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名村
无名村,四围荒野,孤村独卧。
这个只有十户的小村,杂姓。外人走进村里,会被这里的称呼搞糊涂,不明白村里人竟然都是亲戚,更不明白这些亲戚怎么没大没小。就拿我大娘来说,我父母喊她“大娘”,我和弟弟喊她“大娘”。其实她比我奶奶年纪大,我奶奶也叫她“大娘”。你瞧瞧,这不是乱辈分了吗
实际上,我大娘根本不是我大娘,是村里的邻居。
有一天,一个从没来过的远房亲戚来了,我父亲在堂屋陪客闲谈,母亲在灶房打蛋下面,准备待客。一个花白脑袋在门口探了一下,缩回去,又伸进来,搭讪道:“老姨夫,来客啦 ”我父亲说您来坐嘛,她便进来。父亲对客人介绍:“这是大娘。”客人慌忙站起,喊一声大娘。过了一会,一个年轻的脑袋伸进来,是小五哥哥,他大声喊:“老姨夫,借把锹!”锹递给了他,他还是不走,一边说“大娘也在啊——”一边在大娘身边坐下,瞧着客人。第三个进来的是六爷,他端着空烟袋,喊一声“老姨夫,有稀客啊!”挨着桌旁坐下来,父亲给他的烟锅装满烟丝,点上火,说“这是六爷。”客人又站起来,赶紧叫“六爷!”,六爷对客人笑笑,露出焦黄的牙齿。
第四个,第五个,……我就不一一说了——反正,在无名村,一家的客人也是一个村的客人,尤其是稀客,谁都有权利去看一眼热闹,听一听新鲜事。
主人一个一个介绍,客人发现来的都是亲戚,不敢怠慢,一遍一遍地鞠躬……等这些“亲戚”散去,主人才会给一脸惊诧的客人说明实情。
所以,来过无名村的客人再见这些三三两两串门的“亲戚”时,会端坐在八仙桌的上方,只对来人微笑招呼,不再鞠躬。而“亲戚”们也熟不拘礼,向客人问东问西。如果第三次再见,这位客人家祖宗八代的事村里人多半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
这就是无名村人。
第一个落户在这里的,是我大娘。很早以前这儿是一片荒滩,三区交界地带。从第一间窝棚搭好的那个冬天起,我大娘就把这里看成是她的地盘。后来逃荒至此的人,非得经过她同意才能有一块地住下来。据说,在我奶奶来之前的几年,大娘和好几拨人舌战加上拳脚,赶走了他们。
那是寒冬腊月的一天,雪越下越大,一个三十出头的妇女带着个六七岁的男孩在屋檐下躲雪。从草屋里走出一个女人,满脸敌意,用锥子一样的目光盯着俩人。男孩吓得躲进母亲怀里。母亲则低下头轻声解释:“……我们路过这里,在这里躲会儿雪,雪太大了……要是不方便,我们现在就走——”女人没有说话,只是把目光从母亲身上又转到男孩身上。那位母亲穿着一件夹袄,补丁摞补丁,不过干干净净,穿在身上合体。倒是那男孩,穿一件大人的袄子,晃晃悠悠,像破灯笼里的蜡烛。男孩冻得嘴唇乌紫。母亲拉着男孩走出屋檐,朝小路走去,絮状的雪团砸下来。忽然,背后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回来!”母亲吓了一跳,回头看,那个凶狠的妇女仍站在屋檐下。“回来,喝口热水再走!”喉咙粗莽,却原来是那女人说话。
那位母亲和男孩就那样留下来——在那间草屋里待了一天一夜。
男孩就是我父亲,那位母亲是我奶奶。我爷爷饿死,奶奶活不下去,到此地投奔她姐姐。没想到因为躲雪,和大娘结下缘分,从此就在那个荒滩落脚。我家是无名村的第二户。
大娘姓李。我奶奶称她“大娘”,她喊我奶奶“二娘”——她们这样称呼,以示亲热,像妯娌一样。到无名村的第三户人家是一对要饭的夫妇带着七岁和两岁的女儿,留下他们是因为我大娘心里揣着小九九,想要那夫妇的大女儿做她儿媳妇(虽然那时她儿子才十一岁)。这男人排行老六,于是称他“六爷”,他老婆不用说是“六娘”。
无名村的称呼于是按照这种奇怪的方式延续下来。第四户,第五户,一直到第十户。一开始,这些称呼是带着礼节的热情,后来日子久了,面色淡了,人心冷了,称呼便没了温度。“大娘”“二娘”“六爷”其实就是个名字,而且比名字省事,几辈人都叫“大娘”,叫的人不当真,听的人也不在乎。
(二)大娘
在无名村人眼里,大娘是没有性别的,如果说有,也归于男人之列。声音像男人,蛮劲像男人,长相嘛,凶,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据说年轻时也有几分姿色,嫁了个俊秀的丈夫。不过,无名村人谁也没见过她丈夫,只有儿子大发和她一直生活在一起。
大发矮小,清秀,面白无须,有几分女人的柔弱。村里人说,大发的男人气被他娘吓没了。大发这辈子做过最爷们的事就是砸了六爷家的一口铁锅。砸就砸了,六爷一个屁都没敢放——谁让女儿大梅骂大发是太监咧!看不上他也就罢了,大发不在乎,这丫头燥性子,和他母亲一定合不来。家里一个女人已经让他头上着火,再添一个,肯定火上浇油。所以,大梅不情愿他反而舒了口气,背后骂他的话,也不计较。可是大娘听说了,“这一家人忘恩负义,当年要不是我留下他们,还在讨饭咧……”非要去教训大梅。大发急了:“妈,你别去,我去!” 拿了一把锤子,砸了六爷的锅,这事就算了了。
娘在村里得罪人太多。自己的娘,自己最清楚。唉,她这人!
大发最早的记忆是从一碗粥开始。那是在老家,有一天中午,父亲把大发的那碗粥抢过去一口气喝了,大发哇哇大哭,母亲气极,一脚踢倒父亲,转身去拿菜刀,父亲爬起就跑,母亲追出去……那以后就没见过父亲了。那年他五六岁吧,饿,饿,饿得像一只空口袋,只要能吃的东西都想装进去。母亲把她的那份粥省下给大发喝,等天黑出去。母亲偷东西,大发知道。豆角,茄子,山芋,花生,回家后,她闩上房门,再用木棍顶住,这才解开衣襟,把那些东西从胸前和裤带上一一掏出。她的脸憋得通红,眼神惊恐又喜悦,每当这个时候,大发吓得簌簌发抖。母亲把东西藏在很难发现的墙壁窟窿里。下半夜,睡熟的大发被母亲摇醒,塞给他一把煮熟的花生或山芋。吃生的会拉肚子,这些救命的东西拉了多可惜。母亲藏了一只小铁锅,什么都要煮一下,在夜深人静时偷着生火。
大发从小就没话,也没玩伴。每次母亲藏好那些偷来的东西,总是叮嘱他:“千万不能和任何人说话!”他有一种直觉:村里人怀疑他们母子。这种直觉来自那些闪烁的眼神、欲言又止的私语,还有他母亲走到哪里女人们都紧盯着的目光。这种感觉让他不安、恐惧,就像那次掉进水塘里一边扑腾一边下沉时的绝望。
大发愈加不说话,离人群远远的,不自觉地打量周围,站在别人面前没法子安稳,两只脚轮换着颠来颠去,仿佛危险随时降临,时刻预备着逃跑。然后有一天,他的预感——悬在头上的那柄利剑,终于掉落。
那一天,母亲没有像往常一样天亮前赶回来——天一黑,母亲便往外跑,有时候甚至要跑十几里远,才能到手一点吃的东西。不过那晚,母亲选择下手的地方却是本队。春荒,从麦子抽穗时人们就眼巴巴盼着,麦穗还是青的,就有人偷吃青色的麦粒。队里派人看守麦田,逮到偷麦穗的轻则辱骂,重则毒打。等到麦子收割打下麦粒,晒在场基上,无数双贪婪的眼睛盯着。麦粒还没晒干,夜里两个壮劳力看守谷堆。母亲本来就胆大,麦粒的诱惑太大,引得她铤而走险。她像一只等待猎物的狐,等到看守的人睡熟,悄悄靠近麦堆……
(三)六爷
六爷来无名村的时候,挑着半口袋米,一捆棉被,还有一堆有用的破烂,扁担上挂着一口锅底被烟熏黑的铝锅。他老婆背着两岁的小女儿,后面跟着七岁的大女儿。每到村庄密集的地方,六爷把那堆宝贝妥善放好后,安排老婆和女儿的讨饭路线。手里拿着讨饭碗,一个朝东,一个朝西。虽说是讨饭碗,却刷得干干净净。他自己不讨,只四处转悠。傍晚一家人集合,米袋交给六爷——老婆讨的米有一斤多,大梅只讨了半斤米不到。讨来的饭菜倒在一个搪瓷缸里,便是六爷的晚饭。
那个时候,乡下人的日子好过了一些。虽然还是生产队大集体,能填饱肚子,讨饭的少多了。多是老弱病残,倚在人家门框上,伸着碗,有的不说话,有的低声:“做做好事,给一点吧!”像六爷一家人好手好脚的还讨饭,农村人很瞧不起。他们在无名村的荒滩上用那只铝锅生火时,明朗的天空上有几颗星星,小女孩趴在地上玩着沙子,大女孩追逐一只猫跑来跑去,大发坐在自家的门槛上,乐呵呵地看着这个又跑又笑的女孩。
一会儿之后,大娘朝他们走去,端着一碗面,送给大梅吃。
就是从那晚开始,六爷决定结束讨饭事业,开始定居。这鬼地方太荒僻,只有孤零零的两户,俩女人带着俩男孩。不过,要的就是这种地方,三不管地带。女人好对付。住下来!天天要饭不是长久之计。在这里,只要有力气开荒,地有的是,不愁日子过不了。
大娘想要大梅做儿媳,六爷心里明白但装着糊涂。看他的样子很赞同,但口头什么也没答应。大梅和大发玩得很开心,大梅耍泼,大发让着她,俩人像是一对小夫妻似的,整天黏在一起。六爷笑嘻嘻看着,一点不急,对老婆说:“不怕,两孩子在一起玩,能玩出什么 等他们大了,我自有法子分开。”
六娘放心了,她知道六爷有的是法子。没有谁比她更清楚六爷耍过的那些鬼点子——正是如此,自己才鬼迷心窍跟了他。她佩服他,也怯他。
六爷不吃狗肉,也不准家人吃。有一次讨饭到一个生产队,正好遇到几个人烧狗肉打平伙,给了六娘一碗肉,她吃了一些,剩下的带回家分给大梅和六爷,六爷嗅了嗅,问是什么肉,“狗肉!”六娘答。六爷脸色一变,赶紧将碗里的肉扔掉,看见大梅正在津津有味地咀嚼狗肉,从她嘴里抠出,也扔掉。大梅大哭,六娘吓得目瞪口呆,六爷阴沉地说:“以后不准吃狗肉!”。
在无名村,他家里从不养狗。
他不是爱狗,是怕狗。实际上,因为一条狗而怕所有的狗。那条灰毛的狗,这些年来常在梦里向他索命。这是他的心结。
六爷的命是一条狗救的,或者说,他用狗命换了自己的命。“该死!”每次眼前浮现那狗临死前的可怕眼睛,他都骂上一句,好让心里的恐惧减轻。
一只灰毛的狗,游荡在乱坟岗上的野狗。它的命运和六爷的命运有一天终于交接在一起——
春荒。空荡荡的肚子叫得慌,太阳的热度却很饱满。老六躺在树下,眼睛不由自主地盯着小路上的那条狗,圆滚滚的,看起来很肥硕。除了喝水,他已经两天找不到吃的,浑身软绵绵,别说追狗,就是那条狗在跟前,估计也没力气弄死它。他闭上眼睛,昏昏然,身体越来越沉重。意识模糊了,死亡的气息渐渐逼近,他勉强睁开一丝眼缝,一条鲜红的长舌头垂着,一滴黏液滴在脸上。人脸与狗脸如此抵近!那一刻,恐惧袭击了全身,像被电流击中。两双眼睛对接的一刹那,他们都明白了对方的想法。来不及思考,他突然伸出双手紧紧掐住狗脖子,狗嗷嗷叫着,奋力挣扎,爪子挠破了他的脸、胸和胳膊,不顾巨疼,他翻身压上去,死死摁住狗脑袋,尖利的牙齿差点咬到他的喉咙,顾不得害怕,他把骨缝里的每一丝力气都压榨到那双手上,狠狠地挤压、收缩……
那条狗他吃了三天,包括它肚里的两条小狗。
活下来的老六,决定去五十里外的县城碰碰死不了的运气。(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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