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这个社会问题,是每个时代都关心的问题。养老制度从古至今伴随着文明的进步在不断地发展变化着。
中国古代,不管是普通老百姓,还是政府官员,都没有养老金,也基本上没有退休工资,那么古代人又是靠什么养老呢?
古人在养老方面花的心思可真的不少哦!
官员退休养老
古代官员正常退休叫作“致仕”,源于周代,汉以后形成制度。
一般致仕的年龄为七十岁,汉代只有高级官员有“致仕”,致仕条件是年老或是有疾。
汉代规定,俸禄两千石以上的高官,退休可领取原俸禄的三分之一;
功勋极其卓著的少数官员甚至可以享受原俸,
另外,在退休时还有一次性赏赐,如钱、黄金、粮食、房屋、车马等。
唐朝官员在退休方面明确了“七十致仕”,如果不到七十岁,但是体弱多病的也要退职。
“唐致仕官,非有特敕,例不给俸”。
除非皇帝特批,否则的话,唐朝官员退休后没有退休金,但能得到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
宋朝虽然也规定了七十致仕,但并没有实际执行,所以导致朝堂之上,皆老朽昏庸之辈。
因为退休只能拿到斗俸,所以官员千方百计拖着不退休。
明朝起,将退休年龄提前了十年以上,只要年满六十岁,就鼓励退休。
如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朱元璋诏令“文武官年六十以上者听致仕”。
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佑樘又诏“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明代的开国功臣刘伯温,辅佐朱元璋平定天下后,于洪武四年,未满60岁时就告老还乡。
中央官员退休后享受半俸,一般情况下不给退休官员发退休金,家里实在太穷的话,根据个人申请,“有司月给米二石,终其身”。
清朝官员退休年龄也为六十岁,如果没有年满六十岁而因病提前退休是没有俸禄的,而满六十岁又有世职的可以拿半俸,但对那些有特殊功绩的官员,如打仗负伤者,则全数发给。
古代家庭养老
中国古代的养老以家庭为主力军,严峻性远远超过现代。
周代开始出现初具规模的养老制度,这一制度规定了50岁以上的为老人。为让子孙更好地赡养老人,周代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
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则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此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春秋战国时期,虽战乱频繁,尊老传统不变。
汉代出现中国最早的“老年人保护法”,规定了70岁以上老人应该享受的生活和政治待遇。汉朝,推行“以孝治天下”的孝道,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
汉律还规定:不赡养老人者,要被处弃市之刑。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也是重罪,子女杀父母或祖父母,即使没有成功,殴伤长辈者同样要受弃市之刑。
此外,还发放“老年证”,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王杖,一种叫“鸠杖”的实用物。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出台了相应的法规。
北魏时期,首创“存留养亲”制度。是指对某些犯人进行特赦,以确保家庭养老的实现,这在古代社会是很有必要的。
从北魏开始,一直延续到清代,是中国古代重视家庭养老和保障家庭养老的一个缩影。
在唐代,唐律规定:父母在,不远游,不能存私房钱,否则要被治罪。这种养老的社会氛围,使得老人可以在儿女的全天候照料下,安享晚年,较好解决了“空巢”现象。
甚至还有“精神养老”一说。所谓“色养”,就是奉养父母时要和颜悦色,不能让老人不开心。唐初名相房玄龄可谓这方面的典型,他不但对生身父母恪守孝道,对继母,他也“以色养,恭谨过人”。
唐代继承了汉代给老人“赐杖”、“免税”等诸多做法。
此外,还规定了“补给侍丁”制度。
其内容是,对80岁以上的老人,政府为他安排一个照料的人,90岁以上的安排两个人,百岁以上的安排5个人。政府安排的这些侍丁不用服徭役,好让他们专心奉养老人。
宋、明、清三代都规定免除老人子孙的赋税。
到了清代,家庭养老的法律规定相当严苛,其中,如果老人因为养老无着而自杀,那么儿子要以过失杀人罪论处。
对于中国古代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养老制度是以家庭养老为主,一家之内,晚辈负有不可推脱的养老义务。
国家养老
国家养老是古代养老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个朝代国家养老的方式各有千秋。
公元521年,中国有了历史上第一家由政府开办的“养老院”——南朝的梁武帝命令设立“独孤院”,专门收养老人和孤儿。从此,中国的养老院开始制度化。
到唐朝,这样的养老机构已被推广。武则天时代,唐朝还开设了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唐肃宗在长安和洛阳分别建了“普救病坊”,用于照顾无人赡养的老人。
但真正让“养老院”这种养老方式流行起来的是宋朝。
北宋初年即开设名为“福田院”的养老机构,后来又开设了“居养院”,南宋则叫“养济院”等,将孤寡不能养活自己的老人登记备案,由国家赡养他们。虽然名字不同,但都是慈善性质的养老院。
而且,在宋徽宗时期,老人的年龄标准是50岁,使养老的人群范围得到了极大的扩展,成为历史上老人的黄金时期。
同时,民间养老院也普遍兴起。如洪迈《夷坚甲志》“刘厢使妻”条,在与南宋对峙的金国兴中府,有位叫刘厢使的汉族人,遣散家中奴婢,拿出全部财产兴建“孤老院”。
明清时期,养老资金得到了各地中产阶层以上人家的大力捐赠,如施棺局,在清代,各类养老机构90%以上都是民办的。
到了明嘉靖年间,京城除了加大养济院的数量与规模,还定期轮派官员进行督查,看贫者和老者有无饭吃,有无制度上的弊端。
嘉靖十一年,在北京地区,仅政府免费提供给老无所养等各类穷人的衣服,就花费275两银子。国家花钱,直接给老人购买生活必需品,在社会上形成一种极为良好的养老风气。
清代延续明代制度,继续开办“养济院”和“施棺局”。即便到了清末国家较为衰弱之际,对养老的支出也毫不吝啬。如光绪年间的某一年,仅广东一省的养济院,就花费白银近1.7万两。
古代,国家除了相应的政策法规,还通过授官赐爵、赏赐财物以确保老人安享晚年。
古代政府对养老的关注与投入,有一种近乎于天然的职责与自觉。而这种职责与自觉,无疑是与中国的孝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孝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而孝的核心就要敬老养老。
如今,养老越来越多地依靠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但纵观古今,无论是国家制度,还是子女的赡养和孝敬,孝道文化和敬老的精神内核都始终没有变。
“百善孝为先”,希望孝文化能一直传承下去。
养老问题一直是古今中外大家高度关注的话题,从古至今尊、老养老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人类文明的象征。古人有句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只要赡养好年迈的父母,才有资格称得上是一位善良的人。
早在先秦时期就有较为完善的养老制度,对于退休官员、普通老人和鳏寡孤独的老人都采取了不同的养老措施,正因为这些养老、尊老的制度,对社会的稳定发展和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到了汉代尤其重视孝道,汉文帝刘恒是唯一一位载入“二十四孝”的皇帝,上行则下效,渐渐地尊老养老在当时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并出现了“孝感动天”的故事。今天笔者带大家探讨一下汉代的养老制度,百姓除了养儿防老之外,还有哪些养老措施。
年迈老人示意图
养老制度的起源与形成“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礼记·王制》
养老的礼俗起源于原始社会末期,到了西周时期才逐渐完善,不过当时的老人由中央政府和地方诸侯共同赡养。
战国时期,诸侯为了争霸相互攻伐,主张“法治”,崇尚武功,致使礼乐崩盘,养老的礼俗也渐渐遭到破坏,社会上甚至出现了老人危机。
商鞅变法以后,秦朝重法不重亲,立下父子间不得替对方掩盖犯罪事实的规矩,不然就要受到连坐,致使秦朝的父子关系越来越疏远,加之战争连年不断,强迫大量的青壮年劳动力服兵役,从而进一步加剧老无所依的社会问题。
1975年12月在湖北省一座秦墓中发现了大量的竹简,上面记载了父亲告发儿子不孝的两个案例,让我们从另一方面了解到秦朝时期养老的社会问题。
汉朝建立以后,君臣几乎达成一个共同的认知,他们认为秦朝废礼仪,弃仁义是它灭亡的主要原因,所以想要治国安民,就要恢复周礼,推进养老的政策,教化子民要养老、尊老。
子孝母图
汉王二年(前205),刘邦下诏,但凡年过五旬的老人,品德高尚,能引导大家向善者可以担任乡官,一乡选举一人。然后从这些乡官中选举一位担任“县三老",县三老主要负责全县的教化工作,乡官可以免去徭役,每年十月朝廷还要赐给他们酒肉。
其实刘邦挑选辈分高且道德修养高的人担任乡官,主要是为了恢复古礼,告诉百姓长幼有序。
汉文帝即位之初,贾谊认为汉朝继承了秦朝的伤风败俗,废弃了礼仪,竟然出现子杀父、弟杀兄的现象,要改变这种不良的社会风气,就要恢复周礼,施行养老的政策,让天下人回心向道。
汉朝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复苏,为养老提供了物质基础,汉朝诸帝对先前养老政策的不足之处进行完善,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养老制度。
文帝画像
西汉时期的养老制度汉代诸多帝王都竭力推行养老的政策,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养老体系,但是对于官员的退休年纪和退休工资也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官员大多是因为年老和健康问题向朝廷提出告老还乡,有时皇帝会给他们一些经济补偿,有时也会给他们享受某一官职级别的俸禄。
史书关于汉代具体的养老制度记载不多,大多皆为关爱长者的一些规定,近来在甘肃武威地区的东汉墓中曾多次出土有关汉代养老、敬老的诏书,呈现出更为全面的养老制度。
(一)赐布帛酒肉,发放养老粮
今老弱未尝傅者皆发之,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汉书》
周代发放米粥给老人,汉代则为粮食。汉高祖刘邦统治时期,把赋役规定的养老年龄界定为五十六岁,并下令赏赐老人酒肉,尔后其他帝王也是奉行不改,只是在数量有所差别。
吕后执政期间规定大夫(五级爵位)年满九十岁,不更(四级爵位)年满九十一岁,簪袅(三级爵位)年满九十二,上造(二级爵位)年满九十三,公士(一级爵位)年满九十岁,以及普通农民年满九十五岁者每月可领取一石米,可见吕后对发放养老粮方面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
文帝元年(公元前179年),汉文帝刘恒发布《养老诏》,人一旦上了年纪以后,不吃肉不会感觉到饱,不穿用帛制作的衣服不会感觉到暖和,今天正好是岁首,要常派人慰问年长的老人,并赏赐他们布帛酒肉,这样一来上行下效,百姓才会赡养自己的父母。
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汉书·文纪》
文帝还规定但凡年过八旬的老人每人每月可领取一石米,二十斤肉,五斗酒。年过九旬的老人可以额外享受三斤絮、二匹帛,周代发放给老人的是缟衣(未经染色的绢衣),文帝将缟衣改为布帛,可见汉代的老人生活水平有明显的提高。
文帝还在诏书中说,有些官员把陈米发放给老人作为养老粮,促使养老措施难以得到落实。故而文帝规定发放养老粮给九十岁以下的老人时,由令史发放,高级官吏巡视,给九十岁以上的老人发放时,由县令亲自检查,县丞亲自发放,要做好监督工作。
当时成年人每月食量大约在一石五斗左右,所以说年过八旬的老人每月一石米是足够他们食用的。
武帝即位以后多次下诏对六七十岁的老人施予恩惠,他派人赐县三老、孝者每人五匹帛,乡三老、悌者每人三匹帛,年满九十鳏寡孤独的老人每人二匹帛,三斤絮,年满八十岁的老人每人三石米。
武帝元封元年,武帝下令赐每百户人家一头牛、十石酒,加赏年满八十孤寡之人每人二匹帛。
由上可知,刘邦把养老年龄界定为五十六岁,吕后时期为九十岁,文帝时期为八十岁,武昭宣时期没有太大的波动,成帝即位以后把养老年龄放宽至七十岁,可见养老年纪不断地在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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