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初年为什么要恢复分封制?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西晋分封制,给大家一个参考。
西晋与西汉,二者在建国之初,都根据自身实际的考量,又重新启用分封制,不过二者的结果却截然相反。西汉初年的分封,在历经几位皇帝的改革,到最后基本名存实亡,分封制成了巩固政权的手段。而西晋却没有这个手段,最终亡于分封制。
刘邦建立汉朝后,在汉朝初年,并没有完全沿用秦朝的郡县制,而是将郡县制与分封制相结合,发展出了郡国并行制。经过整个汉初的发展和历任皇帝的统治,最终才消除诸侯国影响,实现郡县制。
汉高祖刘邦在楚汉争霸中获胜后,逐渐获得了全国的统治权,此时打仗已经变为次要的事情,治国安邦已经成为重中之重。那么同自己打天下的功臣们就要好好安置,否则将又是一场生灵涂炭的战乱。
为了安抚功臣,刘邦兑现了当年一起打江山的承诺,裂土封侯,不过刘邦一直视这群异姓王为威胁,用了几年时间将异姓王全部铲除。但刘邦本身并不认为分封有坏处,反而认为秦之所以速亡,就是因为没有分封天下,所以刘邦又大封同姓王。这一举措在汉初,的确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
(秦始皇)窃自号为皇帝,而子弟为匹夫,内无骨肉本根之辅,外无尺土藩翼之卫陈吴奋起白梃,刘项随而弊之。——班固《汉书》
文景二帝统治时期,是汉朝分封制的一个关键时期。这一时期,通过前期的休养生息,国家经济恢复,各诸侯王实力膨胀,威胁中央。文景二帝果断采取措施,稳住了局面。
期间爆发的七国之乱,与西晋爆发的八王之乱相近,不过景帝很快将之平定。并积极推行削藩政策,将实力过强的诸侯王削弱,尤其是缩小了各诸侯国的封地,基本上把诸侯国变成了郡县,成为了只听命于中央地方政权。
由于文景二帝的努力,到了汉武帝时期,各个诸侯国都已经成为只能听命于中央的地方政权,汉武帝得以进一步削弱诸侯,实行有利于中央集权的郡县制。汉武帝因此发布“推恩令”,近一步弱化诸侯国。
(汉武帝)用主父偃谋,令诸侯以私恩裂地,分其子弟,而汉为定制封号,辙别属汉郡。——《汉书》
此后,汉朝的诸侯国已经没有任何可以祸乱中央的实力,变成了与郡县无异的地方政权。而且大部分诸侯国是直接被削,连存在的权利都没有了。经过汉初的发展,分封制完成了其政权过渡的使命,汉朝开始全面走向郡县制。
西晋再启分封制的原因
西晋与西汉两个朝代的建立,有一个共同点,都是结束了天下纷争的局面,建立起了新的王朝。所以西晋在重启分封上与西汉刘邦分封有很大的共同之处,只不过西晋后继的皇帝,显然没有西汉后继的皇帝有能力,最后亡于分封。
大业所需,不得不封
西晋开国,是取曹魏以代之,虽然在当时司马氏几乎铲除了曹氏在朝中的势力。但曹氏乃前朝皇族,在朝中和门阀望族中的影响力依旧很大。而且南方依旧由吴国未灭,对新生的西晋政权也是十足的威胁。
为了打击曹魏的残余势力,拉拢贵族势力一统天下,司马氏不得不分封异姓王,以拜侯封相为利诱,拉拢群臣巩固大业。西晋政权在前期,大封异姓诸侯。以郑冲为太傅,封寿光公;何曾为太尉,封朗陵公;陈骞为车骑将军,封高平郡公;王沈为骠骑将军,封博陵公……
吸取“曹魏禁锢诸王,帝室孤立而灭”的教训
在这一点上,西晋选择分封制的原因和西汉选择分封制的原因大体相同,都是吸取了前朝不封王,导致国家面临危机时,没有可以援助的力量,从而在外力的进攻下迅速亡国。
晋武帝认为,曹魏之所以拱手让出政权,是因为没有藩国的庇护,王室贵族都在国都,当晋室夺权时,曹氏无力抵抗。出于这一点分析的站位没有错,但是晋武帝只看到了分封对政权巩固的作用,没有看到分封对于政权稳定的威胁。
恢复西周礼制,寻找“治世良方”
西晋的建立,经历了又一个群雄纷争、大分裂大动乱的时代,社会动荡,民不聊生。西晋的统治阶层就因此反思当前的社会制度,也就将目光移向了曾经延续数百年不变的西周盛世,希望从中找打治世良方,而结合前朝的灭亡来看,这个治世良方就是裂土封侯,恢复礼制。
恢复西周的礼制,晋武帝本身还有自己特殊的考量,那就是其继承者晋惠帝的特殊性。汉惠帝本身不能作为合格的接任者,需要王侯大臣的辅助。恢复礼制,裂土封侯,也就最大限度的保障了晋氏皇族的权力。
西晋分封的缺陷
矫枉过正
晋武帝在分析前朝曹魏的速亡与西周治世的问题,过于片面的分析问题,只看到了造成了问题的一方面原因,没有结合具体的时代背景,对于分封制与郡县制,矫枉过正,完全忽视了分封制的潜在危险。
对于西周的分封制,晋武帝忽略了西周的分封制,是建立在宗法制的思想基础上和井田制的经济基础之上,但是这两种制度在春秋战国以后就已经荡然无存了,经过秦汉三国数百年的发展,社会早已经失去了分封制生存的基础。
权力下放,与后君无能
西汉虽然在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以同姓藩王作为巩固统治的手段,但是后继之君对待诸侯的态度上,都是削藩削权,废诸侯,行郡县,将诸侯王的封地和权力逐步收回,逐渐加强中央集权。
但是西晋却反其道而行之,在对待各地诸侯问题,不仅允许其在封地内收敛赋税,中央还会下发财款以补贴,更允许诸侯屯征私兵,在诸侯扩充领地时也不加以限制。导致诸侯国势力膨胀,加之后继之君晋惠帝的无能,势必造成分封制下的全国动乱与分裂。
汉朝并不是没有分封,反而是第一个恢复分封的封建王朝,但是西汉在后期的改革中,逐渐消除分封制带来的负面影响。反观西晋的分封,晋武帝在位时,尚能稳住局面,但后继之君的无能,让西晋无法复制西汉在郡县并行上的成功,最终在分封制下土崩瓦解。
司马氏既然是汉代以来的著名世家大族,他们建立起来的西晋王朝又是以世家大族为其统治核心,就必然要维护世家大族的封建特权。为了巩固和加强司马氏的皇权统治,保护和扩大世家大族的政治特权,西晋王朝在官爵制度方面,实行了?六等之封?的分封制。
史载周代的官爵制度是公、侯、伯、子、男五等分封制。西晋时又发展为六等分封制,史称?晋有王、公、侯、伯、子、男六等之封?。
一、西晋的世家大族?六等之封?,是西晋官爵制度的一个特点。它适应了世家大族政治发展的需要。东汉、曹魏以来,随着中国封建制度的不断发展,在封建地主阶级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名豪大侠,富室强族?的阶层,也就是官僚大地主阶层。他们一般是历代书香,累世仕宦,姓名族望,门第显耀,称为世族大家,或门阀士族,或简称为世族、势族、士族。他们世代把持封建政权的重要官职,率领宗族宾客、部曲徒附聚族而居,建立起规模巨大的坞堡庄园,形成一股股武装割据的势力。他们往往?家家欲为帝王,人人欲为公侯?,形成自己独霸一方的独立小王国,把周代实行过的五等爵位作为自己的政治理想和要求。
曹魏时期的司马氏,当是他们主要的政治代表。如在曹操统治年间,司马懿的长兄司马朗担任曹操的丞相主簿官职时,就?以为天下土崩之势,由秦灭五等之制?,主张恢复周代的五等之封,五等之封恢复不起来,也必须使州郡领兵。
曹氏宗室也有这一要求。如曹爽专政时,曾上《六代论》,从六代历史经验论述分封的重要。到了司马昭牢固地执掌曹魏政权、准备以晋代魏时,为了自己以名正言顺的法定手续称王称帝,便满足一些世族大家的封爵要求。264年3月,他自封为晋王,同时让世族大家定礼仪,贾充正法律,裴秀议官制,开始?分土画疆,建爵五等?,实行公、侯、伯、子、男的五等爵制,对骑督以上的六百多官吏封以爵号。
二、司马昭的?建爵五等?当时,司马昭名为晋王,有封地二十郡,实是晋帝,他的王女、王孙?爵命之号皆如帝者之仪?。受封为公、侯、伯、子、男的官吏,都有大小不等的封邑、封地。如他的叔父司马平封为安平郡公,封邑万户。郡公之外,又有县公,封邑一千八百户。公之下的侯、伯、子、男又分为大国、次国。大国侯,封邑一千六百户,地方七十里;次国侯,封邑一千四百户,地方六十五里。大国伯,封邑一千二百户,地方六十里,次国伯,封邑一千户,地方五十五里。大国子,封邑八百户,地方五十里,次国子,封邑六百户,地方四十五里。大国男,封邑四百户,地方四十或三十里;次国男,封邑二百户,地方二十五里。
三、司马炎时期的?六等之封?司马昭时期的?建爵五等?,到晋武帝司马炎时期发展为?六等之封?。265年(泰始元年),西晋王朝初建,?朝延草创?,司马炎就决定?使同姓必王?,一下子封皇族二十七人为王。277年(咸宁三年),对王、公、候、伯、子、男六等的分封制度又作了明确规定,形成了西晋王朝的?六等之封?制度。这种分封制度的具体情况是:
1、王分为以郡为国的郡王和以县为国的县王。郡王以分封户邑的多少分为大国、次国、小国三等。最初是邑二万户为大国,一万户为次国,五千户为小国。后来又增加封户,大国增至四万户,甚至增至五万户、八万户或十万户。不满一万户的小国,都增满一万户。县王最初封邑一千户,后来增邑为三千户。
2、公、侯也有以郡为国的郡公、郡侯和以县为国的县公、县侯。郡公、郡侯邑万户以上为大国,五千户以上为次国,不满五千户为小国。
3、诸王、郡公、郡侯都设置军队。大国王置上、中、下三军,兵五千人:中军,兵二千人,上下两军各有兵一千五百人。次国王置上、下两军,兵三千人:上军,兵二千人下军,兵一千人。小国王置一军,兵一千五百人。公的军制同五千户的小国王,侯的军制同不满五千户小国王,置一军,兵一千一百人或千人。县王军制同于郡侯,也置一军。所有王、公、候的军队,都设中尉领兵。
4、诸王公最初大多在京城做官,不去封国,后来一般要去封国为帅,都督封国及各州军事。没有去封国的诸王,大国置守土兵百人,次国八十人,小国六十人,郡侯、县公也和小国王一样置守土兵六十人。
5、从277年以后,非皇子不得为王。诸王的支庶子孙只能受封为公、侯、伯、子、男。如大国、次国始封王之支子受封为公,承封王之支子则受封为侯,继承封王之支子受封为伯。五千户以上的小国,始封王之支子受封为子,不满五千户的始封王之支子及始封公、侯之支子都受封为男。其他不得受封。伯、子、男国都不置军。
6、各封国可以设置文武官吏,由各国自行选用。
7、各封国以封国中民户的户调为?诸侯秩?,以民户的田租为?侯奉?。一般是?三分食一?,即毎一民户的户调和田租以三分之二交给西晋王朝,其余的三分之一则交给受封的王公。
四、?皆录旧勋?分封司马氏的同姓贵族西晋王朝在实行分封制时,还保留了曹魏时期原有的一些封爵名号。如司马昭实行公、侯、伯、子、男五等之封时,也仍然有乡侯、亭侯、关内侯、关中侯、关外侯之类的封号。司马炎称晋帝实行?六等之封?以后,对县侯以下的传封次子也还给予亭侯、乡侯等名号。
他在泰始元年大封同姓诸王的同时,曾下诏说:?五等之封,皆录旧勋。本为县侯者,传封次子为亭侯,乡侯为关内侯,亭侯为关中侯,皆食本户十分之一。?这些亭侯、乡侯、关内侯、关中侯等,都是?五等之封?以外的封号。他们?皆食本户十分之一?,就是只享用封户十分之一的户调和田租。
从司马昭的?五等之封?到司马炎的?六等之封?,基本是?皆录旧勋?,主要是分封司马氏的同姓贵族,也分封拥护司马氏以晋代魏和灭蜀、灭吴有功的异姓世家大族。?六等之封?中的王的封号,主要是封给司马氏皇族。如西晋所封的同姓王国共有五十七个,而异姓封王的只有被废的魏元帝曹奂一人,而且还是虚封,只有王之名而无其实。王之外的公、侯、伯、子、男等封国多至五百余,司马氏同姓也占主要地位,其次是拥护司马氏的异姓功臣。
五、西晋王朝实行分封制的目的西晋王朝实行分封制的目的,是为了藩卫司马氏帝室。在篡夺曹魏政权、建立晋朝的斗争中,司马氏认为曹氏宗室?虽有王侯之号,而乃侪(等)于匹夫?,无力藩卫曹魏帝室,以致曹魏帝室孤立无援而灭亡。
鉴于这一历史教训,司马昭建立晋国时,?深鉴经远之统?,实行?五等之封?,想依靠司马氏和支持司马氏的公、侯、伯、子、男等保卫晋王室。司马炎维承和发展司马昭的分封制,想使司马氏的晋朝?建久安于万载,垂长统于无穷?,行?六等之封?,大封、实封同姓诸王,赋予他们强大的军政大权,让他们出镇州郡封国,?并拥强力,各据一方?,成为藩卫司马氏帝室的?藩王?、?藩国?。
与此同时,也对异姓功臣增封进爵,成为晋室的公侯。这样的分封,目的是使同姓诸王与异姓公侯相互牵制又相互协力,共同拥戴司马氏皇权。但是,结果却适得其反,晋武帝死后,就形成了?八王之乱?。而在?八王之乱?中,赵王司马伦纂夺晋惠帝的帝位时又滥封王侯。他的儿子都封为王,帮助他纂位的孙秀等诸党?皆登卿将,并列大封?,文武官封侯者数千人,连奴卒厮役也?加以爵位?。封的结果是?金银治铸不给于印,故有白版之侯?,只是一个空名。
到了西晋末年,司马氏帝室,企图维护晋室统治,也曾给一些少数民族首领封以王号。如封鲜卑族的一些首领为?亲晋王?或?代王?,封羌、氐族的一些首领为?晋归义羌王?、 ?亲晋王羌?或?亲晋氏王?,等等。
汉、金、明恢复分封制,沿用郡县制。但三代分封制恢复的原因和面临的形势各不相同。首先,汉朝是秦朝灭亡后建立的。
汉代实行分封制是为了稳定国情
汉代皇帝刘邦亲自参加了推翻秦朝的战争,所以他很清楚秦朝的因由和弊病。秦朝建立后,他不得不吸取秦朝灭亡的教训和经验。分封制与郡县制不是生死攸关的关系。
实行地县制,没有错。但是,建国初期,为了稳定社会,让皇权尽快到达地方,安抚上流贵族和文人的感情,最好的办法是实行分封制。让同姓宗族控制地方政权,保证地方稳定,防止外姓侵权。
最重要的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举,才能使国家的过渡顺利过渡。事实上,这种做法在汉代是正确的。分封制虽然在西汉初年实行,但汉武帝时期开始削弱藩王。
《史记》中《元代以来诸侯年表》序中指出,?诸侯若欲施恩,我定其名于各篇?,屯门令的实施,进一步削弱了地方诸侯国的实力。虽然名义上的地方仍有封王,但藩王的权力被分配到更多的同姓家庭,但却较少分化。
最终,西汉诸侯名存实亡,他们的权力远远没有威胁到中央朝廷,所谓的分封制也没有威胁到国家。
金朝计划用分封制来限制门阀的宗族
司马宗族建立的晋朝与汉代的情况不同。司马氏族在篡夺政权的基础上建立了一个王朝。司马氏原本只是曹魏朝廷的官员,但由于权力的日益强大,他们逐渐控制了朝廷,最终篡权建立了晋朝。
司马炎建立金朝后,首先要考虑的是,在晋朝,不会出现有权有势的官员控制朝廷的局面。实行分封制,奖励司马氏宗族成员,是维护朝廷统治的最佳选择。
第二,东汉监察制度日益完善。此外,曹魏为了掌权,主张引进和吸收人才。考试制度确实带来了许多魏代人才,但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朝廷的贵族家庭越来越多。没有控制,很容易形成权贵官员垄断权力的局面。然而,朝廷与士大夫阶层是分不开的。毕竟只有一个皇帝,需要许多官员来帮助他管理政府。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为宗族找到一个平等的对手,以保证他们能够相互竞争,抵消负面影响。
因此,家族的宗族又一次被搬上历史舞台。通过分封来扩大宗族在朝廷的影响力,使宗族与宗族形成了实力对等的局面,这相当于削弱了双方的力量,而最大的受益者是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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