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首页 >> 诸子百家 >> 历史探究

隋炀帝陵墓陕西也有隋炀帝陵

话历史 2023-07-19 13:30:57

隋炀帝陵墓一般指隋炀帝陵:隋炀帝陵,现为省级文保单位,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槐二村。隋炀帝杨广(公元569-618年),在位十四年。初殡于江都宫流珠堂,后葬吴公台下,唐平江南后,以帝礼改葬雷塘现址。

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大学士阮元为其立碑建石,扬州知府伊秉绶隶书“隋炀帝陵”。2013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一处房地产项目施工时发现了两座古墓,其中一座的墓志显示墓主为隋炀帝杨广。

2013年11月16日,国家文物局和中国考古学会在扬州组织召开扬州曹庄隋唐墓葬考古发掘成果论证会,中国考古界权威专家黄景略、徐光翼、王巍等十余人参加了论证会,专家一致认定,扬州曹庄隋唐墓葬为隋炀帝墓,是隋炀帝杨广与萧后最后的埋葬之地与此同时,国家文物局正式对外公布,位于扬州邗江区西湖镇的隋唐墓葬为隋炀帝和皇后萧氏的合葬墓。而陕西也有座“隋炀帝陵”。

陕西也有隋炀帝陵

陕西武功隋炀帝陵,位于陕西咸阳城西50公里处武功县武功镇西塬上,洛阳村东,曾树有清乾隆时状元及第、兵部侍郎、兼副都御使、清乾隆陕西巡抚毕沅书“隋炀帝之陵”石碑,现已不存。陕西省政府1957年公布其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据县志记载:隋炀帝杨广,大业十四年(公元618年)被反贼宇文化及等缢弑于扬州。唐朝建立后,唐高祖李渊于武德五年(公元622年)八月,令其子李世民迁葬炀帝于此,与隋文帝泰陵构成一脉之穴,遥遥相望。

隋炀帝墓

所在地:扬州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雷塘北侧

隋炀帝曾任扬州总管,称帝后又三下扬州,与扬州的关系十分密切。他死后本被草草埋葬,唐高祖李渊下令把陵墓迁到雷塘,从此在扬州长眠。
陵园从南向北依次建有石牌坊、陵门、雷塘、石桥、祭台、神道、城垣、石阙、陵冢等,是典型的隋唐建筑风格。墓冢为十分整齐的平顶金字塔形,高12米,四边均为规则的等腰梯形。
墓区两个偏堂内一个陈列着隋炀帝生平的史料,一个书画成列室,悬挂了江苏省和扬州市知名书画家的作品。

隋朝皇陵的隋炀帝陵

隋炀帝陵,在今天的江苏省扬州市北雷塘村。雷塘,又称为雷坡,相传吴王曾经在 这里建造钓鱼台。南朝的时候,这里园林山水,亭台楼榭,是江南胜迹。宋代以后,这里湮灭无存,只剩下炀帝孤冢一座,老百姓称为皇墓墩。
清嘉庆十二年(1807),大学士阮元发现后,重立墓碑,上镌隶体“隋炀帝陵”4字,由清书法家、扬州知府伊秉绶书。
隋炀帝陵占地3万平方米,有石牌楼、陵门、城垣、石阙、侧殿、陵冢等组成。整个帝陵形制独特、气势雄伟,城垣、石阙、陵冢是世界上罕见的帝王的葬式,是典型的隋唐建筑风格。
隋炀帝陵冢为十分整齐的平顶金字塔形,高12米,四边均为规则的等腰梯形,上下边长分别为8米和29米。墓前立有巨型墓碑,底座为阶梯式,上部为片状云,中部左上方刻有“大清嘉庆十三年在籍前浙江巡抚阮元建石”;正中刻“隋炀帝陵”,每个字为脸盆大小;右下方刻有“扬州府知府汀州伊秉绶题”。清代的时候曾经重修了炀帝陵。陵墓的前面有大学士阮元所立的碑石,扬州知府伊秉绶隶书“隋炀帝陵”。

隋炀帝的墓在哪里?

隋炀帝陵,现为省级文保单位,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槐二村。隋炀帝杨广(公元569-618年),在位十四年。初殡于江都宫流珠堂,后葬吴公台下,唐平江南后,以帝礼改葬雷塘现址。清嘉庆十二年(1807年)大学士阮元为其立碑建石,扬州知府伊秉绶隶书“隋炀帝陵”。2013年4月,扬州市邗江区一处房地产项目施工时发现了两座古墓,其中一座的墓志显示墓主为隋炀帝杨广。

公元622年,唐高祖李渊下令将隋炀帝陵迁到雷塘。公元648年,萧皇后病死,唐太宗李世民命将其尸骨送至江都与隋炀帝合葬。正是根据上述史料,专家推测另一座墓的墓主应为萧皇后。

隋炀帝杨广(569年-618年4月11日),一名英,小字阿摐,华阴(今陕西华阴)人,隋文帝杨坚与文献皇后独孤伽罗次子,隋朝第二位皇帝。生于隋京师大兴, 开皇元年(581年)立为晋王,开皇二十年(600年)十一月立为太子,仁寿四年(604年)七月继位。他在位期间修建大运河(开通永济渠、通济渠,加修邗沟、江南运河),营建东都迁都洛阳,开创科举制度,亲征吐谷浑,三征高句丽,因为滥用民力,造成天下大乱,直接导致了隋朝的覆亡。公元618年在江都被部下缢杀。唐朝谥炀皇帝,夏王窦建德谥闵皇帝,其孙杨侗谥为世祖明皇帝。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86768.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