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武德年间,在河南与安徽交界的颍汝地区,住着一位名叫韦讽的书生(与杜甫的《送韦讽上阆州录事参军》并非同一人),他性格恬淡,“常虚默,不务交朋,诵习闲暇,缉园林,亲稼植”,一副与世无争的隐者姿态。所以,当家中的童仆踉踉跄跄地跑进书房的时候,他投之以责备的目光,觉得世间本不应该有什么值得惊慌失措的事情。
然而当小童告诉他发生了什么的时候,韦讽的脸色顿时变得煞白,他从来没想到,这种只有在《搜神记》中才能读到的怪事竟发生在了自己的家中!
小童说,自己正在花园里锄草,锄着锄着,锄头被什么东西牵系住似的,挥动不了,他蹲下身子仔细一看,原来锄头上缠绕了大量头发,那些长长的头发像是从泥土里生发出来的,每一丝都挂满了寒意……
一 锄草锄出了女人头发
很多喜欢是古非今之人,都习惯于梦回唐朝,在他们看来,唐朝是中国最好的社会,开放、平等、多元,唐朝的天是明朗的天,唐朝的人民好喜欢……其实,只要多读一点书,正史、野史或者笔记都行,就会明白,唐朝和中国历史上任何朝代一样,幸福只属于权贵,平民能温饱就算谢天谢地了——至于底层,绝大多数挣扎在生死线上。
唐朝是我国古代奴婢制度比较“发达”的时期,奴婢分成“官家”与“私家”,就其本质而言,区别不大,都是丧失人身自由和权利,形同奴隶的“贱民”。《唐律》有云:“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从法律上规定了他们等同牛马的社会地位。
所以,主人擅自杀害奴婢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是处罚极轻,根本没人当成一回事,官府的态度岂止姑息,简直就是纵容。对此,有良知的文人士子是非常愤怒的,这一点在古代笔记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记述“韦讽事件”的《通幽记》就是其中之一——《通幽记》作者陈劭,生平事迹不详,大概是和韦讽同样的隐士。
话回从头:韦讽听了小童的报告,赶紧跟他一起来到花园,用锄头继续往下挖,头发“渐深渐多,而不乱,若新梳理之状”。韦讽越来越惊恐,锄头下得越来越轻,挖到尺余深的时候,便见土里出现了一颗“妇人头”,肌肤容色俨然如生。韦讽赶紧再挖,居然挖出了整个身体,只是衣服碎成了齑粉。韦讽正琢磨着是不是要报官,那妇人竟喘了几口气,慢慢地坐了起来,吓得韦讽和小童都坐倒在地,以为诈尸。
女子向韦讽讨了件衣服穿上,向他拜了几拜,说自己是韦讽先祖的女奴,名叫丽容,主人的正房娘子“多妒”,见她生得漂亮,一直心怀恨意,趁着主人不在家的时候,指使几个恶奴将丽容“生埋于园中”,等主人回来问起时,便说她跟别人私奔了,“更无外人知”。
韦讽不懂了,既然是先祖的女奴,怎么活埋到现在还没有死?丽容说自己刚死的时候,被两个黑衣人引到一个“大阙广殿,贲勇甚严”的地方,上坐阎王,问她是怎么死的,黑衣人说不清楚,而丽容“亦不敢诉娘子”,于是她被带到另一所“官署”,在判官反复追问下,她才说自己“以娘子因妒,非理强杀”,那判官立刻下令减娘子十一年寿命赠给丽容,丽容本来应该活转人世,谁知那判官因为犯了错误被罚去职,案子一搁置就是九十余年,直到昨天“忽有天官来,搜求幽系冥司积滞者,皆决遣”,丽容这才活了过来。韦讽十分惊讶,问她九十年来是怎么“保颜护肤”的,丽容说:“在下面,凡是有事没有了结的,地界的管事人就会用药敷在全身,肉身不会有丝毫腐坏。”言罢沐浴更衣,“貌如二十许来”。
故事的结尾,当然是韦讽和丽容幸福的走到了一起,不过值得读者明察的有三点:一是那个杀人的“娘子”终究是没有被减寿十一年,因为这一处罚执行的时候恐怕她墓木已拱了;二是丽容在阴曹地府都不敢说娘子杀害自己的实情;三是对于自己的案件被搁置了九十年,她竟不敢向冥官申诉,对此她说:“如某之流,亦甚多数,盖以下贱之人,冥官不急故也。”可想而知,在当时奴婢的命运之悲惨,所受摧残之严重,已经习惯了对世间的一切不公都逆来顺受,甚至对地下的“官府”都不抱有任何期望。
二 扔进粪坑的尸体
在唐代笔记中,记载婢女被主人残害最多的,当属张鷟在《朝野佥载》中的几则记录,抛开其中荒诞迷信的成分,可以看到一些残酷的现实。
贞观中,濮阳范略娶妻任氏,范略宠爱一个婢女,任氏“以刀截其耳鼻”。不久,任氏有娠,诞下一个女孩,“无耳鼻”。女孩长大后,对自己天生异貌烦恼不已,却看家中一个老婢耳鼻皆无,却不似天生,截断处有刀伤。“女问,具说所由,女悲泣,以恨其母”。
骁卫将军梁仁裕宠爱一位婢女,“妻李氏甚妒而虐”,她让人绑住婢女,一边勒她的脖子一边用锤子砸其后脑。婢女哀号道:“在下是个卑贱的人,连自由之身都没有,娘子锁住我的脖子,砸我的脑袋,何必这样的苦毒于我?!”就这样,婢女被残酷的杀死了,“死后月余,李氏病,常见婢来唤”。不仅如此,李氏的头上还生了四处恶疮,恶疮从外往里溃烂,侵入大脑,疼得李氏昼夜哀号,好几个月后才在极度痛苦中死去。
嵩阳有个名叫杜昌的人,买了一个婢女名叫金荆,很是喜爱,这使得其妻柳氏十分恼恨。有一天杜昌沐浴之后,让金荆给他梳头。几天以后,柳氏让人剪断了金荆的两根手指,谁知没两天,柳氏患上了一种名叫“狐刺”的毒疮,两根手指烂掉;杜昌又买了一个名叫玉莲的婢女,能歌善舞,“昌爱而叹其善”,柳氏趁着杜昌不在家,将玉莲的舌头剜烂,不久柳氏的舌头长疮,看样子也要烂掉,柳氏急了,找一个禅师问咋办,禅师说:“夫人为妒,前截婢指,已失指;又截婢舌,今又合断舌。悔过至心,乃可以免。”柳氏赶紧悔过,念了七天经,禅师让她张开嘴,“有二蛇从口出,一尺以上,急咒之,遂落地,舌亦平复”。
要说最恐怖的,还是荆州枝江县发生的一起凶杀案。县丞张景喜欢他的婢女,其妻杨氏趁着张景出差,把婢女杀掉,尸体扔进粪坑里。张景回来,找不到这个婢女,再三询问,杨氏说她逃跑了,张景知道自己的妻子一向酷虐,心知肚明婢女定是被其所害,不再追问。谁知不久,杨氏就一病不起,总梦见那个婢女来向自己索命,恰好张景的同事——县主簿夏荣有“判冥司”的本事,告诉张景说:“你的夫人生病是因为杀害婢女,投尸于厕,现在冤魂找她算账。”张景向杨氏核实,杨氏恐惧到了极点,便把事情的真相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张景从粪坑里把受害婢女的遗骨捞出,“香汤浴之,厚加殡葬”。然而婢女的冤魂恨极了杨氏,绝不肯放过她,几个月后,杨氏病死。
上面这四个故事,表面上看只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的故事,但是读者还应该看清楚:所有故事中的男主人都扮演着只顾玩弄女性,出事后大撒把的角色,所谓宠爱婢女,不过把她们当成心爱的玩具,玩具坏了或者丢了,并不在意,再买一个就是……当你在古代笔记中看到“报应”二字时,多半只是文人无奈的笔伐,化愤怒为想象,现实中的任氏李氏柳氏杨氏以及她们的丈夫们,不管怎样残害他人,照样是赶上了盛世享太平的。
三 阎王爷“力挺”的复仇
残害婢女的行为,直到宋代依然没有缓解,北宋学者张师正在《括异志》中记述过一件事。宋仁宗嘉祐二年,荆州潜江县县尉常洵有一天因事外出,骑马正在官道上驰走,忽然见道旁的荒草丛里好像藏着什么人,他催马上前查看,只见两个十三四岁的女孩,好像乞丐一样佝偻着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恐惧,赤裸的身上伤痕累累,伤口多已化脓。常洵问她们是谁,怎么到的这里?两个女孩说,她们是黄八娘家的女奴,一个因为吃剩饭的时候多吃了两块肉,黄八娘就下令“鞭笞百余,又以火箸遍灼我身”;另外一个因为干活劳累,半途睡着了,被黄八娘撞上,“悬我足于梁,以刀割我尻肉”,两个女孩接受完惩罚之后,黄八娘怒气未消,将她俩扒光了衣服,关在谷仓里,三天三夜水米不进。
常洵听完非常生气,问她们俩是怎么逃出来的,两个女孩说,她们正依偎在一起哭泣,想着恐怕要死在谷仓里的时候,有个白须翁突然来到谷仓外面,喊她俩跳出来,两个女孩说:“我们又饥饿又疲惫,谷仓又这么深,哪里跳得出来?”白须翁说:“你们只管跳!”两个女孩搀扶着用力一跃,好像被一股力量托了起来似的跃出了谷仓,白须翁将她俩带到官道说:“你们在草丛里待一会儿,会有个官员经过解救你们的。”
常洵一想,看来那白须翁一定是个神仙,料到我会来此,我身为一县县尉,对这种迫害婢女的事情怎么能不管?于是带着两个女孩回到县衙,下令把黄八娘抓来,一讯即招,更加可怕的是,黄八娘还招供,此前她已经严刑拷打死了好几个婢女,以至于家里“每阴晦,则厉鬼呼啸所居之前后”。黄八娘知道现世的法律不能拿她怎么样,所以极其嚣张,对厉鬼的呼啸坐视不理——结果证明她的判断是正确的,常洵将她送到上级府衙发落,她只交了罚款就被释放了。
不过,笔者怀疑那些婢女化成的厉鬼,其实并非青面獠牙那么可怕,《括异志》里写过:陈州通判厅里有一段时间,总有个容貌美丽的妇人忽隐忽现,有好事者问她姓名,她说自己姓孔,“本石太尉家女奴,以过被杀”。恰好当时著名词人晏殊在宛丘一带,“屡倚新声”,每次他作出新词,尚未传开,“鬼即呕唱于外”,虽然不知她唱的是什么,但想来应该是“帘外落花双泪堕”或者“天遥云黯,只堪憔悴”之类令人凄恻的词句吧。
这样的“厉鬼”,自然吓不住黄八娘这等畜类,鲁迅先生欣赏女吊,恰恰是欣赏那种复仇精神。所以,我更喜欢宋人刘斧在《青琐高议》里讲的一则故事:一个名叫李正臣的商人,妻子忽然生病,“腹中有物若巨块,时动于腹中,即痛不可忍,百术治之不愈”。李正臣找了一个仙姑问怎么回事?仙姑说你老婆曾经杀死一个怀孕的婢女,她腹中正是那个冤魂。李正臣问怎么救,仙姑说你老婆干这事儿伤天害理,她复仇一事已经在地府登记造册,阎王爷鼎力相助,谁也救不了……没过多久,“其妻腹中块后浸大,或极楚痛苦,腹裂而死。”李正臣看老婆裂开的肚子里掉出一个死女子,“身体间尚有四挞痕焉”。
从古到今,中国都是逆来顺受者多,奋起反抗者少,“睚眦必报”一向被目为贬义,前不久鲁迅先生逝世八十周年纪念,又有些慈善人士含沙射影地攻击他“绝不宽恕一个”的精神,在他们看来,动乱的源头永远是婢女的造反,而不是主人的虐杀——从这个角度上讲,他们才是万劫不复的奴才。
本文摘自:《北京晚报》2016年11月04日42版,作者:呼延云,原题为:《唐朝那些可怕的“杀婢案”》
唐朝人的真实称呼是这样的
皇子公主称呼母亲(皇后)
错误称呼:母后(这个词在唐代不用做当面称呼)。
正确称呼:母亲/阿娘(同平民家庭)。
皇子公主称呼父亲(皇上)
错误称呼:父皇(这个词在唐代未见做称呼语出现)。
正确称呼:父亲/阿耶/耶耶(同平民家庭)另:亦可称呼父亲为哥哥。
A注意:皇子公主在皇帝皇后面前可以自称“儿”,但是不要用儿臣,唐代没有这个称呼。
一般人对皇帝的当面称呼
圣人、主上、大家(皇帝身边人用,大臣一般不用)陛下。
影视剧里对皇帝的称呼
皇上:在唐代未见活人用这个词当面称呼皇帝,似乎更像是个书面用语。万岁:群众拍马屁用,日常并不把这个词当做一种称谓。
称呼官员
错误称呼:姓+大人,如张大人、李大人(在唐代,大人用来称呼父母,个别情况下可以用来称呼直系血亲尊长)。
正确称呼:姓+官爵,如,姓李的任职礼部尚书,则称李尚书姓+公,此类尊称,民间官场皆可用,如刘公姓+官名别称,如,唐人称县令为明府,则张县令被被叫做张明府。
下人对皇子公主的称呼
已经册封为皇太子:太子殿下封了王的皇子:大(dai)王。
公主:公主或者贵主另父母看重的奴婢一般称男性主人:郎君或(排行)+郎。
父母看重的奴婢一般称女性主人:娘子、小娘子或(排行)+娘。
普通贵族或平民家中奴婢对主子称呼
男主人:阿郎或主人。女主人:娘子或夫人。
男女主人儿子:郎君或(排行)+郎。男女主人女儿:小娘子或(排行)+娘。
男女主人的儿媳妇或女婿:在娘和郎的之前或之后加上姓氏或排行等修饰限制语。
唐朝太监称呼
宦官、宦者或给使。
唐朝宫婢称呼
宫人、宫婢或侍女。
对陌生人称呼
年纪大的男子:丈人或老丈年纪大的女子:阿婆或老夫人。
青壮年男子:郎君。青年女子:娘子。少年:小郎君。少女:小娘子。
对熟悉的朋友称呼
郎、君、卿、公、足下都能作为当面称呼语,特别亲密的朋友还可以称呼他的姓+排行。
对地位比自己低下的人称呼
直接叫大名或小名,当面说话时用你、汝、尔叫自己奴婢也是叫名字,生气时可以骂狗奴、贱婢等,但是不要叫奴才,这个词在唐代不是一个称呼语。
皇帝自称
帝王在不那么严肃的非正式场合里也自称“我”“吾”,甚至“奴”。
男性自称
谦称有仆、愚、鄙人、下走,唐代还可自称“某”。
女性自称
女性用谦称除了一般的“婢”“妾”之外,具有唐代特色的是自称为“儿”,而且不必对着父母,对一般尊长平辈客人也这么自称另:唐代也可用“奴”自称,且男女上下尊卑都能用。
王二小
中国少年抗日英雄。1929年生于河北省涞源县上庄村。抗日战争时期,王二小的家乡是八路军抗日根据地,经常受到日本鬼子的“扫荡”,王二小是儿童团员,他常常一边在山坡上放牛,一边给八路军放哨。1942年10月25日(农历9月16日),日本鬼子又来“扫荡”,走到山口时迷了路。敌人看见王二小在山坡上放牛,就叫他带路。王二小装着听话的样子走在前面,为了保卫转移躲藏的乡亲,把敌人带进了八路军的埋伏圈。突然,四面八方响起了枪声,敌人知道上了当,就气急败坏地用刺刀挑死了王二小。机智勇敢的小英雄王二小,就这样被日本侵略者残酷地杀害了,牺牲在涞源县狼牙口村,年仅13岁。正在这时候,八路军从山上冲下来,消灭了全部敌人。
为了纪念小英雄王二小,中国青少年基金会在二小的家乡涞源县上庄村建设了“二小希望小学”,延安时期参加革命的老作家陈模创作了革命传统纪实小说《少年英雄王二小》,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投资拍摄了故事片《少年英雄》。
邓世昌
1894年9月17日在大东沟海战中,邓世昌指挥“致远”舰奋勇作战,后在日舰围攻下,“致远”多处受伤全舰燃起大火,船身倾斜。邓世昌鼓励全舰官兵道:“吾辈从军卫国,早置生死于度外,今日之事,有死而已!”“倭舰专恃吉野,苟沉此舰,足以夺其气而成事”,毅然驾舰全速撞向日本主力舰“吉野”号右舷,决意与敌同归于尽。倭舰官兵见状大惊失色,集中炮火向“致远”射击,不幸一发炮弹击中“致远”舰的鱼雷发射管,管内鱼雷发生爆炸导致“致远”舰沉没。邓世昌坠落海中后,其随从以救生圈相救,被他拒绝,并说:“我立志杀敌报国,今死于海,义也,何求生为!”,所养的爱犬“太阳”亦游至其旁,口衔其臂以救,邓世昌誓与军舰共存亡,毅然按犬首入水,自己亦同沉没于波涛之中,与全舰官兵250余人一同壮烈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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