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学《三十二 酒流满路》译文与赏析三十二 酒流满路
三十二 酒流满路
王文正公母弟,傲不可训。一日过冬至,祠家庙列百壶于堂前,弟皆击破之,家人惧骇。文正忽自外入,见酒流,又满路,不可行,俱无一言,但摄衣步入堂。其后弟忽感悟,复为善。终亦不言。
【译文】
王安石的舅舅,性格桀骜不驯,难以教导。一年过冬至,王家人在自家祠堂前摆了上百壶酒来祭祀祖先,王安石的舅舅却将这些酒壶全部打碎,因而家人都十分害怕。突然王安石从外面进来,见酒流得满地都是,路都没法走了,但是他没说一句话,只是提起衣服走进了堂屋。后来,他舅舅忽然醒悟过来,变好了。王安石也始终不再谈起击壶的事。
【评析】
王安石的舅舅真是一个令人讨厌的人,竟然将用来祭祀祖先的上百壶酒都打碎,的确让人气愤。面对这种顽劣之徒,王安石真应该好好教训教训他,但王安石却没有冲他舅舅大发雷霆,而是让他舅舅自己去悔悟,最终收到了满意的效果。
社会的正常运行需要确立一定的规则和契约,这主要表现为通行的道德和法律约束。在这些心理契约的控制下,人们才能讲求信誉、正义,维持正常的社会运行。很显然,一个作恶多端、不行仁义的人是为人痛恨的,会失去别人基本的理解和信任。因此,我们要注意维护自己的信誉,不做一个顽劣嚣张的人。
典例阐幽 克制是一种美德
有一个妇人对布道家毕利桑戴说:“我虽然脾气不好,常常发火,但是我生气永远不会超过一分钟。”
毕利桑戴说:“手枪开火也是需要一秒钟而已,但你知道手枪的杀伤力有多大!人生气时,最大的伤害,就是从你口中发出的。所以雅各才说,若有人在言语上不犯罪,他就是一个完全的人了。”
在美国阿拉斯加,有一个年轻人的妻子因难产而去世了,他忙于生活,没有多少时间来照顾孩子,就训练了一只狗。那只狗聪明听话,懂得照顾小孩,会咬着奶瓶给孩子喂奶,还会耐心地看护着小孩爬来爬去,但不让他爬出门口。
有一天,主人出门去了,留下狗和孩子在家里。因为突降大雪,他在别的地方无法即时赶回家,第二天才回来。听到主人的声音,狗就跑出来迎接他,他看见狗的嘴里有血,心中不由一惊。冲进家门一看,到处都是血,床上也是血,孩子不见了。而那只狗还摇头摆尾地向他撒娇。
他以为是这只狗狂性大发,把孩子吃掉了,大怒之下,抓起墙边的斧头砍在狗的脑袋上,当场把狗杀死了。这时候,他忽然听到孩子咿咿呀呀的声音,接着就看到孩子从床底下爬了出来。他抱起孩子,发现孩子虽然身上有血,但是并没有受伤。他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再仔细看看被杀死的狗,狗的一条腿上缺了块肉。他在房后发现了一条被咬死的狼。原来,在他不在家的时候,狼跑进来想吃掉小孩,是狗和狼殊死搏斗救了小主人。
这时,恍然大悟的主人才感到后悔莫及,面对无辜惨死的狗忏悔不已。
如果他能多忍一分钟,不被怒火蒙蔽住眼睛,那就不会发生这样的误会了。
误会常常是我们在日常生活里和别人发生纠纷的一个主要原因,而误会的事,往往是在不了解、缺乏理智,缺少耐心,不能体谅对方、自己感情极为冲动的情况下发生。误会一起,就会只想着对方千错万错,使得误会越陷越深,直到不可收拾。
忍学《谄之忍第三十二》译文与赏析 谄之忍第三十二
谄之忍第三十二
上交不谄,知几其神。巧言令色,见谓不仁。
孙弘曲学,长孺面折,萧诚软美,九龄谢绝。
郭霸尝元忠之便液,之问奉五郎之溺器。朝夕挽公主车之履温,都堂拂宰相须之丁渭。书之简册,千古有愧。噫,可不忍欤!
【译文】
《易·系辞》中说:“与比自己地位高的人交往不阿谀奉承,与比自己地位低的人交往也不盛气凌人。”这样的人就领会了与人交往的关键。《论语》曾说:“那些会说漂亮话善于装扮自己的人,实际是放纵本能,丧失仁德的人。”
西汉辕固教导公孙弘,要用正直的道理来说话,不学歪门邪道来欺世盗名。西汉汲黯,字长孺,性情倨傲,很少讲情面,当面指责汉武帝的过失。唐代张九龄刚正不阿,因萧诚柔美善言,不再和萧诚交往。辕固的正学、汲黯和张九龄的正直,成为后世的榜样,真令那些谄媚者汗颜。
唐代郭弘霸探视生病的御史中丞魏元忠,用手指蘸魏的小便来放在口里尝,以判断病势轻重,但魏元忠相当厌恶他的谄媚;唐代宋之问极力巴结武则天的宠臣张易之,甚至在张易之大小便时,宋之问都给他端便器,但在张易之失势时遭贬谪。唐代赵履温脱下朝服当绳子,用脖子为安乐公主拉牛车,以此来讨好公主;宋代的丁渭在都堂上为宰相寇准擦拭胡须上的汤渍。以上几个人的谄媚之举,都被载入史册,遭受后世的耻笑和唾弃。唉!谄媚之人遭世人唾弃,怎能不忍住自己的谄媚之心而以此为戒呢!
【评析】
这个世界上阿谀小人确实有,他们见风转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很有一套让人听了以后感觉良好的本事。而大多数的人也是喜欢听赞美自己的话。殊不知,正是这些颂词赞歌,让人麻痹,陶醉其中,而不再奋进,尤其耐不得不同之声,听不得不同的意见,久而久之,则会意志涣散,听不进忠言。阿谀之声害人不浅,一定要引起自己的高度重视啊。
典例阐幽 投其所好,阿谀奉承
公元3世纪中叶前后,河南温县司马氏号称大族。从司马懿起,至其子司马师、司马昭相继专断曹魏国政。司马昭死后,其子司马炎承袭王位,终于完全控制了魏国朝政。咸熙二年,司马炎以接受禅位的形式,和平篡夺了魏国政权,正式称帝。司马炎改朝换代后将国号改为晋,建都洛阳,开始了西晋王朝在中国历史上半个多世纪的统治。
司马炎在位二十六年,死后谥号武帝,史称晋武帝。他登基践位之际,少不了要按照礼制行皇帝登位的典礼,其中一项就是在群臣拱围之下“探策卜世”。
举行仪式的这一天,司马炎和君臣上下都是一副虔诚的样子,在庄严、低沉的乐声中开始探策典礼。司马炎一心想着探取一个吉祥的竹签,揖拜天地,祭奠山岳,烦琐的仪式行完之后,司马炎将手伸入方壶探策而出。他急忙低头一看,策上一个“一”字跃入他的眼帘。如果把这个“一”字看做王业传世之数,那么司马家族的天下就是一世而尽。司马炎双眼瞪着这不吉祥的“一”字,心中老大不快,愠怒之色顿时布满龙颜。群臣一见卜出如此结果,都惊得呆若木鸡,不知讲什么是好。
黄钟、大吕之声余音宛在,缭绕着栋梁不去,大殿内静得让人难以忍受,这隆重的探策大仪真不好收场。这时,只见吏部郎中裴楷从班中站出,面对司马炎朗声奏道:“臣下听说,天能得一则天清,地能得一则地宁,侯王能得一则天下为正。”裴楷这一番话,是依据汉魏之际王弼的《老子注》第三十九章说的,原文是:“往昔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五行得一以丰盈,天地间万物得一则能生,侯王得一则天下为王。”老庄学说在魏晋之际颇有影响,因此裴楷这番话有很大的权威性。
裴楷奏对中所说“侯王得一则天下为正”,把司马炎认为不祥之兆的“一”改成大吉之兆的“一”。所谓“正”即是不邪,不邪则不倾,天下能正而不邪,就是天下稳固,这就意味着司马氏的江山可以传于万世而不倾。这在逻辑上是移花接木,也是裴楷聪明过人之处。经过他这一解释,司马炎愠怒的脸上渐渐露出喜悦。
“探策卜世”是一种近乎巫术的政治游戏,预卜所得的结论也必定是荒诞无稽的。司马炎探策得“一”,经过机智的裴楷一番巧妙释对,虽然暂时转忧为喜,但终未能使司马氏的江山传之万世。从晋武帝司马炎到晋愍帝司马业,西晋历五十二年,四世而亡,然裴楷巧对的敏智佳话却传至于今。
忍学《酒之忍第四》译文与赏析 酒之忍第四
酒之忍第四
禹恶旨酒,仪狄见疏。周诰刚制,群饮必诛。
窟室夜饮,杀郑大夫。勿夸鲸吸,甘为酒徒。
布烂覆瓿,箴规凛然;糟肉堪久,狂夫之言。
司马受阳谷之爱,适以为害;灌夫骂田蚡之坐,自贻其祸。噫,可不忍欤!
【译文】
《史记·禹本记》载:禹喝了仪狄做的酒,认为很甜,说:“后世必有因酒亡国的人。”于是就疏远了善于酿酒的仪狄,并戒美酒。《尚书·酒诰》载:周成王告诫康叔说:“你要严格控制饮酒,如果有人向你告发集体饮酒,你不要让他们逃脱,应全部捕到都城中,我要全部问斩。”
《左传》载:襄公三十年,郑国伯嗜酒如命,在地窖里日夜饮酒,后来被驷氏打死。唐朝李适之,在玄宗时任左相,喝酒就像鲸吞吸百川水一样。所以,人不要自夸有鲸鱼吞水的海量而甘当酒鬼,以免惹祸或误事。
晋朝王导以盖酒坛的布时间长了会腐烂来劝说迷恋美酒的孔群戒酒,这是箴言;孔群却以酒糟腌的肉保存时间会更长久来拒绝王导的劝说,这是狂夫之言。
《左传》载:成公十六年,楚恭王和晋厉公在鄢陵打仗,楚司马子反因喝了佣人谷阳好心敬献的美酒而醉卧不起,贻误军情,招致斩首。西汉的灌夫因饮酒过量,在丞相田蚡的婚礼上醉酒大骂田蚡,结果招致杀身之祸,连营救他的窦婴也一同被杀害。唉!酒能误事招祸,害身杀身,面对酒的诱惑,能不忍耐吗?
【评析】
禹喝了仪狄做的酒后,便懂得饮酒可以亡国的道理。所以提倡饮酒应适度。现实生活中,酒桌上不贪杯的人是少见的。喝酒不贪杯,是一种修养,也是一种美德,跟别人一起喝酒的时候,即使喝到兴头上也仍然能做到饮酒适度,这往往需要一个人具备极大的忍耐力,不是一般人所能做得到的。当然,为了你的生活和事业,你需要锻炼自己具备这种忍耐力。
典例阐幽 学会克制自己
陈敬仲,是春秋时期陈国国君陈厉公的儿子。当时统治秩序和社会伦理道德异常混乱。在争权夺利的斗争中陈宣公的太子被杀,而陈敬仲跟陈宣公的太子关系很好,是他的同党,因此,为了逃避不测之祸,陈敬仲带着家人逃到了齐国。
齐桓公早就听说陈敬仲德才兼备,在陈国很有声望,心中很想与他会面,只是苦于没有机会。陈敬仲刚到齐国,齐桓公便迫不及待地接见了他。一席交谈,齐桓公顿生相见恨晚的感觉,他立即决定让陈敬仲做卿。
卿在当时是一种高官,一般是不轻易让别国的人做的,能做齐国的卿,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美事。陈敬仲恭敬地向齐桓公施了一礼,辞谢道:
“我在陈国被逼得无栖身之所,只好逃到贵国来寄居。如果承蒙您的恩典,让我有幸能在您的宽厚的政教下生活,就心满意足了。我本是个不明事理、没有什么才能的人,您不责怪我,我已感恩不尽,哪敢贪图富贵,巴望做卿那样的高官呢?况且,让我这样一个客居贵国的无能的人做官,一定会招致人们对您的非议,我又怎能给您添麻烦呢?这件事万万不可。”
齐桓公见他再三推辞,情真意切,也就没有再难为他,而是让他做了“工正”,管理各种工匠。陈敬仲做了“工正”后,表现很出色,齐桓公对他的才能更加赏识。
有一天,陈敬仲请齐桓公到家中喝酒。齐桓公兴冲冲地带着随从人员来到陈敬仲家中,酒席已摆好在庭院中了。
这天,风和日丽,加上庭院中景色雅致,布置得体,桓公一见,早将那些烦人的政务抛到了脑后,忍不住开怀畅饮。
席间,桓公与陈敬仲一起评古论今,臧否人物,越说越投机。说到高兴处,情不自禁地相视哈哈大笑;谈到气愤处,不免要摩拳擦掌、扼腕长叹。
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桓公的酒量本就不小,加上遇上陈敬仲这样一个知己,更是海量了。左一杯,右一杯,一直喝到太阳落山,桓公已有几分醉意。但他仍觉得没有尽兴,吩咐左右:
“赶快点上灯火,我要与陈大夫再喝几杯。”
陈敬仲赶紧站起来,恭恭敬敬地说:
“不能再喝了!我只想白天请您喝酒,晚上就不敢奉陪了!”
桓公感到有点失望,脸上露出不高兴的神情,说:
“我与你正喝到兴头上,你怎么能扫我的兴呢?”
陈敬仲诚惶诚恐地解释道:
“酒宴是一种礼仪性的活动,只能适可而止,不能过度。如果您因为跟我喝酒而没把握住分寸,遭到别人的指责,我怎能逃脱罪责呢?所以,请您原谅,我实在不能执行您的命令。”
桓公一想也有道理,便不再坚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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