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科举时期的作弊手段,这是很多读者都比较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就和各位读者一起来了解,给大家一个参考。
自从隋朝发明了科举考试制度以来,科举考试在此后唐、宋、明、清等朝代不断的完善,不仅在内容方式上不断改进,而且在防作弊手段不断提高。科举考试中,最先发明防作弊手段是宋朝,宋朝发明了“糊名”和“誊抄”。所谓的糊名,就是把考生的姓名等情况全部密封,防止通融考官后作弊。“誊抄”就是让同一人把试卷重新抄一遍,然后由考官判定,防止留暗号。赵匡胤在位时,因为发生科考舞弊案,因此制定解试、省试、殿试三级考试制度。可以说宋朝科举考试很严。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考试制度再严,为了考取功名和升官发财,新的作弊手段也出现了。
冒籍
唐朝时,为了规范科举考试,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向衙门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籍贯、年龄及三代情况,这就是所谓的“递交家状”,也是科举考试的“请解”、“取解”,这只是漫长科举路的第一步。当然还有“保状”,让参加考试的人互相担保,每三人一保,如果不到三人,官府官员出来作保。这种作保,实际就是确保参加考试没有前科,也没有冒名顶替,如果发生虚假问题,同保的人都要受牵连。
到了宋朝时,规定在自己的原籍请解,只要没有犯过罪,不是残废都可以请解。但宋朝请解时间经常变化,有时隔年进行,有时四年一次。直到宋英宗时确定三年解试一次。那时没有现在网络和交通发达。除了残疾有病无法作弊外,一些犯过罪的,甚至守孝的考生,为了考试,他们就换个地方请解并参加考试。
北宋天禧年间,翰林学士承旨晁迥等大臣奏报皇帝:“诸州举人,多以身有服制,本贯难于取解,遂奔赴京毂,寓籍充赋”。宋朝对这些跑到外地冒名的考生,由官员和参加省、殿试的举人作保。宋朝科举很宽容,却助长了“移民考试”之风。
除了犯罪的、服孝的跑到外地考试,还有些考生跑到京城及其他地方考试,他们并不是有前科的,也不是服孝的。主要还是京城解试很宽容。因为各地呈报解试名额多,在开封府就有很多解试名额,就如现在“高考移民”。这些都是宋朝宽容制度所致,当时宋朝规定,只要在京城买房的外地人,就可加入京城籍,也有资格参加京城的科考。一些有钱人在各地都购置房产,便于参加考试。
1029年,有人向皇帝检举:“今开封府举进士者至千九百余人,多妄冒户籍。”并奏曰庐州人王济的哥哥王修己在开封买了18亩田,因此有了开封户籍。而王济请解时,以他是王修己的儿子,要求在开封考试。但还有一个叫王宇的考生也加入王济一家。检举者要求朝廷严格控制,请求户籍达到10年的考生可以在开封考试。
宋仁宗接到奏折后,下诏:“举人有开封府户籍七年以上不居他处者”,要求居住在开封7年以上的考生才可以参加考试。如果没有户籍的,也不占用其他地区考试名额,只要没什么毛病,就由官员担保参加考试。
宋仁宗太仁慈了,他这诏书就成为宋朝考试法典,到1090年,在开封考试的达到2000多人,最后解试的达到由100名增加到300名。隔年在京城参加考试的考生达到近五千人。由于开封是京城,解额很宽松,因此很多考生都涌向京城取解。与现在高考移民在录取分数低的偏远地区考试情形一样。
1156年,镇江府的考试中,有人发现福建考生冒籍考试,很气愤,拿着棍子打他们。即使知府来了也没有控制住,最终发展成流血事件,“打林应辰濒死,士人惊散,几坏科举”。当然只要认识大官,管他冒名不冒名,照样考。有一个叫方勺的考生,他从江西到杭州考试,被人举报冒领籍贯,但苏轼任知州,允许他参加考试。
宋朝还有一个奇怪现象,由于各地考试时间不一样,有的相差一个月。据史料记载“川、广尤远,又用六月”,这就给冒籍考试留下空档“至有三数处冒试者,冀于多试之中,必有一得”,这种考试时间差在北宋时是为了便于路途远的考生参加考试,但到了南宋都不存在这种情况了。因此南宋统一规定八月十五为考试日,这才解决了这一问题。很多考生称赞说“百年之弊,一朝尽去”。
泄题
古代科举考试,并不是只发生于考生之中,考官也在里面作弊,以获取利益。宋朝时,考生考完后试卷要进行糊名和誊抄,就是为了防止考官作弊。但依然发生作弊行为。
宋朝时,主考官负责出题。为了防止出题的考官从里面作弊,北宋还实施一种“锁院”的方式,要求选中的考官进入贡院后“不得与臣僚相见言话”,要在贡院内完成出题、引试、阅卷等过程,直到放榜后,才可以出完。
但这种锁院制也有弊端,比如有的考官锁院前泄漏试题,宋朝的苏轼在1088年主持贡试时,就在锁院前泄题。他提前写下了题目,送给门人李廌,就是确保李廌能考中。但送达时李廌不在家,题目被章惇的两个儿子章援、章持所获,两人开始研究试题,并按照苏轼的文风答卷,最后,章援中了头名,章持得了第10名。李廌反而落榜。南宋年间的罗大经对苏轼这件事还进行表扬:“余谓坡拳拳于方叔(廌)如此,真盛德事。”罗大经也是参加考试出来的官员,这样表扬可见宋朝官场之黑暗。
宋朝宰相谢深甫的两个儿子参加省试,锁院前“密语当差试官,预计会题目”,可见锁院前随时泄漏题目。
另外,宋朝的锁院制并不是十分严格,如果家里出事,也可以从贡院出来。于是宋朝又发明了“平安历”, 使吏隔门问来者,详录其语于历,传入院中,试官复批所欲告家人之语及所取之物于历”,由小官隔着门读给考官的家仆,确保过程透明。但时间长了,在传递过程中,也出现泄题。于是有大臣建议,平安历传递不安全,要求仔细检查传递的东西:“囊复封识,不知所藏何物。名为药囊,安知无简札往来?号为家书,安知无消耗漏泄?”
即使考官被封闭在贡院,也不是完全封闭。1142年,秦桧的儿子秦熺参加考试,当时监察御史董德元就私下从誊抄的地方找到秦熺的号码,他大喜:“吾曹可以富贵矣”,后来考官给秦熺定了头名。另一名考官沈虚中在贡院中派小吏偷偷翻墙告诉秦熺消息。所以锁院根本控制不住考官泄题。
暗记
除了泄题外,宋朝还有一个作弊的方式,也是流传于明清两朝的作弊方式,那就是作暗记。虽然试卷进行密封和誊写,但考官可以根据密约做暗记,要求考生写在文字中。1218年,解试的监试官何周才与刘光约定,在试卷中要出现三个“有”字,录取了刘光儿子刘颐、孙子刘济。但后来作弊案被人告发,何周才流放,刘颐流放三百里充军,刘济流放五百里。
杨大年当翰林学士,当时赶上省试,他的同乡考生找到他,向他打听消息,杨大年很生气“作色拂衣而入”,并说了三个字“于休哉!”。后来杨大年果然主持了省试,于是同乡考生全部在答案用了“于休哉!”并全部考中。可见宋朝时暗记作弊有多巧妙。
夹带
自古考试都有夹带之风。唐朝时就出现了夹带作弊手段。北宋时禁眦夹事书籍进入考场。但并没有杜绝夹带行为。当时欧阳修主持贡举时曾上书:“窃闻近年举人公然怀挟文字,皆是小纸细书,抄节甚备。每写一本,笔工获钱三二十千。亦有十数人共敛钱一二百千,雇倩一人,虚作举人名目,依例下家状,入科场,只令怀挟文字,入至试院,其程试则他人代作。”
我们都知道前几年流行的“众筹”说,其实宋朝在作弊上就有了“众筹”。南宋朝宗室子弟带很多篇范文进入考场,自己抄一篇,剩下分给别人,于是大家都考中。
在考试时,宋朝允许考生起身到考官前问明情况,这叫“上请”。当有的考生“上请”时,其他考生也纷纷到考官面前也要“上请”,此时考场处于混乱,在混乱中就有人飞快查阅夹带内容,很多考场管理人员也无奈。
更有胆大的,考完试连夹带的资料也不带走,于是很多夹带的小本子及各种印刷的小册便堆积在考场。也可以看出当时印刷术很先进了,连小字都能印刷了。还带动了一个印刷的产业。
替考
除了夹带手抄本以外,宋朝考场上也有遥相传递文字的作弊行为。宋朝对夹带和传递处罚很严,发现后就清出考场,永远取消考试资格。但处罚不是办法,还要应对。南宋大臣曾上奏:“场屋弊极,法禁当严……传义以线从地引入,饮食公然传入,弹圆随水注入,机巧百出。”要求朝廷在考试时增加巡逻人员进行监督,注水时间也进行限制,但依然解决不了这个问题。
当然除了夹带、传文外,还有一种最厉害的就是代笔,也就是现在替考。1096年,礼部进言:“怀挟、代笔,为害最大。”淳熙十年(1183年),范仲艺指出科场之弊,“不可胜数,而代笔一事,其弊尤甚”。 1205年,大臣指出:“代笔之弊,最其甚者。显行贿赂,略无忌惮,或替名入试,或就院假手。”
替考代笔方式有很多,如有的考生与替考者同时入场,而替考者用的名字是已经死亡人员,或者用兄弟亲戚同乡的姓名。但答完题后无法交卷,就用上了“传文”方式,或者交换试卷。
有的考生甚至不用入场考试,“身不入场,榜出高中”,或者通过传递获得替考的文章,递交上去。当然通过内部人员换卷方式最为普遍。
考官为了防止调换试卷,也会在试卷和家状之间加墨印。但“其印狭长,往往可以裁去重贴”,后来又加盖朱印“淳熙五年省试卷头背缝印”,要求斜着盖章。起到了一定作用。如果发现替考者,处罚顶多就是流放千里之外,比明清处罚要宽松多了。
后来宋朝又实行鉴定笔迹的方式杜绝替考行为,但1217年大臣们提出,如果考生提前从国子监购买了备用试卷,再派人替考,然后自己在场外抄一遍,再进行调换,字迹鉴定就是虚设了。因此关键问题还是调换试卷。替考行为虽然花费很多钱,但对于富人来说都不差事。宋朝加强了备用试卷管理,并进行复试,对复试不成文,取消考试成绩。
宋朝对替考想了很多办法。但作弊手段依然层出不穷。虽然宋朝时,科举考试进一步完善,但通过考试求取功名的路太窄,迫使一些人为升官发财想歪招。宋朝并不是全部由科举考试取官,对于那些参加多考试没中的人,也会授予一定官职。类似于现在积分制,考上十年八年依然考不中不要紧,宋朝给你官职。如果蒲松龄生活在宋朝,或许早就是朝廷命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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