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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的地方官制介绍

人生百味 2023-07-18 12:32:01

《星汉灿烂 月升沧海》历史背景设置在东汉,除了中央官员,地方上也有很多官员,比如程止就外放为官,而叛贼彭坤也是一方地方大官员,手上还有兵权,那么东汉的地方官制是什么样的?

东汉的地方官制

东汉的地方官制与西汉相比较,在郡、县两级是基本相同的,不过郡的重要性和权力较西汉下降很多。在州一级,则有根本性的差异,东汉的州已经演变成为一级地方,凌驾于郡之上。至此,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制转变为州、郡、县三级制,一直延续到隋朝“废郡”为止。

东汉将京师洛阳之外的地区划分为十二个州,各遣刺史一人为长官。另以京兆、左冯翊、右扶风、河东、河南、河内、弘农七郡为司隶校尉辖区,称司隶部。司隶校尉是京官,本职为监察在京百官诸不法事。东汉时,每每退罢三公均由司隶校尉纠劾所致,所以司隶校尉号为“雄职”。皇帝召集朝会的时候,司隶校尉与御史中丞、尚书令三人有单独的席位,称“三独坐”。司隶校尉秩比二千石,属官有从事、假佐等,另统领一支由一千二百名奴隶组成的武装警察部队,司隶校尉的官名也由此而得。

诸州沿西汉汉成帝制度,设州牧一人,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42年)改刺史,秩六百石。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再改州牧,秩二千石。东汉刺史有固定的驻地和官署,纠劾所部太守县令不必如西汉制度上三公按验,可以直接罢免之。改州牧后,兼领军政,位高权重,有点类似于唐朝的节度使,而管辖地域的广阔,又不是节度使所可以相比的。与西汉相同的是,刺史也要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不过东汉的刺史不必亲自回京,而是派遣属吏向司徒府报送文书而已。

东汉共设郡国一百零五:王国二十七,司隶部属郡七,列郡七十一。除司隶部所辖七郡外,王国与列郡均分隶诸州,其中豫州领郡国六,冀州领九,兖州领八,徐州领五,并州领九,幽州领十一,青州领六,荆州领七,扬州领六,益州、凉州各领十二,交趾领九郡。

东汉制度,皇子封王,以郡为国。每国置傅、相各一人。傅主王府事,职如汉朝的太傅;相如郡太守,主政务;相有长史一人,职如郡丞。另置中尉一人,秩二千石,职如郡都尉,是主管军政、缉捕盗贼的军官。

王府置郎中令一人,秩千石,职务和汉朝的郎中令相类似,主管王府的大夫、郎等;仆一人,秩千石,负责王府的车马训练与驾驭;治书数人,秩六百石,职如尚书;谒者数人,秩四百石,职务是奉王命出使;另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等,秩皆比四百石。

郡太守秩皆二千石,只有河南郡因京师所在,长官称河南尹,位比九卿,秩中二千石。诸郡各置丞一人,位次太守,秩六百石,负责民政事务;边郡另置长史一人,秩六百石,负责军政事务。长史之下有司马一人,负责具体军事指挥。东汉内地不设郡都尉,以太守领兵。边郡置都尉或属国都尉领军并辖县,地位略与内地较小的郡相仿。如汉和帝永元元年(89年),置西河属国都尉、上郡属国都尉;永和十五年(105年)置辽东西部都尉;汉安帝置右扶风都尉、京兆虎牙都尉等。

东汉的县级地方建制与西汉相同。列侯以县为封地则称侯国,侯国置相一人,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以侯国大小为异),相不隶属于列侯,但负责为列侯征收租税。封国户数在千户以上的,置家丞、庶子各一人,是侯府官,不管理民政;不满千户的,只置庶子一人。东汉的侯另有乡侯、亭侯,所封之地各为一乡、一亭,这样的封地辖于所在县,与乡、亭相等。皇后、皇太后、公主的封地称邑,置令、长,邑的体制与侯国相当。少数民族聚居地设道,隶属于郡,多设于巴、蜀等西南地区,以少数民族部落首领为道的长官。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一人,秩千石;县丞一人,掌民政、文书、仓库;县尉二人,掌治安。万户以下的县置县长一人,秩三百石或四百石;县丞、县尉各一人。东汉诸县出产盐的,置盐官,负责管理盐场、盐矿,征收盐税。出产铁的县置铁官,负责冶炼、铸造。在手工业发达的县置工官,负责管理工匠、征收工商税赋。在水产发达的县置水官,负责管理渔场、征收税赋。以上这些官吏不隶属于郡县,均隶属于少府,属于派出机关。东汉在县以下的官制与西汉无异,具体可以参见西汉官制。

汉朝三国的官阶等级

东汉的中央政府,还是以三公九卿组织而成的。但在新皇帝即位之时,则以太傅或太尉录尚书事,总揽政务。光武躬政,以尚书台总领纪纲,职无不统。御史台也合并在少府下面。侍中在西汉本是加官,到东汉设立侍中寺,献帝时给事黄门也并入侍中寺,成为少府下面的一个机构。西汉时,有太师、太傅、太保,称为上公,而东汉则仅有太傅一人,也称上公。每当新皇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总揽朝政。录尚书事这一官称创始于西汉。上公之下是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太常、光禄勋、卫尉三卿,太尉所部;太仆、廷尉、大鸿胪三卿,司徒所部;宗正、大司农、少府三卿,司空所部。东汉九卿之长均加“卿”字,其秩皆中二千石。东汉又有各级将军,也是中央要员,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大将军位在三公之上,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在三公之下。前、后、左、右将军,位在上卿之下,不常置,东汉中期以后,太后临朝称制,外戚执政,常假借兵权以自重。于是,大将军便成为中央的主要官员了,并与太傅三公合称为五府。
东汉的地方官,仍沿袭西汉旧制,分封王、侯与州、郡、县双轨置。东汉划天下为十二州,每州置刺史1人,其首都所属之州,设司隶校尉1人,司隶校尉属吏有从事史12人;都官从事,主察举百官犯法;功曹从事,主州部选署官吏及一应事务;别驾从事,凡校尉巡察州部时,则奉引,并录众事;簿曹从事,主财谷簿书。如有军事,则置兵曹从事,掌兵事。此外,还有郡国从事,每郡国各1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皆由州自行辟除,通为百石。又有假左25人,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门亭长掌州正门。门功曹书佐掌选用。《孝经》师主监试经。《月令》师主时节祠祀。律令师主平法律。簿曹书佐主簿书。每郡国各有典郡书佐1人,各主一郡文书,以郡吏补用,每年换一次。司隶校尉所部之外的十二州,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改州牧为刺史。刺史常以每年八月巡察所部郡国,录囚徒,课殿最。西汉的刺史,本是中央派遣的一种视察官,他们的任务是周行郡国,刺探政情,年终回京复奏,原非固定的行政官吏。但到东汉时,刺史已有一定的治所和自己的衙门,每年遣吏向司徒府汇报。西汉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称职者,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东汉光武不任三公,权归刺史,有所劾奏,便加黜退,刺史权威愈重。其属吏皆有从事史,假佐,人员与司隶略同,但无都官从事,以功曹从事为治中从事。灵帝中平五年(公元188年),又改刺史为州牧。自此以后,刺史就由中央派遣的视察官,一变而为地方行政官。东汉的地方行政,也由郡县的二级制,一变而为州、郡、县三级制了。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每置傅一人,相一人,皆二千石……相如太守,有长史,如郡丞。还有中尉1人,皆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郎中令1人,仆1人,皆千石。郎中令是掌王、大夫及郎中等宿卫官,还有仆1人,仆主车及驭。又有治书,六百石,如尚书。谒者,四百石,随王所使。又有礼乐长、卫士长、医工长、永苍长、祠祀长,皆比四百石。《百官志》又云:“列侯所食县为侯国……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侯国置相1人,如县令长,不臣于侯,但须纳租于侯,以户数为限。食封千户以上者,置家丞、庶子各1人,不满千户者,不置家丞。县侯、乡侯、亭侯之封,为东汉所创设,但东汉侯王不过徒拥虚号,权力已远远不如西汉了。其所属封国的政治,皆由中央所派之傅相主持,而所谓王侯傅相其实就是中央派遣的地方官。
列郡,每郡置太守1人,二千石。因东汉建都洛阳,河南郡为京畿所在地,故称河南尹。其地位高于太守。河南尹奉朝请如九卿,秩中二千石。每郡置丞1人,掌治民,郡在边地的,又有长史1人,掌兵马,皆六百石。又有郡司马,在长史之下(都尉下也有司马,二者不可混同)。王国之相、列卿太守皆掌治民,进贤能,除奸猾,春行所属县,劝民农桑,赈救贫乏。秋冬遣文无害吏(公平正直,无所枉害),审讯囚犯,使罪当其法,无所冤滥。对属官课其殿最。西汉有郡都尉,比二千石,治郡兵,备盗贼,东汉以郡都尉并于太守,可见东汉太守不仅听郡政,并且典郡兵了。所以东汉的太守又称“郡将”。但在边郡往往置都尉或属国都尉,且有分县,掌治其民,比于小郡。
郡太守置诸曹掾、史。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即掌任用迁转与记录功过);有五官掾署,理功曹及诸曹事;有五部督邮书掾,以监督所属各县;有门亭长1人,主府门;有主记室史,主录事和发出通知。阁下和诸曹各有书佐、干,主文书。
郡国之下为县,皇后、公主食邑为邑,在少数民族聚居之地为道(“道”在西汉已有)。大县置令1人,千石,其次置长,四百石,小者置长,三百石。侯国的相,其官阶如县令或县长,皆掌治其民,劝善惩恶,理讼狱,禁盗贼。秋冬各计其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然后向所属的郡国汇报。在县令、长之下,置县丞1人;县尉,大县2人,小县1人。丞主文书,典管仓狱,尉主盗贼,秩四百石至二百石,是为长吏。百石以下,有斗食佐史之秩,是为少吏。诸曹掾、史,大致如郡掾。皆有主簿、功曹、狱掾,有县三老,掌教化。
县以下为乡,大率十里为乡。乡置有秩、啬夫、三老游徼。凡大乡,由郡任命有秩1人,秩百石。小乡,由县任命啬夫1人。皆主一乡之事,了解民间善恶,定其徭役先后。了解民间贫富,定其赋税多少。三老掌教化,凡忠孝节义,足为法式者,皆旌表其门,以倡导从善去恶。游徼掌巡察,禁止奸盗。又有乡佐,主收赋税。
乡之下为亭,亭置亭长,主求捕盗贼。尉、游徼、亭长皆习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剑、甲铠。
亭之下为里,里置里魁,掌一里百家。里之下为什,什有什长,主十家事。什之下有伍,伍有伍长,主五家以相检察;民有善恶,以告监官。伍之下就是最基层的人民群众。
边郡有障塞尉,守卫边塞,以防外敌侵犯。近塞县皆置尉,百里1人,士史、尉史各2人,巡行边塞。
凡县出盐多的,置盐官,主收盐税。出铁多者,置铁官,主鼓铸,手工业者多的,置工官,主工税,有水池渔利多者,置水官,主平水收鱼税。随事置吏,不在县吏名额之内。

[三国]曹魏中央官制、[三国]蜀汉中央官制、[三国]孙吴中央官制和[三国]地方官制见/files/article/html/30/30854/
参考资料:/files/article/html/30/30854/

东汉“虽设三公府万物归太阁”皇帝是如何集权的?


你知道汉朝的中央集权吗?我不知道。没关系,边肖告诉你。

中央集权建立以来,皇权越来越高贵,官员越来越卑微。这是中央集权逐渐发展的总趋势。每一个朝代,每一代人的政治制度,基本上都是为了加强皇权。每一个处于权力巅峰的皇帝,都要有自己的“控臣之术”。比如东汉时期,官制的特点是“虽三官任,事务归虎”。皇帝通过弱化“三官”,强化“书台”,强化封建中央集权。那么从东汉的官制来看,古代的皇帝可以使用什么样的官制技术呢?

东汉三太子的尴尬地位

“三公”一词源于商朝的周管叔,自周朝以来一直是古代的官方名称。到了秦朝,三王成了当时最显赫的三个官员的统称,分别是太史公、太傅、太保。西汉时期,皇帝将原来的宰相制度改为三官制。这里的三公是指司徒雷登、司马、戴斯。“三公”其实就是为了分散权力。可惜史书上已经记载,西汉宰相权力太大,不能封号。皇帝被他们的力量吓坏了。

后来在宰相权力下放的基础上,三相宰相制度与皇权相抵触。由于西汉宰相和三太子的存在严重威胁了皇权,汉武帝在位期间,开始通过增加大臣权力来削弱宰相和三太子的外部权力,从而达到中央集权的目的。为了限制三个公职人员的权力,他们是逐渐增加的。从汉武帝到西汉末年,书法教育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高。然而,宰相和三王子才是政府的真正领导人。

所以汉光武帝即位的时候,就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异族政权”的威力和危害。于是,东汉初年,光武帝下令“过补,不接官职,设三公,归虎”。从此,光武帝千方百计夺取三皇子的权力,同时不断加强大臣们的权力。削弱三公权力的途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西汉有三个诸侯,分别叫司徒、司马、大石,“大”字让他们的官职看起来更加突出。于是皇帝下令删去“大”字,改称三太子司徒、司马、大石孔,然后是邱、司徒、大石孔;同时,皇帝建立了一个级别低、权力小的书店,把实权交给书店“三太子”。

由于三太子的实权属于《尚书》平台,东汉三太子的地位越来越尴尬。三皇子本身拥有最高的行政权力,但由于他们属于《尚书》的政治平台,从此得不到皇帝的信任,被剥夺了决策权。但是,如果这个国家有什么灾难,皇帝还是只会问他们。记载公元107年秋,自然灾害异常发生。同时,人民中也有土匪和强盗。皇帝一气之下,废黜了三将元帅徐方。这是第一个被废黜的“三将军”。仅仅过了一天,人群中又发生了一场洪水。尹琴是一个0公司,它被皇帝解雇了。东汉中后期,三王基本无用。光武帝控制了“三太子”,剥夺了他们的决策权、行政权和指挥权,无疑是非常成功的。

尚执政后,大力支持汤

前文中提到,为了剥夺三个公职人员的权力,就产生了“崇书”的政治制度。事实上,“崇书”的出现也显示了古代帝王真正的“控官之术”。自东汉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来,三王权力已明显威胁到皇权。虽然皇帝最终可以在重大问题上做出决定,但在采纳朝廷意见时,总是服从三皇子。东汉时期,为了划分三官的中央权力,尚书台的地位进一步提高。尚书台的官员在提高自身地位的同时,也有所提高。《资同治鉴》,《尚书序》,《尚书序》等官员。登上历史舞台。根据《尚书施琅》年的官方记录,政治系统的最高职位是《续汉书》。

那么,尚书令在皇帝和三官之间扮演了什么角色呢?作为书店的最高官员,它必须承担复杂的政治任务和关系。首先,从皇帝与景宗的关系分析,东汉中央政府建立后,景宗自然成为皇帝控制中央集权最直接有效的工具。但是,据说他们就像皇帝身边的秘书一样存在。毕竟这种官僚体系本身就是在皇权控制下诞生的。虽然名誉书的命令和皇帝的命令经常有矛盾,但它的权力来自于名誉书的命令。每当皇权受到威胁时,尊书令必须袖手旁观皇帝。比如皇权被外戚皇权瓜分的时候,封书令甚至主动联合宦官的力量,让皇帝的权力恢复正常。

二、尚书台与三公的关系。这种官僚体制的根本目的是压制三职。根据《朝拜令》的记载,原本是书法家的戴复展,经三太子推荐,可以升任大司徒。所以单从书法家的地位来看,是低于三太子的。但《后汉书》中记载,尚书令可以凭借职权罢免三皇子。这是因为他们直接听命于作为行政中心的皇帝,所以他们的实际权力远高于三个高官等于0的权力。

此外,为了保证皇权的正常运行,外戚与宦官之间的书法教育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东汉中期,宦官外戚专政相继出现。当时仍有文字记载,为了铲除都史财团及其党羽,不惜联合无关的政治势力,打击财团垄断。外戚皇权被彻底铲除后,政令针对的是宦官皇权。虽然宦官的皇权始终处于大部分政令的主导之下,但是站在改忠臣的政治立场上,宦官仍然用自己的眼睛控制着宦官的皇权,这就大大削弱了政令在政治斗争中的作用。

但从政令坚定的政治立场可以看出,他们始终站在皇帝一边。毕竟政令的权力来自皇权,这让他们不得不依赖皇帝。没有这种人身依附性,行为就没有行政权、决策权等权力。这就是皇帝能真正掌控圣旨的原因。

东汉的选官制

东汉官吏的选拔制,大致是沿袭西汉,只是更加趋重于用考试的办法来挑选人才,各方面的限制也更加严格。官吏的来源,概括说,有选举和辟召两条途径,《通考·选举考》说: 东汉时,选举辟召,皆可以入仕,以乡举里选,循序而进者,选举也,以高才重名,躐等而升者,辟召也。 一、贡举 东汉选举的常行科目有,贤良方正、孝廉、秀才、明经等科。只有孝廉每年由郡国按人口比例察举,其他科目要等皇帝下诏令才实行,所以孝廉科选出的人特别多。按当时的规定,大致郡口二十万举1人。《后汉书·丁鸿传》说: (和帝)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 永元十三年(公元100年),和帝又诏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者,岁举孝廉1人,不满十万,二岁1人,五万以下,三岁1人。所举的贡士进入京都,便拜为郎,居三署。《后汉书·和帝纪》注引《汉官仪》说: 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郡国举孝廉以补三署郎,年五十以上属五官,其次分在左、右署,凡有中郎、议郎、侍郎、郎中四等。 东汉中期,选举之政已失其实,流弊甚大,各郡所察举的孝廉,只是徒有虚名而已。在孝廉这个名义下,包含着各式各样的求名法。例如许武被举为孝廉后,和两个兄弟分家,三分财产自己取最好的一分。两个兄弟算是能忍让,因此也被举为孝廉。许武于是大会宾客,宣告使两兄弟成名的本意,再把自己一分财产分给两兄弟。许武因此获得更大的声名。又如赵宣葬父母,就在墓道中居住行丧礼,前后凡二十余年,乡人都称他是孝子,州郡官屡次请他做官,他都不出来,孝名愈来愈大。后来郡太守陈蕃查出赵宣在墓道中生了5个儿子,按惑众欺鬼神的罪名处罚。可见察举之不实。《后汉书》卷61《传论》说: 汉初诏举贤良、方正,州郡察孝廉、秀才,斯亦贡士之方也。中兴以后,复增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敦厚之属。荣路既广,觖望难裁,自是窃名伪服,浸以流兢。权门贵仕,请谒繁兴。 为了纠正这种流弊,汉顺帝接受了左雄的建议,规定了严格的制度并采取了限年考试的办法。《后汉书·左雄传》说: (顺帝阳嘉元年)雄又上言:“郡国孝廉,古之贡士,出则宰民,宣协风教。若其面墙,则无所施用。孔子曰‘四十不惑’,《礼》称‘强仕’。请自今孝廉不满四十,不得察举,皆先诣公府,诸生试家法,文吏课■奏,副之端门,练其虚实,以观异能,以变风俗。有不承科令者,正其罪法。若有茂才异行,自可不拘年龄。”帝从之,于是班下郡国。 博士弟子满一年考一次,中第者补郎,这个制度和西汉相同。汉质帝本初元年(公元146),又令郡国举明经,年五十以上、七十以下诣太学。自大将军至六百石,皆遣子受业,满一年进行考试,以高第五人补郎中,次五人为太子舍人。 二、辟召 汉制内而公卿,外而牧守之掾属,皆归各级自由选署,但由于选择不够认真,造成贤佞兼有,朱紫错用。所以,东汉光武帝规定了四科取士:一、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公之行。诏令各级官署必以这四科为标准辟召。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令司隶校尉,部刺史每年送上黑绶长吏,视事三年以上政绩优异者各一人,年终与上计一起送上,以次叙用。和帝永元十四年(公元102年),规定凡从郡国征召的均补为郎官。 三、特诏 东汉沿袭西京旧制,凡负有盛名之士,天子可下特诏,征召任用。西汉末,经王莽之乱,许多志士高人对现实社会不满,相携而去,隐居林园。光武即位后,下诏寻求隐逸之士,旌帛蒲车出入于山岩之中。和帝永元六年(公元94年),诏云:“昭岩穴,披幽隐,遣诣公车。”“公车”,官署名,有公车令一人,凡所征召,总领之。 凡是贡举和征召之士,经过考试合格,均拜为郎,隶属于光录勋,再经过铨第,才可补为官。 东汉的中央和地方两级均设有专职官,掌握铨选事务,《通典·选举》说: 其时选举,於郡国属功曹,于公府属东西曹,于天台属吏曹尚书,亦曰选部,而尚书令总之。 西曹主府吏署用,东曹主二千石长吏迁除及军吏的选用。 走这三条仕路的人是:(一)士人;(二)通经学或能作奏章的人;(三)被称为孝廉的士人。中小地主要做官吏,只好先读书,所以,东汉的太学、地方官学、私学都很发达。也因为学校发达,士人间的竞争也更加剧烈。但是,有凭借的士人,或以阀阅(门第资格)被荐举;或者走权贵之路。例如河南尹田歆,有一次荐举6个孝廉,其中权贵指定的就有5个。不管士人用什么方法求仕进,有权荐举士人的大官还自有一个选择法,那就是“郡国举孝廉,大率取年少能报恩者。耆宿大贤,多见废弃”。荐主与被荐人在政治上发生君臣关系,在私人感情上发生父子关系,被推荐的人如果对荐主不表现臣子的情分,就算忘恩负义,将为士人所不齿。大官们历年荐举士人,形成大大小小的私人集团。有些名门世家,甚至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的巨大团体。士人是无市籍地主阶级的一个阶层,东汉后期士人逐渐从以外戚为代表的上层豪强集团里分化出来,变成官僚集团,在外戚、宦官两种势力之外,自成一种势力。它的政治代表,是士人出身的三公和大名士,它的政治倾向一般是接近外戚集团,反对宦官集团。它的进一步发展,就成为魏、晋、南北朝的士族。

希望采纳

东汉时期有哪几种官职

1、中央
东汉中央政府的官员分省官、宫官、外官三大系统。内官、外朝的区分古已有之,而在宫廷之中,皇帝日常起居的区域称省中(亦称“禁中”),因此内宫官员中又有宫官与声官的区分。
在皇帝身边执役、照顾皇帝日常生活的是宦官,省中的宦者均隶属黄门令管辖。省内的禁卫工作亦由宦官但任。
尚书台是皇帝的秘书机关,其官署设在宫廷之内、禁省之外。它的主要执掌是管理章奏文书、起草诏令,但实际上政务都由上书抬代表君主执掌,权力极大。上书台设长官(令)一人、副长官(仆射)一人,下设尚书六人分十八人。沟通上书台与皇帝联系的官员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等。其中,侍中由士人充任;中常侍、黄门侍郎则由宦者承担。侍中有事才入禁省,中常侍、黄门侍郎则日常居住在省中,因此,虽然三者之中侍中的级别最高、中常侍次之,但与君主的亲密程度,则以中常侍为最。宫内省外的禁卫工作由九卿中的光碌勋与卫尉负责,光碌勋偏于内,卫尉偏于外。光碌勋下属五官、左、右、虎贲、羽林等五名郎将,中郎将以下有中郎、侍郎、郎中等官。光碌勋的禁卫力量是郎官,卫尉的禁卫力量是武装卫士,所以,卫尉在宫卫事务中的地位相当重要。
外官主要有三宫九卿,他们是中央政府的主要行政官员。
三宫指太尉、司徒、司空,他们的品级最高,名义上的职责是辅导皇帝主持国家政务;三公之上还有太傅,其职责辅导皇帝,但不常设。东汉的实际政务都同属尚书台,因此,三公、太傅如没有“录尚书事”的头衔,就是没有实权的虚职。三公的属官有长史一名,掾属、令史、御属各二、三十名。其中,长史是三公的主要副手,掾、属是分管具体事务的部门负责人(掾是正职,属是副职),除长史由朝廷任命外,其他属官均由三公自行聘用。
九卿是太常、光掾、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他们各自分管的政务是:太长掌典礼,光碌勋、卫尉掌宫省禁卫,太仆掌皇帝车马,廷尉掌司法,大鸿胪掌接待诸侯与少数名族,宗正掌皇族事务,大司农掌国家财政收支,少府掌皇帝器用服饰。九卿各官的长官是卿,副职为丞;其下分设各官管理具体事务,大体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
与九卿级别相当的外官(亦称“列卿”)还有执金吾、将作大匠、大长秋等。其中,执金吾负责宫廷之外、都城之内的治安(都城门另有城门校尉负责守卫),将作大匠负责宗庙殿堂、宫室陵园等土木工程,其副手为丞,下属的部门负责亦以令为正职,丞为副职;大长秋主管皇后事物。性质与就卿中的少府类似,由宦者担当。皇位继承人太子正式确立之后,有专门隶属太子的东管宫。其设官大体与政府类似,但分级没有后者细密。东宫官职均冠“太子”,如太子太傅、太子少傅、太子家令等。
在军事方面,相当三公的中央高级官员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相当九卿的有前、后、左、右将军,均不常设。其属官与三公相同,唯在长史之下另有司马一人,主管军务;从事中郎二人,职掌参谋,均由朝廷任命。将军直接领兵的,在部、曲、屯等建置上分别设校尉、司马、军侯、屯长等统兵官。
常备军由中央与地方军(郡国兵)组成。中央军中,京师卫戍部队由城门校尉统领,野战部队(北军)由北军中侯统领。北军下辖五个兵种的部,番号分别为屯骑(骑兵)、越骑(特种兵)、步兵、长水(水军)、射声(弓箭)。长官为校尉,副职司马。全军总数约五千人不到。北军平十卒驻屯在京城长管君主宿卫、助理首都治安,发生战事就成为组建出征步枪队的核心。地方上的郡国兵经东汉初期多次裁撤、削减,只剩下边郡与内地关隘的少数驻军。遇有战乱,都是临时募兵或抽调京师北军出战。
2、地方
东汉的行政区分为郡(国)、省二级。郡之上还有监察区性质的州。
州的长官为刺史(中平五年改称州牧;京畿地区的司隶部长官特称校尉),其主要职责是巡察下属郡国政务,年终遣吏到京城向司徒府汇报(上计),劾奏不称职的郡国长官。属官有从事(亦称掾史)、假佐。从事有治中从事、别驾从事、簿曹从事、兵曹从事、部郡国从事等,均由州长官自行聘用。治中别驾是州长官的主要助手,在从事中地位最高;簿曹掌文书;兵曹掌军事,仅在有军务时设;部郡国从事,每郡国一人,负责纠劾郡国长官、按治郡僚属,其地位仅次于治中、别驾。假佐是州长官的低级属官,主管文书,其中的典郡书佐分管州所属郡国的有关文书,每郡一人,由郡史轮流充当。
郡的长官称太守(因太守兼领武事,故别称郡将;州治所在郡的长官称尹),根据郡的大小、没恶,太守的级别有中二千石至八百石六级。郡内原设有专掌军事的都尉,在建武六年之后,边郡常设,内地大多不设。每郡的都尉,为一至五千人不等。都尉在一人以上时,在郡之下分设都尉辖区。有时,在不足设郡的地方,亦设置过渡性的都尉区(属国都尉)进行管理,其性质相当小郡。郡太守助手为郡丞(边郡为长史),由中央任命。此外,郡府的僚属有:功曹,掌管郡内一切人事;主簿,掌管文书;督邮,主管纠察属县、监管本郡官民;掾、史‘,分曹办理郡政,掾为正职,史为副职,每曹有办理文书的书佐。又设三老,帮助推行政施和教化。郡府僚属由郡太守自行聘用,其的位以功曹最高,依次为主簿、督邮等。郡都尉的僚属与太守类似,亦由郡都尉自行聘用。
分封给诸侯王的郡称国,其行政级别与郡相等。王国的官属分两个系统,一是类似于郡官的民政系统,有相(相当太守)、长史(相当都尉),其属官亦与郡大体相同;一个是管理诸侯王生活、禁卫的官属,如郎中令(相当光禄勋)、仆(相当太仆)、治书(相当尚书)等。此外,王国还设有类似于太傅的傅,负责辅导诸侯王,级别等同于王冠相。
分管少数民族的使匈奴中郎将、护乌桓校尉、护羌校尉,级别与郡太守相当,其属官有从事、掾,无定员,根据事务多少而设。
县的长官为县令或县长,级别从千石至三百石不等。下设属官有;丞一人,管理文书、仓狱;县尉一至二人,管理治安;主簿、功曹、掾、史,均与官类似;三老,掌教化。县的长官由朝廷任命,但州郡也可以过问县的人事,县长官或丞、尉出缺又无合适人选的,上级机关可派出属官或另行任命他人代理。县长官的行政事务,受郡府的监督,每年年终要向郡长官汇报功作(上计),听侯考核。
分封给列侯的县称侯国,其行政级别与县相等。侯国的官属也像王国一样分两个系统:主管民政的是国相,相当于县令或县长,仅负责向列侯交纳租,行政上则听命于郡;列侯的家臣有家丞、庶子各一人(不满千户的侯国不置家丞)。
此外,与县的级别相当的地方行政单位还有道(境内有少数民族的县)、邑(封赐给公主的县)及郡所设的盐官、铁官、工官、都水官。道、邑的官属与县、侯国差不多,郡在县境所设盐铁工官等,由县暑调拨属官理事,不另外设置官属。
县以下的行政单为有乡、亭、里,大体是百户为一里,十里为一停,十亭为一乡。乡的长官为秩、啬夫,令有游徼掌治安、乡佐收税、三老掌教化;亭设亭长主管治安,令有亭侯、亭卒;里的长官为里魁。乡、亭、里的官员一般由郡、县等上级机关任免
大将军:战国时始置,是将军的最高封号,东汉时多由贵戚充任。具体名号有建威大将军、骠骑大将军、中军大将军、镇东大将军、抚军大将军等等,除骠骑大将军之位稍低于三公之外,其余均在三公之上。三国时夏侯敦、姜维等人皆为大将军。
大司马:汉武帝(刘彻)废太尉设大司马,光武帝(刘秀)又废大司马为太尉,故大司马即太尉,为掌管军政和军赋的最高官职,即全国最高军事长官。东汉时与司徒、司空并称三公。
大司农:秦时称治粟内史,景帝改称太农令,汉武帝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更名为大司农。魏初设大农,文帝(曹丕)黄初二年(221年)改称大司农,蜀、吴亦各有大司农。两汉时大司农掌管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财政收支,而到了三国时期,由于权力的分散则只能负责这些物资的保管工作了。九卿之一。
大鸿胪:秦时称典客,汉初称大行令,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为大鸿胪,掌管接待宾客之事。九卿之一。
卫尉:秦时始置,汉景帝(刘启)初更名为中大夫令,不久即恢复原名,掌管宫门警卫。九卿之一。
太尉:同大司马。曹丕即位后任贾诩为太尉。
太傅:辅弼国君之官,作为重臣参与朝政,掌管全国的军政大权。曹睿即位后人钟繇为太傅。
太常:秦时称奉常,汉景帝中元六年(公元前144年)更名为太常,掌管礼乐社稷、宗庙礼仪。其属官有太史、太祝、太宰、太药、太医(为百官治病)、太卜六令及博士祭酒。九卿之一。
太仆:秦和两汉均设太仆,王莽一度更名为太御,掌管舆马及牧畜之事。九卿之一。
太守:秦时设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之最高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以自行任免所属掾史。
少府:秦和两汉均设少府,王莽称共工,与大司农一同掌管财货。不过大司农掌管国家财货,而少府则管供养皇帝。其属官有掌管御用纸、墨、笔等物的守宫令、掌管刀剑弩机等物的尚方令、掌管衣物的御府令、为宫廷治病的太医令。九卿之一。
中常侍:秦时始置,东汉时由宦官担任,掌管文书和传达诏令,权力极大。
中书监令:曹操为魏王时,设置秘书令以处理尚书章奏。曹丕于黄初初年改秘书令为中书令并特置中书监,使之排在中书令之前。
中领军:曹操为丞相后置领军,不久改为中领军,掌管禁卫军。
中护军:曹操为丞相后置护军,不久改为中护军,掌管禁卫军,地位略低于中领军。
长史:秦时始置,西汉时丞相下有两长史,其职务相当于秘书长,即最高国务机关中事务主管。将军幕府中亦有长史,为幕僚之长;可分令部队出战的称为将兵长史。东汉的太尉、司空、司徒三公府亦设长史,职任颇重。三国沿置不改。
从事:刺史的佐官如别驾、治中、主簿、功曹等都称为从事。
仓曹掾属:主管仓谷之事的官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司徒: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教化,三公之一。
司空:西周始置,东汉时掌管水土及营建工程,三公之一。
司隶校尉:汉武帝始置,负责督率京城徒隶,从事查捕奸邪和罪犯,简称司隶。刘备在蜀称帝时以张飞为司隶校尉。
司金中郎将:曹操于建安十年(205)置,掌管冶铁、钱币和农具的铸造的官员。
主簿:汉始置,掌管文书簿笈,司空、丞相府及刺史的佐官中都设有主簿。
功曹:刺史的佐官,掌管考查记录功劳。
东西曹掾属:曹操为丞相后下设东、西曹掌管人事工作,东曹主管二千石官员的任免,西曹主观丞相府官员的任免。其负责人员正者称掾,副者称属。
丞相:战国时始置,为百官之长。东汉不设丞相,建安十三年(208)复置,曹操自任丞相。“丞”与“承”相通,“丞相”就是承君主的旨意来处理国家事务的人。
丞相理曹掾:丞相府中掌管司法的官员。
光禄勋:秦时称郎中令,汉武帝更名为光禄勋。王莽称司中,东汉又称光禄勋。曹操为魏公后设郎中令,黄初元年(220年)又称光禄勋,掌管宿卫宫殿门户。其属官有掌管宾赞受事的谒者、掌管御乘舆车的奉车都尉、掌管副车马匹的附马都尉、掌管羽林骑的骑都尉,而大夫、中郎将等官是否是光禄勋的属官尚有争议。九卿之一。
执金吾:秦时称中尉,汉武帝更名为执金吾。王莽称奋武,东汉复称执金吾。曹魏先称中尉,黄初元年更名为执金吾,掌管宫外巡卫。卫尉巡行宫中,执金吾则徼偱京师。天子出行,执金吾为先导。“吾”当御讲。
别驾:刺史的佐吏,刺史以巡行视察为职,别驾则另乘传车,辅助刺史出巡,故称别驾。
廷尉:秦时始置,汉景帝更名为大理,自后或称廷尉,或称大理。廷尉掌管刑法狱讼,是各地上诉的最高司法机关。“廷”字系直、平之义,治狱贵直而平,故以为号。廷尉的属官有大理正、大理平、大理监,成为廷尉三官。九卿之一。
县令长:春秋战国时始置,一县的行政长官,人口在万户以下的县的长官称为令,万户以上的称为长。县令长的佐官有掌管军事、治安的县尉和掌管文书、仓狱的县丞,一般每县有丞、尉各一人,大县有尉两人或更多。
尚书:“尚”就是执掌的意思。秦汉时,尚书只是少府的属官,掌管殿内文书,地位很低。汉武帝时,设尚书五人,开始分曹治事,因在皇帝周围办事,地位逐渐重要。曹魏有吏部、左民、客曹、五兵、度支共五曹尚书。吏部又称选部,掌管选用官吏;左民掌管缮修功作、盐池园苑;客曹掌管少数民族和外国事务;五兵掌管中兵、外兵、骑兵、别兵、都兵;度支掌管军国支计。其中以吏部尚书最为重要。
尚书令:秦时始置,为尚书台首长,是直接对皇帝负责、掌管一切政令的首脑。尚书令的副手为尚书仆射,曹魏置尚书仆射一或二人,二人并置时称左右仆射。若尚书令缺,由左仆射代行令事。曹魏时以五曹尚书、二仆射、一令为八座。
尚书郎:尚书台内负责起草文书的官员。东汉选孝廉中有才能者入尚书台,满一年称尚书郎,三年称侍郎。
侍中:秦时始置,为丞相的属官,掌管拾遗补缺、赞导、陪乘、出而负玺以及照料皇帝日常生活等事。
宗正:秦时始置,王莽称宗伯,东汉复称宗正,掌管皇族与外戚事务。两汉皆以刘姓宗室充任。九卿之一。
征东将军:统领青、兖、徐、扬四州,屯驻扬州。
征南将军:统领荆、豫二州,屯驻新野。
征西将军:统领雍、凉二州,屯驻长安。
征北将军:统领幽、冀、并三州,屯驻蓟州。
刺史:秦时始置,掌管一州的军政大权。刺,检举不法;史,皇帝所使。
治中:刺史的佐吏。古代簿籍文书之类称为“中”,“治中”即为管理文书档案之意,后来逐渐演变为一种固定的官职。
参军:东汉末曹操以丞相总揽军政,其僚属往往以参丞相军事为名,即参谋军务,简称“参军”。
河南尹:东汉建都于河南郡洛阳县,为提高河南郡的地位,其长官不称太守而称尹,掌管洛阳附近的二十一县。
典农中郎将:汉末曹操置典农中郎将和典农校尉,均掌管农业生产、民政和田租,仅有所治郡国大小之别,职权相当于太守。
城门校尉:西汉始置,掌管京师城门的屯兵。
相国:即丞相。
将作大臣:秦时称将作少府,汉景帝更名为将作大臣,掌管宫室、宗庙、路寝、陵园地土木营建。
给事中:秦时始置,西汉沿置,东汉省,魏复置。为将军、列侯、九卿,以及黄门郎、谒者等的加官。
都督:三国始置都督和大都督,为领兵官,其中大都督为最高军事统帅。
校事:曹操临时设置的小吏,负责伺察群臣的微过小罪。
监冶谒者:三国时魏置,掌管冶铁的专官
御史大夫:掌管弹劾、纠察的官员,其位仅次于丞相。
御史中丞:御史大夫的副手。
黄门侍郎:秦汉时,宫门皆黄色,故号黄门。黄门侍郎因在黄门内供职而得名。
散骑常侍:三国魏置,即汉代散骑(皇帝的骑从)和中常侍的合称,在皇帝左右规谏过失,以备顾问。
督军:高级统兵长官,位在相国、太尉、御史大夫之下。
督邮:汉代各郡置督邮官,掌管督察纠举所领县乡违法之事,兼管宣达教令、讼狱捕亡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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