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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阻碍离婚自由了?来看看百万年来男女婚姻那些事儿

百薇 2023-07-26 05:40:32

这段时间,因为离婚冷静期的问题,婚姻的的话题被人们热议,今天我们站在历史的角度的看看中国婚姻制度的历程。

在人类初始时期,男女的结合只为了物种的生存和繁衍。

《吕氏春秋》: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其母不知其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

那个时候的两性关系杂乱,每个男子属于每个女子。同样,每个女子也属于每个男子。孩子们只知道母亲,对“父亲”却一无所知。例如元谋人、蓝田人,皆是如此。

随着时间的推移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征服自然能力的增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杂乱关系被排除,出现了以辈分划分界线的血缘婚。(又被称为班辈婚或辈行婚)

到了血缘家族时代:同辈男女之间,既是兄弟姊妹又是夫妻,是人类最早的社会组织形式。在我国的神话传说里,始祖伏羲女娲,也是兄妹相婚。

但是因近亲结婚,所生的孩子出现夭折等现象,人们意识到,兄弟姊妹之间的婚姻不可取。就出现了种族外婚制:一个族群的姐妹与另一个族群的兄弟结合而成的群婚。从而又导致了母系氏族的建立。姐妹共夫,兄弟共妻,也被称作是伙婚。世系,只承认母系。

这也是最早的姓,皆以女为偏旁的原因,例如姬、姜、姚等。

约5000-6000年前,种族外婚制,因为需要交换,或者通过武力抢夺来实现。出现了对偶婚:一个男子和一个女子相对固定的同居关系。群婚慢慢消亡。

但是这种关系也容易破裂,男子离开后,孩子属于母亲。

现在我国西南的摩梭人,还保留着对偶婚,当地称为走婚。

男不婚,女不嫁,爱上了,男子就到女子家夜宿,白天再回母家。

长辈有母亲、舅舅等,孩子也是女子抚养。

财富的私有,以及希望把财产传给自己后代的愿望,促成了专偶婚的产生。

因为母亲是没有疑问的,作为父亲的这个,为了确保是自己真正的子嗣,就要求妇从夫居,女子要嫁到外族。

自此,男子成了维系氏族的中心,女子开始处于从属地位。约4000年前,人类社会进入父系时代。

约3000年前,母权制与父权制的斗争,又促使了一夫一妻制的产生。

不过这种一夫一妻制更严格地说,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从夫妻地位上来说,以丈夫为尊;但妻妾又是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

妾要称妻为主母,完全听命于她。

为了维护礼制,主要还是为了完美解决继承权问题,甚至有终身不能有二嫡之说。元配地位至高无上。

100多年前,中国的一夫一妻多妾制,一直持续到上个世纪。

还从道德层面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论:

结婚后的女人要贤良,不妒并允许丈夫妻妾成群,在家从夫、夫死从子,守寡还能赢得贞节牌坊。

已婚男人对妻子不喜欢不要紧,可以找自己喜欢的妾。只要做到不宠妾灭妻,破坏约定俗成的嫡长继承权。

例如刘邦,想换太子而不能;袁绍、刘表因为没处理好嫡庶问题,总是被拿来当反面典型。

1931年,末代皇帝溥仪和文绣正式离婚。报纸用“破天荒”形容。

但“离婚的5个条件”中的最后一条:经双方协商,文绣离婚后不准再嫁人。

70年前,鉴于中国长期停滞在封建社会,最受压迫的是妇女,婚姻问题上妇女所受的痛苦最深。

在讨论婚姻法草稿的条文时,邓颖超确认了“一方坚持离婚即可离婚”的原则。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夫妻双方的权益,特别是女性的自由。

但是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以及婚姻自由的普遍认知,离婚率也是逐年上升。女性早已不是离婚后的受害者。

今天我们讨论的是民法典规定申请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方可办理离婚登记。一些人认为此规定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减少离婚数量的,但是又有人说是干涉了离婚自由。你觉得呢 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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