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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三十六郡是什么概念详解三十六郡

众妙之门 2023-07-07 00:02:00

秦朝的三十六郡是什么概念详解三十六郡

秦朝的三十六郡是什么概念?三十六郡,指秦始皇划分的行政区划,将全国分为三十六郡。下面对百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接着往下看吧~

以后随着土地的扩大增至四十六郡,定咸阳(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为首都。中央政府最高的官僚是丞相、御史大夫和太尉,亦称“三公”。地方郡的长官为守,县的长官为令。

郡县制初步打破了血缘关系的宗法制,取代了周朝的封建制(分封制),官僚制则代替了贵族的世袭制。

背景

乃采上古君号,惟三皇五帝,功德在三皇之上,惟秦德兼三皇,功迈五帝,遂兼二号称“皇帝”。召良工琢和氏璧为传国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时尉缭见始皇意气盈满,纷更不休,私叹曰,“秦虽得天下,而元气衰矣!其能永乎?”与弟子王敖遁去,不知所往。始皇问群臣曰:尉缭弃朕而去,何也?”群臣皆曰:“尉缭佐陛下定四海,功最大,亦望裂土分封,如周之太公周公。

今陛下尊号已定,论功之典不行,彼失意,是以去耳。”始皇曰:“周室分茅之制,尚可行乎?”群臣皆曰:“燕、齐、楚、代、地远难周,不置王无以镇之。”李斯议曰:“周封国数百,同姓为多,其后子孙,自相争杀无已,今陛下混一海内,皆为郡县,虽有功臣,厚其禄俸,无尺土一民之擅,绝兵革之源,岂非久安长治之术哉?”始皇从其议,乃分天下为三十六郡。

史籍记载

《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

裴骃集解:“三十六郡者,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

清姚鼐《复谈孝廉书》:“按《秦始皇纪》,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在其二十六年,迄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是已为三十九郡。至秦亡时,或更有分合,不知凡若干郡也。”

明张岱所著《夜航船》:“始皇初并天下,罢诸侯,置守尉,遂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每郡置一守、一丞、两尉以典之。郡名曰内史、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琊、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后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四郡。凡四十郡。”

秦代到底设置多少郡?

郡作为地方行政区划始于春秋末年。因战争需要,各国在边地设郡,面积虽大,但地位低于县。到战国时期,边地逐渐繁荣,故于郡下设县,形成郡、县两级制。郡长官称守,初为武职,防戍边郡,后逐步成为地方长官。
  这是春秋战国时代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的萌芽和发展时期。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建立了中央集权国家,健全郡县制,并全面推行于全国范围,成为政权组织地方行政区划郡县二级制。郡下设若干县,郡县长官均由中央任免,成为中央集权组织的一部分。作为地方政区最高一级的郡,秦代到底设置多少,因史无明载,故历来无定论。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统一全国后,分全境为36郡,这是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看法。由于第一部正史《史记》不立专篇地理志,未载其全名。南朝宋裴骃《史记集解》作“三川、河东、南阳、南郡、九江、鄣郡、会稽、颍川、砀郡、泗水、薛郡、东郡、琅邪、齐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代郡、巨鹿、邯郸、上党、太原、云中、九原、雁门、上郡、陇西、北地、汉中、巴郡、蜀郡、黔中、长沙凡三十五,与内史为三十六郡”。
  清代以来多数学者认为裴说不足尽信,但诸家说法又各不相同:一说认为裴注内史(即秦京师)不应在郡数内,补以郯郡(洪亮吉《与钱少詹论地理书一》载《卷施阁文甲集》卷十);一说应去内史、鄣郡,增以郊郡、广阳(毛岳生《秦三十六郡说》,载《休多居文集》卷一);一说应去内史、鄣郡、九原,补以陶郡、河间、闽中(王国维《秦郡考》,载《观堂集林》卷十二);一说应去内史、鄣郡、黔中,补以桂林、南海、象郡(钱大昕《秦三十六郡考》载《潜研堂文集》卷十六)等众多说法。
  究竟秦一代共设置多少郡,目前学术界尚未定论。一般都认为36郡是秦始皇统一中国时的郡数,其后续有增析。但诸家的说法又各不相同,下列是几种具有代表性的说法:(1)秦36郡说。钱大昕主此说。这是与众不同的一种说法,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秦始皇二十六年后陆续有所增设和分置,但他根据《汉书。地理志》称:秦置者二十有七;称秦郡者一;称故秦某郡者八,共三十六郡。秦二世改元以后豪杰并起,复称六国,分置列郡,多有出于三十六郡之外者,不久仍复并省,故《班志》略而不言。(《秦三十六郡考》,载《潜研堂文集》卷十六)全祖望《汉书地理志稽》亦同此说。
  (2)秦40郡说。《晋书。地理志》主此说。云:“始皇初并天下,惩战国,削罢列侯,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按:其郡名与裴注同)。於是兴师逾江,平取百越,又置闽中、南海、桂林、象郡,凡四十郡。”主同此说者甚多,如杨守敬《历代舆地图。秦郡县表序》、金榜《礼笺》附录《地理志分置郡国考》,刘师培《左盦集。秦四十郡考》等等。
  (3)秦48郡说。王国维主此说。他根据《史记》纪传等史籍逐个考证,得出秦共置郡四十有八的结论。还以“秦以水德王,故数以六为纪”为依据,称“二十六年,始分天下为三十六郡。三十六者,六之自乘数也,次当增燕齐六郡为四十二郡。四十二者,六之七倍也。至三十三年,南置南海、桂林、象郡,北置九原,其于六数不足者二,则又于内地分置陈、东海二郡,共为四十八郡。四十八者,六之八倍也,秦制然也。”(《秦郡考》,载《观堂集林》卷十二)。(4)秦46郡说。谭其骧主此说。认为钱大昕是“执泥于《班志》三十六郡目,置史汉纪传于视若无睹,啁嘐再四,终难自圆其说”:“全祖望所得繁多,惟限于初并天下时之三十六郡”。杨守敬、刘师培等“因仍旧说,略无创获”。王国维“乃推而及于嬴秦一代所有之郡,而不免好奇穿凿”。
  他依据《史记》纪传、《水经注》、《华阳国志》等史籍逐个考实,得出秦一代建郡于史有征者四十六,同时认为“然非得谓秦郡必止于是数”,他不同意王国维所谓“秦以水德王,故数以六为纪”用“六自乘和六之倍数”计郡的方法,王氏惟其秦置郡必为六之倍数,因谓东海与南海、九原等同置于三十三年之说则殊嫌无据。秦置东海之年,史无明征,《始皇本纪》,三十五年,立石东海上胸界中,以为秦东门,疑即在是年。又如“汉以五数为纪,百三郡国何尝为五之倍数乎?”(《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
  此外马正林认为秦王朝共设多少郡,“大致说来,以四十一郡的说法比较妥当,若再加上设在国都咸阳的内史,一共为四十二个郡级单位(《中国历史地理简论》,陕西人民出版社)。
  秦一代设多少郡,自清代以来,研究它的学者不少,长期争论不休,成绩甚微,尚无实质性的突破。这是因为第一部正史《史记》不立专篇地理志记叙秦郡设置及沿革,只散记于纪传之中,难免有不全之纰漏,以致秦全部郡数无法见于一代之史,年代久长也就难以搞清楚。后世只能根据现存的材料加以考订,在史无明说的情况下,难怪仅一郡的设置时间就有多种看法相持不下。因此,要真正求得2000多年前秦郡实际数目,彻底揭开秦郡数之谜,无疑是相当困难的。
  

郡是什么意思

郡的意思是古代行政区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

古代行政区域,始见于战国时期。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隋朝废郡制,以县直隶于州。唐朝道、州、县,武则天时曾改州为郡,旋复之。明清称府。

《说文》: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朱骏声曰: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秦以后郡大县小。

《唐韵》渠运切《集韵》《韵会》《正韵》具运切,羣去声。《释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韵会》《说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是县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统其县。汉遂因之。自隋唐以来,废置不一。宋元设府于州,明制属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废。

古代行政区域:

中国秦代以前比县小,从秦代起比县大:郡县。秦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说文》: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故春秋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其县。朱骏声曰:汉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国,凡郡国一百有三,古者县大郡小,秦以后郡大县小。

划制一如现在“省”下的“市”。

中国古代的行政区划单位之一。始见于战国时期。秦统一天下设三十六郡,后汉起,郡成为州的下级行政单位,介于州刺史部、县之间。隋朝废郡制,以县直隶于州。唐朝道、州、县,武则天时曾改州为郡,旋复之。明清称府。明黄道周《节寰袁公传》:“又公(袁可立)为苏理时,郡守石昆玉以廉直忤中丞。”

秦三十六郡的郡县制

秦始皇灭六国后,采纳李斯的建议,废除分封制,改行郡县制。地方行政机构分郡、县两级。郡县主要官吏由中央任免。
郡设守、尉、监(监御史)。郡守掌治其郡。郡尉辅佐郡守,并典兵事。郡监掌监察事宜。秦始皇把全国分成三十六郡,以后又陆续增设至四十一郡。它们是:
秦地:巴郡,蜀郡,陇西郡,北地郡;
赵地:太原郡,云中郡,邯郸郡,巨鹿郡,雁门郡,代郡,常山郡;
魏地:上郡,河东郡,东郡,砀郡,河内郡;
韩地:三川郡,上党郡,颍川郡;
楚越之地:汉中郡,南郡,黔中郡,南阳郡,陈郡,薛郡,泗水郡,九江郡,会稽郡,长沙郡,衡山郡;
齐地:东海郡,齐郡,琅琊郡,胶东郡,济北郡;
燕地:广阳郡,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辽西郡,辽东郡;
南越故地:闽中郡,南海郡,桂林郡,象郡;
匈奴故地:九原郡。
县,万户以上者设令(县令),万户以下者设长(县长)。县令、县长领有县丞、县尉及其他属员。县令、县长主要管政务,县尉掌握军事,县丞掌管司法。县以下设乡,其主要职能有四:⒈摊派徭役;⒉征收田赋;⒊查证本乡被告案情;⒋参与对国家仓库粮食的保管工作。乡设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赋税,游徼掌治安。乡下设里,是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有里典,后代称里正、里魁,以“豪帅”即强有力者为之。里中设置严密的什伍户籍组织,以便支派差役,收纳赋税。并规定互相监督告奸,一人犯罪,邻里连坐。此外还有掌管治安、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设亭长。亭除了主要管理治安,还负责接待往来的官吏,掌管为政府输送、采购、传递(文书)等事。两亭之间,相距大约十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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