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高炽,即明仁宗,明朝第四位皇帝,他是明成祖朱棣的长子,生母是仁孝徐皇后,在位共十个月,年号洪熙。接下来对百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朱高炽生性端重,喜文厌武,以致身体肥胖,屡屡镇守后方,施监国之职。他登基后重用“三杨”等贤臣,减赋税、收开支、赦免罪臣、反冤案,开启了“仁宣之治”。1425年朱高炽猝死于钦安殿,谥为孝昭皇帝,庙号仁宗,葬于十三陵之献陵,传位长子朱瞻基。
轶事典故
政治
抚恤灾民
朱高炽监国期间赈灾成为了其主要政绩之一。在永乐七年(1409年)初次监国期间,明中都凤阳地区爆发了严重的水灾。为了确保及时了解灾变情况和开展赈灾计划,朱高炽先委任大理寺少卿虞谦为右副都御史,命他和给事中杜钦巡视淮安、凤阳直至陈州一带灾害情况。在经过巡视后,虞谦与杜钦建议“悉免其年被灾田租,先有勘核未尽者,审实一体蠲免。若以输在官者,准作今年之数。军民有迫于艰难典卖子女者,官为赎还。”即免除扬州、淮安、风阳、陈州水灾地区的田赋,并代百姓赎回因灾害无活而所鬻子女。由此可见朱高炽将赈灾大计作为重中之重,具备仁君的素质。
改组内阁
朱高炽通过改组内阁,授予文官显贵的品位,以资历较老的翰林学士和干练的官员充实行政官署。在他新任命的官员中,许多人在他在南京或北京监国时已经为他效劳。因此,在永乐十二年(1414年)事件中被撤职的黄淮和在同一时期被监禁的杨溥被任命为翰林学士兼大学士。他原来的老师及最亲密的顾问杨士奇成了首辅大学士和少傅;杨荣和金幼孜也留任大学士。 内阁阁员每个人被封为一品高官,并有兼职。他们就能直接过问在职大臣们的行政事务和施加政治影响。这样,内阁不再是像以前明代统治者之下的不能负责的谘询机构,大学士亲自参加了决策。对朱高炽大力取消他父亲的不得人心的计划和在全帝国建立正规的文官政府的行动来说,这种集体领导是必不可少的。
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的余下的几个月中,朱高炽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改革行政方面。可有可无的官员被解职,其他的官员在70岁就奉命退隐;失职的官员降职,有突出才能的官员升任更重要的职务。为了取得直率的评价和揭露贪污腐化,朱高炽在十月十八日给予杨士奇、杨荣、金幼孜,稍后还有夏原吉每人一颗银印,上刻“绳愆纠缪”的格言。他命令他们用此印密奏关于贵族、甚至皇族胡作非为的案件。监察御史被派往全国各地去调查官员的政绩,并为官僚机构的任命寻求合适的人选。朱高炽常常要求他的大臣们直言不讳,不必担心报复,虽然他有时在激动之下训斥或惩处少数官员,但常常后悔并要求原谅。
在任命官员时,朱高炽特别重视儒家道德和个人品德。同样,朱高炽任命有才能和守纪律的人担任地方的行政和司法职务。
削汰冗官
朱高炽选用贤臣,削汰冗官,任命杨荣、杨士奇、杨溥三人(史称“三杨”)辅政。废除了古代的宫刑,停止宝船下西洋,停止了皇家的采办珠宝;处处以唐太宗为楷模,修明纲纪,爱民如子,他下令减免赋税,对于受灾的地区无偿给以赈济,开放一些山泽,供农民渔猎,对于流民一改往常的刑罚,采取妥善安置的做法,这一切都使得洪熙朝人民得到了充分的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明朝进入了一个稳定、强盛的时期,也是史称“仁宣之治”的开端。
宽刑平狱
朱棣靖难成功后,出于巩固其统治,刑法颇为严苛,尤其对不愿归附自己的建文遗臣进行了残酷迫害。朱高炽即帝位后则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整。
召集五府、六部、通政司、六科同三法司等主要官员至承天门会审,以免出现冤假错案。随后朱高炽又在床前召见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金切孜,曰:“比年法司之滥,朕未尝不知,其所拟大逆不道牲牲出于罗织煆炼,先帝数切戒之。故死刑至四五覆奏,而法司略不留意,甘为酷吏而无愧。自今凡审决重囚,卿三人同行审决。”通过以上言行,表明朱高炽还是十分重视对刑法的把控。死刑犯在四、五次审核的情况下,依旧担心出现冤假错案,可见其对人命的重视。朱高炽同时将建文帝时期的奸党族属赦免放还回家,将发放至教坊的人宽恕从良,还给日产。
还都南京
永乐十九年(1421年)正月,为了北边边防安危等因素,朱棣遂将京师由南京迁往北京。朱高炽即位之后,户部尚书夏元吉随即上疏称建议还都南京。随后颇多大臣纷纷上疏朱髙炽,请求还都南京。平江伯陈瑄上疏朱高炽言七事,第一件便是“重国本”,众多大臣的上疏的确打动了朱高炽。然而迁都乃为国之大事,不可能一蹴而就。朱高炽只得先做前期规划。主要包括,首先加强对南京的管理,先命附马都尉沐昕“掌南京后军都督府事”。
洪熙元年(1425年)二月,再“命太监郑和守备南京”;三月,正式宣布,“将还都南京,诏北京诸司悉称行在,复北京行部及行后军都督府。”随后又为各机构设置一些相应官员。四月,“命皇太子谒孝陵,遂居守南京。”但是五月,朱高炽便突然驾崩。即便是在弥留之际,其仍旧不忘迁都之事,遗诏中朱高炽言:“南北供亿之劳,军民俱困。四方向仰咸南京,斯亦吾之素心。”尽管朱高炽已经为迁都之事做好各种准备,但终宄随其突然驾崩而搁浅。
军事
边防政策
朱高炽重视明廷北边边防,多次敕谕边关将领加强巡逻。其在位期间,曾下诏:“令各隘口及烟墩昼夜用心瞭望,谨慎谨慎,毋致疏虞,敕宁夏、甘肃、辽东、宣府、山海、永平、开平总兵官及备御官亦如之。”朱高炽亦加强防御体系的规格,“命行在后府都督佥事、指挥佥事李敬守居庸关。”除此之外,明廷还加强了对来往边关的审查,同样在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冬:“敕辽东、大同、宣府、永平总兵官,今天气己寒,宜善抚军士,勿令失所。但无敕旨及勘合文书,并勿擅放出境。” 从此记载可以看出,朱高炽强调明廷边防的防御性。
后世对朱高炽的北边政策存在不同说法。有观点批评:仁宣之际明廷北边对蒙古多以防御和安抚为主,防线一再南移,瓦剌趁此窗口期统一各部;《明史·兵志三》亦称:“朔州军士白荣请还东胜、高山等十卫于故地。兴州军士范济亦言:‘朔州(云中郡)、大同、开平、宣府、大宁皆藩篱要地,其土可耕,宜遣将帅兵,修城堡,广屯种。’皆不能用。” 然而同样是范济进言这件事,《明宣宗实录》及《明史·列传五十二》则记载是尚书吕震认为范济的奏章“文辞冗长,且事多已行,不足采” ,亦即并非明廷不能用其言,而是其进言此前大多已经实行。由此亦可见这一问题上史家评价的复杂性。
军事调整
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八月十五日朱高炽即位后,便开始对北部边防的军事将领进行调整。朱高炽首先对五军都督府与一部分都指挥使司的人选进行安排。八月十七日,朱高炽又“命武安侯郑亨等四人俱充总兵官,亨镇守大同;保定侯孟瑛镇交阯;襄城伯李隆镇山海;武进伯朱荣镇辽东。”设置的四个总兵官中,涉及北边的有三个,即大同、山海与辽东。朱高炽在位期间便安排了六个总兵官。加上甘肃总兵官费瓛,明廷北部便总共有七个总兵官。朱高炽对待北部七个军镇的总兵官与内地颇为不同。其中最为突出的一点便是,明廷给其中一位总兵官发出命令之时,亦同时给其他几位总兵官发出相同内容的命令,此实际上显示的是朱高炽对北边军镇一体重视的特点。
朝贡互市
朱高炽放弃主动出击蒙古的策略,以积极经营与蒙古关系的策略代之。朱棣以武功夺天下,与蒙古各部建立朝贡活动的同时,亦积极出击蒙古部落。然而经过数次北征蒙古,明廷内部亦出现危机。在此背景下,朱高炽放弃主动出击蒙古的策略,代以派遣使节出使蒙古表示“悉宥其罪”的积极经营之策。朱高炽将明蒙间的朝贡活动与互市活动置于严密地监控之下。尽管朱高炽积极经营与蒙古间的关系,继续推行朝贡活动;但是对蒙古使团与卖马贸易的严格监管始终未曾放弃。对蒙古贡使的护送制,与蒙古马市贸易紧急措施的准备无一不证明朱高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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