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中期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嘉靖中期以后政府财政长年亏空,变本加厉催征搜刮的结果,非但不能改变“匮乏之极”困境,反而愈发激化阶级矛盾,陷入“神运鬼输,亦难为谋”,濒于崩溃的深刻危机之中。倘不采取有效措施补救,“元末之事可为殷鉴”,除非“得磊落奇伟之士,大破常格,扫除廓清,不足以弭天下之患”。张居正改革正是在这种形势下,地主阶级改革派力图缓和矛盾变法自救的产物。
张居正(字叔大,号太岳),湖广江陵县人,嘉靖二十六年( 1547年)进士,穆宗隆庆元年(1567年)入阁,次年上《陈六事疏》,提出省议论、振纪纲、重诏令、核名实、固邦本、饬武备六条改革方案,未被采纳。隆庆六年,穆宗病故,继位的神宗仅只10岁,内廷由慈圣皇太后主政,外廷由高拱为首辅。
不久张居正结纳宦官冯保,排斥高拱,当上了内阁首辅。张居正遂以首辅的身份“任法独断,操持一切”,毅然在全国范围发起一场力挽狂澜的变法革新运动。使明王朝的统治一度出现中兴的景象。
张居正改革的内容:
1、整顿吏治 整顿吏治既是改革本身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关系到整个变法革新能否启动并取得成功的前提。
张居正认为“致理之遣,莫急于安民生;安民之要,惟在核吏治”,明确把“核吏治”当作“安民”、“治理”的前提。他一开始就围绕“尊主权、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等方面,大刀阔斧进行整顿,以刷新振举“纪纲不肃,法度不行,上下务为姑息,百事悉从委徇,以模棱两可谓之调停,以委曲迁就谓之善处”的颓风。惟有加强集权,重诏令,振纪纲,方能“张法纪以肃群工,揽权纲而贞百度”,革新法令才能畅行无阻。
张居正强调治理天下须“悬法于众”,以法理政,坚持“刑赏予夺,秉持公道”,以振扬风纪,使天下信服。厉行整顿“严其约束”的结果,使得“九围之人,兢兢辑志;慢肆之吏,凛凛奉法”。提高行政效率、朝令夕行,也是整顿吏治的重要内容。为了建立有效的考核考绩制度。
张居正于万历元年(1573年)创设颁行考成法,考成法的精神是“立限考事”,“以事责人”。即由各部衙制定一式三份收发文簿,分别留部作底本、送六科备注、交内阁查考。据其道途远近、事情缓急,“定程限,立文簿,月终注销。抚按稽迟者,部院举之;部院容隐欺蔽者,六科举之;六科不觉察,则阁臣举之。月有考,岁有稽”。“误者抵罪”使每件公事落到实处。
明初定制,六部和六科均绕过内阁直接向皇帝负责,张居正行考成法加强了内阁事权,由内阁通过六科、都察院控制六部,而各省抚按则听命于六部。最终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机构都由内阁控制,从而加强中央集权,使内阁成为变法的中枢。从内阁——六科——六部——察地方藩、臬等司及私按两官;再以两司察州、县官。层层督察,从而形成一个从内阁到地方官逐级督察的严密的考核考绩制度。为排除宦官干政,他还专门告诫冯保“裁抑其党,毋与六部事”,从组织机构上保证新法畅通。这种由三个机构互相监督定期审核各级官僚政绩施行赏罚的做法,有力地提高了办事功效。
张居正整顿吏治,务求法之必行、言之必效,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傅维麟《明书》所赞扬的,虽“万里之外,朝下而夕奉行,如疾雷迅风,无所不披靡”。所有官员,百事惟谨,使政风大变,由于行政效率提高,地方官皆按期定税,缓解了最吃紧的财政困难。张居正称:“近年以来,正赋不亏,府库充实,皆以考成法行,征解如期之故”。
2、(边防新政)整饬边疆 “外示羁縻,内修守备”,是张居正推行边防新政的指导方针。
“内修守备”的重点是,加强北边防务,提高军事抗衡能力。为此相继起用在东南抗倭立大功的谭纶、戚继光、王祟古、方逢时、李成梁等著名边将,主持蓟镇、宣府、大同、山西和辽东边务。并在积极操练兵马提高军队战斗力的同时,大力加固增设城防,修筑明长城。
明长城不但在重点设防地段用砖石砌筑,内填泥土石块,十分坚固;而且形制结构也更趋完备合理。戚继光于蓟镇边垣创建1300余座空心敌台,“下发火炮,外击敌贼,贼矢不能及,敌骑不敢近”。为提高长城防御体系的整体实力,又于战略要地加修双城乃至多道城墙,增修辽东边墙,加强对侧翼、纵深和外围间隙地带的防御。
隆庆年间,张居正虽然不是首辅,但他实际上主持了北方边务。除了奏请任命有功之臣担任北边守将之外,针对明朝自永乐以后,军政方面主管官员都由科举出身的文人担任,而且边防军政受到由都察院派出的巡抚、巡关御史以及监军宦官的监督和制约。
这种做法对于控制军队、防止割据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降低和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尤其是监察官员制肘太多,使带兵的武将无所作用。为了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必须赋予军事将领“专断”的权力。于是张居正奏请穆宗赋予边将更多主动权,大大提高了战守能力。
张居正在加强战守力量的同时,又积极寻求改善蒙汉关系。张居正的“外示羁糜”,是在“内修守备”的前提下,力争改善汉蒙关系,积极加强友好往来。隆庆四年( 1570年)冬,俺答汗爱孙巴噶奈济因家庭纠纷,愤而出走降明。宣大总督王崇古和大同巡抚方逢时力主安抚优待,以此为契机改善明朝与蒙古各部的关系。
张居正立即指示厚礼接待,并抓住时机,利用鞑靼部的矛盾,力促俺答改弦更张,实现议和。俺答在“约诸部入寇”未能得利,军事上无法取胜,而经济上又迫切需要换取农耕区产品以补自身单一经济不足的情况下,被迫“使来请命”,乞封议和。隆庆五年明廷诏封俺答为顺义王,分别授予俺答属下65人都督、指挥等官职。双方还议定开放多处互市市场,最终达成“隆庆和议”。
张居正的边防新政取得巨大成功,从此“戎马无南牧之儆,边氓无杀戮之残”,每年“所省征调费不啻百万”,长城沿线出现了“六十年来,塞上物阜民安,商贾辐辏,无异于中原”的兴旺景象。 万历初年,张居正为首辅,更加强了“内修守备”的工作。一方面他以“积钱谷、修险隘、练兵马、整器械、开屯田、理盐法、收塞马、散叛党”八事督课边臣,务必使边防军事落之实处,行之有效;另一方面,知人善任,大胆任用堪当一面的将领全权处理边防事务。在张居正执政及其以后的二三十年间,北边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3、兴修水利:明朝的财赋供应地主要在江南,南粮北运,以漕运为便。
但是,自正统以后,黄河屡屡溃决,给漕运带来了很大困难。隆庆万历之际,由于黄河溃决,运道堵塞,曾经恢复过海运,但以失败告终。海运失败,运河又成为必治之道。在万历初年,黄河年年泛滥,淮扬间湖堤溃毁,运道难通。由于黄河的长期泛滥,水势分流,黄河故道泥沙沉积,尤其是入海口,水流不畅。因此,黄河入海问题成为最关切的问题。如何疏浚入海河道,有两种意见。
张居正采纳了季训的意见,用一年半时间,修筑黄河到淮河的堤坝,有效地抑制了黄河泛滥,使漕运畅通,同时,使多年的弃地复变为良田。潘季训的治河办法,对其后数百年的江工都具有深刻影响。
4、清丈土地:嘉靖、隆庆时期,边疆军费消耗巨大,皇室贵族又奢侈浪费,造成明朝多年来财政入不敷出、国库空虚的局面。
张居正当政后,首先是裁减冗官冗费,尽量压缩政府开支。对皇室的奢费,也据理力争,尽量控制。张居正在整顿财政方面,大力贯彻量入为出、节省开支的原则,对缓解财政危机有一定作用。但是,节流只是一种补救措施,要从根本上解决国家的财政危机,还要开源。重点是整顿赋役。
5、经济改革:推行一条鞭法整顿赋役制度、扭转财政危机是张居正改革的重点。
明中叶由于土地兼并、隐漏,人口逃亡流失,户田二籍混乱失真,“豪民有田无粮,穷民摊派受病”,朝廷控制的田亩、人丁日益短缩,财源祜竭,所谓“私家日富,公室日贫,国匮民穷,病实在此”。针对这种弊端,张居正于万历六年(1578年)或八年对“天下田亩通行丈量”,总计田数7013976顷,比明初还少100余万顷。
主要目的是复旧额。较弘治时期多出300万顷。其中虽有部分因官吏改用小弓丈量以增加田额的虚报浮夸之处,但也确实清查出相当一部分豪强地主隐瞒的土地,清丈使“小民实被实惠,而于官豪之家殊为未便”,所以遭到反对。但有利于改变赋役不均状况,使得“粮不增加而轻重适均,将来国赋既易采纳,而小民如获更生”。
张居正改革是明朝中期政治家张居正为挽救明王朝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张居正在万历年间,连续10年担任内阁首辅。
明中叶,贵族大地主兼并土地的情况相当严重。全国纳税的土地,约有一半为大地主所隐占,拒不缴税,严重地影响了国家收入。土地兼并、封建剥削的进一步加剧,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明王朝处于危机四伏的境地。为自救,当权人物选择了改革政治,张居正的改革措施得到了推行。
在内政方面,首先整顿吏治,加强中央集权制。张居正创制了“考成法”,严格考察各级官吏贯彻朝廷诏旨情况,要求定期向内阁报告地方政事,提高内阁实权。罢免因循守旧、反对变革的顽固派官吏,擢选支持变法的新生力量,为推行新法做了组织准备。整顿了邮传和铨政,其为政方针是:“尊主权,课吏职,行赏罚,一号令”和“强公室,杜私门。”
在经济方面,张居正的成绩最为突出。他任用潘季驯督修黄河,使黄河不再南流入淮,于是“数十年弃地转为耕桑”,而漕河也可直达北京。“一条鞭法”则是张居正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赋役史上的重大变革。
明朝初年的赋税制度十分繁杂,当时的赋税以粮为主,银绢为辅,分夏秋两季征收。此外,还规定农民要服各种徭役,并交纳特殊的土贡等等。“一条鞭法”的内容是:“总括一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一概征银,官为分解,雇役应付。”就是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大大简化了征收手续,同时使地方官员难于作弊。实行这种办法,解除了无地农民劳役负担,提高了有田农民农耕积极性,稳定了农业生产。同时,把徭役改为征收银两,农民获得了较大的人身自由,给手工业提供了更多的劳动力。没有土地的工商业者可以不纳丁银,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一条鞭法”的推行,使明政府的岁入有了显著的增加,财政经济状况也有不少改善。国库储备的粮食多达1300多万石,可供五六年食用。
张居正在军事上也采取了一些改革措施。任用戚继光等,加强了边防;与鞑靼俺达汗之间进行茶马市贸易,采取和平政策。从此,北方的边防更加巩固,在二三十年中,明朝和鞑靼没有发生过大的战争。
张居正改革对巩固明朝的封建统治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因为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官僚地主的既得利益。1582年六月,张居正病死,反对派反攻倒算,改革的成果很快毁于一旦。
张居正改革另外一个也是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于,“一条鞭”法解决了逃役问题,为赋税制度提供了一种新的模式,促进了货币化纳税,扩大了货币流通的范围,削弱了人身依附关系,使商贩和工匠获得了人身自由,这对商品经济的发展起了促进的作用,对后世的影响甚大。
王安石的改革主要就是加税,然后政府拿钱大兴工程.特点:1.王安石的变法是涉及社会经济政治军事的大改革;2.改革符合最高统治阶级利益,但是触及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3..改革主持者十分有魄力“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张居正所处万历朝是是明代社会危机深化的一个时期.当时面临的问题是几乎所有封建王朝中后期面临的问题——严重的土地兼并,简单说就是土地集中在少数大地主手中,广大农民没有土地.地主们为维护自我利益,瞒报、谎报土地亩数,造成税收不足,政府财政严重困难,常年赤字.而政府各种种目繁多的税种被中下层官吏利用,往往私自加税,造成底层矛盾尖锐.实际上当时明朝税收相当低,平均不到4%(理论,不考虑私自摊加),政府没钱,皇帝想加税大臣们旧纷纷反对,最后皇帝也没办法.张居正主要针对上诉两个社会问题进行改革,一是清丈土地,二是实行一条鞭法,就是把所有税一次收,税率清楚,小官吏旧难以做文章了.
张居正的改革主要在经济改革层面,军事方面主要依靠人事调整.
二者的相同点:一、背景相同,都是存在严重的财政危机;二、目的相同,都是为了改善财政状况(你如果是答题可以加上缓和阶级矛盾之类坑爹的东西);三、结果相同——都最后失败了.这个就很复杂了,你要深入了解得查很多资料,但是答题就一句顽固守旧势力过于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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