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不相信天地鬼神,结果“天鬼不悦”。
儒家坚持厚葬,特别是父母去世,子女要守三年之丧,浪费了底层民众的财富和精力。
儒家“盛为声乐”,一直的迷信礼乐治民,“为之过也”,结果只是少数贵族奢侈享受。
儒家主张宿命论,造成民众怠惰顺命,荒废此生。
儒家钻伦理学的牛角尖。行为滑稽。用辞不当。还自高自大。不可一世。
儒家“亲亲有术”,是包装着重亲的皮,因人废行。只对关系好的亲戚判定其为亲戚。
分析:第1、2、3点的根本原因在于儒家和墨家的不同的出发点。孔子代表一些传统的力图通过周礼的改良等方式来安定社会的统治者的思想,而墨子反映的是处于社会下层民众的观点。第4点是属于墨家的误解,儒家所说的命,是人力无法控制的某种力量。“天人之分”。而除此以外,还有一些方面是人只要努力就能控制的。认同人有自由意志。“天人合一”。但是到了荀子一脉,儒家强调先尽力而为,最后才接受人力所无法改变的部分。这种“知命”。已经远离了其原始意义,含有豁出去的意思。
尽己所能的作为,掌握天命为我所用,哪里还有五十而知天命而退含义。
第5条,实在是冤枉儒家了,儒家不是自认为自己可以骄傲而骄傲,而是真诚的以为自己掌握了究极真理而引发的道德狂热,殊不知这个世界本是矛盾的,既有道德规范下允许的一种道德,是正确的。也有道德规范不允许的其他道德,也是正确的。
第6条,孔子认为有君子儒,也有小人儒。
这一条至关重要,和第五条关系紧密相关。
存在一种人,他不是完全的尊尊亲亲的儒家,同时,他对亲友尊上又不是墨家的血亲礼同。这种人,两者中”合理“部分取出,同时两者的不”合理“的成分剔除。按今天话说: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其理解的亲疏贵贱乃是,对朋友讲求一分为二的对待。对真心相待不计较得失的朋友是采取儒家对外标准对待,明知互相利用的朋友采取墨家标准,不敢有对外之不悦之色,亲而内疏之,为了显示自己亲切,会把本该给予真心相待的朋友的部分转移到明知利用的朋友身上,为了发泄自己的委屈,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待本来亲切的朋友的虐待理由。”他是外人”,即对他好必须是亲人,非亲人,对他好是恩惠。通过建立一个不平等的条约,最终实现了:既通过对假朋友友好,获取了不该得到的利益,又通过合理化排斥真朋友,发泄了受了获取利益的委屈。
子曰巧言令色,鲜矣仁。这不正巧解亲亲疏疏的杰作之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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