赏刑·《商君书》原文注解与鉴赏赏刑 《商君书》
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固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天下豪杰贤良,从之如流水,是故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万乘之国,不敢苏其兵中原;千乘之国,不敢捍城。万乘之国,若有苏其兵中原者,战将覆其军;千乘之国,若有捍城者,攻将凌其城。战必覆人之军,攻必凌人之城,尽城而有之,尽宾而致之,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昔汤封于赞茅,文王封于岐周,方百里。汤与桀战于鸣条之野,武王与纣战于牧野之中,大破九军,卒裂土封诸侯。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车休息不乘,从马华山之阳,从牛于农泽,从之老而不收,此汤、武之赏也。故曰:赞茅、岐周之粟,以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升;以其钱赏天下之人,不人得一钱。故曰:百里之君而封侯其臣,大其旧。自士卒坐陈者,里有书社。赏之所加,宽于牛马者,何也?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故曰:“明赏不费。”汤、武既破桀、纣,海内无害,天下大定。筑五库,藏五兵,偃武事,行文教,倒载干戈,搢笏作为乐,以申其德。当此时也,赏禄不行,而民整齐。故曰:“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
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51〕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52〕法。忠臣孝子有过,必以其数断〔53〕。守法守职之吏有不行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周〔54〕官之人知而讦〔55〕之上者,自免于罪,无贵贱,尸袭〔56〕其官长之官爵、田禄。故曰:“重刑连其罪〔57〕,则民不敢试〔58〕。”民不敢试,故无刑也。夫先王之禁,刺杀、断人之足、黥〔59〕人之面,非求伤民也,以禁奸止过也。故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国无刑民,故曰:“明刑不戮。”晋文公〔60〕将欲明〔61〕刑以亲百姓〔62〕,于是合〔63〕诸侯大夫于侍千宫〔64〕。颠颉〔65〕后至,请其罪。君〔66〕曰:“用事焉〔67〕。”吏遂断颠颉之脊以殉〔68〕。晋国之士稽焉皆惧〔69〕,曰:“颠颉之有宠也,断以殉,况于我乎?”举兵伐曹〔70〕、五鹿〔71〕,及反〔72〕郑〔73〕之埤〔74〕,东卫之亩〔75〕,胜荆人〔76〕于城濮〔77〕。三军之士止之如斩足,行之如流水,三军之士无敢犯禁者。故一假道〔78〕重轻〔79〕于颠颉之脊而晋国治。昔者周公旦〔80〕杀管叔〔81〕,流霍叔〔82〕,曰:“犯禁者也。”天下众皆曰:“亲昆弟〔83〕有过不违〔84〕,而况疏远乎?”故天下知用刀锯于周庭〔85〕而海内治。故曰:“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
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86〕,不可独立私议以陈〔87〕其上。坚者被〔88〕,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89〕、厚朴〔90〕,则不能以非功〔91〕罔〔92〕上利。然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彼能战者,践富贵之门;强梗〔93〕焉,有常刑而不赦。是父兄、昆弟、知识〔94〕、婚婣〔95〕、合同〔96〕者,皆曰:“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夫故当壮〔97〕者务于战,老弱者务于守,死者不悔,生者务劝,此臣之所谓壹教也。民之欲富贵也,共〔98〕阖棺〔99〕而后止。而富贵之门必出于兵,是故民闻战而相贺也,起居饮食所歌谣者,战也。此臣之所谓“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
此臣所谓参教〔100〕也。圣人非能通,知万物之要〔101〕也,故其治国,举要以致万物,故寡教〔102〕而多功〔103〕。圣人治国也,易知而难行也。是故圣人不必加〔104〕,凡主〔105〕不必废,杀人不为暴〔106〕,赏人不为仁者,国法明〔107〕也。圣人以功授官予爵,故贤者不忧;圣人不宥〔108〕过,不赦刑,故奸无起〔109〕。圣人治国也,审〔110〕壹而已矣。
〔注释〕圣人:指作者理想中有作为的封建统治者。为:治理。壹:统一。听:听从。明:费财。戮:杀戮。变:变更。犹(yóu):至极。利禄:俸禄。抟:通“专”,专一。施:施与。固:通“故”,所以。不肖:不贤。胸臆之知:胸中所知道的。臆,胸骨。竭:尽。股肱(gōng)之力:肱,胳膊;股,大腿。指全身力量。出死:效死。苏:通“溯”,指向。中原:指战场。捍:抵御,保卫。将:必。覆:倾覆,覆灭。宾:服,归顺。庆赏:赏赐。匮(kuì):竭,用尽。赞茅:商的封地,在今河南修武县北。岐周:周的封地,在今陕西岐山县。周族原住岐山以南的周原,故称岐周。鸣条:地名,在今陕西运城安邑镇北。牧野:地名,在今河南汲县、淇城间。九军:九,表示多,非确数。九军,这里指桀、纣及其诸侯的军队。卒:最后。裂土:划分土地。坐陈:临阵,参战。里有书社:书,书写;社,二十五家为一社。指参战有功的士兵复员回乡,书写他们姓名于社中册籍之上。从:同“纵”,释放。旧:指汤、武原来的封地。加:增益。因:由,利用。货:财物。破:打败。害:祸患。定:安定。五库:指兵库、车库、祭器库、乐库、宴器库。五兵:指戈、殳、戟、矛、弓矢五种兵器。偃(yǎn):息,停止。文教:这里指法度。倒载:倒放。搢(jìn)笏(hù):搢,插;笏,古代君臣朝见时所持的手板,用以记事备忘。搢笏,笏板不用是插在衣外的大带上,这里指天子接受诸侯朝见,偃武修文。申:宣扬。赦(shè):免除。〔51〕损:减。〔52〕亏:毁,破坏。〔53〕以其数断:按照犯罪轻重来判决。数,指罪的轻重程度。断,判断,判决。 〔54〕周:当为“同”。〔55〕讦(jié):揭发,告发。〔56〕尸袭:主持,继承。〔57〕连其罪:连坐治罪。〔58〕试:尝试、触犯。〔59〕黥(qíng):刺刻犯人的脸,然后涂上墨。〔60〕晋文公:姓姬,名重耳,春秋时晋国的国君,五霸之一。〔61〕明:昭明。〔62〕亲百姓:使百姓亲从。〔63〕合:会合,召集。〔64〕侍千宫:宫名。〔65〕颠颉(xié):颉,晋国大夫,曾随晋文公流亡十九年。〔66〕君:指晋文公。〔67〕用事焉:按法令处理。〔68〕殉(xùn):通“徇”,示众。〔69〕稽焉皆惧:窃议此事,都有畏惧。〔70〕曹:诸侯国名。〔71〕五鹿:卫国地名。〔72〕反:覆,拆除,毁掉。〔73〕郑:国名。〔74〕埤(pí):通“陴”,城墙上突出的小墙垛。〔75〕东卫之亩:把卫国田间道路改成东西的方向,以便晋国的战车向东方进军。〔76〕荆人:楚国人。〔77〕城濮(pú):濮,卫国地名,晋文公曾在此大败楚军。历史上称“城濮之战”。〔78〕假道:借路。〔79〕重轻:重刑轻罪。〔80〕周公旦:周武王弟,即周公。〔81〕管叔:周公旦兄。〔82〕霍叔:周公旦弟。这里“霍叔”当为“蔡叔”之误,霍叔即蔡叔。〔83〕昆弟:兄弟。〔84〕违:背离(法令)。〔85〕周庭:庭,当作“廷”。周庭,指周王室内部。〔86〕评刑:议论刑罚。〔87〕陈:陈说,指说长道短。〔88〕被:当作“破”。〔89〕巧佞(nìng):佞,口才。巧佞,巧言善辩。〔90〕厚朴:厚道朴实。〔91〕非功:没有战功。〔92〕罔:欺骗、骗取。〔93〕强梗:梗,硬,顽固。强梗,指顽固不化的人。〔94〕知识:相知相识的人。〔95〕婚婣:亲戚。婣,同“姻”。〔96〕合同:志同道合的人。〔97〕当壮:丁壮。〔98〕共:皆。〔99〕阖(hé)棺:合上棺材盖,意思是到死才罢休。阖,关闭。〔100〕参教:指赏、刑、教三事。参,同“三”。〔101〕要:纲要。〔102〕寡教:寡,少。寡教,指能壹教,壹教即壹赏、壹刑、壹教。〔103〕功:功效。〔104〕加:增加。〔105〕凡主:平庸的国君。〔106〕暴:残暴。〔107〕明:严明。〔108〕宥(yòu):宽恕,饶恕。〔109〕起:兴起,发生。〔110〕审:详尽了解,研究。
(毛慧君)
〔鉴赏〕《赏刑》篇继承、发挥了《农战》篇“作壹”的思想,将其具体化为“壹赏、壹刑、壹教”,并且更加鼓吹好战,主张“富贵之门,必出于兵”。这可能是战国末期兼并战争更加紧张激化的形势的一种反映。
此文开篇云:“圣人之为国也,壹赏、壹刑、壹教。壹赏则兵无敌,壹刑则令行,壹教则下听上。夫明赏不费,明刑不戮,明教不变,而民知于民务,国无异俗。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也;明刑之犹,至于无刑也;明教之犹,至于无教也。”这是此文的核心论点,其逻辑是:由壹赏、壹刑、壹教,达到无敌、令行、下听上,进而至于无赏、无刑、无教。道家主张由“无为”达到“无不为”,此文反其道而用之,认为通过壹赏、壹刑、壹教的“有为”,才能达到“无不为”,进而达到“无为”。法家是战国时期最“有为”的学派,但其思想中亦吸取了道家的“无为”的智慧,不过是反其道而用之而已。
所谓“壹赏”,此文将其明确界定为“利禄、官爵,抟(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也就是赏只施于有军功者,除此之外,别无异施。这样,被利禄官爵的利益所驱使,人民就会“从之如流水”,“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如此则“兵无敌而令行于天下”。《赏刑》篇是主张“厚赏重刑”的,它所谓“明赏不费”,是说只要赏得正确,则虽然施行厚赏,财源也不会浪费、枯竭。为什么呢?因为“壹赏”可以使“兵无敌”,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战利品源源而来,则“虽厚庆赏,何费匮之有矣”。作者引史为据,说殷、周的始封之地都不大,但汤伐桀、武伐纣,大败其军,然后裂土封诸侯,士卒可以安居,兵车可以不乘,连牛马都可以放之于山野而不收,这就是汤、武之赏。这种赏是“善因天下之货,以赏天下之人”,所以它是不会枯竭的。汤、武打败桀、纣之后,“海内无害,天下大定”,于是偃武修文,作礼乐以申其德,此时“禄赏不行而民整齐”,这就是“明赏之犹,至于无赏”了。作者强调了在一定条件下,厚赏可以“不费”,“壹赏”可以向“无赏”转化,其中蕴含了辩证思维的智慧。
关于“壹刑”和“壹教”,作者也是采取同样的方式,来论证重刑可以使民众不敢以身试法,最终转化为“无刑”,“壹教”可以在教成之后民俗不变,最终转化为“无教”。运用辩证法,论证从三“壹”转化为三“无”,这是本文的一个突出特色。
所谓“壹刑”,就是“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这里包含着以下几层含义:首先是“刑无等级”,法家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打破了以前“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观念,其与现代法制的区别主要在于制法和施法操之于君主的独断。其次是“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就是说无论以前是否有功、做过善事,只要现在犯了法,都不能减刑、赦免。第三是施行“重刑连其罪”,有犯法者“刑及三族”,同僚犯法而知情不报者,与犯法者同科,若举报则袭其官爵田禄。作者说:“禁奸止过,莫若重刑;刑重而必得,则民不敢试,故国无刑民。”作者是为法家的严刑峻法作辩护,我们从其思想深刻的一面也可以看出其刻薄、残酷的一面。
所谓“壹教”,就是除鼓励战争之外,禁绝“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等“国害”,使“富贵之门必出于兵”。作者狂热地鼓吹战争,主张造成一种“务之所加,存战而已矣”的形势,使人民除参战立功之外,别无谋取富贵的他途。这样,人民就会“闻战而相贺”,甚至“起居饮食所歌谣者”也是战争,强壮者务于攻,老弱者务于守,死者无悔,生者奋勉,总之,全民皆兵,全国是一片战争狂热的情绪。使人民养成了好战的气质和风俗,作者认为,就可以从“壹教”转化为“无教”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法家的军国主义思想。凭借这样一种思想,秦国在战国末期成为兼灭其他六国的“虎狼之国”。
文章最后说:“圣人治国也,审壹而已矣。”壹赏、壹刑、壹教,对于秦兼灭六国、统一天下确实起了关键的作用;但是,仅仅“审壹而已”,排除刑赏、农战之外的其他治国方策,这也是秦祚短促、二世而亡的一个重要原因。秦任法家学说而留下的经验教训,不能不引起后人的深思。
商君书原文及译文《商君书》原文:
孝公平画,公孙鞅、甘龙、杜挚三大夫御于君。虑世事之变,讨正法之本,求使民之道。
君曰:“代立不忘社稷,君之道也;错法务明主长,臣之行也。今吾欲变法以治,更礼以教百姓,恐天下之议我也。”
公孙鞅曰:“臣闻之:‘疑行无成,疑事无功。‘君亟定变法之虑,殆无顾天下之议之也。且夫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于世;有独知之虑者,必见骜于民。语曰:’愚者暗于成事,知者见于未萌。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郭偃之法曰:‘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法者所以爱民也,礼者所以便事也。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
孝公曰:“善!”
甘龙曰:“不然。臣闻之:‘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者,不劳而功成;据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今若变法,不循秦国之故,更礼以教民,臣恐天下之议君,愿孰察之。”
公孙鞅曰:“子之所言,世俗之言也。夫常人安于故习,学者溺于所闻。此两者,所以居官而守法,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拘礼之人不足与言事,制法之人不足与论变。君无疑矣。”
杜挚曰:“臣闻之:‘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臣闻:‘法古无过,循礼无邪。君其图之!’”
公孙鞅曰:“前世不同教,何古之法?帝王不相复,何礼之循?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臣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汤、武之王也,不脩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然则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也。君无疑矣。”
孝公曰:“善!吾闻穷巷多怪,曲学多辩。愚者之笑,智者哀焉;狂夫之乐,贤者丧焉。拘世以议,寡人不之疑矣。”
于是遂出垦草令。
《商君书》译文:
这是法家思想的精髓。《更法》篇详细记述了商鞅与甘龙、杜挚在秦孝公面前争论变法的问题。
针对秦孝公怕变更法度、改革礼制受天下人非议的想法,商鞅说:“行动迟疑就不会有名,做事犹豫就不会成功。我劝君王还是赶快下决心变更法度吧,不要怕别人的批评议论。法度是爱护人民的,礼制是利于国事的。
所以圣人治国,只要能使国家强盛,就不必沿用旧的法度;只要有利于人民,就不必遵守旧的礼制。”针对甘龙“因袭人民的旧礼俗去施行教化,不费什么事就能成功。依据旧法度治理国家,官吏既很熟悉,人民也能相安”的说法,商鞅说:“这都是俗人的言论。”
夏、商、周三代的礼制不同,而都成就了王业;春秋时五霸的法度也不同,而都成就了霸业。所以聪明的人创造法度,而愚昧的人受法度的制裁;贤人改革礼制,而庸人受礼制的约束。我们不能和受礼制约束的人商讨大事,不能和法度制裁的人计议变法。
针对杜挚“效法古人就没有错误,遵守旧礼就没有奸邪”的说法,商鞅说:“古代的政教不同,我们效法哪个古人?帝王不相因袭,我们拘守谁的礼制?礼制、法度要随着时代而制定,命令要符合实际的需要。所以我说,治理人民,并非一个方法;为国家谋利益,不必效法古人。”
“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成为商鞅倡导变法的名言。《开塞》篇从考察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入手,论证了战国末年只能实行法治,才是唯一可行的治国道路。“圣人不法古,不修今。法古则后于时,修今则塞于势”。从而说明只有变法革新,才能使国家富强兴盛。
此文出自战国时期法家学派商鞅。
创作背景:
《商君书》论述了“强国弱民”。例如:《商君书》中有“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朴则强,淫则弱。弱则轨,淫则越志。弱则有用,越志则强。故曰:以强去强者,弱;以弱去强者,强。”能够战胜强敌、称霸天下的国家,必须控制本国的人民,使之成为“弱民”,而不是“淫民”。
商鞅认为国家的强势和人民的强势是对立的。只有使人民顺从法律、朴实忠厚,人民才不易结成强大的力量来对抗国家和君主,这样国家才会容易治理,君主的地位才会牢固。但是,不要把“弱民”理解成“愚民”。
《商君书》中认为人性本恶,必须承认人之恶性,治理国家要以恶治善才能使国家强大。《商君书》中主张重刑轻赏,他认为加重刑罚,减少奖赏,是君主爱护民众,民众就会拼命争夺奖赏;增加奖赏,减轻刑罚,是君主不爱护民众,民众就不会为奖赏而拼死奋斗。
商君书赏刑 翻译译文:
题记:即奖赏与刑罚。商鞅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刑无等级”。
圣人治理国家的办法,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实施统一奖赏,那么军队就会无敌于天下;实行统一的刑罚,那么君主的命令就能实行;实行了统一教化,那么民众就会听从君主的役使。公正高明的奖赏并不浪费财物,严明的刑罚不杀人,修明教育不改变风俗,而民众却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国家也没有特殊的风俗。公正高明的奖赏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奖赏,严明的刑法到一定时候就可以不用刑罚,修明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教化。
所说的统一奖赏,就是指利益、俸禄、官职、爵位都专一根据在战争中的功绩赐给,没有其它不同的恩惠。因此聪慧、愚昧、富贵、低贱、勇敢、胆怯、贤德、不贤德的,都全部用尽自己的智慧、竭尽自己的全部力量,出生入死而替君主卖命。天下的英雄豪杰像流水一样追随君主,所以军队就天下无敌而政令得以在天下贯彻实行。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没有谁敢在野外同他的军队对抗,有一千辆兵车的国家不敢守卫城镇。拥有一万辆兵车的国家如果有在原野中同它对抗的军队,只要战争打起来就会让他全军覆没;拥有一千辆兵车的小国如果防守城池,只要他一进攻就会登上他的城池。打仗就一定消灭别人的军队,进攻就一定占领别人的城池,那么所有的城池便都能占领它,天下所有的诸侯都能来朝贡,即使对立功的军队多加奖赏,财务怎么会浪费不足呢?从前商汤在赞茅建立国家,周文王在岐山下的周原建立国家,方圆也只有百里。商汤与夏桀在鸣条的原野上开战,周武王与商纣王在牧野地区交战,他们都大败夏桀和商纣王的强大军队,最后商汤和周武王都划分土地,分封诸侯,凡是坚守阵地的士兵,回到家乡后都按社里登记入册的人口拥有土地,战车放在那里不再乘坐,将马放到华山的南坡,将牛放到弘农一带的地里,一直到老死也不收回来。这就是商汤和周武王的奖赏啊。因此说:赞茅、岐周的粮食,如果用来奖赏天下的人,每个人还得不到一升;如果用赞茅、岐周的钱奖赏天下的人,每个人还不能得到一文钱。所以说:本来只拥有方圆百里土地的君主,却封自己的大臣为诸侯,这些诸侯的封地也比他们原来的国土大;对临阵的士兵,回到家乡后都拥有里社按书册登记人口分得的土地;他们的奖赏所涉及的对象,甚至放宽到了牛和马,为什么呢?是因为他们善于使用天下的财物,用来奖赏天下的民众。所以说:公正高明的奖赏并不浪费财物。商汤、周武王已经攻破了夏桀、商纣王,国内没有什么祸害,天下十分安定。他们修建了五种仓库,收藏起来各种兵器,停止了征战之事,实行文化品德教育。将兵器倒着放好,不再征伐打仗,大臣们都穿着朝服,将朝笏插在腰间,创制了音乐,用来彰明自己的功德。正当这个时候,奖赏和利禄都不实行,可是民众却很有规矩。所以说:公正明确的奖赏达到了一定程度,就可以不用奖赏了。
所说的统一刑罚是指使用刑罚没有等级,从卿相、将军、一直到大夫和平民百姓,有不听从君主命令的,违反国家法令的。违反国家禁令,破坏君主制定的法律的,可以处以死罪,不赦免。从前立过战功,但后来有触犯刑罚的事发生,也不因此而减轻刑罚。从前做过好事,又在后来犯过错误,也不因此而破坏法令。就是那些忠臣、孝子犯了罪也一定根据他们罪过的大小来判断。执行法令的官吏,担任现职的官吏有不实行君主法令的,也犯了死罪,决不赦免。而且刑罚株及到了他们的父、母、妻子的身上。官吏四周的人,知道他们的罪过,并能向君主揭发检举他们罪行的人,自己不仅能免受刑罚的处分,而且不分富贵贫穷,都能继承那位官吏的官爵、土地和俸禄。所以说:加重刑罚,株连他们的父、母、妻子,那么民众就不敢以身试法,也就等于没有刑罚了。古代帝王制定的法令,有将人处死的,有砍断犯人的脚的,有在犯人脸上刺字再涂上墨的,这不是追求伤害民众,而是要用来禁止奸邪阻止犯罪。因此禁止奸邪阻止犯罪,没有什么办法能比得上使用重刑。刑罚重就一定能捕获犯人,那么民众就不敢以身试法了,所以国家就等于没有受刑罚处治的民众。国家没有受刑罚处治的民众,因此说严明的刑罚不是为了杀人。晋文公想要严明刑罚使百姓亲近服从他,于是招集所有的卿相、大夫一块待千宫、颠颉来晚了,执法官请示晋文公定他的罪,晋文公说:“对他用刑吧。”执法官于是砍断了颠颉的脊梁骨来示众。晋国的将士、民众议论起这件事都很惧怕,相互说:“颠颉是国君宠爱的大臣,触犯了刑律都腰斩来示众,何况对于我们了。”后来,晋文公发兵进攻曹国及卫国的五鹿,回军时又推翻了郑国的矮墙,命令卫国的田垄一律改东西方向,用来方便自己国家的兵车通过。晋国一位三军将领和士兵,如下令停止前进,他们就像被砍断了肢一样站立,命令他们进攻,走路像流水一样迅速。三军的将领和士兵没有谁敢于违反禁令。因此晋文公一借用颠颉犯轻罪而处以重刑腰斩的办法,晋国就得到了治理。过去周公旦杀了管叔,流放了霍叔,说:“他们是犯了法令的人。”天下的人都说:“亲兄弟犯了罪过都执行法律,更何况我们这些疏远的人了?”从此天下人都知道周公将刑罚用在了朝廷内,国境内的秩序得到治理。因此说:“公正严明的刑罚用到一定程度,等于没有刑罚。”
所说的统一教化,是指那些见闻广博,聪慧而富有辩才的人,所谓的诚实廉洁、精通礼制音乐、有道德修养、结成朋党、保举信誉、颠倒黑白的人,不能因为这个而富贵,不能因这个本事而评论法令刑罚,不能因为这个独自创立私人的学说,并用私人学说向君主陈述自己的思想。对那些顽固不化的要摧垮他,对那些锋芒毕露的要挫败他。即使所谓的圣明睿智、花言巧语、阿谀奉承、忠厚纯朴的人,也不能凭借不是在战场上立功而欺骗君主得到好处。如果这样,那些富贵的家族门第,也只能在战场上立功受赏罢了。只有那些能打仗的人,才能踏进富贵的大门。那些骄横跋扈的人,就会受到一定刑法的惩处而不能得到赦免。这样,那些父亲伯叔、兄弟、相知相识的朋友、男女亲家,志同道合的人,都说:“我们务必要加倍努力的地方不过在战场上罢了。”因此,那些正当年富力强的人都一定努力作战,年老体弱的人努力从事防守,那些死在战场的人不后悔,活着的人互相鼓励,这就是我说的统一教化。民众中想要得到富贵的,都是到死后盖上棺材才停止,可富贵的门一定都是面向当兵的,所以民众听说要打仗便互相庆贺。民众起居饮食时所唱的歌谣,全是打仗的事。这就是臣所说的严明教育到一定程度等于没有教化。
这些就是我所说的奖赏、刑罚、教化三件事。圣明的人不能通晓一切,而是明白万事万物的要领。因此他统治国家,抓住要领而达到通晓一切,所以只实行这三种教育就能取得很多功绩。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容易明白却很难实行。所以圣人不用称赞,平凡的君主不一定要废掉;杀人不算残暴,奖赏人不算仁爱,这是因为国家法律严明公正。圣明的人凭功绩授官职赐给爵位,因此贤德的人不用担忧,圣人不宽恕别人的错误,不赦免罪犯的刑罚,因此那些邪恶的事无法发生。可见,圣明的人治理国家,只是考虑统一奖赏、统一刑罚,统一教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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