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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散文·战国策·申不害始合于韩王(韩策一)》原文鉴赏

大道家园 2023-07-16 23:49:56

《先秦散文·战国策·申不害始合于韩王(韩策一)》原文鉴赏《先秦散文·战国策·申不害始合于韩王(韩策一)》原文鉴赏

魏之围邯郸也,申不害始合于韩王①,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于王也。王问申子曰:“吾谁与而可②?”对曰:“此安危之要③,国家之大事也。臣请深惟而苦思之④。”乃微谓赵卓、韩晁曰⑤:“子皆国之辩士也,夫为人臣者,言可必用⑥,尽忠而已矣。”二人各进议于王以事。申子微视王之所说以言于王⑦,王大说之。

【注释】 ①始:刚,开始。合:契合。韩王:指韩昭侯。 ②准与:与谁。与:相与为好。 ③要:要害,关键。 ④惟:思考。⑤微:悄悄地。赵卓、韩晁:韩国的大臣。 ⑥可:当为“何”字。⑦说:通“悦”:高兴,下句同。

【今译】 魏国包围了赵国的都城邯郸。申不害这时刚刚与韩昭王配合执政,但他还不知昭王所需要的是什么,耽心言辞不一定合于昭王的心意。韩昭王问申不害说:“我现在与谁结盟才行?”申不害说:“这是安危的关键,是国家的重大事务,请让我深思苦想一番吧。”于是就悄悄地对赵卓和韩晁说:“您们都是国家的有才之士,作为臣子的,向君王进谏何必一定要他采用呢?只是尽忠心罢了。”赵卓、韩晁二人就分别向昭王对许多国事提了建议。申不害暗中观察昭王所爱听的话,并用这类话劝说昭王,昭王听了非常高兴。

【集评】 清·金圣叹《天下才子必读书》:“此最底下丑态,不意申不害乃是此一辈人物,写得秀绝不可言。”

清·张星徽《国策评林》: “巧宦相传捷径,衣钵在祥符五鬼。”又:“微谓微视,两微字深,声色都画出来。吴注,此术之最下者,吾谓术亦不下,但人臣怀此以事君,则君安用有臣哉?一念之欺,罪已当诛矣。战国策士,诈道先用于其君,而后施于他国,为人君者,利其诈之可以罔天下也。而不知已反中于其身;此可以为后戒。”

【总案】寥 廖廖数语,入木三分,既闻其言,又见其行。申子察言观色,见风驶舵,唯投君王之所好,堪称奸相。可羡作者一支画龙点睛之笔,钩勒了古今多少佞人的嘴脸。

卷二十六·韩策一韩:其先祖姬姓,其后裔事晋,封于韩原,从封姓韩氏。晋景公(前599年—前581年)时,韩厥为六卿之一,即韩献子,世为晋卿。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年)始命韩景侯虔为诸侯。其疆域有今山西省的东南部和河南省的中部。西与秦、魏交界,南和楚交界,东南和郑交界,东和宋交界。国都原在平阳(今山西省临汾县西北),前416年韩武子迁都宜阳(今河南省宜阳县西),韩景侯时(前408年—的400年)又迁都阳翟(今河南省禹县),前375年韩哀侯灭掉郑国,又迁都郑(今河南省新郑县)。传至王安,于秦始皇十七年(前230年)为秦所灭。《史记》有《韩》世家。

一 三晋已破智氏章

三晋已破智氏,将分其地。段规谓韩王曰:“分地必取成皋。”韩王曰:“成皋石溜之地也,寡人无所用之。”段贵曰:“不然,臣闻一里之厚,而动千里之权者,地利也。万人之众而破三军者,不意也。王用臣言,则韩必取郑矣。”王曰:“善。”果取成皋。至韩之取郑也,果从成皋始。

二 大成午从赵来章

大成午从赵来,谓申不害于韩曰:“子以韩重我于赵,请以赵重子于韩,是子有两韩,而我有两赵也。”

三 魏之围邯郸章

魏之围邯郸也,申不害始合于韩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恐言而未必中于王也。王问申子曰:“吾谁与而可?”对曰:“此安危之要,国家之大事也。臣请深惟而苦思之。”乃微谓赵卓、韩晁曰:“子皆国之辩士也,夫为人臣者,言可必用,尽忠而已矣。”二人各进议于王以事。申子微视王之所说以言于王,王大说之。

四 申子请仕其从兄官章

申子请仕其从兄官,昭侯不许也。申子有怨色。昭侯曰:“非所谓学于子者也。听者之谒,而废子之道乎?又亡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谒乎?子尝教寡人循功劳,视次弟。今有所求,此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

五 苏秦为楚合从说韩王章

苏秦为楚合从说韩王曰:“韩北有巩、洛、成皋之固,西有宜阳、常阪之塞,东有宛、穰、洧水,南有陉山,地方千里,带甲数十万。天下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溪子、少府、时力、距(来)[黍],皆射六百步之外。韩卒超足而射,百发不暇止,远者达胸,近者掩心。韩卒之剑戟,皆出于冥山、棠溪、墨阳、合伯(膊)、邓师、宛冯、龙渊、大阿,皆陆断马牛,水击鹄雁,当敌即斩。坚甲盾、鞮鍪、铁幕。革抉、()[]芮,无不毕具。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蹠劲弩,带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夫以韩之劲,与大王之贤,乃欲西面事秦,称东藩,筑帝宫,受冠带,祠春秋,交臂而服焉。夫羞社稷而为天下笑,无过此者矣。是故愿大王之熟计之也。大王事秦,秦必求宜阳、成皋。今兹效之,明年又益求割地。与之,即无地以给之;不与,则弃前功,而后更受其祸。且夫大王之地有尽,而秦之求无已。夫以有尽之地,而逆无已之求,此所谓市怨而买祸者也,不战而地已削矣。臣闻鄙语曰:‘宁为鸡口,无为牛后。’今大王西面交臂而臣事秦,何以异于‘牛后’乎?夫大王之贤,挟强韩之兵,而有‘牛后’之名,臣窃为大王羞之。”

韩王忿然作色,攘臂按剑,仰天太息曰:“寡人虽死,必不能事秦。今主君以楚王之教诏之,敬奉社稷以从。”

六 张仪为秦连横说韩王章

张仪为秦连横说韩王曰:“韩地险恶,山居,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一岁不收,民不厌糟糠;地方不满九百里,无二岁之所食。料大王之卒,悉之不过三十万,而厮徒负养在其中矣,为除守徼、亭、障、塞,见卒不过二十万而已矣。秦带甲百余万,车千乘,骑万匹,虎挚之士,跿跔科头,贯颐奋戟者,至不可胜计也。秦马之良,戎兵之众,探前趹后,蹄间三寻者,不可称数也。山东之卒,被甲冒胄以会战,秦人捐甲徒裎以趋敌,左挈人头,右挟生虏。夫秦卒之与山东之卒也,犹孟贲之与怯夫也,以重力相压,犹乌获之与婴儿也。夫战孟贲、乌获之士,以攻不服之弱国,无以异于堕千钧之重,集于鸟卵之上,必无幸用处。诸侯不料兵之弱,食之寡,而听从人之甘言好辞,比周以相饰也,皆言曰:‘听吾计则可以强霸天下。’夫不顾社稷之长利,而听须臾之说,诖误人主者,无过于此者矣。大王不事秦,秦下甲据宜阳,断绝韩之上地;东取成皋、(宜)[荥]阳,则鸿台之宫、桑林之苑,非王之有已。夫塞成皋,绝上地,则王之国分矣。先事秦则安矣,不事秦则危矣。夫造祸而求福,计浅而怨深,逆秦而顺楚,虽欲无亡,不可得也。故为大王计,莫如事秦。秦之所欲,莫如弱楚。而能弱楚者莫如韩。非以韩能强于楚也,其地势然也。今王西面而事秦以攻楚,为敝邑秦王必喜。夫攻楚而私其地,转祸而说秦,计无便于此者也。是故秦王使使臣献书大王御史,须以决事。”

韩曰:“客幸而教之,请比郡县,筑帝宫,祠春秋,称东藩,效宜阳。”

七 宣王谓摎留章

宣王谓摎留曰:“吾欲两用公仲、公叔,其可乎?”对曰:“不可。晋用六卿而国分,简公用田成、监止而简公弑,魏两用犀首、张仪而西河之外亡。今王两用之,其多力者,内树其党,其寡力者,籍外权。群臣或内树其党,以擅其主,或外为交,以裂其地,则王之国必危矣。”

八 张仪谓齐王章

张仪:“谓齐王曰:‘王不如资韩朋,与之逐张仪于魏。魏因相犀首,因以齐、魏废韩朋,而相公叔以伐秦。’公仲闻之,必不入于齐。据公于魏,是公无患。”

九 楚昭(献)[]相韩章

楚昭(献)[]相韩,秦且攻韩,韩废昭(献)[]。昭(献)[]令人谓公叔曰:“不如贵昭(献)[]以固楚,秦必曰楚、韩合矣。”

十 秦攻陉章

秦攻陉,韩使人驰南阳之地。秦已驰,又攻陉,韩因割南阳之地。秦受地,又攻陉。陈轸谓秦王曰:“国形不便故驰,交不亲故割。今割矣交不亲,驰矣而兵不止,臣恐山东之无以驰、割事王者矣。且王求百金于三川而不可得,求千金于韩,一旦而具。今王攻韩,是绝上交而固私府也,窃为王弗取也。”

十一 五国约而攻秦章

五国约而攻秦,楚王为从长,不能伤秦,兵不算而留于成皋。魏顺谓市丘君曰:“五国罢,必攻市丘,以偿兵费。君资臣,臣请为君止天下之攻市丘。”市丘君曰:“善。”固遣之。

魏顺南见楚王曰:“王约五国而西伐秦,不能伤秦,天下且以是轻王而重秦,故王胡不卜交乎?”楚王曰:“奈何?”魏顺曰:“天下罢,必攻市丘以偿兵费。王令之勿攻市丘。五国重王,且听王之言,而不攻市丘;不重王,且反王之言,而攻市丘。然则王之轻重明矣。”故楚王卜交而市丘存。

十二 郑强载八百金入秦章

郑强载八百金入秦,请以伐韩。泠向谓郑强曰:“公以八百金请伐人之与国,秦必不听公。公不如令秦王疑公叔。”郑强曰:“何如?”曰:“公叔之攻楚也,以几瑟之存焉,故言先楚也。今已令楚王奉几瑟以车百乘居阳翟,令昭(献)[]转而与之处,旬有余,彼已觉。而几瑟,公叔之雠也;而昭(献)[],公叔之人也。秦王闻之,必疑公叔为楚也。”

十三 郑强之走张仪于秦章

郑强之走张仪于秦,曰仪之使者必之楚矣。故谓大宰曰:“公留仪之使者,强请西图仪于秦。”故因而请秦王曰:“张仪使人致上庸之地,故使使臣再拜谒秦王。”秦王怒,张仪走。

十四 宜阳之役章

宜阳之役,杨达谓公孙显曰:“请为公以五万攻西周,得之,是以九鼎印甘茂也。不然,秦攻西周,天下恶之,其救韩必疾,则茂事败矣。”

十五 秦围宜阳章

秦围宜阳,游腾谓公仲曰:“公何不与赵蔺、离石、祁,以质许地,则楼缓必败矣。收韩、赵之兵以临魏,楼鼻必败矣。韩、[赵]为一,魏必倍秦,甘茂必败矣。以成阳资翟强于齐,楚必败之。须,秦必败,秦失魏,宜阳必不拔矣。”

十六 公仲以宜阳之故仇甘茂章

公仲以宜阳之故仇甘茂。其后,秦归武遂于韩,已而,秦王固疑甘茂之以武遂解于公仲也。

杜赫为公仲谓秦王曰:“(明)[朋]也愿因茂以事王。”秦王大怒于甘茂,故樗里疾大说杜聊。

十七 秦韩战于浊泽章

秦、韩战于浊泽,韩氏急。公仲(明)[朋]谓韩王曰:“与国不可恃。今秦之心欲伐楚,王不如因张仪为和于秦,赂之以一名都,与之伐楚。此以一易二之计也。”韩王曰:“善。”乃儆公仲之行,将西讲于秦。

楚王闻之大恐,召陈轸而告之。陈轸曰:“秦欲伐我久矣,今又得韩之名都一而具甲,秦、韩并兵南乡,此秦所以庙祠而求也。今已得之矣,楚国必伐用处。王听臣,为之儆四境之内,选师言救韩,令战车满道路;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使信王之救己也。(纵)韩为不能听我,韩必德王也,必不为雁行以来。是秦、韩不和,兵虽至,楚国不大病矣。为能听我,绝和于秦,秦必大怒,以厚怨于韩。韩得楚救,必轻秦。轻秦,其应秦必不敬。是我困秦、韩之兵,而免楚国之患也。”

楚王大说,乃儆四境之内选十,言救韩,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谓韩王曰:“弊邑虽小,已悉起之矣。愿大国遂肆意于秦,弊邑将以楚殉韩。”

韩王大说,乃止公仲。公仲曰:“不可,夫以实(告)[苦]我者,秦也;以虚名救我者,楚也。恃适之虚名,轻绝强秦之敌,必为天下笑矣。且楚、韩非兄弟之国也,又非素约而谋伐秦矣。秦欲伐楚,楚因以起师言救韩,此必陈轸之谋也。且王以使人报于秦矣,今弗行,是欺秦也。夫轻强秦之祸,而信楚之谋臣,王必悔之矣。”韩王弗听,遂绝和于秦。秦果大怒,兴师与韩氏战于那门,楚救不至,韩氏大败。

韩氏之兵非削弱也,民非蒙愚也,兵为秦禽,智为楚笑[者],过听于陈轸,失计于韩(明)[朋]也。

十八 颜率见公仲章

颜率见公仲,公仲不见。颜率谓公仲之谒者曰:“公仲必以率为阳也,故不见率也。公仲好内,率曰好士;[公]仲啬于财,率曰散施;公仲无行,率曰好义。自今以来,率且正言之而已矣。”

公仲之谒者以告公仲,公仲遽起而见之。

十九 (韩)[为]公仲谓向寿章

(韩)[为]公仲谓向寿曰:“禽困覆车。公破韩,辱共仲,公仲收国复事秦,自以为必可以封。今公与楚解中,封小令尹以桂阳。秦、楚合,复攻韩,韩必亡。公仲躬率其私徒以斗于秦,愿公之熟计之也。”

向寿曰:“吾合秦、楚,非以当韩也,子为我谒之公仲曰:‘秦、韩之交可合也。’”对曰:“愿有复于公。谚曰:‘贵其所以贵者贵。’今王之爱习公也,不如公孙郝;其智能,公也,不如甘茂。今二人者,皆不得亲于事矣,而公独与王主断于国者,彼有以失之也。公孙郝党于韩,而甘茂党于魏,故王不信也。今秦、楚争强,而公党于楚,是与公孙郝、甘茂同道也。公何以异之?人皆言楚之多变也,而公必之,是自为贵也。公不如与王谋其变也,善韩以备之,若此则无祸矣。韩氏先以国从公孙郝,而后委国于甘茂,是韩,公之雠也。今公言善韩以备楚,是外举不辟雠也。

向寿曰:“吾臣欲韩合。”对曰:“甘茂许公仲以武遂,反宜阳之民,今公徒令收之,甚难。”

向子曰:“然则奈何?武遂终不可得已。”对曰:“公何不以秦为韩求(颖)[颍]川于楚,此乃韩之寄地也。公求而得之,是令行于楚,而以其地德韩也。公求而弗得,是韩、楚之怨不解,而交走秦也。秦、楚争强,而公过楚以(攻)[收]韩,此利于秦。”

向子曰:“奈何?”对曰:“此善事也。甘茂欲以魏取齐,公孙郝于以韩取齐,今公取宜阳以为功,收楚、韩以安之,而诛齐、魏之罪,是以公孙郝、甘茂之无事也。”

二十 或谓公仲曰章

或谓公仲曰:“听者听国,非必听实也。故先生听谚言于市,愿公之听臣言也。公求中立于秦,而弗能得也,善公孙郝以难甘茂,劝齐兵以劝止魏,楚、赵皆公之雠也。臣恐国之以此为患也,愿公之复求中立于秦也。”

公仲曰:“奈何?”对曰:“秦王以公孙郝为党于公而弗之听,甘茂不善于公而弗为公言,公何不因行愿以与秦王语?行愿之为秦王臣也公,臣请为公谓秦王曰:‘齐、魏合与离,于秦孰利?齐、魏别与合,于秦孰强?’秦王必曰:‘齐、魏离则秦重,合则秦轻。齐、魏别则秦强,合则秦弱。’臣即曰:‘今王听公孙郝以韩、秦之兵应齐而攻魏,魏不敢战,归地而合于齐,是秦轻也,臣以公孙郝为不忠。今王听甘茂,以韩、秦之兵据魏而攻齐,齐不敢战,不求割地而合于魏,是秦轻也,臣以甘茂为不忠。故王不如令韩中立,以攻齐、齐,王言救魏以劲之,齐、魏不能相听,久离兵史。王欲,则信公孙郝于齐,为韩取南阳,易谷川以归,此惠王之愿也。王欲则信甘茂于魏,以韩、秦之兵据魏以(郄)[却]齐,此武王之愿也。臣以为令韩以中立以劲齐,最秦之大急也。公孙郝党于齐而不肯言,甘茂薄而不敢谒也,此二人,王之大患也。愿王之熟计之也。’”

二十一 韩公仲相齐章

韩公仲相齐。[齐]、楚之交善。(秦)秦[与]魏遇,且以善齐而绝齐乎楚。[楚]王使景鲤之秦,鲤与于秦、魏之遇。楚王怒景鲤,恐齐以楚遇为有阴于秦、魏也,且罪景鲤。

为谓楚王曰:“臣贺鲤之与于遇也。秦、魏之遇也,将以合齐、秦而绝齐于楚也。今鲤与于遇,齐无以信魏之合己于秦而攻于楚也,齐又畏楚之有阴于秦、魏也,必重楚。故鲤之与于遇,王之大资也。今鲤不与于遇,魏之绝齐于楚明矣。齐(楚)信之,必轻王,故王不如无罪景鲤,以视齐于有秦、魏,齐必重楚,而且疑秦、魏于齐。”王曰:“诺。”因不罪而益其列。

二十二 王曰向也子曰天下无道章

王曰:“向也,子曰‘天下无道’。今也,子曰‘乃且攻燕’者,何也?”对曰:“今谓‘马多力’则有矣,若曰‘胜千钧’则不然者,何也?夫千钧,非马之任也。今谓‘楚强大’则有矣,若夫越赵、魏而斗于燕,则岂楚之任也哉?且非楚之任,而楚为之,是弊楚也。强楚、弊楚,其于王孰便也?”

二十三 或谓魏王章

或谓魏王:“王儆四彊之内,其从于王者,十日之内,备不具者死。王因取其游,之舟上击之。臣为王之楚,王胥臣反,乃行。”

春申君闻之,谓使者曰:“子为我反,无见王矣。十日之内,数万之众,今涉魏境。”

秦使闻之,以告秦王。秦王谓魏王曰:“大国有意必来,以是而足矣。”

二十四 观鞅谓春申章

观鞅谓春申曰:“人皆以楚为强,而君用之弱,其于鞅也不然。先君者,二十余年未尝见攻。今秦欲逾兵于渑隘之塞,不(使)[便];假道两周倍韩以攻楚,不可。今则不然,魏且旦暮亡矣,不能爱其许、鄢陵与梧割以予秦,去百六十里。臣之所见者,秦、楚斗之日也已。”

二十五 公仲数不信于诸侯章

公仲数不信于诸侯,诸侯锢之。南委国于楚,楚王弗听。苏代为楚王曰:“不若听而备于其反也。(明)[朋]之反也,常仗赵而畔楚,仗齐而畔秦。今四国锢之,而无所入矣,亦臣患之。此方其为尾生之时也。”

申不害的一生是怎样度过的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前337) ,亦称申子,郑韩时期人物(今河南新郑)人。战国时期韩国著名的思想家。他在韩为相19年,使韩国走向国治兵强。作为法家人物,以“术”者称,是三晋时期法家中的著名代表人物。 申不害 - 个人概述公元前337年,申不害卒于韩都(今新郑)。其著作《申子》 ,已失传,现在所能看到的只是别人引用的零章断句,比较完整的只有《群书治要》卷三六所引《大体篇》。申不害少年从学黄老(黄帝、李耳),以为“人法地、地法天、天发道、道法自然。”一切事物都有正反两个方面,并且可以互相转化,如“祸兮福之所依,福兮祸之所伏”等。主张国君依法治国,实行严刑峻罚,以术驾御群尘,操生杀之权。 郑国灭国之时,申不害年岁约在20~30岁之间。作为一个亡国之贱臣,申不害可能杂学诸说。因为在他之前的管子、李悝、慎到的学术理论中都有“术”的成份。有人根据申不害思想中有道家思想的痕迹,认为他是由道入法。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能把他的思想仅归为道法两家。申不害“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擅长于黄老刑名之术,主张将法家的法治与道家的“君人南面之术”结合起来,是法家中主张“术治”的一派的代表人物。他在韩国的改革主要是“修术行道”,“内修政教”,即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 申不害 - 相韩之前申不害申不害原是郑国京邑(今郑州荥阳东南京襄城)人,曾为郑国小吏,韩哀侯二年(前375年),韩国灭掉郑国,遂成为韩人,并做了韩国的低级官员。韩昭侯四年(前354年),素与韩有隙的魏国出兵伐韩,包围宅阳(今郑州市北)。面对重兵压境的严重局面,韩昭侯及众大臣束手无策。危急关头,申不害审时度势,建议韩昭侯执圭(古时臣下朝见天子时所执的一种玉器)去见魏惠王。申不害说:我们“非好卑而恶尊”,也“非虑过而议失”,而是要解国家危难,最好的办法是示弱。“故降心以相从,屈己以求存也。”今魏国强大,鲁国、宋国、卫国皆去朝见,您执圭去朝见魏王,魏王一定会心满意足,自大骄狂。这样必引起其他诸侯不满而同情韩国。“是我免于一人之下,而位于万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韩之权,莫如朝魏。”( 《战国策�6�1韩策三》 )韩昭侯采纳申不害建议,亲自执圭去朝见魏惠王,表示敬畏之意。魏惠王果然十分高兴,立即下令撤兵,并与韩国约为友邦。申不害亦由此令韩昭侯刮目相看,逐步成为韩昭侯的重要谋臣,得以在处理国家事务上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干。 公元前353年,魏国又起兵伐赵,包围了赵国都城邯郸。赵成侯派人向齐国和韩国求援。韩昭侯一时拿不定主意,就询问申不害,应如何应对。“申不害始合于韩王,然未知王之所欲也。”(《战国策�6�1韩策一》)担心自己的意见万一不合国君心意,不仅于事无补还可能惹火烧身,便回答说:“此安危之要,国家之大事也。臣请深惟而苦思之。”就是说这是国家大事,让我考虑成熟再答复您吧!随后,申不害不露声色地游说韩国能言善辩的名臣赵卓和韩晁,鼓动他们分别向韩昭侯进言,陈述是否出兵救赵的意见,自己则暗中观察韩昭侯的态度,摸透了韩昭侯的心思。于是便进谏说应当联合齐国,伐魏救赵。韩昭侯果然“大悦”,即听从申不害意见,与齐国一起发兵讨魏,迫使魏军回师自救,从而解了赵国之围。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围魏救赵”的故事。 韩昭侯从申不害处理外交事务的卓越表现及其独到的见解,发现这位“郑之贱臣”,(《史记�6�1老子韩非子列传》)原来是难得的治国人才,于是便力排众议,于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为相,以求变革图强。 在申不害相韩之前,韩国也曾进行过改革,但由于改革不彻底,政治上造成一些混乱。“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改,而后君之令又下。”( 《韩非子�6�1定法篇》 )一些贵族官吏便乘机欺上瞒下,各自为政,导致吏治腐败,国弱民贫。针对这种情况,申不害“学术以干韩昭侯”( 《史记�6�1老子韩非列传》 )主张以法治国,实行进一步改革,并汲取道家“君人南面之术”加以改造,提出了一整套“修术行道”,“内修政教”的“术”治方略。 申不害 - 修术行道《韩非子》“术”是讲国君如何控制大臣、百官,是君主驾驭臣下的手腕、手法,也就是权术。正如刘泽华先生所说:“术不同于法,法的对象是全体臣民,术的对象是官吏臣属;法要君臣共守,术由国君独操;法要公开,术则藏于胸中;法是一种明确的规定,术则存于心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其核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任免、监督、考核臣下之术,史称“阳术”,这就是《韩非子�6�1定法》篇所说的:“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二是驾驭臣下、防范百官之术,人称“阴术”。 申不害主张君主“无为”,但大臣必须有能力,而且要有为。他主张任命官吏必须名实相副,即根据官吏的职务要求(名),看一个人有没有能力胜任(实),然后才能授官。而不是根据出身血统、也不是根据与君主个人关系的远近授官。要求管经济要会管经济,管司法的要管好司法,管军事的要会用兵打仗,管行政的则要懂行政、用人,任何人都不能滥竽充数。这是对世卿世禄制的否定。 “操杀生之柄”,要求君主掌握生杀大权,强调君主在国家政权中的独裁地位,要求臣下绝对服从君主,即“尊君卑臣”。君主要独断,要把生杀大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绝不能大权旁落。具体工作可以交给臣下,国君不必事必恭亲。 “课群臣之能”,则是对群臣进行监督、考查、防范。国君任命了臣下,理所当然地要求臣下忠于职守、严格遵守法令,并要防止臣下篡权夺位。因此臣下是否真正胜任所担负的任务?工作业绩如何?其属下臣民有何反映?有没有违法乱纪、以权谋私的现象?有没有人要搞阴谋诡计?所有这些都必须进行考查。这是保证行政工作效率和国治民安的重要手段。以上主要是“阳术”。 但只有“阳术”还不够,还必须有“阴术”。因为做国君是天下之大利,人人都想取而代之。“天子轮流做,今日到我家。”这是从古至今的一句口头惮。君主要集权,某些权臣、重臣也会想揽权、篡权。因此,在新兴地主阶级夺取政权之后,防止某些权臣专权、揽权,甚至进行篡权活动就成为当时的一个重要社会问题。这就要求国君善于控制臣下,及时发现臣下的毛病和阴谋。为此,君主就需要设一些耳目,及时了解、掌握臣下的情况,后来就发展到搞特务活动。 申不害在韩国实行以“术”为主的法制,经过15年改革,加强了君主集权,使韩国“国治兵强”,政治局面比较稳定,国力也有所增强。但实行这种政策也产生了另一个后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术”取决于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较正确,有能力,国家就会比较兴旺;相反,国家就会陷入混乱,老百姓就会遭殃。正因为申不害与韩昭侯用“术”有余,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因此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韩国的问题。韩昭侯一死,韩国很快又衰落了。但申不害重“术”的法制思想却为历代封建帝王加强君主集权提供了理论和经验,也为一些人搞阴谋诡计开了先河。 申不害 - 徇私谋官申不害还反对立法行私。“天道无私,是以恒正;天道常正,是以清明。”认为国君既要掌握驾驭群臣的“术”,又要做到正直无私,这样臣下才能忠于职守。他曾对韩昭侯说:“法者,见功而行赏,因能而受官。今君设法度而左右之请,此所以难行也。”( 《韩非子�6�1外储说左上》 )然而, 《战国策》中却记述了这样一件事:申不害私下请求韩昭侯给自己的堂兄封一个官职,韩昭侯不同意,申不害面露怨色。韩昭侯说:“这可是从你哪里学到的治国之策啊!你常教寡人要按功劳大小授以官职等级,如今又请求为没有建立功业的兄弟封官,我是答应你的请求而抛弃你的学说呢?还是推行你的主张而拒绝你的请求呢?”申不害慌忙请罪,对韩昭侯说:“君王真是贤明君主,请您惩罚我吧!”对申不害“请仕其从兄官”这件事,史家历来多有微词,有说其虚伪投机的;亦有说其推行“法治”不坚决的,但从申不害重“术”和当时复杂的社会背景来考察,倒不如说这是他对韩昭侯的一次试探,正是韩昭侯对“徇私谋官”的严正态度,使申不害看到韩昭侯真是一位有作为的贤明君主,从而坚定了助其变法革新的决心。 申不害 - 变法改革申不害申不害在韩国变法改革,第一步就是整顿吏治,加强君主集权统治。在韩昭侯的支持下,首先向挟封地自重的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强族开刀。果断收回其特权,推毁其城堡,清理其府库财富充盈国库,这不但稳固了韩国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韩国实力大增。与此同时,大行“术”治,整顿官吏队伍,对官吏加强考核和监督,“见功而与赏,因能而授官”(《韩非子�6�1外储说左上》),有效提高了国家政权的行政效率,使韩国显现出一派生机勃勃的局面。随后,他又向韩昭侯建议整肃军兵,并主动请命,自任韩国上将军,将贵族私家亲兵收编为国家军队,与原有国兵混编,进行严酷的军事训练,使韩国的战斗力大为提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为富国强兵,还十分重视土地问题。他说:“四海之内,六合之间,曰‘奚贵,土,食之本也。( 《太平御览》引)又说:“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号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当国富而粟多也。”( 《申子�6�1大体编》 )因而他极力主张百姓多开荒地,多种粮食。同时,他还重视和鼓励发展手工业,特别是兵器制造。所以战国时代,韩国冶铸业是比较发达的。当时就有“天下之宝剑韩为众”、“天下强弓劲弩,皆自韩出”( 《战国策�6�1韩策一》)的说法。申不害相韩15年,“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帮助韩昭侯推行“法”治、“术”治,使韩国君主专制得到加强,国内政局得到稳定,贵族特权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渐趋富裕,史称“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无侵韩者。”(《史记�6�1老子韩非子列传》)韩国虽然处于强国的包围之中,却能相安无事,成为与齐、楚、燕、赵、魏、秦并列的战国七雄之一。 申不害 - 学术思想申不害的学术思想,明显地受到道家的影响,但他的直接来源是老子还是慎到,不得而知。但他的哲学思想与慎到有极相似之处,他们都遵循老子的大统一哲学。“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申不害认为,自然运行是有规律的,也是不可抗拒的。他认为宇宙间的本质是“静”,其运动规律是“常”。他要求对待一切事情应以“静”为原则,以“因”为方法,“因”指“因循”,“随顺”。“贵因”指“随事而定之”,“贵静”的表现就是“无为”。申不害把这些原则用于人事,构成他的社会哲学思想。“无为”主张的渊源即《老子》的“绝圣弃智”,申不害的“无为”,要求的是君主去除个人作为的“无为”,以便听取臣下的意见。但是,申不害仅仅把这种“静因无为”的哲学思想用于“权术”之中。老子为了完善这种方法,他进一步发挥《老子》“柔弱胜刚强”的思想,要求君主“示弱”,决不是指君主无所作为,只是君主决策前的一种姿态。在关键时刻,申子要求君主独揽一切,决断一切。申不害的哲学思想,是君主哲学,是政治哲学。这种哲学由道家的“天道无为”演化发展来,是他的法家“权术”思想的基础。申不害主“术”,但他所说的“术”,是在执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来巩固君主统治权的。因此他并不是不讲“法”与“势”的。 关于君主的权势,申不害认识得很清楚。在战国诸侯争霸的情形下,君主专制是最能集中全国力量的政权形式,也是争霸和自卫的最佳组织形式。他说:“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权力的表现,是一种由上而下的“势”能。“权势”是君主的本钱。 申不害提出“君必有明法正义,若悬权衡以秤轻重。”为了说明“法”,他提出“正名责实”的理论。“正名”主张,首先由孔子提出。申不害吸收了这个主张,是名分等级,不得错乱。与孔子“正名”不同之处在于包括责任、分工的内涵。申子“正名”的意义在于确定了“主处其大,臣处其细”的大原则,而且把这个原则具体化,即把名分按实际情况规定下来,然后进行任命,听取意见,检查监督。 申不害的“名”,主要是政治概念,他的“名”是法的等值概念,是为人君制定的工具。所谓实,也就是君主给臣下规定的责任和职权,是臣下遵从君主的规范。申不害本来是劝戒君主发号施令要慎之又慎的,但其效果是加强了君主的个人专制。申不害找不到如何提高君主权威,而又能制约君主的方法,这是一个二律背反的问题。 什么是“术”?申不害没有明确规定。“术”是君主的专有物,是驾驭驱使臣下的方法。“法”是公开的,是臣民的行动准则,而术却是隐藏在君主心中,专门对付大臣的。申不害说,“君如身,臣如手”,既然如此,君主仍要对付大臣是由复杂的社会斗争所决定的。春秋战国时,臣下弑君,酿成习气。现实告诉申不害,人君的主要威胁不是来自民众或敌国;而是来自大臣。所以他一再告诫君主,对君臣关系要有清醒的认识,那就是不相信所有的大臣。 申不害认为,君主有了势,定了法,其地位还不是稳固的,必须有两面之术,不然势与法就会变得威严而不受用,刻板而不通达。如果以术来联通势与法,就如虎添翼,无论动静,都会使臣下慑服。他的术分两类,一类是控制术,像前面提到的“正名责实”,就是讲规定职责,考校监督的。还有如君主以静治动的,无为而治的,这些属于领导管理方法,有一定的合理性。另一类是搞阴谋,耍手腕,弄权术。 玩弄权术,当然不是自申不害开始,但他是第一个在理论上的系统研究者,这在官场的政治斗争中,很受历代统治者的喜爱。但从本质上说,无补于稳固政权。因为既然有驭臣之术,必有欺君之方,尔虞我诈,你争我斗,加剧了政权的不稳定性。 申不害研究术,有正面的领导控制方法,也有阴谋诡计,我们现在不能说他是否道德,但可以说,他的思想和研究是可以启迪后人的。 申不害 - 个人作品《申子》即战国时期法家申不害的著作。申不害(约前385~前337),郑国人。曾为韩昭侯相,十五年间,国治兵强。《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载申子“本于黄老,而主刑名,著书两篇,故名《申子》”。 《汉书·艺文志》载《申子》六篇。据《史记集解》引刘向《别录》讲:“今民间所有上下二篇,中书六篇,皆合,二篇已备。”可见只是分法不同。该书已失传,从《汉书·宣帝纪》颜师古注知有《君臣篇》 。 《淮南子·泰族》讲:“申子之三符”,不知是篇名还是仅指符验之术。唯《大体篇》保存于《群书治要》第三十六卷。另有马总《意林》收集了申不害的一些言论,共六节。清马国翰《玉函山房辑佚书》有《申子》辑本,已非原貌。 申不害 - 人物评价申不害以术治国,对韩政权的巩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深远的影响,后世帝王在其统治政策中,也或多或少地用申不害的术去治御臣下,从而加强帝王的权力。司马迁在《史记》中对申不害的变法成绩做出了肯定,说申不害在韩国变法的十几年里,国家太平、富强,兵力也非常强大,使得别的国家对韩国不敢有吞并之心。而且,韩国还扩大了自己的疆土。公元前353年,韩国攻打东周,占领了好几个城池,公元前346年,韩国又和魏国联合出兵,占领了楚国的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因此,申不害是历史上一个不容忽略的改革家,尤其是他提出的官员考核制度,给后代的君主选拔官员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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