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方进,字子威,西汉时期大臣,汉成帝时丞相,封高陵侯。接下来对百科小编就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翟方进出身寒门,家贫好学,早年丧父,在太守府中任小吏,因办事不机敏,多次被府掾侮辱,愤而辞职。后游历长安,勤学《春秋》,后母怜其年幼,与他一同到长安,以织履供其读书。历经十多年,学问大进,射策甲科,被任为郎。河平二年(前27年),迁博士,数年后出为朔方刺史。永始二年(前15年),擢御史大夫,不久继薛宣为相,封高陵侯。绥和二年(前7年),自杀以谢天下。成帝以“丞相暴亡”宣示中外,亲往吊祭,进谥“恭侯”。后来反抗王莽的翟义是其子。
人物生平
翟方进父亲勤奋好学,曾为汝南郡文学。
翟方进十二三岁时,丧父失学,在太守府中做小吏,因生性迟钝,办事不力,常常遭到掾史辱骂,方进自感忧伤,就向蔡父问自己适宜从事什么职业。蔡父对他的形貌非常惊奇,对他说:你有封侯骨,应当在经术这方面进取,努力研究诸子学问。方进本来就讨厌做小吏,又听了蔡父一番话,心中暗喜,托病归家,辞其后母,欲到京师长安学习经术。母亲怜其年幼,随他同到长安,纺绩做鞋供方进读书。方进从博士学习《春秋》,经过十多年,对经学研究得极为透彻,门徒日众,京师诸儒极为称赞。以射策甲科为郎。
23岁时,举明经,调任议郎。当时有一清河老儒胡常,和方进同样研究经术,官职比方进高,研究学问比方进早,但其名望却在方进之下,胡常嫉妒方进的才能,议论方进多有不敬之处。方进知道后,每当胡常聚集诸生讲经时,就派门下弟子到胡常处提问疑难问题,记其学说,如此很久。后来,胡常知道方进这样做是尊重谦让自己,心中非常惭愧。之后在与士大夫来往之中常常赞扬方进,两人也成为挚友。
河平中,方进转为博士。又过数年,任朔方剌史。方进做官不怕烦琐,所办政务均按条令执行,甚有威名。几年后,翟方进任丞相司直。在甘泉宫,方进弹劾司隶校尉陈庆,认为陈庆有罪未伏诛,却无恐惧之心,有损圣德,陈庆被免官。按照惯例,司隶校尉位在丞相司直下,初授官,应该拜会丞相、御史。如有朝会,应该居中,在食禄两千石的官员之前,同司直一起拜迎丞相、御史。涓勋初任司隶校尉,不肯拜会丞相、御史大夫;朝会相见,礼节又傲慢。路遇外戚成都侯王商,下车肃立,成都侯过后,才上车,礼节又极谦恭。方进上奏弹劾涓勋,列举了涓勋上述情形,并指出:“涓勋不遵礼仪,轻谩宰相,低视上卿,诎节失度,邪谄无常,色厉内荏,有失国体,扰乱朝廷礼仪秩序。”请求免去涓勋司隶校尉职位。皇上认为方进所列举的皆符合律科,涓勋触逆礼仪正法,贬涓勋为昌陵令。方进在一年之间,连奏免两位司隶校尉,朝廷百官因此惧怕他。丞相薛宣很器重他,时常告诫掾史:“小心侍奉司直翟方进,他不久一定做丞相。”
当时在昌陵建立皇家陵墓,贵戚近臣子弟很多人独断专营,从中渔利,方进部署掾史立案审查,反复验问,追缴赃款数千万钱。皇上认为其才能堪任公卿,让他做京兆尹。他搏击豪强,京师权贵畏之。居京兆尹三年,永始二年(公元前15年),方进任御史大夫,数月之后,因为在做京兆尹时办理丧事,骚扰百姓而降职任执金吾。
20多天后,丞相薛宣被免职,相位空缺,群臣大多推举方进任宰相,汉成帝也很器重他的才能,于是提拔翟方进任丞相,封高陵侯。方进后母尚在,身虽富贵,供养甚厚。到后母病故,埋葬后母36日后,即除丧服,办理政务。方进身居西汉国相位,不委托四方郡国办理自己私事,严格依法办事,不徇私情,对牧、守、九卿严格要求。对结党营私者严厉打击,如陈咸、朱博、肖育、逢信、孙宏等人,皆京师世家,知名当世,才拙位居牧、守。方进为后起之辈,十余年间位至宰相,按照法律弹劾陈咸等,使他们全部被罢免或降职使用。
翟方进博学多识,通晓法律,善于用人,以儒学正道修饰法律,为相知能有余,号称“通明相”,天子甚器重他。方进善于体会天子意图,所奏之事,无不称天子之意。当初,定陵侯淳于长尽管是外戚,但凭其才能智谋位居九卿。刚任职时,惟独方进与他交往并多次称赞、推荐他。后来淳于长以大逆不道被杀,与淳于长关系密切的很多人被免官,方进为宰相,一直受到皇上重用,却没受到任何责备。方进感到惭愧,上表谢罪,自请辞官。皇帝答复说:定陵侯已认罪伏法,你尽管同他有过交往,不曾听过,朝过夕改,君子称赞,你还有什么疑虑呢?应该专心一意,不要懈怠,就医吃药,保持身体。方进自此才开始办理政务,上奏条陈于淳于长厚交的京兆尹孙宝、右扶风肖育及刺史等官吏20余人,皆被免去官职。
翟方进虽然学习、传授《谷梁》,但喜好《左氏传》及天文星相,其《左氏传》的老师为古文经学大师刘歆,星历老师是长安令田终术。绥和二年(前7年)春,火星与心星相遇,世人迷信,认为不祥,当时贲丽善占星象,称应该由大臣承担责任。汉成帝赐册斥责方进,认为方进为相10年,灾害并至,民受饥饿;盗贼众多,吏民相残;群下凶凶,怀奸朋党;政令变更无常,逼迫方进自尽,方进即日自杀。成帝多次亲临翟府吊唁,礼节及所赐之物都超过先前旧例,谥号恭侯。
“荧惑守心”是中国星占学上最凶的天象,是帝王驾崩的恶兆。西汉成帝时期,一次虚假的“荧惑守心”却让当朝丞相引咎自杀,来代替天子接受天谴。虚假的“荧惑守心”天象的背后则是一次朝廷上层的政治斗争,一次利用星象来谋取政治利益的阴谋。
一、何为“荧惑守心”“荧惑守心”是中国古代星占学上最凶的天象,指的是荧惑在心宿发生运行方向的改变,其运行方向或由顺行转为逆行,或由顺行转为逆行,并且停留在心宿一段时间的现象。
荧惑守心
荧惑本意有“眩惑”的意思,《逸周书》记载:“昔者绩阳强力四征,重丘遗之美女,绩阳之君悦之,荧惑不治,大臣争权,远近不相听,国分为二”。而荧惑在中国古代的星相学中,被用作火星的代称。荧惑的出现,多与悖乱,残贼、疾、丧、饥、兵等凶相联系,《史记》记载:“荧惑为勃乱,残贼、疾、丧、饥、兵。反道二舍以上,居之,三月有殃,五月受兵,七月半亡地,九月太半亡地。因与俱出入,国绝祀。”在汉代星占学中,术家认为荧惑还与帝王的天命密切相关,《史记》记载:“荧惑为孛,外则理兵,内则理政。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
二十八星宿
心宿是二十八星宿之一,属于东方苍龙七宿,共有三颗星。按现在的星座来说,心宿主要是在天蝎座天区,也有少部分在豺狼座。星占家称其中的中央大星为大火星,代表天王,即为天子;前后两颗星分别代表太子与庶子,《史记》记载:“心为明堂,大星天王,前後星子属。”心宿在星占学中不仅代表天子的明堂所在,并且和荧惑关系密切,被称为“荧惑庙”,《史记》记载:“心为明堂,荧惑庙也。”
“荧惑守心”这一现象被星占家称为可以直接影响天子命运和统治的大凶之兆,长沙马王堆汉墓中出土的帛书《五星占》中记载:“(火)与心星遇,则缟素麻衣,在其南、在其北,皆为死亡。”“荧惑守心”还有预示“大人易政,主去其功”、“天子走失位”、“王、将军为乱”、“大臣为变,谋其主,诸侯接起”等事件将发生。但是史书上所记载的“荧惑守心”现象,有的仅仅是满足政治需求的虚构。汉成帝绥和二年发生的“荧惑守心”天象便是虚构的。
二、天人感应思想的发展汉武帝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所谓儒术,其实是两部分内容,其中“儒”指的是儒学,而“术”指的是术数学。同时汉武帝也认可天人感应的思想,经历几代不断强化天人感应思想,对整个汉代的政治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星占学作为术数学的分支,因其可以与天人感应相互佐证,故在两汉时期极为盛行。
董仲舒
汉武帝时期,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以《春秋》中的实例来证明天人感应思想,阐述了灾异与政治之间的关联,试图用灾异来限制皇权。后来各代的经学家相继推崇,更是加强了天人感应的思想。汉代帝王十分重视灾异,而大臣也会上疏,将政治上的失德与灾异相联系。面对灾异帝王往往会下诏罪己,任用贤良,赈灾救济。同时汉代的丞相还承担着燮和阴阳的职责,在发生灾异后帝王往往会怪罪丞相,认为其未尽职责,并将其罢免。灾异被认为是帝王不符合天意的表现,因此帝王必须承担政治上的责任。丞相作为辅佐帝王的一把手,也需要分担责任,但实际上都是丞相一人承担。汉代翟方进便是一个为汉成帝承担灾异的宰相。
三、汉成帝与翟方进西汉国力在武帝、宣帝时期达到鼎盛,元帝时期开始衰落,到成帝时期外戚掌权,国力愈加衰落,外戚王氏得势,为王莽篡汉埋下祸根。汉成帝好色,后宫众多,先前宠幸许皇后、班婕妤,后又专宠赵合德、赵飞燕姐妹十年,但赵氏姐妹无子。赵氏姐妹为了保持后宫中的地位,多次掩杀皇子,所以导致汉成帝没有皇子,《汉书》记载:“箧中有死儿,埋屏处,勿令人知。”
影视剧中的赵飞燕
翟方进家室低微,但他热爱学习,后来在给事太守府当了一个小吏,因“号迟顿不及事”,经常被缘史责骂。后来蔡父说:‘小史有封侯骨,当以经术进,努力为诸生学问。’”?翟方进于是开始读经,学习春秋,十多年后,“经学明习,徒众日广,诸儒称之。以射策甲科为郎。二三岁,举明经,迁议郎。”后经历一系列的迁升,永始二年,“丞相薛宣坐广汉盗贼群起,及太皇太后丧时三辅吏并征发为奸,免为庶人,方进亦坐为京兆尹时奉丧事烦扰百姓,左迁执金吾。” 二十多天后,因群臣推举,翟方进担任丞相。翟方进任丞相后,“知能有余,兼通文法吏事,以儒雅缘饬法律,号为‘通明相’。”汉成帝也十分器重他。
四、突如其来的“荧惑守心”汉成帝绥和二年,翟方进的部下星占家李寻,向皇帝上奏发生“荧惑守心”的异相,李寻列举多项星象异变,说翟方进不可能保全,并逼迫他“尽节转凶。”另一位擅长星历的贲丽也上书“言大臣宜当之”。
汉成帝对“荧惑守心”的异相十分恐惧,因为“荧惑守心”的星占意义可能是代表皇帝驾崩凶兆,所以他害怕其在自己身上灵验,同时想借鉴宋景公时期的“荧惑守心”事件,即司星子韦说:“可移于相”,《史记》中记载:“三十七年,楚惠王灭陈。荧惑守心。心,宋之分野也。景公忧之。司星子韦曰:‘可移於相。’”也就是让丞相替国君承担罪责。
影视剧中的汉成帝刘骜
汉成帝于是召见翟方进,未及引决,上遂赐册。下诏书要与丞相共同承担灾异的责任,实际上将过错归于丞相翟方进,翟方进即日自杀,成为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因天变而死的丞相。但巧合的是次月,成帝暴崩,死因不明,民间哗然,归罪于赵昭仪,后来赵昭仪自杀以平息舆论。
五、虚构的“荧惑守心”与真实的政治斗争现代人经过现代科学的推算,发现汉成帝绥和二年春并未发生“荧惑守心”的现象,这显然是有人虚构的,并利用天象来达到政治目的。
汉成帝时期存在三股势力:外戚王氏势力庞大,丞相翟方进深受皇帝重视,定陵侯淳于长对立赵皇后有功。但在绥和元年出现了淳于长事件,曲阳侯王根上书乞骸骨,淳于长按次序应当取代王根担任辅国,但王莽妒忌其得宠,于是揭发淳于长娶许皇后的姐姐,然后密谋立许皇后为左皇后的事情,成帝于是罢免淳于长的官职,遣返封国。后来淳于长赠送财宝给王立,使其在成帝面前说好话,被成帝怀疑,成帝于是派有司案查,逮捕淳于长入狱,最后淳于长死于狱中。
王莽以外戚的身份顺利的取代王根,担任大司马辅政,掌握大权。同时翟方进在担任丞相时也与各世家结怨,《汉书》记载:“为相公洁,请托不行郡国。持法刻深,举奏牧守九卿,峻文深诋,中伤者尤多。如陈咸、朱博、萧育、逢信、孙闳之属,皆京师世家,以材能少历牧守列卿,知名当世,而方进特立后起,十余年间至宰相,据法以弹咸等,皆罢退之。”虽然受皇帝的喜爱,但多方树敌,容易招人怨念。
影视剧中王莽
当时朝堂之上,王莽与翟方进都掌握大权,但是因为翟方进受皇帝喜爱并委以重任,双方之间政治斗争也激烈。在这样一个背景下,虽然我们在文献里没有“实锤”的证据,但既然现代天文学推定当时“荧惑守心”的天象是假的,那么更大的可能就是,王莽为独揽大权而故意打压翟方进,进而收买翟方进的部下李寻,虚构出“荧惑守心”的天象,加之阴阳星占术数思想的盛行,进而逼死作为宰相的翟方进。总之,这应当是一次假天象之名,而进行的政治迫害。
文史君说:古人观象主要是希望能预占人事,事先谋求应变之道以趋吉避凶。星占、术数应运而生,星占和术数对中国古代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在政治上,成为帝王是否顺天命的重要标志,以星占学成为制衡皇权的一种有效力量,或者成为权力争斗的工具,例如翟方进;在军事上,《淮南子》云:“故上将之用兵也,上得天道,下得地利,中得人心。”战场上需要数术家来掌天时,知天意;在社会生活中,民间择吉日的风俗便是星占数术与民众生活的密切关联的表现。
当然,以今天科学的眼光来看,古代的占星或许包含了太多迷信的东西,但既然古人相信这些,那么这些东西也就成了古人精神世界的组成部分,同时也就成了我们了解历史的一把钥匙。
《史记·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载,“沛公为汉王,以何为丞相。”汉王二年(前205年)派曹参以假左丞相的名义镇守关中。 杜佑《通典·卷第二十一·职官三》载,“汉高帝即位,一丞相,绿绶,(高帝二年,拜曹参为假左丞相,即汉初丞相当有左右,今言一丞相,或汉书之误。)以萧何为之。” 序次 谥号 姓名 在位年数 在位时间 皇帝 西汉相国(公元前206年—前190年) 1 酂文终侯 萧何 13年 公元前206年—前193年(汉高祖元年—汉惠帝二年) 汉高祖
汉惠帝 2平阳侯曹参3年前193年—前190年(汉惠帝二年—汉惠帝五年)汉惠帝3舞阳侯樊哙1年前190年—前189年(汉惠帝五年—汉惠帝六年)汉惠帝4吕王吕产9年前189年—前180年(汉惠帝六年—吕太后八年)汉惠帝
吕太后 《汉书·卷六十六·公孙刘田王杨蔡陈郑传第三十六》载,「征和二年春(前91年),制诏御史:『……其以涿郡太守屈氂为左丞相,分丞相长史为两府,以待天下远方之选。夫亲亲任贤,周唐之道也。以澎户二千二百封左丞相为澎侯。』」故刘屈氂为此左、右丞相时期之左丞相,右丞相空缺。至前90年刘屈氂死而罢。 序次 谥号 姓名 在位年数 在位时间 皇帝 西汉丞相(公元前190年—公元25年) 1武侯王陵2年前189年—前187年(汉惠帝六年—吕太后元年)汉惠帝
吕太后 2 曲逆献侯 陈平 11年 前190年—前178年(汉惠帝五年—汉文帝前元二年)
汉惠帝
吕太后
汉文帝 3 绛武侯 周勃 1年 前178年(汉文帝前元二年) 汉文帝 4 颍阴懿侯 灌婴 1年 前177年—前176年(汉文帝前元二年—汉文帝前元三年) 汉文帝 5 北平文侯 张苍 14年 前176年—前162年(汉文帝前元三年—汉文帝后元元年) 汉文帝 6 故安节侯 申屠嘉 7年 前162年—前155年(汉文帝后元元年—汉景帝前元二年) 汉文帝
汉景帝 7 开封夷侯 陶青 5年 前155年—前150年(汉景帝前元二年—汉景帝前元七年) 汉景帝 8 条侯 周亚夫 3年 前150年—前147年(汉景帝前元七年—汉景帝中元三年) 汉景帝 9 桃哀侯 刘舍 4年 前147年—前143年(汉景帝中元三年—汉景帝后元元年) 汉景帝 10 建陵哀侯 卫绾 3年 前143年—前140年(汉景帝后元元年—汉武帝建元元年) 汉景帝
汉武帝 11 魏其侯 窦婴 1年 前140年—前139年(汉武帝建元元年—汉武帝建元二年) 汉武帝 12 柏至侯 许昌 4年 前139年—前135年(汉武帝建元二年—汉武帝建元六年) 汉武帝 13 武安侯 田蚡 4年 前135年—前131年(汉武帝建元六年—汉武帝元光四年) 汉武帝 14 平棘侯 薛泽 7年 前131年—前124年(汉武帝元光四年—汉武帝元朔三年) 汉武帝 15 平津献侯 公孙弘 3年 前124年—前121年(汉武帝元朔三年—汉武帝元狩二年) 汉武帝 16 乐安侯 李蔡 3年 前121年—前118年(汉武帝元狩二年—汉武帝元狩五年) 汉武帝 17 武强侯 庄青翟 3年 前118年—前115年(汉武帝元狩五年—汉武帝元鼎二年) 汉武帝 18 高陵侯 赵周 3年 前115年—前112年(汉武帝元鼎二年—汉武帝元鼎五年) 汉武帝 19 牧丘恬侯 石庆 9年 前112年—前103年(汉武帝元鼎五年—汉武帝元封六年) 汉武帝 20 葛绎侯 公孙贺 12年 前103年—前91年(汉武帝元封六年—汉武帝征和二年) 汉武帝 21 澎侯 刘屈氂 1年 前91年—前90年(汉武帝征和二年—汉武帝征和三年) 汉武帝 22 富民定侯 田千秋/车千秋 12年 前89年—前77年(汉武帝征和三年—汉昭帝元凤四年) 汉武帝
汉昭帝 23 冝春敬侯 王欣 1年 前77年—前76年(汉昭帝元凤四年—汉昭帝元凤五年) 汉昭帝 24 安平敬侯 杨敞 1年 前75年—前74年(汉昭帝元凤六年—汉昭帝元平元年) 汉昭帝 25 阳平节侯 蔡义 3年 前74年—前71年(汉昭帝元平元年—汉宣帝本始三年) 汉昭帝
汉废帝
汉宣帝 26 扶阳节侯 韦贤 4年 前71年—前67年(汉宣帝本始三年—汉宣帝地节三年) 汉宣帝 27 高平宪侯 魏相 8年 前67年—前59年(汉宣帝本始三年—汉宣帝神爵三年) 汉宣帝 28 博阳定侯 丙吉 4年 前59年—前55年(汉宣帝神爵三年—汉宣帝五凤三年) 汉宣帝 29 建成定侯 黄霸 4年 前55年—前51年(汉宣帝五凤三年—汉宣帝甘露三年) 汉宣帝 30 西平安侯 于定国 8年 前51年—前43年(汉宣帝甘露三年—汉元帝永光元年) 汉宣帝
汉元帝 31 扶阳共侯 韦玄成 6年 前42年—前36年(汉元帝永光二年—汉元帝建昭三年) 汉元帝 32 乐安侯 匡衡 6年 前36年—前30年(汉元帝建昭三年—汉成帝建始三年) 汉元帝
汉成帝 33 乐昌侯 王商 4年 前29年—前25年(汉成帝建始四年—汉成帝河平四年) 汉成帝 34 安昌节侯 张禹 5年 前25年—前20年(汉成帝河平四年—汉成帝鸿嘉元年) 汉成帝 35 高阳侯 薛宣 5年 前20年—前15年(汉成帝鸿嘉元年—汉成帝永始二年) 汉成帝 36 高陵共侯 翟方进 8年 前15年—前7年(汉成帝永始二年—汉成帝绥和二年) 汉成帝 37 博山简烈侯 孔光 2年 前7年—前5年(汉成帝绥和二年—汉哀帝建平二年) 汉成帝
汉哀帝 38 杨乡侯 朱博 1年 前5年(汉哀帝建平二年) 汉哀帝 39 ——平当 1年 前5年—前4年(汉哀帝建平二年—汉哀帝建平三年) 汉哀帝 40 新甫侯 王嘉 2年 前4年—前2年(汉哀帝建平三年—汉哀帝元寿元年) 汉哀帝 41 博山简烈侯 孔光 1年 前2年—前1年(汉哀帝元寿元年—汉哀帝元寿二年) 汉哀帝 42扶德侯马宫6年 前1年—公元5年(汉哀帝元寿二年—汉平帝元始五年)汉哀帝
汉平帝 43 防乡侯平晏4年6年—9年(孺子婴居摄元年—【新】王莽始建国元年)汉平帝
孺子婴
王莽 44 ——方望20年6年—25年(孺子婴居摄元年—更始帝更始三年)孺子婴
王莽
更始帝
1、上蔡县邮编2、上蔡县属于哪个市3、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邮编4、河南省、上蔡县都有那几个乡镇5、上蔡什么时候不是国家级贫困县6、上蔡县属于哪个省哪个市上蔡县邮编 上蔡县邮编是463800。
上蔡县,隶属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市东北部。东与周口市项城市接壤,南与汝南县、平舆县交界,西与西平县、遂平县相连,北与漯河市郾城区、周口市商水县毗邻,总面积1514.22平方千米。2019年,上蔡县总人口154.54万人。有36个民族。截至2021年10月,上蔡县下辖4个街道,13个镇、9个乡。
上蔡县是中国重阳文化之乡、国家卫生县城、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有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无量寺高青萝卜、崇礼红薯、邵店黄姜。
人口
截至2020年11月1日,上蔡县常住人口1005745人。2019年,上蔡县总人口154.54万人。常住人口97.3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9.15万人。出生率10.41%,死亡率7.15%。自然增长率3.26%,城镇化率40.2%。
上蔡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居住地区。全县有汉族、回族、壮族、苗族、彝族、佤族、土家族、哈尼族、蒙古族、满族、布依族、侗族、傣族、瑶族、拉祜族、黎族、白族、藏族、仫佬族、布朗族、保安族、赫哲族、朝鲜族、畲族、水族、穿青族、傈僳族、维吾尔族、仡佬族、景颇族、土族、哈萨克族、塔吉克族、毛南族、德昂族、锡伯族共36个民族。
汉族人口最多,占全县总人口的99.84%,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0.16%。人口超过50人的少数民族有回族、壮族、苗族、彝族、佤族、土家族、哈尼族、蒙古族、满族、布依族、侗族、傣族、瑶族、拉祜族等。少数民族中,回族人口最多。
上蔡县属于哪个市 上蔡县属于驻马店市,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市东北部,东西长60千米,总面积1529平方千米,是一个平原农业大县,也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上蔡县是古蔡国所在地,是秦相李斯、汉相翟方进的故里,海内外蔡氏祖地,重阳文化的发祥地。古蔡八景已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胜古迹,1995年被定为历史人文景观旅游开发区。
河南省驻马店市上蔡县邮编 463800。
上蔡县河南上蔡县,隶属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河南省东南部河南上蔡县,驻马店市东北部。东与周口市项城市接壤河南上蔡县,南与汝南县、平舆县交界,西与西平县、遂平县相连,北与漯河市郾城区、周口市商水县毗邻,总面积1514.22平方千米。
文化底蕴深厚:
上蔡古为蔡国,是海内外蔡氏祖地、秦丞相李斯故里、中国重阳文化之乡。据传上古时期人祖伏羲氏因蓍草生于蔡地,画卦于蔡河之滨,遂名其地为“蔡”。公元前11世纪,周武王封其弟叔度于蔡,建立蔡国,上蔡遂成为天下蔡氏祖地。
上蔡历史文物遗址众多,境内河南上蔡县的蔡国故城墙、郭庄楚墓是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光武台等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各类文化遗址87处,居河南省文物大县前列,被评选为河南省十大古城之一,被联合国地名组织命名为“千年古县”。
上蔡历史上名人辈出,史称“千古一相”的秦丞相李斯、号称“通明相”的西汉丞相翟方进以及世称“上蔡先生”的北宋著名理学家谢良佐等均为上蔡人。
以上内容参考:上蔡县人民政府——上蔡简介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上蔡县
河南省、上蔡县都有那几个乡镇 河南省上蔡县辖8个镇、14个乡、4个街道办事处:黄埠镇、杨集镇、洙湖镇、党店镇、塔桥镇、朱里镇、华陂镇、东洪镇,大路李乡、无量寺乡、邵店乡、五龙乡、杨屯乡、和店乡、蔡沟乡、齐海乡、崇礼乡、韩寨乡、东岸乡、小岳寺乡、西洪乡、百尺乡,蔡都办事处、芦岗办事处、重阳办事处、卧龙办事处。
拓展资料:
上蔡县位于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市东北部,东靠项城,西连西平、遂平,南接汝南、平舆,北临商水、郾城,总面积1529平方公里,耕地165.6万亩。
全县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属暖温带季风型湿润气候,雨量充沛(年均降水量870.7mm),光照适中(年均日照时间2089小时),无霜期长(平均无霜期225天),四季分明(年均气14.7°C)。
境内有河流10条(另有4条季节性间歇河),分属洪汝河、沙颖河两个水系,皆属淮河流域。
境内交通便利,京珠高速公路穿境而过,县城西距京广铁路、107国道26公里,东距106国道40公里,北依漯(河)蚌(埠)铁路55公里,开龚公路、高兰路、商桐路、吴黄路4条省级公路纵贯全境,县乡公路四通八达,乡乡公路交织成网,全县有柏油路面630多公里。
上蔡什么时候不是国家级贫困县 2020年2月26日。上蔡2020年2月26日不是国家级贫困县,2020年2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上蔡县退出贫困县,正式脱贫摘帽。上蔡县,隶属河南省驻马店市。地处河南省东南部,驻马店市东北部。
上蔡县属于哪个省哪个市 河南省驻马店市。
驻马店,河南省下辖地级市,位于河南中南部,地处淮河上游的丘陵平原地区,位于全国第三级地貌台阶上,横跨南阳盆地东缘和淮北平原,处于亚热带与暖温带的过渡地带,具有亚热带与暖温带的双重气候特征。
驻马店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盘古创世纪活动的核心区域,是轩辕黄帝夫人嫘祖的故乡,是战国时代的兵器制造中心和蔡氏、金氏、江氏家族的故里;全市共有森林公园7个,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4个,自然人文景观较多;驻马店还拥有梁祝故里、秦丞相李斯墓、伏羲画卦亭和战国冶铁遗址、西周蔡国故城、天中山、悟颖塔等人文资源,还有始建于明朝嘉靖年间(1522—1566年)的南海禅寺。
加快了秦朝的灭亡
秦始皇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进一步排除不同的政治思想和见解,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这一点和秦始皇采用的其他措施有所不同,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意义
虽然是为了加强思想控制,并在短时间内得到了成功;但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不利于社会发展,钳制了当时人们的思想,并且手法残忍,残暴。
荀子学派法家学派与孔孟正统派儒学的斗争,集中表现在中央集权(地主政治)与分封诸侯(领主政治)的争论上,终于爆发了焚书坑儒的大破裂。前二二一年,初并天下,以丞相王绾为首的群臣,都主张在离秦较远的燕齐楚等地分封皇子为王,独廷尉李斯反对分封。秦始皇从李斯议,确定行施郡县制度。前二一二年,秦始皇大宴群臣,博士齐人淳于越倡议,主张学古法,分封皇子功臣为诸侯。丞相李斯斥儒生不师今而学古,各尊私学,诽谤朝政,惑乱民心,建议禁私学。办法是除了史官所藏秦国史记以外,别国史记一概烧毁;除了博士官所藏图书,私人所藏儒家经典和诸子书一概送官府烧毁。下今后三十天不送所藏私书到官府,罚筑长城四年。聚谈诗书的人斩首,是古非今的人灭族,只有医药、占卜、农作书不禁。民间求学以吏为师。秦始皇从李斯议,实行了焚书法令。前二一一年,方士求神仙不得,畏罪逃走,秦始皇大怒,活埋术士四百六十余人。这个焚书坑儒的野蛮行为,反映出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斗争的极端尖锐。李斯主张中央集权,是适合时宜的,他所代表的儒家荀子学派(与韩非派法家合流)却是一种极端压制人民的政治思想。王绾、淳于越主张分封诸侯,是违反时宜的,他们所代表的儒家孔孟正统派(包括阴阳家与神仙家)却是讲仁义的政治思想。政治上学派上的斗争一直发展到大惨杀,把孟子学派的儒生大体杀尽(东汉赵岐说),李斯算是取得了胜利。但是,焚书坑儒,丝毫也不能消灭学派上的分歧,而且还促成了秦朝的灭亡。秦始皇实行李斯的主张,皇位的当然继承人长子扶苏,替孔孟派儒生说话,秦始皇发怒,使扶苏到上郡(在陕西绥德县)监蒙恬军。前二一○年,秦始皇出巡,在路上病死。李斯怕扶苏继位,自己不得宠信,与宦官赵高用阴谋抑立秦始皇第十八子胡亥为秦二世,伪造遗诏杀扶苏、蒙恬。不久,胡亥赵高又杀李斯。秦失去颇得民心的扶苏与拥有威望的大将蒙恬、丞相李斯,政权落在胡亥、赵高手中。胡亥厉行督责,昏暴无比,是完全的独夫,秦崩溃的条件全部成熟了。
赵政的极端做法,导致的是秦王朝的短祚,仅持续了15年。晚唐诗人章碣在其《焚书坑》一诗中写道:“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
造就了中国“大一统”格局
“焚书坑儒”一直是秦始皇残酷暴戾的证据,被后世天下学人唾骂了两千多年,以至于现在某些人一想到这个历史事件,仍然耿耿于怀,恨不能掘墓鞭尸,恨不能穿透两千多年的时空,对秦始皇敲骨吸髓。这种仇恨实际上是后来的文人们潜意识里面的集体恐惧,是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从感情上来说,老僧也觉得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手段过于激烈,对当时的儒生们的确是太过残酷,他完全可以采取更缓和的一些方法。不过如果要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最好从该事件产生的效果来评价,而不要采用道德或者感情的标准。那么焚书坑儒的历史效果是什么呢?我认为通过这件事情之后,造就了中华民族大一统的历史格局。
先来看看“焚书坑儒”的实质,“焚书坑儒”的实质其实是统一思想的运动。当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在政治结构上,废除了分封制,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郡县制;在文化上,统一了文字,以小篆为标准的官用文字;在经济领域内,统一货币,统一度量衡。这些措施都是国家大一统的基本要素,是国家强暴力能够控制的要素。但有些东西是国家强力结构很难驾驭的,特别是在秦朝初年,战国时期刚结束,百家仍然在争鸣中,思想领域内极度混乱,而一个国家能在多大程度上统一,最主要的条件是能在多大程度上形成共同的价值观,而思想混乱是形成共同价值观的大敌。因此,光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大一统措施还不行,最关键最长远的统一要素是思想的统一,形成统一的核心价值观念,才能让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内的统一措施有效。而当时最大两种思想潮流就是儒家和法家,儒家是尊古的,而秦始皇统一中国偏偏是新事务,他采取的措施也都是些新措施,这些东西都是不符合儒家理念的,而当时六国贵族,也借着儒家的“克己复礼”妄图恢复周朝的分封制,从而取得失去的权势。所以,对于刚刚统一的秦朝来说,统一思想就是维护大一统的关键措施。因此,秦始皇在找到了几个儒生茬之后,一场统一思想的文化运动就开始了,手段是激烈了点,但客观效果明显的。虽然统一的秦朝只持续了十几年,但秦朝以后的所有统治者,无一不把统一思想看成维护统治的关键手段,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中国大一统思想正式形成。此后所有的统治者,基本上都把儒家思想作为国家的核心思想。这里需要特别说明一下,秦朝“坑儒”,和汉朝的“尊儒”,其实质是一样的,都是要统一思想。实际上从汉朝以来,所有的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施行的“阳儒阴法”,或者是“实法名儒”,就是表面上是采用儒家观点,实际上却是法家的手段。皇帝用法家的方法统治天下,而用儒家的学说教化百姓。法家强调的是权、术、势,古人把这些东西当成是帝王术,作为驾驭百姓群臣的方法;而儒家学说主要是强调仁和礼,仁和礼最大的益处就是从道德上形成行为自觉,而不用采取暴力措施,是维护等级制度的好工具,所以历代统治者都用儒学教化天下。而当年秦始皇由于没有认识到可以儒学是可以利用的,所以采取了激烈手段。焚书坑儒这种手段是愚蠢而又残暴的。它毁灭了古代许多典籍,造成文化史上难以弥补的损失。
儒家思想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其理论贯穿了整个中国古代历史,并继续影响着我们的现代生活。儒家倡导“以德服人”的治国方略。孟子曰:“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诚服也。”[1]同时儒家否认社会是公平的,“名位不同,礼亦异数”[2]他们认为人有智愚之别,应有贵贱上下之分,而贵贱上下决定每一个人在社会上的地位和行为。如何维持这样的社会秩序?“政者,正也。君为正,则百姓从政矣。君之所为,百姓之所从也。君所不为,百姓何从。”[3]《礼记.哀公问》所以孟子认为“惟仁者宜在高位”,[4]并要求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5]由此“治天下可运于掌上”。[6]笔者仅就儒家的“仁政”思想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影响这一角度谈谈自己的看法。
“仁政”理论在当初并未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儒家思想成为古代中国的治国思想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春秋战国时期的战乱和社会阶层的剧变要求哲学理论立足于现实,而众多繁杂的政治理论要求思想家们合理地解释现实以完善各自的理论体系。秦王朝的迅速解体和汉初分封制的弊端迫使统治者需要加强中央集权,此时汉儒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他的《春秋》大一统思想得到汉武帝赏识,儒学遂从三教九流中脱颖而出。董仲舒把儒家思想与阴阳家的思想结合起来,他认为德为阳,刑为阴。两者的关系是:“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辅也。”[7]“圣人多其爱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8]这就是“德主刑辅”。先用德礼进行教化,教化无效再辅之以刑罚,把德刑结合起来。经过历代儒家学者与统治阶层的不断交媾,这种刚柔相济的“仁政”成为历代王朝的治国之道。儒家思想吸引统治者的理论基础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强调宗法伦理观念。儒家思想最根本的就是宗法伦理思想。“君君臣臣,父父子子”,[9]这种君臣父子关系是皇权统治中的“大伦”。皇帝掌握统治国家的最高权力,然后通过分封、诏赐等方式对权力、财产进行分配,形成了以血缘关系为主的家长式统治。在宗法制度中,君臣、上下、贵贱都有明确的界限和等级秩序。借“亲亲”、“尊尊”之规则,来维护以父权为中心的家庭、家族伦理关系和以君权为中心的社会秩序。秦二世矫诏秦始皇赐秦太子扶苏死,扶苏说,“父而赐死,尚安敢复请?”[10]可见向百姓灌输宗法伦理观念有助于臣民接受家长式的统治,从而维护国家安定,社会和谐,达到天下长治久安之目的。
二、宣扬“性善论”。儒家认为人具有“善端”,具有为善、成圣的潜能。孟子曰:“恻隐之心,仁之端也;羞恶之心,义之端也;辞让之心,礼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11]此“四端”即“仁、义、礼、智”四种“善”的萌芽状态,是人“不学而能”、“不虑而知”的“良能”、“良知”。[12]孟子强调,“仁义礼智根于心”。[13]性善论把人心视为一切美好价值的观念的源头,从而把治理国家看作是“修身、养性、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过程,就人的本性而言,是不需要法律的,以德治国是最好的统治方式。统治者就是道德楷模,对他不需要防范。臣民需修身养性,使人的“善”得到保存和发展,并向着仁义礼智等圣人君子的人格目标而迈进。
三、主张贤人治国。按照儒家理论,如果人性恶,那就不可能有“仁人”,也就不可能有“仁政”。人为善的潜能是仁政的基础。所谓“仁政”也就是为政者“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14]儒家认为个人不能离开社会而存在,个人只有作为国家和家庭的成员才有存在的意义。但儒家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区别是“治人者”与“治于人者”的区别。孟子曰:“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15]孟子还断言这是“天下之通义”。[16]那么,谁应为“治人者”,谁应为“治于人者”?孟子以为“天下有道,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天下无道,小役大,弱役强。斯二者,天也。顺天者存,逆天者亡。”[17]据此推理,政治上至高之位,必以最大之德居之。所谓天子,必圣人乃可为之。圣人的责任是确立“天道”和“替天行道”,即施行仁政。臣民惟有听从圣人和君子的教诲,循礼守法,安居乐业。儒家认为,“爱人”仅仅是对为政者的要求,而被爱的对象则是普通的老百姓。只有为政者才需要讲“爱人”的仁政,只有得道的君子才能行“爱人”的仁政。所以孔子说:“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18]
由此可以看出,儒家主张的仁政即为德治,由贤人来治理国家。实施“仁政”的统治者要求臣民接受统治理由是:第一,我是天子,是最优秀的人,道德高尚无边。第二,我为社稷鞠躬尽瘁,是出于对臣民的无私的爱,会给臣民带来安全和财富。孔子说,“为政以德”、“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9]他们认为,人在社会上的贵贱和在家族中的亲疏、尊卑、长幼的差异是天生的,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行为必须符合他们的身份和政治、社会地位。不同的身份有着不同的行为规范。人人要遵守固有的行为规范,便可维持理想的社会秩序,国家便可长治久安。而人心的善恶取决于德治,同时德治又取决于统治者的个人魅力,因为统治者的人格具有绝对的感召力。所以儒家所主张的“仁政”最终都衍变成为“人治”。
儒家实施“仁政”的前提是人的本性具有先天的善性,肯定人自身具有可向高尚道德发展的潜在因素,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人格的培养和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关系的产生。但儒家又认为人与人是不平等的,每个人的生活环境、生活历程具有具体性,因而道德水平必然存在差异。统治者必然是善的代表,由他实施仁政,在他的领导之下,被统治者才能保存原有的善性,然后继续修身养性,以达到自身人格的完美。因此,从本质上看,儒家的“仁政”理论就是把国家的发展和社稷的安危完全托付给一个理想化的圣人。从历史实践看,儒家的这一理想从未实现过。相反,“仁政”成为了统治者实施暴政的遮羞布。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今天,如果还寄梦于以“仁政”来维护社会秩序,必然重蹈覆辙。笔者认为,“仁政”理论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存在以下负面影响。
一、“贤人治国”的理论违反了权力制约原则。
儒家强调人的自身修养,即“内圣”,只要诚心修身,既可成圣成仁,无往而不胜。“内圣”可致“外王”,修身是手段,“内圣”是目的,而前提是人有根本的善端。整个儒家文化的精神方向,就是以圣贤作为理想的人格典范和人生追求的目标,鼓励人们加强自身道德修养。因此,政治上崇尚“贤人之治”便成为一种必然。
董仲舒对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发挥使其符合了当时的统治需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成为官方的统治思想。董仲舒把君主神化为“天子”,统治者鼓励民众加强道德修养,修回善性。从而加强了君主的至上权威。董仲舒思想的核心目的在于强化君主统治地位,在民众都有“善性”的基础上推行“仁政”。使“性善论”成为政治上有力的思想统治工具。统治者利用民众崇尚“贤人之治”的思想在神化自身的同时提倡民众向善,致使百姓对权力意志的盲从和普通的从众心理。对于皇权,百姓总是希望是善良的,皇权是最后的善的权力,皇权因此不受制约,事实上也无法制约。
中国古代的权力制约机制,都是维护皇权的需要,预防宰相的权力过大威胁皇权。隋唐时设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三省制度,宰相的权力由三省分掌,分工明确而相互制约:中书省掌管决策,门下省掌管审核,尚书省掌管执行。三省分工制约,确实预防了宰相滥用权力。但对最高权力的皇权却没有完备明确的制约监督,这与认为皇帝是至善化身而不会为恶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当然,形成这种情况的其他原因也是存在的。制度方面行政司法合一使行政长官本身兼有司法权,权力本身没有分离造成制约机制的不健全。行政权与司法权本应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但置于长官一身,只能自己监督自己,这又体现为儒家的“内圣”思想,强调个人的自省和道德修养,去修善性。对于社会主义法治而言制度方面的阻碍已不存在,关键还是干百年来造就的民众心态,希望统治者积极向善,为政以德,如此便能安心生产。事实上,离开制度的力量,脱离法律的约束,就很难保证人性向善,“善性”造成民众对权力制约的“惰性”,民众缺乏权力制约的观念,对最高权力的制约匮乏,必然贻误中国法治进程。
二、“仁政”造成泛道德主义,不利于法制建设。
“善”作为一种价值体系,完善和补充了道德之善的内涵。道德之所以谓“善”,是因为它能给人们带来实际的利益。人们之所以要遵循仁义道德,就在于仁义礼智人之固有,克己遵循,则能“尽性事天”;就在于仁义是正路坦途,遵循之可富家保身;就在于得民心则得天下,而得民心的关键在于以仁义待民等等。符合道德的便是“善”的,导致了道德越位扩张,矛盾的解决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道德手段。
道德的越位造成泛道德主义。“泛道德主义就是将道德意识扩张,侵犯到其他文化领域(如文学、政治、法律、经济)去做它们的主人,而强迫其他文化领域的个性,降于次要又次要的地位;最终极的目的是把各种文化的表现,统变为服役于道德和表达道德的工具”。[20]儒家推崇“仁政”,构建了“善”的价值体系,却造成宽、信、孝、惠、敬、勇等一切道德观念都归于“善”的统慑。“为政以德”、“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突出表现道德越位扩张而成为法学领域的主人,侵犯了法律的个性。另外,儒家认为人性本善,只须加强个人道德修养,通过道德教化,弘扬人的善端,便可达到平天下的目的。统治者对民众采用道德教化手段,使他们保住善性并扩而充之。籍此,社会上出现矛盾即可诉诸于道德途径解决,道德泛化也就顺理成章了。
道德泛化不利于法治建设。道德和法律作为管理社会的主要手段,彼此在各自领域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道德是一种软约束,依赖的是人的自觉及良心,是一种自律性的东西,其功能是为了扬善;而法律则是一种硬约束,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后盾,其功能是为了制恶。两者虽因用力方向不同,但共同维系着社会的稳定,但毕竟由于各自本质不同,所起的作用不同,因而不能互相代替。一旦道德代替了法律,这样势必引起疏于立法的建设,而不利于法律制度的健全。所以,道德作用的发挥应以法律健全为基础。同时,泛道德主义注重人的善性完善,不可避免的为人治奠定了基础。
三、“仁政”影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
“性善”多指良心本心是伦理方面的孝亲敬长的是非之心,孝敬为善,反之为恶。孟子反复强调,人人均知爱亲敬长,主张“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亲亲,仁也;敬长,义也;无他,达之天下也”。[21]董仲舒认为的至善即“圣人之善”为“循三纲五纪,通八端之理,忠信而博爱,敦厚而好礼”。[22]在儒家宗法伦理观念的诱导下,民众在内心形成了一套伦理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人们不断的实践伦理,以此作为自己的向善。
儒家实施“仁政”前提是强化伦理道德观念,重申宗法规则,遏制了民众独立人格的产生。以“性善”为哲学基础构造的宗法社会注重身份规则,身份规则界定了每个社会成员在家庭中的地位、权利、义务,同时也就界定了其在社会的地位、权利、义务,藉此成为在立法、司法诸方面衡量人们的罪与非罪、罪刑轻重的根本尺度。宗法伦理注重的身份规则之所以不会产生独立自由的市民身份,是因为在专制时期,身份规则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个人从来是作为宗族的“零部件”而存在的。表面上看,虽曾有过家庭、行会、帮会(江湖)、僧道等民间团体,但它们通行的都是人身依附规则即个人人格被吸附消溶于集体人格中的规则,具体的说,都是家族的摹本,即便是国家也是如此,个人的人格被家族人格吸附,势必造成个人人格的不独立,不利于民法的发展,不利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79500.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