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960年—1127年),是中国历史上继五代十国之后的朝代,传九位皇帝,享国167年。与南宋合称宋朝,又称两宋,因皇室姓赵,也称赵宋。那么下面对百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关于李孝基的详细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李孝基,字伯始,李柬之子,幽州人,后迁濮州。进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顾侍臣曰:“此李迪孙邪?能世其家,可尚也。”晏殊、富弼荐其材任馆阁,欲一见之。孝基曰:“名器可私谒邪?”竟不往。基为人冲澹,善养生,平居轻安。弟李孝称进对,帝问起居状,欢曰:“度越常人远矣。”
知汝阴、雍丘县,通判阆州、舒州,知随州。所治虽剧,然事来亟断,不为证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或问其术,曰:“无他,省事耳。”阆中江水啮城几没,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决水归旁谷,城赖以全。舒吏受赂鬻狱,以杀人罪加平民,孝基劾治三日,得其情,乃抵吏罪。以亲须养,求监崇福宫,判西京国子监。凡就闲十年,累官光禄卿,与父柬之同谢事,才年五十,士大夫美之,以比二疏。
孝基为人冲澹,善养生,平居轻安。弟李孝称进对,帝问起居状,欢曰:“度越常人远矣。”后十一年,无疾卒。
翻译:
屈突通,他的祖先是昌黎徒何人,后来迁居到长安。出仕隋朝任虎贲郎将。文帝命人复核陇西牧的文簿,查出隐匿的二万匹马,皇帝大怒,收捕太仆卿慕容悉达、监牧官吏一千五百人,准备全部斩首。屈突通说:“人命至关重大,死了不能复生。
陛下用最仁慈的政令抚育天下,难道容许因牲畜财产而在一天就杀掉一千五百人?”皇帝叱责他,屈突通上前叩头说:“臣情愿自身一人受死刑,来宽免众人的死罪。”皇帝醒悟了,说:“朕不明此理,竟至於此。
现应免去慕容悉达等人的死罪,表彰你的好建议。”於是全都以减刑论处。升仟为左武卫将军。上任后为官刚正,有人犯法,即使亲属也不回护放纵。他的弟弟屈突盖任长安令,也因方正严厉出名。
当时人为此作俗语说:“宁愿吃三斗艾,不愿见到屈突盖;宁愿吃三斗葱,不愿碰到屈突通。”炀帝即位后,派他带着诏书去召回汉王杨谅。先前,文帝与杨谅约定,如果有玺书召,验看敕字加点,还要与玉麟符相合,才能上路。
待到这时,验看诏书没有点,杨谅觉得事情有变,就责问屈突通,屈突通随口对答没有破绽,终於得以返回长安。大业年间,与宇文述一同打败杨玄感,因功升任左骁卫大将军。秦、陇群盗兴起,授任关内讨捕大使。
安定人刘迦论造反,拥兵十余万盘据在雕阴。屈突通调发关中军队进击敌军,驻扎安定,开始不与敌军交战,军中有人猜想他怯懦。屈突通假意说撤军,却偷偷进入上郡。贼军没有发觉,率军南下,在离屈突通七十里驻军,分兵侵占土地。
屈突通乘他们没有防备,夜晚挑选精锐士兵袭击打败他们,斩杀刘迦论连同敌军一万多首级,埋在上郡南山封土做成高冢,俘虏老弱数万人。后来隋朝政治更加紊乱,盗贼很多,军士没有斗志,众将大多沦陷。屈突通所到之处都非常谨慎,虽无大胜,也不失败。皇帝向南巡视,让他镇守长安。
原文:
屈突通,其先盖昌黎徒何人,后家长安。仕隋为虎贲郎将。文帝命覆陇西牧簿, 得隐马二万匹,帝怒,收太仆卿慕容悉达、监牧官史千五百人,将悉殊死。通曰: “人命至重,死不复生。陛下以至仁育四海,岂容以畜产一日而戮千五百士?”
帝叱之,通进顿首曰:“臣愿身就戮,以延众死。”帝寤,曰:“朕不明,乃至是。 今当免悉达等,旌尔善言。”遂皆以减论。擢左武卫将军。莅官劲正,有犯法者, 虽亲无所回纵。其弟盖为长安令,亦以方严显。时为语曰:“宁食三斗艾,不见屈 突盖;宁食三斗葱,不逢屈突通。”
炀帝即位,遣持诏召汉王谅。先是,文帝与谅约,若玺书召,验视敕字加点, 又与玉麟符合,则就道。及是,书无验,谅觉变,诘通,通占对无屈,竟得归长安。 大业中,与宇文述共破杨玄感,以功迁左骁卫大将军。
秦、陇盗起,授关内讨捕大 使。安定人刘迦论反,众十余万据雕阴。通发关中兵击之,次安定,初不与战,军 中意其怯。通阳言旋师,而潜入上郡。贼未之觉,引而南,去通七十里舍,分兵徇 地。
通候其无备,夜简精甲袭破之,斩迦论并首级万余,筑京观于上郡南山,虏老 弱数万口。后隋政益乱,盗贼多,士无斗志,诸将多覆。通每向必持重,虽不大克, 亦不败负。帝南幸,使镇长安。
此文出自北宋·宋祁《新唐书·列传第十四》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史书,“二十四史”之一。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
《宋祁传》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但《宋史·仁宗纪》景祐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
《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祐”,而非“景祐”。显然,《宋祁传》是将“皇祐”误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
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祐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
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王鸣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祐”当为“皇祐”,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
《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祐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祐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
作者简介:
宋祁(公元998年—公元1061年),字子京,小字选郎。祖籍安州安陆(今湖北省安陆市),高祖父宋绅徙居开封府雍丘县,遂为雍丘(今河南商丘民权县)人。北宋官员,著名文学家、史学家、词人。司空宋庠之弟,宋祁与兄长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
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范镇为其撰神道碑。
皇祐四年(1052年),因其子犯罪之事,被贬知亳州(今属安徽省)兼集贤殿修撰。皇祐五年(1053年),又调知成德军(河北省正定县)升为礼部侍郎。又调到定州(河北省定县)。皇帝加封他为端明殿学士,特地升为吏部侍郎,知益州(今四川省成都市)。
嘉佑四年(1059年),从益州回京后被授于三司使,后因包拯等上书说其兄宋庠任宰相,宋祁不宜任三司使,没能上任。之后皇帝加封他为龙图阁学士,知郑州。嘉佑五年(1060年),《唐书》修撰完毕,宋祁被升为左丞、工部尚书。
嘉佑六年(1061年),宋祁回到京城拜翰林学士承旨,复任群牧使。嘉佑六年三月(1061年),宋祁卒于东京,卒后谥号景文。
李孝基,字伯始,李柬之子,幽州人,后迁濮州。进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顾侍臣曰:“此李迪孙邪?能世其家,可尚也。”晏殊、富弼荐其材任馆阁,欲一见之。孝基曰:“名器可私谒邪?”竟不往。基为人冲澹,善养生,平居轻安。弟李孝称进对,帝问起居状,欢曰:“度越常人远矣。”
英宗即位,富弼荐其学行,复旧职,兼侍读。帝劳之曰:"卿通议耆儒,方咨访以辅不逮,岂止经术而已。"帝颇欲肃正宫省,柬之谏曰:"陛下,长君也,立自宗藩,众方观望,愿曲为容覆。"赐颍王生日礼物,故事,王拜赐竟,即退。帝谕王令留柬之食,冀其从容也。王即位未几,柬之请老,自工部尚书拜太子少保致仕。旧无阁门谢辞式,特赐对延和,命之坐,仍置宴资善堂,遣使谕之曰:"以先帝梓宫在殡,朕不得为诗。"令讲读官皆赋诗,劝劳甚渥,又敕王珪叙其事。柬之出都门,即幅巾白衣以见客。再迁少师。熙宁六年,卒,年七十八。
有李受者,字益之,长沙之浏阳人也。仕于治平中,至右谏议大夫、天章阁待制兼侍读。屡以老乞骸骨,不听。神宗立,进给事中、龙图阁直学士。复言:"臣在先帝时,年已七十,不敢窃禄以自安。今又加数年,筋力惫矣,惟陛下哀之。"于是拜刑部侍郎致仕,赐宴赋诗及序,如柬之礼。相去数月,故时称"二李"。卒年八十,赠工部尚书。
肃之字公仪,迪弟子也。以迪荫,监大名府军资库。大河溢,府檄修冠氏堤,工就弗扰,民悦之,请为宰。邑多盗,时出害人。肃之令比户置鼓,有盗,辄击鼓,远近皆应,盗为之衰止。为御河催纲。横陇之决,使者檄护金堤,满岁无河患。
通判澶州。契丹泛使将过郡,而楼堞坏圮,肃之谓郡守曰:"吾州为景德破敌之地,当示雄疆,今保障若是,且奈何?"遂鸠工构城屋,凡千区。已而中贵人衔命来视,规置一新,惊赏嗟异,闻之朝。擢知德州,提点开封府界内县镇,夔路、湖南刑狱。侬蛮暴岭外,肃之亲捍诸境,会蒋偕失利,亟率兵往蹑于临贺,贼引去。狄青、孙沔交荐之,徙湖北转运使。辰阳彭仕羲叛,讨平之,犹以过左迁,知齐州。改江东、两浙、河北转运使,进度支副使、江淮发运使。
神宗初即位,谅祚寇大顺城。肃之入奏,帝访以西夏事,奏对称旨。以为右谏议大夫、知庆州;数日,徙瀛州。大雨地震,官舍民庐推陷。肃之出入泥潦中,结草囷以储庾粟之暴露者,为茇舍以居民,启廪振给,严儆盗窃,一以军法从事。天子闻而嘉之,遣使劳赐。迁天章阁待制、知开封府,出知定州。还,迁三司使,又出为永兴军、青、齐二州。元丰二年,复知开封,为枢密都承旨,加龙图阁直学士、知郓州。四年,提举太极观。卒,年八十二。
肃之内行修饬,母丧,庐墓三年,不入城郭。季弟承之,生而孤,鞠育诲道,至于成人,遂相继为侍从。帝称其一门忠孝云。
承之字奉世,性严重,有忠节。从兄柬之将仕以官,辞不受,而中进士第,调明州司法参军。郡守任情骫法,人莫敢忤,承之独毅然力争之。守怒曰:"曹掾敢如是邪?"承之曰:"事始至,公自为之则已,既下有司,则当循三尺之法矣。"守惮其言。
尝建免役议,王安石见而称之。熙宁初,以为条例司检详文字,得召见。神宗语执政曰:"承之言制置司事甚详,非他人所及也。"改京官。他日,谓之曰:"朕即位以来,不轻与人改秩,今以命汝,异恩也。"
检正中书刑房,察访淮浙常平、农田水利、差役事,还奏《役书》二十篇,加集贤校理。又察访陕西,时郡县昧于奉法,敛羡余过制。承之曰:"是岂朝廷意邪?"悉裁正其数。迁集贤殿修撰,擢宝文阁待制,为同群牧使,纠察在京刑狱兼枢密都承旨,出知延州,入权三司使。
蔡确治相州狱,多引朝士,皆望风自折服。承之为帝言其险诐之状,帝意始悟,趣使诘竟。迁龙图阁直学士,恳辞,乞授兄肃之,曰:"臣少鞠于兄,且兄为待制十年矣。"帝曰:"卿兄弟孝友,足厉风俗。肃之亦当迁也。"即并命焉。
商人犯禁货北珠,乃为公主售,三司久不敢决。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亟索之。帝闻之曰:"有司当如此矣。"进枢密直学士。坐补吏不当,降待制、知汝州。未几,为陕西都转运使,召拜给事中、吏部侍郎、户部尚书,复以枢密直学士知青州。历应天府、河阳、陈、郓、扬州而卒。
及之字公达,亦迪弟之子。由荫登第,通判安肃军。康定中,夏人犯边,契丹复发兵并塞,疆候戒严。及之言:"契丹以与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张虚势以疑我,必不失誓好,愿毋过虞。"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亡卒张海倚山啸聚,白昼掠城市。及之督捕,单骑与海语,谕使归命,当奏贷其死。海感动弛备,奏方上,而众兵集,悉获之。知信州,灵鹫山浮屠,犯法者众,及之治其奸,流数十人,乃自劾。朝廷嘉之,释不问。入判刑部。尝撰次唐史有益治体者,为《君臣龟监》八十卷。王尧臣上其书,并表其学行,韩琦亦以馆职荐之。召试,除直秘阁,历开封府判官、知泾、晋、陕三州。
及之吏事精明,所居官皆称职。以太中大夫致仕,再转正议大夫。卒,年八十五。
柬之子孝基,及之子孝寿、孝称。
孝基字伯始。进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顾侍臣曰:"此李迪孙邪?能世其家,可尚也。"晏殊、富弼荐其材任馆阁,欲一见之。孝基曰:"名器可私谒邪?"竟不往。
知汝阴、雍丘县,通判阆州、舒州,知随州。所治虽剧,然事来亟断,不为证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或问其术,曰:"无他,省事耳。"阆中江水啮城几没,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决水归旁谷,城赖以全。舒吏受赂鬻狱,以杀人罪加平民,孝基劾治三日,得其情,乃抵吏罪。以亲须养,求监崇福宫,判西京国子监。凡就闲十年,累官光禄卿,与父柬之同谢事,才年五十,士大夫美之,以比二疏。
孝基为人冲澹,善养生,平居轻安。弟孝称进对,帝问起居状,欢曰:"度越常人远矣。"后十一年,无疾卒。
孝寿字景山,为开封府户曹参军。元符中,吕嘉问知府事,受章惇、蔡卞指,锻炼上书人,命孝寿摄司录事,成其狱。徽宗即位,嘉问先已得罪,孝寿亦削秩。蔡京为政,以为府推官,迁大理、太仆卿,擢显谟阁待制,为开封尹。
前此,闾里亡赖子,自断截臂腕,托废疾凌良民,无所惮畏。孝寿悉搜出之,部付旁郡,一切治理。加直学士,出知兴仁、开德府。京起苏州章綖狱,还孝寿开封,使往即讯。至苏州,穷治铸钱,逮系逾千数,方冬惨掠囚,堕指脱足不可计,死则投于垣外。日夜锻炼,疑未就,京犹嫌其缓,召使还。其后,綖兄弟竟用此黥窜。又知虢、兖二州。坐守兴仁日与巡检戏射狂人张立死,除名。居无何,起知苏州。
政和初,拜刑部侍郎,复改开封尹。奉宸库吏吕寿盗金,系狱而逃。孝寿尽执守兵,论为故纵,非任事之吏与不上直者,亦以不即追掩绳之。凡配隶四十人,阴赂杖者使加重,六七人才出关而死。帝闻之,命悉还余人。于是谏议大夫毛注论其残忍苛虐,乞加谴,不听。孝寿犹以狱空上表贺。
孝寿虽亡状,亦时有可观。有举子为仆所凌,忿甚,具牒欲送府,同舍生劝解,久乃释。戏取牒效孝寿花书判云:"不勘案,决杖二十。"仆明日持诣府,告其主仿尹书判私用刑。孝寿即追至,备言本末,孝寿幡然曰:"所判正合我意。"如数与仆杖,而谢举子。时都下数千人,无一仆敢肆者,时以此称之。明年,以疾,罢为龙图阁学士、提举醴泉观。卒,赠正奉大夫。
孝称字彦闻,以荫登朝。值郊恩得封父,及之已官通议大夫,有司限以格,孝称言,恐非朝廷所以推恩优老之意,诏特许之,遂为著令。
崇宁中,提举湖北、京西常平,提点京西南路刑狱。蔡京之姻宋乔年为京畿转运使,有囚逸,捕得之。孝称上其功,乔年受赏,而孝称用是得工部员外郎。不阅月,迁大理少卿。连奏狱空,进为卿,且数增秩,擢工部、户部二侍郎,为开封尹。
陈瓘之子正汇在杭州上书,告京不利社稷。郡守蔡薿执送京师,并逮瓘诣狱,孝称胁使证其子,瓘不可。暨狱上,竟窜正汇海岛。京愈德之,进刑部尚书,而以其兄孝寿代为尹。孝称请班兄下,不许。避亲嫌,徙工部。卒,赠光禄大夫。
王曾,字孝先,青州益都人。少孤,鞠于仲父宗元,从学于里人张震,善为文辞。咸平中,由乡贡试礼部、廷对皆第一。杨亿见其赋,叹曰:"王佐器也。"以将作监丞通判济州。代还,当召试学士院,宰相寇准奇之,特试政事堂,授秘书省著作郎、直史馆、三司户部判官。
景德初,始通和契丹,岁遣使致书称南朝,以契丹为北朝。曾曰:"从其国号足矣。"业已遣使,弗果易。迁右正言、知制诰兼史馆修撰。时瑞应沓至,曾尝入对,帝语及之。曾奏曰:"此诚国家承平所致,然愿推而弗居,异日或有灾沴,则免舆议。"及帝既受符命,大建玉清昭应宫,下莫敢言者,曾陈五害以谏。旧用郎中官判大理寺,帝欲重之,特命曾。且谓曾曰:"狱,重典也,今以屈卿。"曾顿首谢。仍赐钱三十万,因请自辟僚属,著为令。迁翰林学士。帝尝晚坐承明殿,召对久之,既退,使内侍谕曰:"向思卿甚,故不及朝服见卿,卿勿以我为慢也。"其见尊礼如此。
知审刑院。旧违制无故失,率坐徒二年,曾请须亲被旨乃坐。既而有犯者,曾乃以失论。帝曰:"如卿言,是无复有违制者。"曾曰:"天下至广,岂人人尽晓制书,如陛下言,亦无复有失者。"帝悟,卒从曾议。再迁尚书主客郎中。知审官院、通进银台司,勾当三班院,遂以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时宫观皆以辅臣为使。王钦若方挟符瑞,傅会帝意,又阴欲排异己者,曾当使会灵,因以推钦若,帝始疑曾自异。及钦若相,会曾市贺皇后家旧第,其家未徙去,而曾令人舁土置门外,贺氏诉禁中。明日,帝以语钦若,乃罢曾为尚书礼部侍郎、判都省,出知应天府。天禧中,民间讹言有妖起若飞帽,夜搏人,自京师以南,人皆恐。曾令夜开里门,敢倡言者即捕之,卒无妖。徙天雄军,复参知政事,迁吏部侍郎兼太子宾客。
真宗不豫,皇后居中预政,太子虽听事资善堂,然事皆决于后,中外以为忧。钱惟演,后戚也,曾密语惟演曰:"太子幼,非宫中不能立。加恩太子,则太子安;太子安,所以安刘氏也。"惟演以为然,因以白后。帝崩,曾奉命入殿庐草遗诏:"以明肃皇后辅立皇太子,权听断军国大事。"丁谓入,去"权"字。曾曰:"皇帝冲年,太后临朝,斯已国家否运。称'权',犹足示后。且增减制书有法,表则之地,先欲乱之邪?"遂不敢去。仁宗立,迁礼部尚书。群臣议太后临朝仪,曾请如东汉故事,太后坐帝右,垂帘奏事,丁谓独欲帝朔望见群臣,大事则太后召对辅臣决之,非大事令入内押班雷允恭传奏禁中,画可以下。曾曰:"两宫异处,而柄归宦官,祸端兆矣。"谓不听。既而允恭坐诛,谓亦得罪。自是两宫垂帘,辅臣奏事如曾议。
谓初败,任中正言:"谓被先帝顾托,虽有罪,请如律议功。"曾曰:"谓以不忠得罪宗庙,尚何议邪!"时真宗初崩,内外汹汹,曾正色独立,朝廷倚以为重。拜中书侍郎兼本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会灵观使。王钦若卒,曾以门下侍郎兼户部尚书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玉清昭应宫使。曾以帝初即位,宜近师儒,即召孙奭、冯元劝讲崇政殿。天圣四年夏,大雨。传言汴口决,水且大至,都人恐,欲东奔。帝问曾,曾曰:"河决奏未至,第民间妖言尔,不足虑也。"已而果然。陕西转过使置醋务,以榷其利,且请推其法天下,曾请罢之。
曾方严持重,每进见,言利害事,审而中理;多所荐拔,尤恶侥幸。帝问曾曰:"比臣僚请对,多求进者。"曾对曰:"惟陛下抑奔竞而崇恬静,庶几有难进易退之人矣。"曹利用恶曾班己上,尝怏怏不悦,语在《利用传》。及利用坐事,太后大怒,曾为之解。太后曰:"卿尝言利用强横,今何解也?"曾曰:"利用素恃恩,臣故尝以理折之。今加以大恶,则非臣所知也。"太后意少释,卒从轻议。
始,太后受册,将御大安殿,曾执以为不可,及长宁节上寿,止共张便殿。太后左右姻家稍通请谒,曾多所裁抑,太后滋不悦。会玉清昭应宫灾,乃出知青州。以彰信军节度使复知天雄军,契丹使者往还,敛车徒而后过,无敢哗者。人乐其政,为画像而生祠之。改天平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判河南府。景祐元年,为枢密使。明年,拜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封沂国公。
曾进退士人,莫有知者。范仲淹尝问曾曰:"明扬士类,宰相之任也。公之盛德,独少此耳。"曾曰:"夫执政者,恩欲归己,怨使谁归?"仲淹服其言。初,吕夷简参知政事,事曾谨甚,曾力荐为相。及夷简位曾上,任事久,多所专决,曾不能堪,论议间有异同,遂求罢。仁宗疑以问曾曰:"卿亦有所不足邪?"时外传知秦州王继明纳赂夷简,曾因及之。帝以问夷简,曾与夷简交论帝前。曾言亦有过者,遂与夷简俱罢,以左仆射、资政殿大学士判郓州。宝元元年冬,大星晨坠其寝,左右惊告。曾曰:"后一月当知之。"如期而薨,年六十一。赠侍中,谥文正。
曾资质端厚,眉目如画。在朝廷,进止皆有常处,平居寡言笑,人莫敢干以私。少与杨亿同在侍从,亿喜谈谑,凡僚友无不狎侮。至与曾言,则曰:"余不敢以戏也。"平生自奉甚俭,有故人子孙京来告别,曾留之具馔,食后,合中送数轴简纸,启视之,皆它人书简后裁取者也。皇祐中,仁宗为篆其碑曰"旌贤之碑",后又改其乡曰旌贤乡。大臣赐碑篆自曾始。仁宗既祔庙,诏择将相配享,以曾为第一。曾无子,养子曰縡。又以弟子融之子绎为后,尚书兵部郎中、秘阁校理致仕,卒。
子融字熙仲。初以曾奏,为将作监主簿。祥符进士及第,累迁太常丞、同知礼院。献所为文,召试,直集贤院。尝论次国朝以来典礼因革,为《礼阁新编》上之。以其书藏太常。
权三司度支、盐铁判官。任布请铸大钱,行之京城。三司使程琳集官议,子融曰:"今军营半在城外,独行大钱城中,可乎?"事遂寝。权同纠察刑狱、知河阳。又集五代事,为《唐余录》六十卷以献。进直龙图阁,累迁太常少卿、权判大理寺。乃取谳狱轻重可为准者,类次以为断例。
拜天章阁待制、尚书吏部郎中、知荆南。盗张海纵掠襄、邓,至荆门,子融阅州兵,将迎击之,贼引去。迁右谏议大夫、知陕州,徙河中府。既而勾当三班院,迁给事中,以尚书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知兖州。不赴,改刑部侍郎致仕。英宗即位,进兵部,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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