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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初年士族与庶族通婚索取陪门财

人生百味 2023-07-22 16:41:40

在中国古代,除了维系权贵统治的政治联姻外,门第缔结婚姻也是常见的婚姻形态之一。到了唐朝后,高门士族与出身寒门庶族的新权贵以及富人也会缔结婚姻。但是,这种联姻,利益因素占了很大成分,甚至是赤裸裸的金钱交易。

高门士族与庶族卑姓通婚索取“陪门财”

唐朝初年,因改朝换代,一些本来处于统治地位的高门士族家道中落了,变得穷困潦倒。因时势所迫,他们不得不“纾尊降贵”通过与出身“寒门”的富户通婚来获取巨额钱财,有个专有名词叫“陪门财”,说白了,就是庶族卑姓要想与高门望族结亲,需要为其身份地位的悬殊而向高门支付“经济补偿”,这种情形在当时很盛行。

《资治通鉴》卷二百记载,唐朝贞观年间,当时山东的高门世家“自矜门第”,认为自己家族的门第高贵,对于想与之通婚的门望没有他们高的联姻对方,要求多给他们家族“陪门财”才肯通婚,“婚姻多责资财”——即便当时朝中重臣如魏征、房玄龄等都热衷与高门世家通婚以给自己家族长脸——没有大笔钱财陪嫁,高门世家坚决不与寒门庶族通婚,即便家族中满是大龄剩男剩女也在所不顾。

这股歪风让唐太宗很恼火,立即下诏书:“仍定天下嫁女受财之数,毋得受陪门财。”——以国家文件的形式来规定嫁娶不能多收财礼!然而,即便是金口玉言的皇帝也左右不了民间的婚姻。禁止“陪门财”的实施效果很不理想。因为,政府不允许公开收受高昂的“陪门财”,高门望族或是悄悄地嫁娶,或者,因为没有门当户对的人家、没有合适的人家敢支付巨额的“陪门财”,即使自己家的儿女年龄大了,也不肯为之嫁娶,尤其是不肯轻易嫁女,这一来将大龄难婚的问题逼得更加突出。

唐朝嫁娶索要“陪门财”的原因,首先是考虑经济因素,其次还有个面子问题。高门士族觉得自家名望高,同名望低的家族通婚,是件挺掉份儿的事情,得到些经济上的弥补是题中应有之义,而且,让亲朋好友等众人知道婚姻对方是支付了巨额“陪门财”才缔结婚姻的,也是提高自己家族身价的一个大好机会!在唐朝“禁止陪门财”的条令下,真正高门士族子弟的嫁娶依然困难——这就像如今,越是条件好的,越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对象——反而一些门望不是真的很高的“衰宗落谱”家族,他们私下吹嘘自家也属于被禁止“陪门财”的家族,暗示对方与其通婚是占了便宜的,从而悄悄要求对方多给财礼。

唐朝女孩家长热衷找“富女婿”

以财产谈婚论嫁是中国古代常见现象,汉代有个说法叫“盗不过五女之门”,意思就是说,女儿生多了,因为嫁送女儿要陪财礼,搞得倾家荡产,连强盗也不想进门了。到了被称为盛世的唐代,经济繁荣,以财产多寡来决定嫁娶的情形相当普遍。

《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中记载,唐高宗时的宰相许敬宗,为人贪婪,是个很会投机取巧的人,为武则天的上位狠出了一把力,他不顾家人反对将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嫁给了远方一个蛮夷酋长冯盎的儿子做老婆,“嫁少女于夷貊”,不是因为冯公子有才华,也不是因为冯公子潇洒英俊,完全因为冯父是个大土豪,同意送给许宰相巨额的财礼,“多纳其货”——许宰相此举如同“卖女”,“求富不仁”,被当时人耻笑。

唐代中后期诗人李益的《江南曲》中写道:“嫁得瞿塘贾,朝朝误妾期;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诗句的大意是:(女子)悔恨嫁给瞿塘商人做老婆,他总是把相会的佳期耽误了。早知潮水的涨落有这么守信,我还不如嫁给一个弄潮的人做丈夫呢!唐代商业非常发达,从事商品远途贩卖、长年在外经商的人很多,一般而言,做生意的人有钱,而当时社会流行看财礼嫁娶的风气,很多父母嫁女给商人富户,的确是看重钱财。难保这个瞿塘商人的老婆不是为财而嫁,婚后,长年独守空房,富太太又后悔耽误了自己青春好年华了。另一个唐末诗人元稹在《代九九》诗中说:“阿母恋金重,亲兄要马骑;把将娇小女,嫁与冶游儿。”——为了满足老妈和哥哥的欲望,一个楚楚可怜的娇娇女子恁被嫁给了只知游乐的纨绔子弟!这两首诗都是唐代婚姻重视钱财的生动写实。

——再说唐朝的许敬宗虽然贵为宰相,在公元672年死后,专为大臣死后定谥号的太常博士们坚持要给他定一个不好的谥号“缪”——含义是“名与实爽”,原因之一就是,他贪恋财礼把自己弱小的女儿嫁到了荒远之地,“得失一朝,荣辱千载”。可见,尽管封建禁锢,但那时还有几个读书人的心里是亮堂的。

毫无疑问,唐代嫁娶,在不论人品和感情,只注重钱财多少而决定婚配的恶风劣俗支配下,葬送了无数男女的人生幸福。

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障碍,真的是社会地位吗?

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凄美爱情故事,在民间流传了1700多年,至今依然家喻户晓。这个故事,体现了爱情的伟大力量和人们对美好事物的执着追求。

那么,梁山伯与祝英台没有结婚,是因为梁山伯家里很穷吗?

梁山伯与祝英台不是虚构人物,他们生活在南北朝时期。祝英台是浙江上虞祝家庄的一名女子,聪颖美丽,喜欢吟读诗书,羡慕才女班昭、蔡文姬的才学,因而女扮男装,到杭州的崇绮书院负笈游学。求学期间,祝英台与来自浙江会稽的书生梁山伯情投意合,成为好朋友。

后来,梁山伯与祝英台分别后,才知道祝英台是女子之身。梁山伯托父母前去提亲,不料祝英台与门当户对的马氏有了婚约。梁山伯思念祝英台心切,当了县令没多久,就郁郁而终。祝英台下嫁马氏时,船只途径梁山伯坟墓,河上起了大风大浪,不能前进。祝英台上岸拜祭祝英台,痛哭涕零,这时候坟墓突然打开,祝英台跳进坟墓,转瞬风停地平,一切恢复正常。

不久,坟墓里飞出一对形影相随、双宿双飞的蝴蝶。人们说,这对蝴蝶正是梁山伯与祝英台所变化而生……

通过这段故事,我们可以看出,梁山伯并不是穷人子弟。在古代,读书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穷人子弟根本就读不起书。他们能够“凿壁偷光”“囊萤映雪”“映雪读书”,克服极端不利的学习条件认识几个字,已经很不错了。像梁山伯这样去外地的书院去参加长达几年的脱产学习,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拦在梁山伯与祝英台之间的,是士族与庶族之间悬殊的社会地位。

什么是士族?

他们是社会地位最高的一类人,世代担任重要官职,家族占有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在魏晋时期,在官员选拔上实行九品中正制。九品以上的官员,皆从士族子弟中选用。

什么是庶族?

庶族是地位低于士族的平民阶层,又被称为“寒门”。不过,他们虽然社会地位不高,但经济实力却不太差,家里有几十、几百亩田地,在维持生活外还有所盈余,能够支撑子弟读书、求学。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牢牢把握着政权结构。他们凭借出身、联姻,就能够担任重要官职。庶族做官的机会极为渺茫。因此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梁山伯能够担任县令,已经是庶族子弟做官的极限了。

士族为了能够长期把握政权结构,采取了不与庶族往来的办法。

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生活的南北朝时期,琅琊王氏、陈郡谢氏、陈郡袁氏、兰陵萧氏是影响力最大的四大士族。唐代诗人刘禹锡创作了一首诗歌《乌衣巷》,里面写道:“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这里的“王谢”,指的便是南北朝时期两大士族,即琅琊王氏、陈郡谢氏。这句诗的潜台词是,当琅琊王氏、陈郡谢氏辉煌时,他们家的燕子都不会飞到寻常百姓的家里。

士族遵从森严的等级制度,为保持血统纯正,不与庶族通婚,即“士庶不婚”。琅琊王氏、陈郡谢氏、陈郡袁氏、兰陵萧氏四大士族之间频繁通婚。如果身为四大士族中的人,却在这个圈子之外进行婚娶,是会受到别人的非议,搞不好连官都做不了。

东晋名臣谢安的侄女、安西将军谢奕的女儿谢道韫,与著名书法家王羲的次子王凝之结婚后,生活得很不愉快。谢道韫回娘家后,闷闷不乐,有人问她原因,她回答:“一门叔父,有阿大、中郎;群从兄弟复有‘封胡羯末’,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意思是说,我们谢家的兄弟都很有才华,没想到天地间竟然有王凝之这样的笨蛋。

谢道韫是中国古代有名的才女,曾经以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名噪一时。王凝之才华平庸,碌碌无为,只是家庭出身很好而已。但是,谢家宁愿将女儿嫁给一个“笨蛋”,也不愿意与庶族中的优秀子弟通婚。

南北朝时期,梁朝大士族王源曾经将女儿嫁给庶族满璋之的儿子,还接受了聘钱5万,这下不得了,搞得满城风雨,还受到御史中丞沈约的弹劾。沈约说,王源虽然人品庸陋,但是家世显赫,王家和满家联姻,“惟利是求,玷辱流辈,莫斯为甚”,后果严重,恐怕会引起其他士族的效仿,建议将王源罢免官职。

因此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庶族子弟不要做“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类的美梦。门儿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梁山伯与祝英台几乎没有结婚的可能。

古代婚姻的利弊!!

更新1:除左呢D种有无 我仲想再详细少少丫!! 可以讲下三从四德,七出之条个D.. 吾该你地丫~~


图片参考:imgcld.yimg/8/n/HA00782940/o/701108270041013873449560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 随时代不同,制度也有所变化。婚姻制度是人类科学上的不同观念而产生的规条,不可作一般史实而论其利弊,在下只能陈述其演变 。望楼主见谅为盼! 演变过程 由“门当户对”开始,西周时禁止贵族跟平民通婚,到了两晋南北朝时期,推行“九品中正制度”,门第等级森严,士族与庶族之间禁止通婚,南朝士族王源嫁女庶族富阳满氏,被弹劾为“惟利是求”,并拟“禁锢终身”。 士族制度在隋唐时逐渐消失,“门当户对”逐渐成为古代婚姻的重要习俗。从封建社会早期的“门当户对”制度演变而来了“良贱不婚”。“良贱不婚”是指在封建等级制度下,某类人的身份或是职业会受到歧视,户籍上被编为“贱籍”,比如娼女、奴婢等,身家清白的良人是不能与“贱籍”人通婚的,否则会受到刑事处罚。古代婚姻制度中的“门当户对”、“良贱不婚”都是指“娶妻”,而非指“纳妾”。纵然是“秦淮八艳”的董小宛貌美如仙,也只能做妾。 制度原则 1.但无论怎样变化如古代婚姻制度承认妻的地位,必须经过“六礼” 的程式娶进门的才为妻,所以叫做“娶妻”。纳妾的形式等同于买卖交易。在家庭中,只有妻子与丈夫有相对平等的权利。如丈夫先亡,妻子便要守节。妻子早亡,丈夫在精神上守节。丧妻之后,男子再娶妻,称作“继室”或“续弦”。第一任妻子称作“原配”。墓穴之中的棺木,祠堂之中的牌位,正位只能是丈夫和原配妻子,继室只能居于偏位。 正因在夫权弥漫的封建社会,女人离婚或再嫁是件极其艰难的事,可谓“离婚难,难于上青天!”。究其原因,是古代人近乎变态的贞操观,按照孔老夫子等人的观点,所谓贞节不只是单纯的不失身,还包括不改嫁、丧偶的情况下坚持守寡等等。当时的广大妇女同胞别说提出离婚,就是产生这种想法都是相当可耻的行为,但是男人却可以随时提出离婚,即所谓的“休妻”。所以婚姻对男人来说就如同脸上的青春痘,想挤随时都可以挤,但对女人来说却如同脸上的皱纹,想丢是不可能的。现在人形容被房子压得喘不过气来的人叫房奴,那么古代被婚姻压迫的妇女们就是不折不扣的“婚奴”!所以,在中国漫长的历史岁月里根本没有离婚这个词,有的只是休妻。 2.“三从四德” 更是制度的重要原素,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未嫁从父”“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 *** 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待续于意见栏 2011-08-30 20:05:06 补充: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 2011-08-30 20:06:08 补充: 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工,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语(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和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周礼、天官、九嫔》) 2011-08-30 20:06:50 补充: 妇德:就是守节操,“从一而终”,“一女不嫁二夫”,封建时代为女性立的牌坊可以说都是颂其贞节的。妇女一旦失贞,那就非死不足以谢天下了,死后仍不失为“烈女”而传为美谈;倘若失贞后居然还活着,就沦为不齿人类的妖孽了。 妇言:是要求妇女语言美,讲话讲究分寸、得体,不讲粗话。 妇容:是女性的容貌美,“女为悦己者容”,要以端庄娴雅的容貌取悦于丈夫。 妇功:是指劳动,如纺纱、织布、缝纫、刺绣等,妇女也只能在这个范围内显示自己的聪明才智。 2011-08-30 20:07:26 补充: 在封建社会,离婚主要依照“七出”。出妻即男子强制休妻,是我国古代社会最主要的离婚方式。我国古代的“礼”和“法”为男子休妻规定了七种理由,即“七出”。依据《大戴礼记?本命》中记载:“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不顺父母,是指儿媳不孝顺公婆,得不到公婆的欢心,即可成为出妻的理由。无子,即妻子不生儿子。淫,即指妻子与人通奸。妒忌,男子娶一个正妻外,还可以纳妾。如果女子不准丈夫纳妾,男子可以此为理由将她休掉。恶疾,指妻子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多言,指妻子多言多语,离间了夫家的亲属关系。窃盗,指妻子擅自动用家庭财产。 2011-08-30 20:08:01 补充: 古代婚姻制度规定了三种丈夫不得休妻的法定事由,这就是所谓的“三不去”,即使妻子有“七出”的理由,丈夫也不得将妻子休弃。《大戴礼》记载为:“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即:妻子无娘家可归、无所依附的,不能休;和丈夫一起为公婆服过三年丧的,不能休;结婚时夫家贫贱,曾与夫同甘共苦,后来富贵了,不能休。 和离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一种允许夫妻通过协议自愿离异的法律制度。和离大多是协议休妻,这往往成为男方为掩盖“出妻”的真正原因,以避免“家丑外扬”。
参考: 中国史科笔记+Michelle & Hugo
古代婚姻 古代婚姻主张盲婚哑嫁,配偶不能由自己(结婚男女双方)选择。配偶的决定人为长辈,多数是结婚者的父母。 古代婚姻的好处 #能尽显长辈的威严,子女会服从他们,突显出长辈的权力。 古代婚姻的坏处 #子女自己的自由被扼杀,不能自由择偶。 #子女被自己的长辈规限,失去自尊。 #子女自己的意愿不被尊重。
参考: ilovescience

魏晋南北朝的士族政治

(一)?九品中正?制与士族政治的形成

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某位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汉末政论家王符等人,对?名实不相符,求贡不相称?(《潜夫论?论荣》) 的选举积弊进行了抨击,自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既是出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士庶大量流动,由乡里对士人的德才加以评估的传统做法已经难以延续,然而在人们的心目中,用人?核之乡间?的传统,仍是具备合理性的。

以上所述的历史背景,正是?九品中正?制应时而生的原因。公元220年,继位魏王不久的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制定和推行?九品中正法?。中正,官名。由各郡从现任朝官的本籍人中推举有知人之明且威望素著者出任。其职责是,对本郡的士人,依据品行才干,逐一划定等级,包括上上、上中下中、下下共计九品,并将评定结果上报吏部。吏部在任命官员时,原则上应该与中正官核定的?乡品?等级相一致。中正官具备了影响仕途升降的实权,因此又称?九品官人法?。到司马懿执掌魏国大权时,在各州增设大中正。探求?九品中正?的立制初衷,?盖以论人材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宋书?恩幸传》);而且从中正官必须是现任朝官、只负责对本籍贯士人评定等级的规定来看,实在是大有深意的,这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往往徇情枉法,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原则,演变为以?家世?、?阀阅?定高下。此后,,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士族垄断仕途,严重地阻碍了社会中下层的优秀人才的选拔和任用,从而不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九品中正制的这一积弊,在西晋建国之后,就有一批政治家、政论家给以揭露和批判。其中,尤以直谏之臣刘毅所论最为透彻,他所说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几乎是批判九品中正制的经典名言。他上书晋武帝司马炎,力主废除中正之制:?盖中正之设,于损政之道有八。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晋书?刘毅传》)此外,卫瑾、司马亮、段灼也曾主张废止九品中正制。但司马炎深知它对于士族利益关涉极重,为了争取官僚士大夫集团的拥戴,他不能贸然行事。

九品中正制的完全废止,迟至隋文帝时期。不久,一种全新的制度科举制就出现了。

(二)东晋门阀士族政治的巅峰

在经历了内部自相残杀和胡族的军事进攻之后,西晋政权灭亡了。作为它的继承者,仓促立国于江南的东晋朝廷,无论是政治影响,还是军事实力,都极为有限,不得不借助于自中原南迁的士族(即所谓?侨姓?,他们构成了东晋政权的核心)以及南方士族的联合支持。晋元帝名义上是最高统治者,竟然对人说?寄人国土,心常怀惭?(《世说新语?言语》),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不可能出现强有力的皇权统治。为了维持这种?共治?体制的存在,东晋朝廷必须对士族、特别是他们的代表人物,给以尽可能多的倚重和照顾。以至于使高门士族的首领得以和东晋皇室在实际上分享统治权力,他们控制了最重要的军政实权,把皇帝的权力压缩到有限的范围之内。这是皇权衰微、士族得志的时代。在东晋所出现的门阀统治秩序,标志着士族政治发展到了它的巅峰状态。

对该问题的研究,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焦点。吕思勉、陈寅恪、周一良、唐长孺、王仲荦、严耕望、田余庆、毛汉光、朱大渭等著名学者,都有所论列,特别是田余庆先生的《东晋门阀政治》一书,更被学界尊为经典之作。

琅邪王氏对晋元帝的拥戴之功无人可及,其盛极一时也无人可以比拟:据说元帝在即位之时,请王导共坐御床,王导固辞乃止;王导长期任相,秉执朝政;王敦以?都督江扬荆湘交广六州诸军事?的身份,总领兵权,坐镇上游。王导、王敦内外相维,|军国要津尽在掌握之中。故当时就有?王与马,共天下?的谣谚流传。后来,当晋元帝要从王敦手中收回兵权时,跋扈专行的王敦竟然起兵攻破建康,致使元帝忧愤而死。此后王敦公然以武力遥制京城,完全不顾及君臣名分。王敦看到晋明帝不甘心作傀儡皇帝,在重病垂危之时,再一次起兵进逼京城。王敦虽因叛逆而被戮尸,但王导仍然安居相位,琅邪王氏的地位并未受到明显冲击。

这种皇帝和高门士族共掌国政的局面,在东晋延续了相当长的时问。王导死后,颖川庾氏(庾亮)、谯国桓氏(桓温)、陈郡谢氏(谢安),又先后控制朝廷中枢。庾亮兄弟以及谢安叔侄,忠心谋国而无个人野心,尚能够与皇帝、皇室和谐相处;而在桓温当政之时,独断专行,以至于废立皇帝,也不再掩饰代晋自立的意图。简文帝因不堪忍受权臣逼迫,手诏桓温,直言?如其大运去矣,请避贤路?(《晋书?简文帝纪》)。若非谢安、王坦之等设谋掣肘,桓温完全可能提早结束东晋的统治。

东晋士族之盛,除了政治上以高门垄断朝廷要职、军事上以士人专兵之外,还表现为在婚姻上实行门阀等级内婚制、在社会上强调籍贯(即所谓?郡望?)的重要性。后两者的目的,在于保持和显示士族门第的高贵。以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言,士族最讲究门第对等,严格按照同类相婚的习俗行事。如果士族人物与庶族通婚,就会遭到社会舆论的讥笑。

(三)南北朝时期士族政治的演变

士族政治在南朝和北朝是按照不同的模式发展的。其归宿也不相同。

南朝的士族政治,是沿着魏晋旧轨,走上盛极而衰的道路。这是由士族和皇权的微妙关系所决定的。南朝的开国皇帝皆非高门出身,而有军将的经历;他们对自恃门第清高而骄人的`士族高门,既有隔膜又存防范;立国又出于所谓的?禅让?,在易代之际需要士族上层人物为之点缀。这就导致了天下易姓、士族依旧现象的反复出现。士族高门也适应了这种频繁的改朝换代,只要不影响自己家族?平流进取,坐致公卿?的官场利益,他们不屑于有忠君殉国之念,于是就有?市朝亟改,宠贵方来,陵阕虽殊,顾眄如一?(《南齐书?王俭传论》)之说。再加之,他们高标放达,以躬亲吏事为耻,不愿意讲究治国经世之道,更不屑于统兵打仗,使得他们丧失了乱世之中承担社稷重任的能力。这就决定了皇帝对士族的根本态度:只能在形式上借重,不可能在实际上倚重。

作为南朝重要历史现象的?寒门掌机要?,自然应运而生。出身寒门之士,在门阀政治之下受到压抑,他们也愿意借皇帝之力而谋求仕途发展。于是,他们成了皇帝最信任的政治力量。皇帝任命寒门之士担任官品不高、机要性却很强的职务(如:中书舍人、典签),让他们参与各种核心机密,以削弱士族对皇权的控制。寒人的崛起,对士族政治形成很大冲击。

更致命的?扫荡?来自南朝后期的三次兵火劫难:梁朝末年的?侯景之乱?,以建康为中心的侨、吴高门惨遭灭顶之灾;西魏攻占江陵之后,大批居住于此的荆扬士族被强制北迁;隋军灭陈又有迁徙南方士族入关中之举。至此,作为一个整体的南方士族势力,基本退出了历史舞台。兰陵萧氏在隋唐还保持着活力,应该算是江南士族的?一枝独秀?了。

北朝的士族政治则另有自己的发展道路与特色。陈爽《世家大族与北朝政治》(《学人》第九辑,l996年)一文,在这一研究领域有后来居上的价值。

北朝政权是以鲜卑族为主体而建立起来的。留居中原未曾南迁的汉族士人,不得不向统治者俯首称臣,而后参与到这一统治体制之内。北魏的皇权一直高居于士族之上,士族顺序是依据现任官爵高低而定。北朝士族又是由鲜卑贵族和汉人士族联合构成,这与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密切相关。据《魏书?官氏志》记载,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定姓族?时规定:鲜卑贵族中的八姓,?著勋当世,位尽王公?,应当与汉人士族高门?四姓?拥有对等地位、享受同等优待。由此可见,北魏士族高门的地位,完全由朝廷所规定,这与南朝士族地位出于先族文化传统,因而有独立于皇权之外的依凭是根本不同的。所以,北朝的士族,只是朝廷的附庸,不表现为对皇权的制约与抗衡。

北朝士族有强烈的从政愿望和能力。他们的首领人物,不崇尚清谈而是广泛地参与实际政务,从而表现出杰出的军政才干,保证了他们在政治中枢的地位无法被取代。崔浩、李冲、李安世等高门士族,是他们所处时代最优秀的政治家,为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贡献了聪明才智,特别是北朝士族决不鄙夷武事,他们乐于在统兵作战的过程中建功立业。范阳卢氏、渤海高氏、河问邢氏这些北朝高门,都是累代名将纷出。北朝士族不乏将才,在战火纷扰之时,有效地保证了他们的利益和地位。北朝士族的?雄武?之气未曾衰减,与南朝士族的文弱脂粉气质决不相类。

北朝士族有明显的开放性与?务实?精神。当政者和士族主流大多不热中于?区别士庶?(北魏前期崔浩当政、孝文帝改制时曾经强调过?士庶分途?,结果都招致了不满和批评),新兴的权贵和地方豪强,可以通过伪托、假冒而摇身一变成为士族。冒认门第在北朝是常见现象,并且得到了社会舆论的默许和宽容,特别是北魏分裂之后更是如此。这种风尚,打破了士族血缘的?纯洁?(其实,由于北魏强制推行?胡汉通婚?,中原士族高门的血统已经无法保持纯洁了),但从政治利益来考察,它却有效地扩大了士族的势力。当政者不主张士族门阀化,而主张向社会吸纳人才、开放仕途,选官用人更多注重?吏干?,而不以门第高低为取舍。这对于改善官僚队伍素质、保持国家机构的政治活力,无疑是大有益处的。

因此,北朝的士族,与当政者达成了良性互动,在乱世之中保持和发展了自己的势力。隋唐之世的士族,基本上是对北朝士族的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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