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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的正规军是什么详解南宋的正规军

众妙之门 2023-07-07 17:06:59

南宋的正规军是什么详解南宋的正规军

南宋的正规军是什么?屯驻大军是南宋的正规军。南宋初,宋军经历了由溃散到整编的过程,逐渐形成五支屯驻大军。后取消各行营护军番号,削减兵力,改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下面对百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构成

南宋的正规军。南宋初,宋军经历了由溃散到整编的过程,逐渐形成五支屯驻大军。绍兴五年(1135),宋廷颁布行营护军的番号,川陕的吴玠军称右护军,长江中游的岳飞军称后护军,长江下游的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军分别称前护、左护军和中护军。绍兴十一年宋廷解除岳飞韩世忠等的兵柄,先后取消各行营护军番号削减兵力,改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

兵源

屯驻大兵,南宋军队屯驻于抗金前线的重新编组的中央军,包括皇帝主属御前诸君、东京留守司军及屯驻陕西前线的中央军,是南宋正规军。南宋初期,军队形成韩世忠、刘光世、张俊、吴玠和岳飞5支大军。绍兴五年(1135年),统一改称行营护军,分别以行营前、左、中、右、后护军为番号,成为“屯驻大兵”的主要兵源。

演化与发展

屯驻大军是指南宋的正规军。南宋初,宋军经历了由溃散到整编的过程,逐渐形成五支屯驻大军。绍兴五年(1135),宋廷颁布行营护军的番号,川陕的吴蚧军称右护军、长江中游的岳飞军称后护军,长江下游的韩世忠、刘光世和张俊军,分别称前护军、左护军和中护军。绍兴十一年,宋廷解除岳飞、韩世忠等的兵柄,先后取消各行营护军番号,削减兵力,改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

到南宋中期为止,陆续在兴州(今陕西略阳)、兴元府(今陕西汉中)、金州(今陕西安康)、江陵府(今属湖北)、鄂州(今湖北武汉市武昌)、江州(今江西九江)、池州(今安徽贵池)、建康府(今江苏南京)、镇江府(今属江苏)设御前诸军,由都统制和副都统制管辖。后鄂州和江陵府两军合并,兴州改名沔州,又分出利州(今四川广元)一军,江陵府和利州仅设副都统制,事实上仍自成一军,连同三衙,即殿前司、侍卫马军司、步军司三军,共计十三支屯驻大军,各有一万至几万兵力。

屯驻大军下有军、将等编制,各军有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游弈军、选锋军、踏白军等等番号,设统制和统领。各将设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南宋后期,由于加强文臣对正规军的监督和节制,另设各种名目的新军,使各都统制司的兵力锐减,仅占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编制

屯驻大军下有军、将等编制,各军有前军、右军、中军、左军、后军、游弈军、选锋军、踏白军等等番号,设统制和统领。各将设正将、副将和准备将。南宋后期,由于加强文臣对正规军的监督和节制,另设各种名目的新军,使各都统制司的兵力锐减,仅占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问一些宋朝军队的问题

宋朝武装力量体制和军队编制

宋朝武装力量主要由禁军、厢军、乡兵、蕃兵构成,此外,还有土军和弓手。禁军是中央军。包括皇帝宿卫军和征战戊守部队,分别隶属三衙。其任务是卫皇宫、守京师、备征战和屯戍边郡、要地。有步军印马军两个兵种,水军和炮军附属于步军。其编制为厢、军、营(指挥)、都4级。厢辖10军,军辖5营,营辖5都。每都100人。各级统兵官分别为:厢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军都虞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马军称军使)、副部头(马军称副兵马使)。指挥(营)是禁军基本的建制单位,调动、屯戍和作战,常以此计算兵力。为防止武将叛乱,禁军在兵力部署上,大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诸郡,京城与畿辅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内外相制。同时实行“更戊法”,畿辅与诸州禁军定期更换驻地,以使兵不识将,将无专兵。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机关统管,总隶于侍卫马罕司、侍卫步车司。主要任务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以及官员的侍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有步军和马军两个兵种,编制分军、指挥、都3级,统兵官与禁军同。

乡兵也称民兵。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各地乡兵名目很多,编制亦不统一,或按指挥、都,或按甲、队,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编成,最多之时,陕西、河北、河东谙路总数达42万余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边防军。由陕西、河东与西夏接壤地区的羌人熟户部族军组成。诸部族首领被封军职.率部族军戍守边境。其编制因族而异,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标、队,至神宗时才统一采用指挥、都的编制。

土军和弓手属地方治安部队。由巡检相县尉统辖。土军为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原为吏役,轮差民丁充当,后改为雇募民丁,隶属于各地县尉司。土军和弓手人数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级编制。

1禁军:

宋朝建立时,除了部分禁军驻在河北地区外,极大部分禁军都驻在首都东京开封及附近地区。

禁军是北宋的中央军、正规军,也称“上军”。宋初分属殿前司和侍卫司,合称“二司”。不久,演变为殿前司与马军司、步军司“三衙”,有时也称“三司”,这一过程完成于真宗影德二年(1005年)后。禁军被称为“天子之卫兵,以守京师,备征戍”,而“最亲近扈从者,号诸班者”,归属于殿前司。除个别班直外,都是挑选身材高大、武艺精强者担任,甚至诸班直将士娶妻,宋太祖也要亲自引见,要求“诸班之妻,尽取女子之长者,欲其子孙魁杰,世为禁卫而不绝也。”(没有想宋朝就有优生学了)

禁军名称:

属骑军的有“殿前指挥使”、内殿直,金枪班、东西班(包括弩手直、龙旗直、招箭班和茶酒班)、钧容直(军乐队)、外殿直,以及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直等班直

属步军的有“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和御龙弩直。”从诸班直番号名称也多少能得知其性质,是皇帝的亲卫军、仪仗队,兼有侍侯皇帝的性质(皇帝出行时随便从,亲征时也随同出征。)

殿前司诸班直的人数,大约在一、二千人左右。(好庞大的队伍哟!)诸班直的将校有都指挥使、四直都虞侯、都虞侯、指挥使,副指挥使;其下,骑军有都知、副都知、押班;步军有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侯等。

殿前司除诸班直外,骑军还有捧日等、步军也有天武等多种番号的禁军。而侍卫马军司有龙卫等,步军司有神卫等,各有数十种军号的禁军;而且各地的厢军(地方军队)也都隶属马、步二司。

禁军分为上军、中军、下军,“捧日、天武、龙卫、神卫”(宋太宗改的四支禁军番号)四军为上军,习称为“上四军”,是禁军中最精锐的部队,主要驻防于京城,只有很少量驻于临近州县。

禁军的编制:乾兴元年(公元1022年)七月下旬,进行一次“阅诸军转员,凡三日而毕”。当日主要禁军的编制是,捧日、天武、龙卫、神卫上四军,各分为左右厢,每厢各设三军,每军五指挥;殿前司的神勇、宣武、骁骑,各分为上军和下军,每军十指挥;宁朔和骁胜军,各有十指挥;虎翼左军和右军,各有五军,每军十指挥;马军司的云骑和武骑军,各有十指挥;步军司的虎翼军也分为左军和右军,也各有五军,每军也是十指挥。共计四百二十指挥,共中马军一百二十指挥,步军三百指挥。(好多人哟,怪不得看了三天都没看完)

“指挥”也称“营”,是军队的基层单位,虽然第一指挥(营)通制是步军五在人,马军四百人,实际常少于此数,有时只有三百或二百五十人。按前一数字计算,以上诸军约近二十万人。其中约有二十一指挥的马军驻营地在开封府的属县和外州,约有六千至八千多人,其余十五万至十九万多驻营地在京城及城门外近郊,约占当时全国禁军总数四十三万多人的三分之一以上至二分之一之间,大体上反映了北宋前期末叶驻京禁军的基本情况,也接近于宋初将禁军一半驻京、一半驻外地的比例。

禁军的领导机构,殿前司的最高长官都点检和副都点检在建国后不久被废,而以原副长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侯为正副长官。侍卫亲军司长官马步军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也逐步停而不设,其下属机构马军司和步军司遂成为独立机构,各高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侯为正副长官。禁军的其下各级分别设有正、副指挥命名及都虞侯。(好多指挥使呀!!真晕……)

指挥(营)为禁军的基层单位,调动与参加征讨都是以指挥(营)为单位进行。长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指挥(营)下为都,每都通常为一百人,马军每都设军使、副兵马使,步军每都设都头、副都头,为“都”的统兵官。此外,有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等军官,有时还设军头,在十将之上。“都”为基本作战单位,一都之内战士配置情况:(北宋康定元年——1040年尹洙介绍:)“马军”每一都,枪手、旗头共十三人,其八十余人并系弓箭手;步军每一都,刀手八人,枪手一十六人,其七十余人并系弩手,共弓、弩手更不学枪刀,虽各带剑一口,即元不系教习。(尹洙所述虽是仁宗前期的情况,时去真宗末年不远,北宋前期的禁军情况应大体相似。)因此我们应该推测,宋初禁军利于远战而不利于近搏。

2厢军

宋太祖于乾德三年(公元965年),将各地的精兵收归中央,成为禁军,剩下的老弱士兵留在本地,称为“厢军”,隶属侍卫司(实际上只是管辖厢军的“名籍”)。厢兵主要从事各种劳役,因而也称为“役兵”。

厢兵从事劳役大概包括:京城的东西八作司、牛羊司、御辇院、军器库、后苑造作所、后苑工匠、南北作坊、绫锦院、弓弩院、东西水磨务、东西窑务、御厨、御膳厨、法酒库、油库、醋库、布库等,以及开封府的步驿、马递铺(骑马递送文件)等。

(题外话:所以说,从宋初开始,广大的民户基本上摆脱了徭役(夫役、力役)的困扰,得以致力于耕作或其他劳动,这有利于生产的恢复与发展,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

厢军的来源,除了上述情况外,还有犯人刺配到本州充当厢军,以供役使,称为“配军”;从禁军中拣选降为厢军的,称为“落厢”;在招募中达不到禁军身高要求而充作厢军的等等。厢军总人数在真宗末年达到四十八万之多,厢军番号多达二百以上,不同番号的厢军,承担不同的劳役。只有少数番号的厢军,尤其是厢军中的马军,主要作为地方军,以维护地方治安为主。从事劳役的主要是厢军中的步军。

厢军有时也参加战斗,尤其是是边境州、府的厢军,厢军虽然只是地方军、役兵,但毕竟是有组织的军事群体,比之普通民众,更容易甚至是首先得到守城官员的重视,率以抗敌。沿边地区的厢军,至真宗时期经常作为边防军,不只是如上述守城时参加防守战斗,其精锐的部分有时还可替代原先驻防的禁军,故而厢军也是禁军主要的来源之一:或是补充原有禁军的缺额,或是建立新番号的禁军。

由于厢军与禁军的俸钱悬殊,大约相当于承担同样任务禁军的一半左右,禁军还有其他优厚的待遇(如:禁军在置营地有营房以供兵士家属居住等),因此厢军升格为禁军,也就成为了一种“奖励”

厢军的编制,大体上与禁军相同,但只不过军和指挥(营)两级,指挥(营)为基层单位。有些地方一些番号的厢军人数较少,则以“都”为基层单位,如渡船都、梢工都、杂作都等。厢军的高级将领是马步军都指挥使,除厢军中军官应格升迁者外,还有由禁军高级将领,由于升迁、老、疾或过失至厢都指挥使、遥领团练使。副职为副都指挥使、都虞侯。军一级的马军及步军正副将领的军衔同上。指挥(营)一级的马、步军指挥官为指挥使、副指挥使。“都”一级的指挥官,马军为军使、副兵马使,步军为都头、副都头,其下各有十将、将、虞侯、承局、押官等——

宋神宗时,为增强国防力量,曾推行王安石改革军制的新法,主要有省兵法、将兵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省兵法,即简编并营,裁汰老弱、冗兵。将兵法,即改变更戊制造成的兵将分离,使武将对所部有统御川随和指挥作战之权。于全国诸路(四川除外)设置100多个将,每将统兵数干,以禁军若干指挥为主,与蕃兵、乡兵等混合编组而成;统兵官称正将、副将,置将统领的禁军称系将禁军;各地不隶于将的称不系将禁军,地位次之。驻守京城的禁军又称在京禁军。不系将禁军与在京禁军均保留原有编制;系将禁军在京禁将、部:队3级编记,一队50人。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以统制、统领为正副长官。保甲法,是对乡兵制度的改革,即在全国按户2丁取1充当保甲,5户为1小保,25户为1大保,定期习学武艺,夜间轮流巡警。其中,凡是经严格训练的乡兵,成为禁军的辅助力量,少数还被升为禁军。保甲法,即在推行保甲法的基础上,改牧监养马为保甲养马,以扩大军马来源,增强军队战斗力。

南宋军队变化较大。初期,北方禁军主力大部溃散,重新编组的中央军;称屯驻大兵,南方各地的系将和不系将禁军虽保留原番号和建制,但已不是主力,而降为与厢军相类的杂役兵。南方厢军沿北宋旧制,专供杂役.不事征战。乡兵名目繁多,在与金、元抗伤中发挥过一定作用。善兵因陕西的陷落,事实上已不存在。屯驻大兵的番号几经更易,初为御营军、东京留守司军、陕西军3支大军,后统改为行营护军,分前、后、左、右、中5支大军。绍兴十一年(1141)又改为御前诸军,以示直属皇帝,并受枢密院管辖,不隶三衙。至中期,先后在长江和川陕交界设置10支彻前诸军,其统兵官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三衙长官职权降低,与10 都统制大致平级,各统率1支大军,负责守卫首都临安(今杭州)和建康府(今南京),事实上也是屯驻大兵。这13支屯驻大兵,均按军、将、部、队序列编成,其统兵官分别为统制、统领,正将、剔将、准备将,部将,队将等。屯驻大兵的军士一般分效用和军兵两级,效用柯军兵内又分若干等级,以示身分和待遇的差别。此外,各屯驻大兵有一定比例的“不入队人”,包括火头、辎重兵等非战斗人员。

南宋中、后期,为加强对屯驻大兵的控制,进一步扩大由文臣出任的制置使、宣抚使等官的统兵职能,使之逐渐取代、剥夺各都统制的统兵和指挥权,并在13支大军外陆续创设各种番号的新军发展为主力,而原有的屯兵逐渐消弱——

宋代禁军和厢军都有是募兵制,一旦入伍,终身服役,直至老疾退役(好像没听说过拄着拐杖的兵爷爷)。通常兵士都在驻地安家,凡是调往前线作战或其他临时性调动,都不能携带家属同行。驻在外地的禁军,在宋太祖时要定期调至京城进行阅视,拣退老弱,以保持禁军的战斗力。

移屯外地的第三种方式,称为就粮禁军,可带家属前往,“就粮者,本京师兵而便廪食于外,故听其家往”;驻于外地的禁军,也可以“就粮”于粮食丰产地区,通常是原驻营地区丰收或粮食问题解决后回原驻营地(走哪儿吃哪儿,怎么这么别扭?)。河东路并非粮食丰富的地区,却因邻接辽夏两国,大部分州都有粮禁军,实同于驻泊禁军,因可携带家属,有利于稳定军情。

不论是驻泊、屯驻、就粮禁军,驻在同一地区的禁军,通常并不属于同一个系统,而是分属于各司;即使属于同一司,也分属于不同的番号军。而且又分别归属于地方政府长官知州(知府)、当地军事机构部署(总管)司及铃辖,由都监、监押具体负责,以达到互相制约的作用。就粮禁军通常归部署(总管)、铃辖司管辖,偶因特殊情况,归属知州,也另设铃辖。

宋代实行的“更戍法”是不改变驻营地,将禁军定期调往其他地方戍守,使其“往来道路,足以习劳苦;南北番戍,足以均劳佚”。其最终目的是使得“将不得专其兵,而兵亦不至骄情”,以彻底消徐唐末五代军事将领以武力称雄一方,乃至威胁到进行安危的隐患,但同时造成“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局面。

更戍法的年限各地都是一次三年,只有广南西路为二年,而陕西城寨巡检及将领的属下为半年,这可能与屯戍军参加战事较多有关。但更戍常超越期限,有时只是更换屯戍地,致有十年不能回原驻营地的。

禁军分上、中、下三等,禁军月俸在三百钱及以下者,不少是役兵。所以说厢军全是役兵,这是不确切的。正确的情况应该是:厢军中大部分为役兵,但有一少部分还是作战部分;而禁军中大部分为作战部队,但也有少数为役兵。(好像绕口令!)——

宋朝军事领导体制

宋朝军队的建立、调动和指挥大权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军权三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_职官二》)。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军政、军令,制定战略决策等事。正副长官为枢密使、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一般由文官担任,依次宰相,却与宰相对持文武二柄。南宋中期,规定宰相兼抠密位为定制。三衙,即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 (侍卫步军司),为中央军事指挥机关。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武帅,分统全国禁军和厢军,其地位低于枢密院长官。率(帅)臣是禁军出师征战或戊时临时委任的统军大帅,官名为都部署(后改名都总管)、钤辖、都监等,统领当地分屑三衙禁军,事毕则罢*后又子路或州、府设经略安抚使、经略快、安抚使等职为率臣,兼管较大地区军民内政,由文臣任正职,武将任副职。军事行动一般须奉命于皇帝、宰相和枢密院。枢密院、三衙、率臣,职权分割,上下相维,使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此外,尚书省还没有兵部,主要掌管仪仗、武举、兵器、马政、地图等军务事宜,兼学厢军、乡兵、土军、蔷兵、边境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封与承袭等——

宋朝的“金牌”制度

人们都知道抗金名将岳飞,是被用十二道金牌把他从前线强迫召回临安(今杭州)打入大牢,然后处死的。明朝人李东阳有一道《金字牌》诗,愤怒地控诉了南宋投降派杀害岳飞的罪行。有几句说道:“金字牌,从天来,将军恸哭班师回,士气郁怒声如雷”。这个“金字牌”制度是怎么回事呢?

在宋朝时,金字牌原是一种通信凭证。北宋初年,邮驿通信的凭信原国驿券,是一纸证明,当时又叫做“头子”,凭此券在驿路上通行无阻。但到宋太宗时,发生了一起诈乘驿马的作乱事件。有一个中级官吏的儿子,冒充驿官,索乘驿马,并以私买的马缨假充凭信,蒙混走过许多驿站县城,掳掠官吏财物多起,后来被地方官识破,才设计捕获。宋太宗为此十分震惊,决定把驿券改为银牌作为驿路凭证。这种银牌阔二寸半,长六寸,有隶字书,刻有飞凤和麒麟图样,两边有年月。后来又发展为金字牌、青字牌和红字牌三种。

金字牌规定为急脚递使用,这是从宋神宗时候开始的。宋朝人沈括说:这种金字牌急脚递,相当于古时的“羽檄”,即类似后世作为紧急文书的“鸡毛信”。据史书记载,金字牌的出现与战争的紧急状态有关。宋神宗时与西夏激战,西夏发兵80万围攻兰州。为了使军情神速传递,宋政府下令用金字牌直通皇帝,不按平时的手续走普通的递铺。金字牌是一尺多长的木制通信檄牌,用朱漆为底刻上金书,书为八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表示万分紧急,不要在递铺耽误。这种金牌送文,要求日行400至500里。当时人形容金字牌“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梦溪笔谈》卷十一),所以能迅速到达目的地。南宋高宗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即以这种急行通信的方式,用十二道金牌勒令岳飞退兵,阻止他再向金军进攻,断送了抗金斗争的大好形势。

除金字牌外,南宋还有青字牌和红字牌。青字牌为雌黄底青字,亦为木制,规定日行350里,亦为急递的一种通信凭证。红字牌为黑漆红字,限日行300里。南宋末年,由于邮驿管理的日益混乱,通信檄牌频频变更,这种制度也就逐渐淘汰了——

宋军兵器以弓弩为主,弓弩兵在宋军中占六成以上。

由于弓弩是主要兵器,所以宋朝时衡量一个人的武艺,都是以臂力作为第一标准的,即看能挽开多少斗的弓,当时士卒挽弓的最高记录是270宋斤(一宋斤约合 1.2市斤),这是春秋时代士卒挽弓力的几倍。而一些勇将则更加惊人,岳飞和韩世宗都可挽300宋斤的弓,不过战时根本用不到这么重的弓,倒是应该兼顾准确性,这一点宋军非常不重视。

下面主要谈谈宋军的弩,弓是步骑通用的,而弩只能步兵使用,因为弩一般要用脚力张开弩,故射程也远,但弩的射击频率较低,从敌骑兵进入射程到短兵相接,只能发弩三、四次。所以宋军有时会设张弩人,进弩人,发弩人,来减短发箭间歇。

宋军的弩种类很多,突出的有两种,一为床子弩,二为神臂弓。床子弩是一种重武器,是依靠几张弓的合力将一支箭射出,往往要几十人拉弓才可拉开,射程可达 500米,确实当时的远程武器,檀渊之盟前夕,契丹大将萧达览即是中了床子弩箭阵亡的,使契丹士气大挫。

神臂弓其实也是一种弩,装有机关,但可由一人发射,射程也可达370多米,且可贯穿重甲,令金军胆寒。恩格斯说,14、15世纪英国步兵使用的大弓可射 200码远,是当时“一种非常可怕的武器”,然而它的射程贯穿力和床子弩和神臂弓比起来还差的远。

临敌时,宋军一般都是刀枪居前,弓弩在后,这是接近实战要求的。当敌接近至300米时,令一神臂弓手起立射之,若可入敌阵,则神臂弓手俱发。敌接近至 200米时,令一平射弓手起立射之,若可入敌阵,则平射弓手俱发。当敌至拒马,则枪兵与之肉搏。

宋朝为制造弓弩,设有专门的机构,官营的兵器工场规模颇大。北宋前期,弓弩院,,造箭院各有有工匠一千多人,平均一人一日可造弓一张,或造箭三十枝。但在腐败的官僚管理下,弓弩质量较差,神宗曾随意抽取三张弓检查,没有一张弓令人满意,这是因为宋朝的兵器工厂没有建立完善的责任制度,而金朝的兵器工厂制造的兵器上都刻有监造官的姓名,如有质量问题,即可捉拿查办,所以质量较有保证。

另外,谈谈骑兵,冷兵器时代,没有强大的骑兵就不可能成为军事强国。汉武帝为对抗匈奴,组建了强大的骑兵部队,改变了步兵为主的步兵体制,才得以主动出击,大漠逐鹿。唐太宗则最喜选择敌阵薄弱部位,亲率骑兵冲锋,“敌无不溃败”。一骑飞驰于前,数万骑兵紧随其后的场面,今日想来,尤叫人神往,正是精锐的骑兵使唐帝国威震四方。然而自从中唐以来,汉人失去了西北的产马地,军队又逐渐转为以步兵为主,宋代既是如此。

宋军中骑兵只占七分之一,骑兵中又往往有十之三四无马,最高曾达十之八九无马,如刘光世军五万二千人,仅有三千多战马,可见宋军缺马到何种地步。宋马体形较小,一般约1.36米,按现在的标准也不算大马。韩世忠曾向高宗献马一匹,“高五尺一寸,云非人臣敢骑”,约合1.58米,而这已是宋朝罕见的大马了。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辽、西夏、金、元的军队都是以骑射见长,平均一人有两匹马,精锐部队可达人均三匹。北方民族的骑兵非常灵活,一次冲锋,一个回合的交战即使失败,“败不至乱”,利用骑兵机动性强的优点,退出战斗,重整队列,再次冲锋。当时即使是宋军兵力占优的一些大战,双方仍要激战几十回合,才能分出胜。而宋军只要一次溃败,就会一泻千里。

面对善骑的劲敌,宋朝也有人主张发展骑兵,但这种主张不占主导地位,宋朝总的对策还是以步制骑。因为组建骑兵需要大量马匹,而宋朝的马匹主要是通过与贸易得来,需要耗费巨大的投资。“计一骑之费,可赡步军五人”,这是许多官员反对发展骑兵的重要理由。甚至曾与西夏交战多年的范仲淹也是反对加强骑兵的,但是没有骑兵,就只能永远处于消极防御的地位,这是宋军的一个致命弱点,其实不善骑射的状况是可以通过训练和战争改变的。

南宋时,岳飞是非常重视骑兵的。岳家军主要通过战场上缴获大量战马,组成了相当强大的骑兵,在堰城大战中,由岳云率领的岳家骑兵曾于金朝引以为骄傲的主力骑兵搏战。看来岳家骑兵的素质已不见得比女真骑兵差。可是除岳飞之外,宋军其他大将仍然局限于以步制骑的战略,没有以骑制骑的战例。

辽、西夏、金等举行大规模会战时,往往集中几万至几十万的骑兵,而步兵仅仅负责运输,开挖壕堑。而宋军却不懂的编组骑兵大部队,集中使用的重要性,而是将骑兵分散在各个战场和部队中,作为步兵的附庸,使数量本以很少的骑兵更显劣势。此状况宛如二战初期的英法联军分散使用坦克,结果一败涂地。

总之,马匹缺乏,再加上作战时分散使用,成为决定宋军武运的重要因素之一。

宋朝军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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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960一1279)是在结束唐末五代割据纷争基础上重建的统一王朝,分北宋和南宋两个历史阶段。其军制奠定于北宋初年,南宋相 承,但又有差异。北宋开国后,赵匡胤为矫治前代将帅拥兵自重、割据分裂之弊,即进行军制改革。采取兵权集中于皇帝,臣僚分揽军 政,中央萃集精兵,更番戍守边城要地.抑制将权,以文治武,内外 相制,守内虚外等改革措施,对强化中央集权,开创宋代基业,起了 积极作用。但其后继者奉此为基本国策,遵从不变,则又导致了冗 兵坐食,战力积弱,国势日衰,致使两末百万兵将,在与辽、西夏、金 的抗衡中屡遭失败,最终为起于漠北的元朝所灭。
军事领导体制 宋朝军队的建立、调动和指挥大权由皇帝直接掌握。其下军权三分,“枢密掌兵籍、虎符,三衙管诸军,率臣主兵柄,各有分守”(《宋史·职官二》)。枢密院为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掌 管军政、军令,制定战略决策等事。正副长官为枢密使、枢密副使, 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一般由文官担任,依次宰相,却与 宰相对持文武二柄。南宋中期,规定宰相兼抠密位为定制。三衙, 即殿前都指挥使司(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侍卫马军 司)和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侍卫步军司),为中央军事指挥机关。各设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都虞候等武帅,分统全国禁军和厢军,其地位低于枢密院长官。率(帅)臣是禁军出师征战或戊时临时委任的统军大帅,官名为都部署(后改名都总管)、钤辖、都监等, 统领当地分屑三衙禁军,事毕则罢*后又子路或州、府设经略安抚 使、经略快、安抚使等职为率臣,兼管较大地区军民内政,由文臣任 正职,武将任副职。军事行动一般须奉命于皇帝、宰相和枢密院。枢 密院、三衙、率臣,职权分割,上下相维,使军权高度集中于皇帝。此 外,尚书省还没有兵部,主要掌管仪仗、武举、兵器、马政、地图等军 务事宜,兼学厢军、乡兵、土军、蔷兵、边境少数民族首领的官封与承袭等。

兵役制度 宋朝主要实行募兵 制。招募对象多为灾荒饥民,并实行灾 年招募饥民为兵的养兵制度。此外,还 鼓励营伍子弟接替父兄当兵,或以罪 犯充军,兵源缺乏时,也抓民为军。一 经应募,终身为伍。北宋规定,诸路募 兵由长吏或都监施行,以“兵样”或“木 挺”为标准,选壮健者充禁军,其短弱 者充厢军。新兵入伍,即在脸部或手臂 刺字,以标明军号,故招募又称招刺。 其家属可随住军营。宋军实行拣选制 度,每年春秋按上、中、下3等标准进 行训练考核,壮健有武技者,可由厢军 升禁军,武技出众者,优给赏物,可补 阙阶官。武技不及下等者,马军降为步军,又不及降为厢军。老弱者或陈低级别,或削除军籍,或降充“剩 员”和供军中杂役。禁军、厢军以及土军,一般60岁退役,其衣粮供 给减半。阵亡军士家眷有抚恤,伤残也有安置的规定。
武官制度 宋朝武官有阶官和军职之别。武阶官是表示官员 等级、确定品位和俸禄而无实际职掌的虚衔,如大尉、通侍大夫、忠训郎等,其升迁称“转官”或“转资”。军职为官员治卑的实职,如侍 卫马军都指挥使、都虞候、副兵马使、统制、统领、正将、部将等, 其升迁称“转阶级”。禁军、厢军的军官称渭:三衙长官至厢都指 挥使称都校,军都指挥使全都头称将校,军头币押官称节级。都校 升迁无定序,将校和节级升迁,通常3年一次。军职升迁的同时.阶 官也随之升理相应品位。节级内的升迁,多以军功、武技或分绩为 条件。
宋朝初级武官的来源,大部从有战功的军士巾提升;少数通过 武学培养和武举选任。武学学员来自末授职的使臣、荫补子弟、京官保荐的平民。学习诸家兵法、历代战例及骑射等武艺。武学、武 举3年一试,合格者按等第授官,武学不合格者,续学次年再试,三 试不合格者除其籍。
宋朝还在中央设十六卫官衔,如左右金吾卫的上将军、大将 军、将军等,称“环卫官”。无职权,无定额,多为武臣赠典,用以安置 升了官又被撤去实职的部校和将校。通常都校授上将军或大将军, 将校授将军,中郎将、即将。遇有战事,往往从环卫宵中选任都统 制、统制等主将。
军官的军俸,包括俸禄、职钱及各种名目的赠给、赏赐和补助。其俸禄按阶官等级领取料钱、月粮、春冬衣,职钱按差遣的实职每月领取钱、粮;赠给、赏赐相补助,有的固定不变,有的不定时、不定 量,但均按阶官或军职等第发给。
宋朝建有武官致仕制度。都校、将校一股年满70为致仕(退 休)期,或授环卫官致仕,或授宫观致仕,或带职致仕,皆升转一官。 俸禄多为半结,部分有战功的可领全俸。十将至押官,年65减充剩 员,70退役,其衣粮亦各得原来之半。

通信及后勤供应制度 宋朝军事通信,主要由设于全国要道 的急脚递或马递铺担任。凡有军令公文,递铺兵乘马接力传送, 规定日行四五百里,昼夜兼程,不得误期。传令的凭信有银牌、铜牌,木契,传信牌等。通常银牌为皇帝的凭信,铜牌为枢密院发兵凭倍,木契、传信牌为诸路主将发兵凭信。凭信须与传输的文件 相符才能发兵。为保守秘密,还有“字验”规定,即战前制定常规事 若干条,每条配一字作暗号,置于传信牌中,即使传信牌落入敌手, 也不致泄密。 宋军后勤供应,主要是粮食、兵器及战马。粮食实行定仓供应 制度,统一实施。兵器以冷兵器为主,火药兵器为辅,由首都及重要 州府设置的兵器工厂,按照军器监设计因式、规格、用料标准等统 一制作。造好的兵器送交兵部各库,遵枢密院命令发放。战马主要 从西北及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购买,其次内监牧饲养。南宋时,因陕 西丧失,军马缺编较其。后勤运输主要是水运及陆路车运,战时则大量征调民夫和畜力运输。

武装力量体制和军队编制 宋朝武装力量主要由禁军、厢军、乡兵、蕃兵构成,此外,还有土军和弓手。 禁军是中央军。包括皇帝宿卫军和征战戊守部队,分别隶属三 衙。其任务是卫皇宫、守京师、备征战和屯戍边郡、要地。有步军印 马军两个兵种,水军和炮军附属于步军。其编制为厢、军、营(指挥)、都4级。厢辖10军,军辖 5营,营辖5都。每都100人 。各级统兵官分别为:厢 都指挥使;军都指挥使、军都虞 候,指挥使、副指挥使;都头(马 军称军使)、副部头(马军称副 兵马使)。指挥(营)是禁军基本 的建制单位,调动、屯戍和作 战,常以此计算兵力。为防止武 将叛乱,禁军在兵力部署上,大 致一半守京畿,一半戊诸郡,京 城与畿辅兵力亦大致平衡,以便内外相制。同时实行“更戊法”,畿辅与诸州禁军定期更换驻地, 以使兵不识将,将无专兵。
厢军属地方军。名为常备军,实是各州府和某些中央机构的杂 役兵。受州府和某些中央机关统管,总隶于侍卫马罕司、侍卫步车 司。主要任务是筑城、制作兵器、修路建桥、运粮垦荒以及官员的侍 卫、迎送等.一般无训练、作战任务。有步军和马军两个兵种,编制 分军、指挥、都3级,统兵官与禁军同。
乡兵也称民兵。是按户籍丁壮比例抽选或募集土人组成的地 方民众武装。平时不脱离生产,农闲集结训练。担负修城、运粮、捕 盗或协同禁军守边等任务。各地乡兵名目很多,编制亦不统一,或 按指挥、都,或按甲、队,或按都保、大保、保的序列编成,最多之时, 陕西、河北、河东谙路总数达42万余人。
蕃兵是北宋西北部边防军。由陕西、河东与西夏接壤地区的羌 人熟户部族军组成。诸部族首领被封军职.率部族军戍守边境。 其编制因族而异,或按部族、性、族,或按族、标、队,至神宗时才统 一采用指挥、都的编制。
土军和弓手属地方治安部队。由巡检相县尉统辖。土军为神宗时所设,隶属各地巡检司;原为吏役,轮差民丁充当,后改为雇募 民丁,隶属于各地县尉司。土军和弓手人数不多,通常采用都一级编制。
宋神宗时,为增强国防力量,曾推行王安石改革军制的新法, 主要有省兵法、将兵法、保甲法和保马法。省兵法,即简编并营,裁 汰老弱、冗兵。将兵法,即改变更戊制造成的兵将分离,使武将对所 部有统御川随和指挥作战之权。于全国诸路(四川除外)设置100 多个将,每将统兵数干,以禁军若干指挥为主,与蕃兵、乡兵等混合 编组而成;统兵官称正将、副将,置将统领的禁军称系将禁军;各地 不隶于将的称不系将禁军,地位次之。驻守京城的禁军又称在京禁军。不系将禁军与在京禁军均保留原有编制;系将禁军在京禁 将、部:队3级编记,一队50人。后又在将之上设军,以统制、统领 为正副长官。保甲法,是对乡兵制度的改革,即在全国按户2丁取 1充当保甲,5户为1小保,25户为1大保,定期习学武艺,夜间轮 流巡警。其中,凡是经严格训练的乡兵,成为禁军的辅助力量,少数 还被升为禁军。保甲法,即在推行保甲法的基础上,改牧监养马为 保甲养马,以扩大军马来源,增强军队战斗力。
南宋军队变化较大。初期,北方禁军主力大部溃散,重新编组 的中央军;称屯驻大兵,南方各地的系将和不系将禁军虽保留原番号和建制,但已不是主力,而降为与厢军相类的杂役兵。南方厢军 沿北宋旧制,专供杂役.不事征战。乡兵名目繁多,在与金、元抗伤 中发挥过一定作用。善兵因陕西的陷落,事实上已不存在。屯驻大 兵的番号几经更易,初为御营军、东京留守司军、陕西军3支大军, 后统改为行营护军,分前、后、左、右、中5支大军。绍兴十一年 (1141)又改为御前诸军,以示直属皇帝,并受枢密院管辖,不隶三 衙。至中期,先后在长江和川陕交界设置10支彻前诸军,其统兵官 为都统制和副都统制。三衙长官职权降低,与10都统制大致平级, 各统率1支大军,负责守卫首都临安(今杭州)和建康府(今南京), 事实上也是屯驻大兵。这13支屯驻大兵,均按军、将、部、队序列编成,其统兵官分别为统制、统领,正将、剔将、准备将,部将,队将等。 屯驻大兵的军士一般分效用和军兵两级,效用柯军兵内又分若干 等级,以示身分和待遇的差别。此外,各屯驻大兵有一定比例的“不 入队人”,包括火头、辎重兵等非战斗人员。
南宋中、后期,为加强对屯驻大兵的控制,进一步扩大由文臣 出任的制置使、宣抚使等官的统兵职能,使之逐渐取代、剥夺各都 统制的统兵和指挥权,并在13支大军外陆续创设各种番号的新军发展为主力,而原有的屯兵逐渐削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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