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是一条长河,它奔流向前,无止无息。今天小编为您讲述金圣叹的故事。
说到文学大师,你肯定能想到很多人,古有屈原,李白,杜甫等巨匠,近有鲁迅,辜鸿铭,郭沫若等大儒,但既有才学又将幽默逗趣作为人生一大重任的文豪,我们绝不能漏过这个人-----清朝著名才子金圣叹。
这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物,他生于明万历36年,从小家境富裕,生活比较优渥。可能就是不愁吃喝,才养成了这个一个古怪的性格。别人都在挤破头考科举,指望一朝及第,跻身官场,他却十分放荡不羁,考试的时候故意写了一篇言辞怪诞的文,还在结尾讽刺考官,结果被除名。
他改了个名字,然后重新参加考试,当然不是为了做官,就是去显摆的,这次正常发挥,果然拿了个第一,这下心满意足了,终于不在科举上折腾了,朝廷让他去做官,他还不愿意。
金圣叹博览群书,最大的爱好是点评品鉴别人的作品,尤其是古代大家的手笔,《庄子》,《史记》,《水浒传》等都没有逃过他的“魔爪”。他可不是随口胡说的,每个批注都一针见血,观点独到犀利,开创了白话文学及评论的先河。
胡适曾赞金圣叹是“十七世纪的一个大怪杰”,林语堂也称他是"十七世纪伟大的印象主义批评家"。他总是不按常理出牌,你说你作为一个文人,你好好写写文章多好,他偏不,这次他当上了神棍,说自己能沟通鬼神,就这么一通忽悠,居然还有很多人上当,更让人理解不了的是他靠着这项本事在业界还闯出了名声,当时很多当政的官员都请他去家里卜算。
他出生于晚明,历经朝代更迭,又成清朝子民,他崇尚自由和洒脱,对孔子弟子曾点不愿为官的态度十分欣赏。孔子也曾赞叹过这个弟子,金圣叹由此才将自己的名字改成“圣叹”,人原来是叫金采来着,果然是随心所欲,除却自由,一切皆为浮云。
公元1661年正月初七,清顺治帝驾崩,金圣叹为这位曾经的知音撰写了哭庙文。恰逢此时,一群文人早就看不惯吴县县令任维初鱼肉百姓,于是上告到巡抚朱国治那里,本以为能扳倒这个贪官,可这些人还是太单纯了。
县令和巡抚本就是一丘之貉,官官相护,为了震慑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学子,两奸人给他们安上了谋逆的罪名,金圣叹出于同情和正义,写了一篇《十弗见》为士子们声援,不想人没救出来,自己也给搭进去了。并且因为他名气较大,威慑力强,被当成首要的嫌犯判了“斩立决”。
在等待判决的日子中,金圣叹也不忘发挥自己幽默的特性,跟牢里的狱卒逗闷子,招手让他们凑近来,狱卒还以为有什么要紧的话要交代,侧耳仔细倾听,没想到他一本正经地说:花生米与豆干同嚼,大有核桃之滋味。得此一技传矣,死而无憾也!" 狱卒们哭笑不得,敢情到了这地步,这老先生还想着显摆自己的发现,也是心大。
临到上法场,众亲友都赶来哭成了泪人,金圣叹安慰道:砍头是痛事,喝酒是快事。先喝酒再砍头就变成了痛快之事,对我来说犹如清风过颈,没什么大不了的。
刽子手等他说完,手起刀落,一代大师就此消逝,但同时有两个纸团子从金圣叹耳朵里迸落了出来,刽子手捡起来一看,不禁哑然失笑,原来一个写着“好”字,一个写着“疼”字,连起来是在抱怨砍头好疼。这样的人大概也是生平首见,以后也不会再有了。嬉笑怒骂,狂放恣意,纵世人都不理解,于他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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