”

奚侗曰:“知人者,智而已,不得谓‘明’。自知者,能见于微,即微知显,斯为‘明’矣。”

02 “胜人”两句:河上公曰:“能胜人者,不过以威力而已。人能自胜已情欲,则天下无有能与争者,故为强也。”

奚侗曰:“胜人者,有力而已,不得谓‘强’。自胜者,能守乎柔,惟柔胜刚,斯为‘强’矣。”

03 “知足”句:王弼曰:“知足自不失,故富也。” 奚侗曰:“少私寡欲,常若有馀。”

04 “强行”句:王弼曰:“勤能行之,其志必获,故曰‘强行者有志’矣。”

奚侗曰:“身体力行,期于不懈。”

05 “不失”句:王弼曰:“以明自察,量力而行,不失其所,必获久长矣。”

奚侗曰:“魂魄精神,各有其所。魂魄处其宅,精神守其根,不使淫越于外,则可长久矣。”

06 “死而”句:王弼曰:“身没而道犹存。”高亨说:“其人虽死,而他的道德功业、学说等,并未消亡,而被人念念不忘,就可以称为长寿。”(《老子注译》),陈鼓应先生说:“身死而不被遗忘的是真正的长寿。”高亨和陈鼓应二位的诠释,颇得老子本旨。老子第三十三章原文及翻译老子第三十三章原文及翻译如下:

第三十三章
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①。知足者富,强行②者有志,不失其所者久,死而不亡③者寿。

译文

能了解、认识别人叫做智慧,能认识、了解自己才算聪明。能战胜别人是有力的,能克制自己的弱点才算刚强。知道满足的人才是富有人。坚持力行、努力不懈的就是有志。不离失本分的人就能长久不衰,身虽死而“道”仍存的,才算真正的长寿。

注释

1、强:刚强、果决。

2、强行:坚持不懈、持之以恒。

3、死而不亡:身虽死而“道”犹存。

老子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赏析

《道德经》第三十三章讲个人修养与自我设计的问题,主张人们要丰富自己精神生活的一系列观点。在老子看来,“知人”、“胜人”十分重要,但是“自知”、“自胜”更加重要。

本章与第九章、十章、十五章、二十章的写法比较类似,侧重于探讨人生哲理。老子在本章,全部用的正面直言的文字,与前面几章不同。十章用问话的形式出现,二十章以反话形式表达。

他认为,一个人倘若能省视自己、坚定自己的生活信念,并且切实推行,就能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满饱的精神风貌。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原文及翻译原文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 知足者富。 强行者有志。 不失其所者久。 死而不亡者寿。
译文:
 能够了解他人的人是有智慧的,能够了解自己的人是高明的,能够战胜他人的人是有力量的,能够战胜自我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知道满足而不妄想的人是富有的,努力不懈地去奋斗的人是有志气的。言行不离道之规律能够长久,躯体虽死而精神永久的人才是长寿的。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sici/51471.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