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了解:商鞅和秦国土地的读者,下面对百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商鞅变法确立土地私有制,为何秦国却没有土地买卖?
商鞅在秦国变法之后,秦国彻底变成了封建社会,土地由国有制变成了私有制。在封建社会的时候,土地都是私有制,但会出现一个重大问题,就是会出现土地兼并。很多封建王朝都出现这种状况,所以王朝末期才有众多的人民起义,主要是因为他们没有了土地,无法生活。不过,很奇怪的是,商鞅在秦国确立土地私有制后,秦国却没出现土地买卖。这在封建社会来说还是少见的,我们看一下秦国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我们先看一下商鞅变法关于土地方面的内容。大致就是土地私有制,国家一统征收税收,这样可以保证国家的税收来源。不过这只是其中一点,还有其他的一些政策让这些农民真的不敢乱来。商鞅为了刺激农民的积极性,实行了一个很特殊的收税方式。就是农民收的粮食越多,税收越低。收的粮食越少,税收越重。还有就是对于女性,纺织的东西越多,税收越低,越少越高。这样的话,农民不得不努力提高自己的产地,无心做其他的事,也不敢想其他的事情。因为粮食产量一旦低的话,税收越重,到时候会倾家荡产的。商鞅变法初期,很多人就因为税收太重,而倾家荡产了。
再看一个政策,就是重农抑商政策。商鞅在秦国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可以说算是首创。重农抑商就是支持农业发展,抑制商业发展。但如何抑制商业发展可以说很重要。首先就是加重对商业收税,这样很多商人就不得不放弃经商。其次就是,不允许其他人抛弃土地变成商人,否则是犯罪。当时甚至规定连猎人、采药为生的人都被取缔了。说白了秦国全国上下只有农民了,只能专心种地。也就是说农民一旦把自己卖了的话,就没有其他职业能干了,到时候就只有死路一条了。而且不允许经商,也没有其他人敢随便买卖土地。
通过这些政策,秦国的国民一心种地,然后就想着打仗。其他的事都不敢想,也不敢做。这就造成即使国家允许土地买卖,也没有人敢卖土地。
历史的进步总要以牺牲代表落后生产力的一部分人的利益为代价。
比如商鞅变法中的“军功爵制”,奖励军功,按功授爵,贵族无军功不再授爵。这就触动了旧贵族的利益。
“废分封,行县制”,使原来的诸侯贵族成为地方行政机构,权力大大减少。
“为田开阡陌封疆”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制。废除了井田制,保护新兴地主的利益,减少了诸侯贵族的利益。
奴隶制产生于能产生剩余产品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的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当时认为合法的拥有和控制制度。在典型的奴隶社会中,法律确认奴隶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奴隶主对其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可随意奴役、买卖和杀害。奴隶没有独立的人格,没有任何自由和权利,奴隶的后代也世代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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