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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孟子》原文鉴赏

大道家园 2023-07-18 18:43:21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孟子》原文鉴赏《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孟子》原文鉴赏

[原文] (节选)卷四

公孙丑



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 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孟子将朝王,王使人来曰:“寡人如就见者也,有寒疾,不可以风。朝,将视朝,不识可使寡人得见乎?”

对曰:“不幸而有疾,不能造朝。”

明日,出吊于东郭氏。公孙丑曰:“昔者辞以病,今日吊,或者不可乎?”

曰:“昔者疾,今日愈,如之何不吊?”

王使人问疾,医来。

孟仲子对曰:“昔者有王命,有采薪之忧,不能造朝。今病小愈,趋造于朝,我不识能至否乎?”

使数人要于路,曰:“请必无归,而造于朝!”

不得已而之景丑氏宿焉。

景子曰:“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父子主恩,君恩主敬。丑见王之敬子也,未见所以敬王也。”

曰:“恶! 是何言也! 齐人无以仁义与王言者,岂以仁义为不美也?其心曰,‘是何足与言仁义也’云尔,则不敬莫大乎是。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故齐人莫如我敬王也。”

景子曰:“否,非此之谓也。礼曰,‘父召,无诺;君命召,不侯驾。’固将朝也,闻王命而遂不果,宜与夫礼若不相似然。”

曰:“岂谓是与?曾子曰:‘晋楚之富,不可及也;彼以其富,我以吾仁;彼以其爵,我以吾义,吾何慊乎哉?’夫岂不义而曾子言之?是或一道也。天下有达尊三: 爵一,齿一,德一。朝廷莫如爵,乡党莫如齿,辅世长民莫如德。恶得有其一以慢其二哉?故将大有为之君,必有所不召之臣;欲有谋焉,则就之。其尊德乐道,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故汤之于伊尹,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王; 桓公之于管仲,学焉而后臣之,故不劳而霸。今天下地丑德齐,莫能相尚,无他,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汤之于伊尹,桓公之于管仲,则不敢召。管仲且犹不可召,而况不为管仲者乎?”

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馈兼金一百,而不受; 于宋,馈七十镒而受; 于薛,馈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

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 辞曰:‘馈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馈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

曰:“不待三。”

“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

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

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

曰:“此则距心之罪也。”

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

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

孟子谓蚳氏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

蚳氏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

齐人曰:“所以为蚳氏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公都子以告。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氏为辅行。王氏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

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 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

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

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

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

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於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忠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 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於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也: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

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

孟子曰:“可; 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

齐人伐燕。

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

曰:“未也; 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

燕人畔。王曰:“吾甚慙于孟之。”

陈贾曰:“王无患焉。王自以为与周公孰仁且智?”

王曰:“恶! 是何言也!”

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尽也,而况于王乎?贾请见而解之。”

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

曰:“古圣人也。”

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

曰:“然。”

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

曰:“不知也。”

“然则圣人且有过与?”

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

孟子致为臣而归。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 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

对曰:“不敢请耳,固所愿也。”

他日,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

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

孟子曰:“然; 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曰:‘异哉子叔疑! 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

孟子去齐,宿于昼。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

客不悦曰:“弟子齐宿而后敢言,夫子卧而不听,请勿复敢见矣。”

曰:“坐! 我明语子。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

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昼,是何濡滞也?士则兹不悦。”

高子以告。

曰:“夫尹士恶知予哉?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 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 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 予日望之! 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

尹士闻之,曰:“士诚小人也。”

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有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

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余岁矣。以其数,则过矣; 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

孟子去齐,居休。公孙丑问曰:“仕而不受禄,古之道乎?”

曰:“非也; 于崇,吾得见王,退而有去志.不欲变,故不受也。继而有师命,不可以请。久于齐,非我志也。”

[鉴赏]

《孟子》,儒家经典之一。战国时孟子及其弟子万章等著。也有人认为是孟子弟子、再传弟子的记录;还有人认为《孟子》是孟轲自己著成。《汉书·艺文志》著录11篇,现存梁惠王、公孙丑、滕文公、离娄、万章、告子、尽心共7篇。相传另有性善辨、文说、孝经、为政“外书”4篇,现已佚。《孟子》一书问世后,其地位逐步提高。五代后蜀时,后蜀主孟昶命毋昭裔楷书易、书、诗、仪礼、周礼、礼记、公羊、谷梁、左传、论语、孟子十一经刻石,宋太宗又加翻刻,这恐怕是孟子列入“经书”的开始。到南宋孝宗的时候,朱熹在礼记中取出大学、中庸两篇,认为是曾子和子思的作品,与论语、孟子合在一起,称为四书,于是孟子的地位更加提高。到明清两朝,规定科举考试中八股文的题目从四书中选取,而且要“代圣人立言”,于是当时任何读书人便不得不把孟子读得烂熟了。

孟子,生于约公元前372年,卒于公元前289年。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东南)人。受业于子思的门人。历游齐、宋、滕、魏等国,一度任齐宣王客卿。因主张不见用,退而与弟子万章等著书立说。在儒家哲学中形成一个唯心主义的理论体系,对后来宋儒有很大影响。被认为是“孔子”学说的继承者,有“亚圣”之称。

《孟子》一书是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以及唯心主义的哲学伦理教育思想等的记载。他提出“民贵君轻”说,劝告统治者重视人民; 认定残暴之君是“独夫”。人民可以推翻他。极力主张“法先王”、“行仁政”,恢复井田制度,省刑薄赋,达到“黎民不饥不寒”,以缓和阶级矛盾。肯定人性生来是善的,都具有仁、义、礼、智等天赋道德意识。提出有所谓“不虑而知”的“良知”和“不学而能”的“良能”。但也重视环境和教育对人的影响。认为“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孟子·滕文公上》),教人注重存心养性,深造自得,行有不得,反求诸己,要求达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他还提出了“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的论点。强调人的主观精神作用,断言“万物皆备于我矣”(孟子·尽心上》),“浩然之气、“至大至刚,以直养而无害,则塞于天地之间”(《孟子·公孙丑上》),对后世很有影响。由上所见,孟子虽然自以为是孔子之学的继承者,但因为时代已经相距百把年,形势也发生很大的变化,孟子对孔子学说不但有所取舍,而且有所发展。

首先,孟子和孔子之论“天”稍有不同。“天”的意义,一般有三、四种。一是自然之天,一是义理之天,一是主宰之天,一是命运之天。孟子讲“天”,除“天子”“天下”等双音词外,连“天时”“天位”“天爵”等在内,不过八十多次。其中有自然之天,如:“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孟子·梁惠王上》,“天之高也”(《孟子·离娄下》)。有义理之天,如:“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存其心,养其性,所以事天也。”(《孟子·尽心下》)。有命运之天,如:“若夫成功,则天也”,“吾之不遇鲁侯,天也。”(《孟子·梁惠王上》)。却没有主宰之天。在孟子中还有一种意义比较艰深的“天”,其实也是义理之天,或者意义更深远些,如:“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万章上》)。实质上,这种“天”,就是民意。孟子说得明白:“太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中所谓“天吏”、“天位”、“天职”、“天禄”、“天爵”,都是这种意义;而这种意义,是在论语中所没有的。《论语》尧曰篇有“天禄”一词,和孟子“弗与食天禄也”意义有所不同。《论语》的“天禄”是指帝位,孟子的“天禄”是指应该给予贤者的俸禄,依它们的上下文一加比较,便可以看出其中的歧异。

孔子重视祭祀,孟子便不大多讲祭祀。论语仅一万二千七百字,“祭”字出现十四次;孟子有三万五千三百七十多字, 为论语2.7倍强,“祭”字仅出现九次,“祭祀”出现二次,总共不过十一次,而且都未作主要论题。

第二,孔子讲“仁”,孟子则经常“仁义”并言。孔子重视人的生命,孟子更重视人民生存的权利。孔子因为周武王以讨伐商纣而得到天下,谈论音乐,认为周武王的乐舞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孟子却不如此,齐宣王说“武王伐纣”是“臣杀其君”,孟子答说:“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夫纣矣。未闻杀君也。”

孟子不但主张“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尽心下》),还主张“贵戚之卿”可以废掉坏君,改立好君。孟子看君臣间的互相关系也比孔子有所前进。孔子只说“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孟子却说:“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雠(《孟子·离娄下》)。”这种思想比后代某些“理学家”所谓“君要臣死,不得不死”高明而先进不知多少倍啦!

第三,孟子“道性善”。并且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无侧隐之心,非人也;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无辞让之心,非人也;无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还说:“万物皆备于我矣。”承认环境可以改变人的思想意识。他说:“富岁,子弟多赖;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陷溺其心者然也。”(《孟子·告子上》)他承认事物各有客观规律,而且应该依照客观规律办事。他说:“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所恶于智者,为其凿也。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于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孟子·离娄下》)相传禹懂得水性,所以治水能成功。孟子认为一切都有各自的客观规律,依客观规律办事,便是“行其所无事”而不“凿”。即使天高得无限,星辰远得无涯,只要能推求其“故”(客观规律),就在当时以后一千年内的冬至日,也可以在房中推算出来。

孟子的军事思想,源于他的政治理论。他反对各国之间的武力兼并,认为只有“不嗜杀人者”才能统一天下。孟子在《公孙丑下》篇解释“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句话时,引用攻城例子,来说明行仁政得天下的道理。“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就是说有一座小城,每边长仅三里,它的外郭也仅七里。敌人围攻它,而不能取胜。在长期围攻中,一定有合乎天时的战机,却不能取胜,这就是说得天时的不及占地利的。另一守城者,城墙不是不高,护城河不是不深,兵器和甲胄不是不锐利和坚固,粮食不是不多;然而敌人一来,便弃城逃走,这就是说占地利的不及得人和的。所以我说,限制人民不必用国家的疆界,保护国家不必靠山川的险阻,威行天下不必凭兵器的锐利。行仁政的帮助他的人就多,不行仁政的帮助他的人就少。帮助的人少到极点时,连亲戚都反对他;帮助他的人多到极点时,全天下都顺从他。拿全天下顺从的力量来攻打亲戚都反对的人,那么,仁君圣主或者不用战争,若用战争,是必然胜利的了。

《孟子》一书行二千多年而不废,必有他合理的内核,值得我们研究。但他的一味强调“仁义”,鼓吹井田制的政治主张,在当时七雄争战,富国强兵的背景下,显然是保守的,有的甚至是倒退的,需要我们正确理解。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文子》原文鉴赏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文子》原文鉴赏

[原文](节选)

上 义

老子曰:道德之备,犹日月也,夷狄蛮貊不能易其指。趣舍同,即非誉在俗;意行均,即穷达在时,事周于世,即功成; 务合于时,即名立。是故立功名之人,简于世而谨于时。时之至也,即间不容息。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地而贪宝赂也,将以存亡平乱,为民除害也。含叨多欲之人,残贼天下,万民骚动,莫宁其所。有圣人勃然而起,讨 *** 、平乱世,为天下除害,以浊为清,以危为宁,故不得不中绝。赤帝为火灾,故黄帝擒之;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教人以道、导之以德而不听,即临之以威武; 临之不从,则制之以兵革。杀无罪之民,养不义之主,害莫大焉。殚天下之财,赡一人之欲,祸莫深焉。肆一人之欲,而长海内之患,此天伦所不取也。所为立君者,以禁暴乱也,今乘万民之力,反为残贼;是以虎傅翼,何为不除! 夫畜鱼者,必去其(蝙)獭; 养禽兽者,必除其豺狼。又况牧民乎!是故兵革之所为起也。

老子曰:霸王之道,以谋虑之,以策图之,挟义而动,非以图存也,将以存亡也。故闻敌国之君有暴虐其民者,即举兵而临其境,责以不义,刺以过行。兵至其郊,令军帅曰: 无伐树木,无掘坟墓,无败五谷,无焚积聚,无捕民虏,无聚六富。乃发号施令曰: 其国之君,逆天地,侮鬼神,决狱不一,杀戮无罪; 天之所诛,民之所雠也。兵之来也,以废不义而授有德也。有敢逆天道、乱民之贼者,身死族灭。以家听者,禄以家; 以里听者,赏以里; 以乡听者,封以乡;以县听者,侯其县。克其国不及其民。废其君,易其政,尊其秀士,显其贤良,振其孤寡,恤其贫穷,出其囹圄,赏其有功。百姓开户而内之,溃米而储之,唯恐其不来也。义兵至于境,不战而止; 不义之兵,至于伏尸流血,相交以前。故为地战者,不能成其王; 为身求者,不能立其功,举事以为人者,众助之; 以自为者,众去之。众之所助,虽弱必强; 众之所去,虽大必亡。

老子曰:上义者治国家、理境内,行仁义,布德施惠,立正法,塞邪道; 群臣亲附,百姓和辑,上下一心,群臣同力。诸侯服其威,四方怀其德,修政庙堂之上,折冲千里之外,发号行令而天下响应。此其上也。地广民众,主贤将良,国富兵强,约束信,号令明; 两敌相当,未交兵接刃而敌人奔亡。此其次也。知土地之宜,习险隘之利,明(苛政)[奇正]之变,察行阵之事,白刃合,流矢接,舆死扶伤,流血千里,暴骸满野。义之下也。兵之胜败皆在于政。政胜其民,下附其上,师兵强; 民胜其政,下叛其上,即兵弱。仁义足以怀天下之民,事业足以当天下之急,选举足以得贤士之心,谋虑足以决轻重之权,此上义之道也。

老子曰: 国之所以强者,必死也; 所以必死者,义也; 义之所以行者,威也。是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威义并行,是谓必强。白刃交接,矢石若雨,而士争先者,赏信而罚明也。上视下如子,下视上如父; 上视下如弟,下事上如兄。上视下如子,必王四海;下事上如父,必正天下。上视下如弟,即(必)[不]难为之死;下事上如兄,即(必)[不]难为之亡。故父子兄弟之寇不可与之斗。是故义君内修其政以积其德,外塞其邪以明其势。察其劳佚,以知饥饱。战期有日,视死若归,恩之加也。

[鉴赏]

《文子》,唐玄宗时诏号为《通玄真经》,列为道教经典之一。班固《汉书·艺文志》著录为9篇,北魏李暹和徐灵府的注本都是12篇,关于此书的作者及其真伪,历来议论颇不一致。班固自注说:“老子弟子,与孔子并时;而称周平王问,似依托者也。”北魏李暹谓文子姓辛名趼,蔡邱濮上人,号曰计然,范蠡师事之,本受业于老子。现代学者一般认为《文子》是老子后学所著,作者不详。初成书于战国时期,后人又有所增补,故显得庞杂。

《文子》一书思想体系,以老子“道”的思想为宗,揉杂名、法、儒、墨各家,书中各章均冠“老子曰”,很象是《老子》一书的解说。《上义》是《文子》中兵论比较集中的一篇。本书选录了其中4段,从中可以看出《文子》所反映的军事观点。

第一段,肯定了进行正义战争的必要性。作者认为,有贪婪残贼的人祸害民众,就有圣人起来征伐他们。如“赤帝为火灾,故黄帝擒之;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此即历史传说中的黄帝擒赤帝,颛顼诛共工的故事。并进而立论说,“所为立君者,以禁暴乱也。”不除掉害民的人,反为不义。

第二段,论述义兵进行攻战的原则,包括宣布作战目的和作战纪律,攻占敌国后的各种政治措施。如作战纪律这里制定的就很详细:“兵至其郊,令军帅曰:无伐树木,无掘坟墓,无败五谷,无焚积聚,无捕民虏,无聚六畜。”从不准随便砍伐树木,到不准杀害猪、羊、牛、马、鸡、狗六畜,纪律之严可见一斑。难能可贵的这是几千年以前制定的作战纪律,可见不掠扰民众古往今来都是义军之举。

第三段,作者把“义”分为三等。行仁义,布德惠,“发号行令而天下响应”,是义之上;国富兵强,敌人畏惧,是义之中;浴血苦战,是义之下。这一段话里最重要的观点,是明确地提出了“兵之胜败皆在于政”。政治昌民,军队自然强大,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第四段,设想了一种君长与臣下之间犹如父子兄弟的关系。作者认为,在上者对待在下者恩若父兄,在下者就会在战争中勇往直前,视死如归。对现代而言,官兵关系密切,军队就有战斗力,这已为历史所证明。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十六经》原文鉴赏 《古代兵法散文·战国兵法·十六经》原文鉴赏

[原文] (节选)

姓 争

高阳问力黑曰:天地成,黔首乃生。莫循天德,谋相复(覆)顷(倾)。吾甚患之,为之若何?

力黑对曰:勿忧勿患,天制固然。一地已定,规(蚑)侥(蛲)毕挣(争)。作争者凶,不争亦毋(无)以成功。顺天者昌,逆天者亡。毋逆天道,则不失所守。天地已成,黔首乃生。胜生已定,敌者生争,不谌不定。凡谌之极,在刑与德。刑德皇皇,日月相望,以明其当。望失其当,环视(示)其央(殃)。天德皇皇,非刑不行。缪(穆)缪(穆)天刑,非德必顷(倾)。刑德相养,逆顺若成。刑晦而德明,刑阴而德阳,刑微而德章(彰)。其明者以为法,而微道是行。明明至微,时反(返)以为几(机)。天道环(还)于人,反(返)为之客。争(静)作得时,天地与之。争不衰,时静不静,国家不定。可作不作,天稽环周,人反为之。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天地夺之。

兵 容

兵不刑天,兵不可动;不法地,兵不可昔(措);刑法不人,兵不可成。参□□□□□□□□□之,天地刑(形)之,圣人因而成之。圣人之功,时为之庸,因时秉□,是必有成功。圣人不达刑,不襦传。因天时,与之皆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天固有夺有予,有祥□□□□□弗受,反隋(随)以央(殃)。

三遂绝从,兵无成功。三遂绝从,兵有成[功]。□不乡 (飨)其功,环(还) 受其央 (殃)。国家有幸,当者受央 (殃)。国家无幸,有延其命。茀茀阳阳,因民之力,逆天之极,有(又)重有功,其国家以危,社稷以匡。事无成功,庆且不乡其功。此天之道也。

本 伐

诸库臧(藏)兵之国,皆有兵道。世兵道三: 有为利者,有为义者,有行忿者。

所胃(谓)为利者,见□□□饥,国家不暇,上下不当,举兵而栽之,唯(虽)无大利,亦无大害焉。所胃(谓)为为义者,伐乱禁暴,起贤废不宵(肖),所胃(谓)义也。□者,众之所死也。是故以一国攻天下;万乘主□□希不自此始,鲜能冬(终)之,非心之恒也,穷而反(返)矣。所胃(谓)行忿者,心唯(虽)忿,不能徒怒,怒必有为也。成功而无以求也,即兼始逆矣。非道也。道之行也。由不行已。由不得已,则无穷。故□者,□者;禁者,使者也。是以方行不留 (流)。

[鉴赏]

《十六经》是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大批帛书中的4种失传2千余年的古佚书的一种。全书分《立命》、《观》、《姓争》、《兵容》、《本伐》、《顺道》等14篇。书中用很大篇幅叙述了黄帝的神话故事,是现存的唯一集中介绍黄帝本人的事迹和主张的作品。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

《十六经》史料无记载,故作者和成书年代不详。现据史学家推断,成书年代可能在战国前期之末到中期之初,即公元前400年前后。其作者很可能是郑国一隐士。《十六经》是记载黄帝之言的书。在思想体系上属黄帝学派。黄老学派是战国时代至西汉初期影响很大的一个学派。这个学派的学者以五帝之首的黄帝与老子相配,同尊为道家的创始人。其学说以《老子》为经典。《十六经》一书在很大程度上是继承老子而加以发挥的。本书选入的《姓争》、《兵容》、《本伐》3篇较好地代表了《十六经》所反映的军事观点,现分篇叙述如下。

一、《姓争》是《十六经》的第6篇。篇中有“姓生已定,敌者生争“的话,故名《姓争》。姓争,即指氏族(姓)间的战争。具体地说,全文包含这样几层意思。一是说战争是凶事,但“不争亦无以成功”,不反对不得已的争。正如《老子》:“兵者,不祥之器,……不得已而用之。”二是说不能单靠战争解决问题,必须刑德结合,提出“刑德相养”的主张,德非刑不行,刑非德必倾,这种论点比战争万能论或德化万能论都要全面些。三是说天道的一个重要体现,是天时。作者强调,兴作兵刑(作)和休养生息(静),都必须适时。“静作得时,天地与之;静作失时,天地夺之。”有了这个天道、天时的制约,就不能一味主战了。

二、《兵容》是《十六经》中的第8篇,篇幅较短而缺文较多,个别语句亦疑有误,但是主旨还是十分明确的,就是强调用兵必须效天、法地、注重人谋。“兵不刑天,兵不可动;不法地,兵不可昔(措);刑法不人,兵不可成。”就是说用兵不效法天,就不可轻举妄动;用兵不效法地,就不可任意施为;用兵效天法地而不注重人谋,也不能取得成功。接着又强调“三遂绝从,兵无成功。三遂绝从,兵有成。”效天、法地、注重人谋。这三项原则能否结合而不失去联系,是用兵成功与否的关键。

三、《本伐》是《十六经》中的第11篇。本伐,分析兴兵征伐的原因和利害。本,根源,原因。在《十六经》一书里,直接间接地谈兵的言论不少,而《本伐》是最为旗帜鲜明地提倡“义战”的一篇。作者分析用兵的原因有三:为利,为义,行忿。他说,乘人之危兴兵谋利,“虽无大利,亦无大害”,持保留但不反对的态度。用兵只为泄愤而不知其余,就最不可取。作者歌颂了“伐乱禁暴,起贤废不肖”的义战,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文章强调“以一国攻天下”的战争一定要有持久的恒心,要有不畏艰难、坚持到底的决心,反对半途而废。这篇文章不讲刑阴德阳之理,不提天道天时之说,只是强调用兵,与其他篇不同。其倾向与战国兵家的思想颇为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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