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瑞明
《十六国春秋》是一部传记体的晋代北方十六国史。作者崔鸿,字彦鸾,东清河歈(今山东平原)人。其曾祖崔旷,随鲜卑族南燕的开国之君慕容德南渡河居青州,后转随南朝宋文帝(刘义隆),任乐陵太守。崔鸿的祖父名灵延,在宋孝武帝(刘骏)统治下,当龙骧将军、长广太守。崔鸿的父亲崔敬友,曾任北魏的梁郡太守。崔鸿生长在世代为官的仕宦之家,年轻时得以专心读书,知识广博,成为北魏的史学家。他在北魏任中散大夫,后迁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历事孝文帝(元宏)、宣武帝(元恪)、孝明帝(元翊),颇受器重,曾委以议定律令,修撰国书。
崔鸿早有志于修史。西晋以后,中国北方先后建立一些政权,史称“五胡十六国”,五胡,指匈奴、鲜卑、羯、氐、羌,此外,尚有賨族(即巴氐)与汉族,实际上建立了二十三个国家。他们各有国书,内容残缺,体例不全,繁简失当,错误百出,不象前代有一部统一的较完整的史书。崔鸿千方百计从公私藏书中搜集史料,特别留意网罗各国旧史,广泛占有史料之后,大约从公元500年(景明初)开始写书,一直到他临死(公元525-527年)前不久完成,一共花了二十多年的工夫。当写成九十五卷时,常璩写的《蜀书》寻访不得,没有办法写出李雄父子割据四川的历史,停笔七年,公元522年(正光三年),找到这部书,如获至宝,使他得以完成这部传记体的晋代北方十六国史,名曰《十六国春秋》。改各国书为录,计有前赵、后赵、前燕、前秦、后燕、后秦、南燕、夏、前凉、蜀、后凉、西秦、南凉、西凉、北凉、北燕。共计一百卷,又有序例一卷,年表一卷,合计一百二卷。崔鸿记述其写作经过:严格区分历史事件的时代先后,把各国史事排比在一起,打破旧的各自为界的旧框框,“约损烦文,补其不足”,加以增损或褒贬,力求写成一部完整的史书;凡同一事件,遇到互相矛盾的地方,即“稽以长历,考诸旧志”,认真进行考订,把发现的错误改正过来,写出可靠的结论。
《十六国春秋》存在不少问题。这部书涉及的范围很广,难免有一些错误,如天兴二年,姚兴改号弘始;永兴二年,慕容超擒于广固;崔鸿皆记错了年代。崔鸿的祖辈在南朝做官,故不录刘宋、萧齐之书;这部书是以晋为正统,怕冒犯北魏统治者,所以他未把这部书公之于世,恐受指责。崔鸿死后,其子子元于永安年间(公元528-529年)缮写一部送朝廷。由于崔鸿重视各国国书,保存了许多珍贵史料,其史料价值较高。唐代修晋书时,引用其中史料不少。可惜原书在北宋时已不知去向。现在所见的是明代屠乔荪、项琳等的辑录本,这个本子,博采兼收,而疏于考证,但其文皆从古书抄来,不是随意杜撰,仍有参考价值。其中有许多明显的错误,不可不注意,《通鉴考异》明白指出,《魏书》如彼,《十六国春秋》如此,但他们不录原书,偏照抄《魏书》;或以前为后,以后为前;或二事合为一事,二人并作一人;录中或多二三年,或少一二年;凡与十六国有关者,一概收入。清代汤球有鉴及此,因取何镗《汉魏丛书》中的《十六国春秋》为底本,汇集晋书传记及原书之散见于诸书者,别为辑本,不求其多,但求其信而有征,写成《十六国春秋辑补》一百卷。汤球所根据的底本,称为纂录本,虽不一定是崔鸿所写,但与正本同载于隋书经籍志,则是当时的“约本”,编纂简洁,但屡经传钞,不无删节及脱误难读之处,因此汤球又加以校勘。汤球为恢复崔鸿《十六国春秋》一书的本来面目做了大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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