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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官制度是什么揭秘清朝文官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以史为鉴 2023-06-13 14:04:59

文官制度是什么揭秘清朝文官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历史是一条长河,它奔流向前,无止无息。今天小编为您讲述文官制度的故事。

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古代的官吏制度延续和发展了数千年。而在整个官吏制度中,文官制度是特别重要的环节。

“武威克敌,文教治世”,历史上很多时间段,朝廷都奉行“重文轻武”的传统。这样一种制度安排,既有来自理性的积淀,也有来自那些靠武力实现改朝换代的君王们对武力难以驾驭的恐惧感。

清代是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各方面都高度成熟,文官制度也不例外。从定鼎中原之初开始,“文治”就成了清朝坚定奉行的基本国策。顺治七年,顺治对礼部发了一道上谕:“帝王敷治,文教为先”,重文轻武的传统在宋朝的基础上更进一步。

为了兼顾满人的利益,清朝不像明朝那样“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但翰林之职仍大多授予文进士,尤其是进士被选拔为庶吉士者,更受朝廷器重。“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

按照清朝制度,京城各衙门和地方行政长官均由文官担任,兵部尚书、侍郎以及各省督抚,虽有军事职责,但还是文官。征战时,奉命出征的大将军,很多是由文官调任。清朝有关文官的法律典籍很多,而武官的法律却很少。

清朝特别重视文官制度的原因

第一,与赵匡胤“杯酒释兵权”的动机一样,防止将领做大,以此巩固皇权。

第二,马上得天下而不能马上守天下,这是被中国历史多次证明的普遍治国经验。对满清掌权者而言,“上马能击贼”是家常便饭,但“下马作露布”却是难倒英雄汉。

只要缺少文治教化的本领,就难以治理好广阔的中原大地,辛苦打下的江山就逃脱不了“胡虏无百年”的国运。

清朝的统治者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始终怀有忧患意识。他们知道,凭借勇武骑射击败明王朝,用武力征服人数众多的汉人,但一旦开始统御万民,就不得不将游牧文化融入到农耕文化之中,这就必须要依赖文官制度。

第三,缓和满汉矛盾。满清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治理汉族不可能全凭高压手段,而必须使其政权得到汉人认同,利用汉族知识分子以汉制汉。

满清很早就认识到,治理天下必得民心,而得民心必先得士心。要获得汉族知识分子的认同,最有效的手段便是打开他们的仕途途径,通过恢复科举和重建文官制度能够让他们为朝廷效力。

从小接受儒家教育的知识分子,时刻都在考虑如何凭借自己的才学走进官场,为皇帝治国平天下。在明清交替之际,汉族知识分子中虽涌现出夏完淳、史可法,但更多的还是侯方域、钱谦益、吴梅村。

看到满清朝廷重视文治的态度后,儒生们边踊跃地参与到科举中,积极努力地成为文官队伍中的一员。于是便有了这样的诗句:

“圣朝特旨试贤良,一队夷齐下首阳。家里安排新雀帽,腹中打点旧文章。当年深自惭周粟,今日翻思吃国粮。”

这是对儒生为了博取功名而改换门庭的辛辣讽刺,但撇开个人道德层面的争论,从国家的长治久安来看,清朝统治者重视文官制度,对于巩固政权和社会安定,确实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清代文官制度的法律渊源与执行机构

文官制度作为行政法律的一个重要部分,其法律渊源包含在立法之中。重视文官制度的清朝,其文官制度的法律体系也相当完整。《大清会典》与《大清会典事例》是清代最主要的行政法律。

清承明制,以《会典》的形式规定朝廷的职责、编制、相互关系以及所掌政令。《会典》具有大清国家总章的性质,《乾隆会典》“凡例”云:

会典“以典章会要为义,所载必经久常行之制。兹编于国家大经大法、官司所守、朝野所遵,皆总括纲要,勤为完书”

清朝先后编修过五部《会典》,最早的《康熙会典》与《雍正会典》都是以《明会典》为蓝本,依葫芦画瓢,以官举职,以职举政,各条之尾附于例,典例合编。

到了《乾隆会典》,由于此前的规定经过实践已经比较成熟,而具体的案例随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遵循“夫例可通,典不可变”的原则,在编纂体例上做了重大改变。

《会典》被一分为二,事例部分成了单行的《乾隆会典事例》。后来的《嘉庆会典》,也沿用这一区分,只是名称改为《嘉庆会典事例》。《会典》中的图,在此时也被单独列出,编为《大清会典图》。

到了清朝末年的《光绪会典》,各项内容都变得极为完善,堪称中国古代历史上行政法律的集大成者。全书包含典文100卷,图207卷,事例1220卷。

清代还有一种行政立法形式叫《则例》,它与上文的《乾隆会典则例》并不是一回事,而是朝廷各机关就本部门行政事务所做出的规范。从法理上说,《则例》从属于《会典》,它是《会典》施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的实例。因此,也可以将《则例》比作判例法。

《则例》来源于实案,但不是所有的实案都可以上升为则例。清制,每个部门定期都要对办理的实案进行修复查纂,那些符合《会典》基本规定而又在现行《则例》中未加记录的实案,要编入新《则例》,而与现行《则例》不符的实案,则必须在造册注明事由之后将原稿销毁。

道光十年之前,规定每十年修改一次《则例》。由于期限过长,难以满足现实变化的时效性,因此,道光十年定制,不必定限十年开馆重修。

清代朝廷各机关都制定了数目不等的《则例》,所以有清一代的《则例》非常多。既包括规范各机关整体事务的基本《则例》,如《钦定理藩院则例》、《钦定国子监则例》等等;也包括规范各机关中某一专项事务的《则例》,如《钦定吏部铨选汉官则例》、《钦定科场条例》等等。整个清朝的文官制度,基本上由这些规定构建起来。

关于清代文官制度的各项法律规定,最主要的执行机关是吏部。吏部作为清代文官制度的中枢机构,管辖的范围包含文官制度的各个方面。

吏部下设四司,分别为文选司、考功司、验封司、稽勋司。

文选司的主要职责是选缺补缺,得到官缺的人,自然会喜气洋洋;

考功司主要负责行政处分,意味着上头有人怒目而视;

验封司要处理官员的丁忧事项,丁忧说明父母或者祖父母去世,便会哀伤;

稽勋司主要负责嘉奖与封典,官员和稽勋司对接,往往会其乐融融。

因此,有称吏部这四司文“喜怒哀乐”四司。

清代文官的入仕途径

自古以来,朝廷都高度重视人才的选拔,力求能够汇聚天下英才为我所用。清朝也不例外,雍正就曾论述过“得人”与“为政”的关系:

“从来为政在乎得人,书曰野无遗贤,万邦咸宁。盖贤才登进,在位者多,则分猷效职,庶绩自能就理,而民生无不被其泽也”

清朝在前朝旧制的基础上,建立起了更为完善和复杂的文官选拔制度。清朝的入仕途径,十分广泛,《清史稿》记载:

“凡满、汉入仕,有科甲、贡生、监生、廕生、议叙、杂流、捐纳、官学生、俊秀。定制由科甲及恩、拔、副、岁、优贡生、廕生出身者为正途,馀为异途。”

科甲是清代文官最重要的入仕途径,即科举考试中第的举人、贡士、进士。清朝的贡士、进士都有参加吏部选官的资格,但举人就不一定都能入仕。

贡生是指府州县的生员中被选到国子监读书的人,有岁贡、恩贡、拔贡、优贡和副贡五种,另有有生员或俊秀监生援例报捐贡生之例贡。取得贡生资格并不代表着可以做官,贡生做官还要经过一定的考核。

监生,是指不以贡生身份而直接入监读书的人。这类学生,又分恩监、荫监、例监、优监四种。

荫生,依靠家庭出生而获得官职的人。

议叙,因授官或授衔而无常例者,经部议而授予者。被议叙者,需要由督抚等官员保奏。如,因攻城有功而议叙,运米、栽种芦苇有功而议叙等等。

杂流,广义而言,只要是非正规途径入仕就是杂流。狭义上指由吏员为官。

官学生,指算学生、觉罗学生、景山官学生和咸安宫官学生等,他们通过一定方式可以获得低微官职,和珅就是通过这种方式入仕。

捐纳,说得直接点就是花钱买官。这种制度渗透于清朝文官制度的各个环节,通过捐纳可以成为监生或贡生,也可以直接捐纳成官员,官员还可以通过捐纳升迁,甚至可以抵消行政处分。

清代选官制度的特点是重科举、重正途,同时注重维护满人的入仕特权。在重科举思想的指导下,大量汉族知识分子被吸收到官僚阶层,从而有效扩大和巩固了满清政权的基础。

古代的文官体制有多复杂?

古代的文官体制有多复杂?

一、晚清时期朝廷文官有哪几种?

1、京官,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相当于中央官员;

2、坛庙陵寝官,因为古代中国的家族管理十分浓厚,包括皇帝也是如此,这就让黄如特别重视安葬和修建陵墓,没有陵寝官,也就是对于专门负责这一事项;

3、圆筒,盛京官,就是府衙在圣经的官员,这是一个清朝独有的官员制度;

4、外官,指的是府衙在京城以外的地方官员,相当于我们现在各省的干部。

二、身处权力中枢的府衙有哪些

1、中枢机构:在清军入关之后,清朝将原本的三月改为内阁而授大学士,满汉个人加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体仁阁、文渊阁、东阁、各店格贤协办大学士、满汉各一人。下设学士、典籍侍读、学士侍读、中书贴写中书等分类典籍,防旱本房、蒙古房、门票签署、汉票签处、告辞房基、查房收发、红本库、软银处、副本库、批本处,名义上仍为最高官署。内阁大学士、占领机务表率、百僚品质及尊初定正二品。雍正1723年至1735年时改为正一品,但实际已不再是朝廷的政务中心。雍正以后则以军机处城址办理要政,内阁逐渐成为处理例行政务及发布文告的机构。光绪1875年至1908年后废止,题本更成为咸潮。宣统三年,也就是1911年责任内阁成立后,就那个彻底废除大学士旧城,为了文官的终极目标。总的来说,内阁在权力最高的时间段有点类似于如今的国务院,而后被清朝的历代皇帝不断的改革或是削弱权利,一直到大型灭亡。

2、行政及事务机构:主要部门有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六部,而后则是理藩院、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翰林院、詹事府、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国子监、青天监、太医院、步军统领衙门等。其中六部的权力最大,同时负责的职务也十分全面。比如力不,就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和人社部综合起来,而互补则是有点财政部和农业部整合的意思,礼部相当于宣传部和教育部的结合,兵部有点现在武装部和站笼布的意思,行不,这个比较简单,等于公检、法三家的组合,所有的工不负责的任务就是现在的成见和基建这一方面,从教育、财政、基建、治安到医疗、刑法、农业、内宣,真实的古代官员制度无所不有,远比我们想象的要更加丰富。

3、皇族和宫廷事务机构有宗人府、内务府和软一位,其中宗人府主要作用是管理皇家内部的各项利益即赏罚机制,包括皇族子弟死后的安葬、结婚、生子都需要经由宗人府同意,皇族的族谱也是由宗人府保管。而内务府则是清朝总管宫廷事务的主要部门,独立于政府的行政系统之外。顺治1644年至1661年初涉11年,也就是1654年13衙门取而代之,18年附设,遂为定制总长上三旗包衣至正宁恭敬之治理,具体负责宫廷的仓储、财务、典礼、使用、工程、警卫、刑罚,还有内务府内官员的任免以及太监、宫女的管理等各项事宜。用大白话去理解,内务普就相当于专门给皇帝的皇宫设立的一个部门或者公司,公司CEO叫总管大臣不过在古代,这些都是辅佐总管大臣进行管理办公,而太监和宫女相当于内务府的普通员工。此外还会根据不同的分工和职能设立各式各样的岗位,目的是让皇宫能正常的运作。

清朝的官制是怎样的

  清朝是中国 历史 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也是加强中央集权的顶峰。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清朝官制,希望能帮到你。

  清朝官制介绍:九品十八级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分化大臣权利,以防权臣篡位,建立了一套有别于以前各朝的官制。清朝官制有九品十九个级别,分中央官职和地方官职两类。清朝中央官职分中枢部、佐理部和帝室部三类。例如内阁、军机处、六部等。清朝地方官职分文官、武官等几类,例如总督、巡抚等。清朝沿袭明朝传统,清初官制,大体承明之旧,只是对明朝官制中突出的弊端稍加厘革。直到雍正、乾隆时候,才逐步调整,从而稳定下来。

  大清朝官员等级分?九品十八级?,每等有正从之别,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都统、提督

  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

  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

  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

  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 中秋 冬五官正、

  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

  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

  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

  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清朝官制介绍:地方行政
  清沿袭明制,大致分省、府、县三级,总督、巡抚为掌握行政、 军事 、监察大权的高级地方官员,布政、按察两使为督、抚的属官。与督、抚平行的有驻防和提督学政,不过驻防只管八旗驻军;提督学政只管学校与科举考试,其权力不能与督、抚相比的。省以下有道的设置,道为监察区性质,不算正式行政区。道主要有分守道和分巡道两种,兼兵备衔,另有一些不属布政、按察二司的道,如海关道、管河道、督粮道、盐法道等。省以下为府,设知府、同知、通判等官,与府平行的有直隶厅,设同知、通判。府以下为县,设知县、县丞、主簿等官,与县平行的为散厅,设置同直隶厅。在少数民族地区则设专门机构管理,即土司,一般分为两种:一种由军事部门管辖,如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等,其中还有投降清朝的土司官职由明朝直接承袭下来的指挥使司,长官为指挥使,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另一种是由行政部门管辖,也设府、县等,官员称土知府、土知县,通常由少数民族头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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