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大道家园 >> 综合浏览区 >> 传统资讯 >> 传统文学

萧纲《被幽述志》被囚后临终所作

大道家园 2023-07-19 23:00:46

被幽述志 萧纲

恍惚烟霞散,飕飂松柏阴。

幽山白杨古,野路黄尘深。

终无千月命,安用九丹金!

阙里长芜没,苍天空照心。

王羲之《三月三日兰亭诗序》感慨道:“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古来多少人曾为这生死问题悲叹、困惑、沉思。纵然贵为天子,富有四海,也不能超脱。何况萧纲是被害而死,死前数十日已被囚禁,情知自己难免横死的命运,因此其内心的痛苦更不同于常人。这首《被幽述志》便是他将死时心境的写照。

萧纲乃死于侯景之手。侯景原为东魏大将,拥众十万,专制河南。因东魏统治集团内部矛盾,于梁太清元年(547)降梁。由于梁武帝萧衍及重臣朱异等的昏庸,他得以行其奸谋,于次年发兵反叛,攻陷建康。萧衍被困在台城(梁之宫城,在今江苏南京)内,忧愤而死。时为太清三年(549)。萧纲乃由皇太子而即帝位,其实只是一个被侯景玩弄于股掌之间的傀儡而已。而侯景尚欲自立为帝,于是萧纲只做了两年多皇帝,便于大宝二年(551)八月被废囚禁,其皇子二十余人均被杀害。十月,他本人也被侯景派人用土囊压死,年仅四十九岁。《被幽述志》便作于囚禁期间。

诗的前半部分,诗人想像自己死后的情景。“恍惚烟霞散,飕飂松柏阴”,写出临死时心神恍惚之状。诗人回顾一生,曾给他带来欢乐、悲愁的一切,那五色斑斓的大千世界,如今虽还或清晰或模糊地留存于记忆中,然而却像飘渺的轻烟,像变幻的云霞,不可把捉;就连自己的生命,也将烟消云散。萧纲奉佛。佛教将世间一切都视为镜中之象、水中之月,都虚幻不实。萧纲曾作《十空诗》六首,题为《如幻》、《水月》、《如响》、《如梦》、《如影》、《镜象》,便是阐述此种教义的。此时此地的萧纲心中,这种“六尘俱不实”(《如幻》)、万事如烟霞的念头,当然会时时浮起。他于恍惚之中,似见到一片松柏幽深,听到其间飕的风声。这是指墓地而言。下句“幽山白杨古”也是指墓地。《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云:“白杨何萧萧,松柏夹广路。下有陈死人,杳杳即长暮。”松柏白杨,都是古代冢墓间常植之树。“白杨古”,表明那坟地已十分古老。一代又一代生命,不管是凡夫俗子,还是圣贤贵胄,最后的归宿都在这累累的冢墓群中。“野路黄尘深”,指通向墓地的道路而言。“深”字亦见出年代之久远、境界之荒凉。魏晋以来,诗人常以第一人称描述死者所见所闻的种种景象,如著名诗人陆机、陶渊明均作有这种自悼自挽的《挽歌》,萧纲此处即受其影响,而写得特别地幽暗凄冷。

诗的后半部分直接抒怀。千月,犹言百年。九丹,道教所传九种丹药,说是服后可长生、成仙,不受任何伤害(见葛洪《抱朴子内篇·金丹》)。据说炼丹时能炼出黄金,故云“九丹金”。古来诗人常有“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的感慨,萧纲这里却是说:我本来就连安享天年的命都没有,又何必去求长生不老的灵丹!语意十分沉痛。“阙里”二句更是满腔悲愤。传说孔子故里名为阙里。“阙里长芜没”,是说连圣人之乡都久已荒芜了(这可能是指当时北方沦没于少数民族统治者之手而言),言外有善者不得善报之意,故下句乃发出“苍天徒然照临此心”的浩叹。萧纲被幽絷时曾题壁云:“有梁正士兰陵萧世缵(萧纲字世缵),立身行道,终始如一。风雨如晦,鸡鸣不已。弗欺暗室,岂况三光(日、月、星)?数至于此,命也如何!”(《梁书》本纪)这倒不能说是他的自我美化。封建史家对萧纲做宫体诗颇加批评,但对其为人是一致称赞的,说他“孝慈仁爱,实守文之君”(陈何之元《梁典总论》),“养德东朝,声被夷夏;及乎继统,实有人君之懿”(《梁书》本纪“史臣曰”)。看来,按封建道德标准,他确乎算得一位“正士”。史家对他的被害也是深表同情的,连唐初魏徵也说:“悠悠苍天,其可问哉!”(《梁书》帝纪总论)正与《被幽述志》的“苍天空照心”同一感叹。此种善者不得善报的叹息,古已有之。司马迁就说过:“天之报施善人,其何如哉!”“所谓天道,是邪,非邪?”(《史记·伯夷列传》)后世不得志的文人贫士也常有此叹。萧纲虽是帝室贵胄,但由于他的不幸遭遇,遂也发出了这样悲咽凄怆的呼声。

据说萧纲被幽禁期间所作诗文有数百篇之多,没有纸,便写在墙壁、板障之上。它们后来都被侯景手下人刮去(见《南史·梁本纪》),《被幽述志》是其中唯一流传至今的诗作。这真是一件颇为遗憾的事。不然的话,那些慷慨苍凉、与轻艳的宫体诗面目迥异的作品,本可以使人们对萧纲的诗歌创作有更全面的认识与评价的。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sici/50260.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