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虚极01,守静笃02。万物并作,吾以观复03。夫物芸芸,各归其根04。归根曰静,静曰复命05。复命曰常06。
知常曰明07。不知常,妄作,凶08。知常容09,容乃公10,公乃全11,全乃天12,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13。
今译
内心虚极、守静。万物并生,我在静观其循环往复的规律。芸芸众生,各有本性。回复本性叫静。静叫复命。复命叫能知常理。知常理叫明。不知常理,妄为,则惨遭凶殃。
知常理,则能宽容;能宽容,则公正无私;公正无私,则能周全;周全不偏,则合乎自然。合乎自然,则能得道。得道者,方能永久,终其身而不危殆。
评议
此章是讲道德修养的人生哲学。开头“致虚极,守静笃”两句,正是《老子》五十七章曰:“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之意。主要是对治国理政之人君而言。普通百姓,修身养性,亦当如此。老子劝导世人,要复归善良的本性,要遵循事物演变的自然规律,待人接物,做事,要宽容、公正、周全,只有这样才能长久,终身不殆。否则,居功自傲,富贵而骄,胆大妄为,将会惨遭凶殃。老子此番苦口婆心的话语,颇有现实意义,值得世人警惕。
陈鼓应先生说:“本章强调致虚守静的功夫。致虚即是心智作用的消解,消解到没有一点心机和成见的地步。一个人运用心机会蔽塞明彻的心灵,固执成见会妨碍明晰的认识,所以致虚是要消解心灵的蔽障和厘清混乱的心智活动。”又说:“本章还说到,‘归根’、‘复命’。‘归根’就是回归到一切存在的根源。根源之处,便是呈‘虚静’的状态。而一切存在的本性,即是‘虚静’的状态,还回到‘虚静’的本性,就是‘复命’的思想。”(《老子注译及评介》)陈先生的如此分析,对读者正确解读《老子》此章,是很有帮助的。
注释
01 致:楚简本、帛书甲乙本、河上公本皆作“至”。王弼本、傅奕本作“致”。作“致”,是。
河上公曰:“得道之人,捐情去欲,五内清静,至于虚极。”
吴澄曰:“致,至之而至其极处。虚,无物,外物不入于内。极,穷尽其处也。”
02 守:内守。吴澄曰:“固内御外,如‘守城’之‘守’。”又释“静”曰:“静,谓不动,内心不出乎外也。”笃:坚定。林希逸曰:“笃,固也。”两句谓:内心虚极、静笃。
03 作:生。河上公曰:“作,生也。万物并生也。”复:还也。吴澄曰:“作,动也。植物之生长,动物之知觉,皆动也。复,反还也。物生由静而动,故反还其初之静为复。”
04 芸芸:植物华叶茂盛的样子。河上公曰:“芸芸者,华叶盛也。”林希逸曰:“犹纷纷也。物之生也,虽芸芸之多,而其终也,各归其根。” 各归其根:王弼曰:“各返其所始也。”河上公曰:“言万物无不枯落,各复反其根而更生也。”奚侗《老子集解》曰:“复、归同谊。”归,返也。
05 复命:返回性命。河上公曰:“言安静者是为复还性命,使不死也。”奚侗《老子集解》曰:“‘静曰’,各本作‘是谓’,与上下文例不合,此依开元碑本及焦竑本。”
06 复命曰常:奚侗曰:“生死往复,物之常理。”(《老子集解》)
07 明:明晰。奚侗曰:“知物之常者,不眩惑于物。”(《老子集解》)
08 凶:凶殃。句谓:“逆物之情,必致凶殃。”(《老子集解》)
09 容:包容,宽容。河上公曰:“能知道之常行,则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
10 容乃公:奚侗曰:“兼容并包,无所偏倚。”(《老子集解》)
11 全:周遍。河上公本、帛书甲乙本,皆为“公乃全”。王弼曰:“荡然不平,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说明王弼所见本,此句亦为“公乃全”。全,一作“王”,文义不通,疑为“全”之坏字。
12 天:自然。
13 久:恒久。 没身:终身。 殆:危险。吴澄曰:“殆,谓捐寿而危其身也……没身不殆,终其身而生长可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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