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故事大家了解吗?今天小编给你们带来全新的解读~
明朝建立初期,百废待兴。开国皇帝朱元璋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同时,也在思考另一件大事,那就是自己百年之后,后世的子孙是否有能力控制这些当时追随朱元璋的能臣,能否真正的掌管国家。朱元璋作为一个出身农民的皇帝,他深知明朝建立的艰辛,他了解和他一起打天下的那些人的能力,自己虽然可以掌控他们,但是自己的后代就不一定了。为了让自己的后代能够安稳的管理整个国家,朱元璋便在整顿吏治、惩治贪污的同时铲除了对他朝廷有威胁的人,而实现的途径便是洪武时期发生的“四大案”。
第一案为胡惟庸案,发生在洪武十三年,该案以宰相胡惟庸被诛杀为起点,随后大肆株连杀戮功臣宿将,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胡惟庸等名臣被杀后,此案并未了结,他的罪名也在不断升级。通过不断牵连,该案的同谋犯越查越多,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株连蔓引,持续了数年也未能了结,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通过该案件,朱元璋罢左右丞相,废除中书省,由六部分理,从此中国再无宰相一职,达到了中央集权的目的。
第二种情况是空封案,发生在洪武十五年。由于当时交通不发达,出行距离较远,部门官员在对账时提前准备了带有盖章字母的空白小册子,并根据到达首都时的实际货币和食物填写在小册子中。然而,现在登记的数据实际上与第一次装运时不同,而且肯定会有损失。这种做法是元代的一种习惯性做法,当时的官员认为这没有什么不妥。
当朱元璋得知这件事时,他大发雷霆,认为这是官员勾结欺骗君主的重罪。因此,他命令所有相关官员受到惩罚,包括13名首席部长、153个省、234个州和1171个县的官员。共有约4万人丧生。本案实际上是不公正的案件,但其影响和范围。
第三个案件是郭欢案,发生在洪武十八年。 这个案子主要是为了整顿腐败官员。 明太祖朱元璋出身贫寒,早年经历甚是凄惨。 他看着父母和兄弟死于饥饿和贫困,所以他讨厌那些寻找人民的腐败官员。 参与这一案件的官员涉及到巨大的腐败,并涉及到公众。 涉及礼部尚书赵浩,刑部尚书王慧娣,兵部王智,工部麦智德。 共损失2400多万粒细粒。 负担。 当时,朱元璋叹气说,古今中外有很多人败坏了法律,但真正有那么多人是如此过分的。 后来,朱元璋下令将随从下的所有官员处死,同时,涉案人员总数近3万人。。
蓝玉案发生在洪武二十六年,该事件的主要人物是蓝玉。蓝玉作为洪武时期最主要的将领之一,蓝玉统兵多年,在军中颇有威望;他又多次征讨蒙古,立下赫赫战功,被晋封为凉国公,位居大将军之职。蓝玉却自恃功高势大,骄横不法,由此导致了朱元璋的对他造反的猜忌与担心。朱元璋借蓝玉案彻底铲除了将权对君权的潜在威胁,将军权牢牢地控制在自己手中。当时因这个案件而被诛杀者多达1.5万人,军中的骁勇将领差不多都被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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