孛儿只斤·铁木真,尊号成吉思汗,蒙古族乞颜部人,蒙古帝国可汗,世界史上杰出的军事家、政治家。接下来对百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吉思汗生于漠北斡难河上游地区,取名铁木真。从成为蒙古乞颜部可汗开始,一步步统一蒙古诸部。1206年,建立大蒙古国,尊号“成吉思汗”,颁布了《成吉思汗法典》。多次发动对外战争,征服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地区。1227年,兴兵征伐西夏,途中去世,秘密安葬。元世祖时,追尊为太祖,追谥圣武皇帝。
主要成就——政治
设置断事官
铁木真建国前,曾命异母弟别里古台担任断事官(札鲁花赤,jarquci,“整治外头的事”),审断斗殴、偷盗、诈伪等事件。到建立大蒙古国时,任命养弟失吉忽秃忽为最高断事官(即大断事官),主持分封民户和惩治盗贼、诈伪等事,把分配给宗室诸王和划归各千户的民户数、判决的案件,都记在青册(koko debter)上,任何人不许更改。大断事官就是大蒙古国中央的司法行政长官,所以被称为“国相”,后来汉人就把失吉忽秃忽(又译胡土虎)称为胡丞相。直到元世祖初年,大断事官一直保持着中央最高行政官(丞相)的地位。在他之下设有许多僚属,组成断事官机构。诸王也各置断事官管理本部百姓。
颁布文法
在铁木真统一蒙古以前,由于蒙古族还没有文字,因此也不可能有成文法。蒙古人中有许多古来的“约孙”(yosun,意为道理、规矩、缘故,元代通常译为“体例”),它包含了长期历史过程中形成的种种社会习惯和行为规范。鉴于因各部贵族攻战、兼并而导致的社会秩序崩坏的局面,铁木真认为要绥服嚣嚣众民,必须“用极严厉的札撒来建立秩序,智者勇者使为统将,捷者巧者使掌后营(奥鲁),愚者贱者亦授以执鞭之役,遣就畜牧”,使人们各得其所,各安其位。建国前后,他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和训言(必里克,bilik)。在宋嘉定十二年(金兴定三年,1219年)西征花剌子模前举行的大聚会上,又“重新确定了训言、法令和古来的体制”,下令全部写在纸卷上,编定为《大札撒》(《札撒大典》,札撒有“命令”“法令”的意思)。后来每当新大汗即位,或诸王朝会共议国家大事,都要先捧出《大札撤》诵读,遵照其中的有关条文行事。元人说:“凡大宴,世臣掌金匮之书,必陈祖宗《大札撒》以为训。”
《大札撒》是大蒙古国的法典,原书虽已失传,但中外史籍保留了它的许多条款,如那颜们除君主外不得投靠他人,不得擅离职守,违者死;构乱皇室,挑拨是非,助此反彼者处死;收留逃奴不归还其主者死;盗人牲畜者九倍偿还,不能偿还者以子女作抵。此外还有许多保护草扬、水源、马匹以及宰杀牲畜方法的规定等等。
怯薛制
宋嘉泰四年(金泰和四年,1204年)与乃蛮作战之前,铁木真着手“整顿军马”,在原有怯薛组织的基础上建立了一支护卫军,包括八十名宿卫(客卜帖兀勒,Kebte’ul),七十名散班(土儿合兀惕,又译秃鲁花,Turqa’ut),四百名箭筒士(火儿赤,qorchi)。建国后,他将护卫军扩充为一万名,包括箭筒士一千名,宿卫一千名,散班八千名,散班从千户、百户、十户官员和白身人(都鲁因古温,duri-yin gu’un)的儿子中挑选有技能、身体健壮者充当;千户之子可带伴当(随从)十人,百户之子伴当五人,十户及白身人之子伴当三人。各级那颜必须遵令将自己的儿子送到成吉思汗身边服役,不得躲避或以他人代充。这显然含有征调掌管兵民的那颜子弟入质,以便更有效地控制他们的意义,所以元人又将秃鲁花译为“质子军”。
护卫军的职责是守卫大汗金帐和分管汗廷的各种事务。规定宿卫值夜班,箭筒士和散班值日班,各分四队,轮番入值,每番三昼夜,故总称为“四怯薛”。护卫军还是由大汗直接掌握的最精锐的部队,凭此足以“制轻重之势” ,故又称为大中军。铁木真任命最亲信的那可儿博尔忽、博尔术、木华黎、赤老温四家子弟世袭担任四怯薛之长。怯薛职务的分工有火儿赤(佩弓矢者)、云都赤(ulduchi,带刀者)、札里赤(jarliqchi,书写圣旨者)、必阁赤(bichig-chi,书记)、博尔赤(ba'urchi,厨子)、速古儿赤(sugurchi,尚供衣服者)、昔宝赤(siba'uchi,掌鹰者)等十多种。诸怯薛执事官作为大汗的侍从近臣,地位在外任千户那颜之上。怯薛不仅是大汗的亲卫军和宫廷(王室)事务机构,而且具有政府的职能,在大蒙古国的军政事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铁木真建立这样一支强大的武装力量,起到了维护汗权、巩固新生的统一国家以及防止氏族贵族的复活和重新发生内战的作用,成为蒙古对外征战的有力工具。
分封子弟
铁木真统一蒙古高原后,原来分别隶属各部贵族的所有“有毡帐的百姓”,都成了他的“黄金家族”的臣民和产业,在编组为九十五千户之后,他按照蒙古社会家产分配的体例,给诸子、诸弟和母亲诃额仑各分配一“份子”(忽必)百姓。
铁木真给诸子、诸弟划定了封地范围。诸弟封在蒙古东部,称为“东道诸王”。术赤、察合台、窝阔台三家封地都在阿勒台山之西,称为“西道诸王”。拖雷“幼子守灶”,继承铁木真四大斡鲁朵和国之中心蒙古本土之地。诸宗王封地系游牧地区,所征服的定居地区则作为黄金家族的共有财产,由大汗政府管辖。
子弟分封与千户那颜的封授性质不同,后者只是国家的地方军政长官,黄金家族才是真正的主子。各支宗王所得的分民(忽必亦儿竖)即为各自的家产,管领这些百姓的千户那颜也成为他们的家臣。拥有分民和封地的各支宗王,即建立了各自的“兀鲁思”,为大蒙古国之内的“宗藩之国”。诸藩王(汗)奉大汗为宗主,其后王继立需得到大汗的认可,同时他们也拥有共同推举大汗、参与大兀鲁思重大事务的议决及享受共有财产一份子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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