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不了解秦灭巴蜀的事情,接下来跟着小编一起欣赏。
秦灭巴蜀之战,于周慎靓王五年(公元前316年),秦国张仪、司马错等率军攻灭巴(今四川东部)、蜀(今四川西部)的战争。在春秋战国时期,巴国、蜀国位于今四川省、重庆市一带。到了战国中期,巴国、蜀国兵戎相见,这给秦国攻占巴蜀之地提供了一个契机。对此,秦国名将司马错主张借机灭蜀,认为“得其地足以广国”,“取其财足以富民缮兵”(《战国策·秦策—》);而且巴蜀可从水道通楚,“得蜀则得楚,楚亡则天下并矣”(《华阳国志·蜀志》)。
于是,秦惠文王采纳了司马错的建议,在公元前316年消灭了巴国、蜀国,从而攻占了巴蜀之地,进而为秦灭六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值得注意的是,相对于秦国,楚国和巴国、蜀国也是非常邻近,二者都处在长江流域,可谓一衣带水。那么,问题来了,战国时期,占领巴蜀地区的为何是秦国,而不是楚国呢?也即楚国为何没有对巴国、蜀国动手呢?
一
首先,在战国时期,巴国和蜀国虽然疆域辽阔,但是,其在整体实力上,无疑是弱于战国七雄的。因此,对于楚国来说,同样具有消灭巴国、蜀国的实力。不过,因为楚国的战略方向一直是向中原地区扩张,这让楚国错过了攻占巴蜀之地的机会。楚国(?-前223年)是先秦时期位于长江流域的诸侯国,国君为芈姓、熊氏。周成王时期(一说即前1042年-1021年),封楚人首领熊绎为子爵,建立楚国。
公元前704年,熊通僭越称王,是为楚武王。楚庄王时,任用虞邱子、孙叔敖等贤臣,问鼎中原、邲之战大败晋国而称霸,开创春秋时期楚国最鼎盛的时代。对于春秋时期的楚国,不仅和晋国长期争霸,还消灭了诸多中原地区的诸侯国,比如申国、息国、蔡国、许国、陈国等。而到了战国时期,楚国同样在向富庶的中原之地扩张。
二
在战国时期,楚悼王任用吴起推行“吴起变法”。在吴起变法之后,楚国和魏国、韩国、齐国等中原之地的诸侯国交手。因此,在主要精力放在中原之地后,楚国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旁边的巴国和蜀国。与此相对应的是,秦国自然也是在向中原之地扩张。不过,周慎靓王三年(前318年),魏相公孙衍发动魏、赵、韩、燕、楚五国合纵攻秦。对于向中原地区扩张的秦国,在公元前318年遭到了魏国、赵国、韩国、燕国、楚国的联合进攻。
虽然在第一次合纵攻秦之战中,秦国取得了胜利。不过,这也意味着秦国的进攻势头,遭到了魏国、韩国、赵国的坚决遏制。于是,在公元前316年,秦国调整策略,先拿实力较弱的巴国、蜀国下手,无疑是一件让人理解的事情了。也即秦国适当放慢向中原之地的扩张步伐,显然可以化解山东六国的合纵联盟。
三
另一方面,楚威王一至十一年(公元前339年—公元前329年),楚国把兵锋指向巴国最后一道盐泉,很快攻占今重庆巫溪县、巫山、重庆奉节县一带,置为巫郡。至此,巴国三大盐泉已尽失于楚,巴国也失去主要的经济来源。在秦灭巴蜀之战前,楚国实际上已经在蚕食巴国的疆域。对于楚国来说,比较看重巴国的盐泉,这能为楚国带来直接的利益。
但是,对于巴蜀之地的其他地区,楚国则不是非常感兴趣。毕竟在战国时期,楚国长期是地域最为辽阔的诸侯国,也即楚国更加看重能带来直接利益的疆域。虽然大家都知道成都平原是天府之国,但是,这是因为秦国攻占巴蜀之地之后,修建都江堰等水利设施,这才逐渐让成都平原风调雨顺的。在秦国消灭巴国、蜀国之前,主要还是巴国的盐泉更加令楚国觊觎,所以楚威王这位君主曾经多次攻打巴国,却没有直接吞并巴国和蜀国的打算。
四
最后,在战国中期,相对于楚国,秦国的疆域则相对较小,主要包含了今甘肃肃、陕西省等地。因此,秦国对于攻占巴蜀之地的需求更加强烈,这成为秦惠文王在公元前316年发动秦灭巴蜀之战的重要原因。更为关键的是,在秦国出兵之前,苴国君主主动向秦国,而不是楚国求援,这给了秦国出兵干涉的理由。苴国,都城在吐费城(今四川广元市昭化区昭化镇),是东周战国时期开明氏蜀国的分封国,第一代君主是蜀王杜尚(开明氏九世)的王弟杜葭萌。所以也称葭萌国。苴国虽然是蜀国分出的诸侯国,却在战国时期和巴国关系亲近。到了战国中期,蜀国派兵攻打苴国,后者不仅和巴国联合,还顺便向秦国求援。于是,秦国得以名正言顺地派兵进入蜀地。
公元前316年,秦惠文王派张仪、张若、司马错率队走石牛道(今剑阁金牛道/剑阁道)灭蜀吞苴,蜀王身死,苴侯被废,蜀太子逃到彭乡(今彭州)被捉。对于坐收渔翁之利的秦国,不仅消灭了苴国,蜀国,还顺便吞并了本就衰落的巴国。在此之前,楚国的多次进攻,一定程度了削弱了巴国的实力,促使秦国得以轻松消灭巴国。总的来说,在战国中期,秦国顺利攻占了巴蜀之地,从而完成了对楚国的战略包夹。如果楚国能在秦国之前捷足先登,先消灭巴国、蜀国的话,那么,这就是楚国包夹秦国了。换而言之,巴蜀之地的归属,直接关系到了秦国和楚国之间的攻守之势。
本文地址:http://www.dadaojiayuan.com/lishitanjiu/7196.html.
声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无法核实真实出处,未能及时与作者取得联系,或有版权异议的,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立即处理,本站部分文字与图片资源来自于网络,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立即通知我们(管理员邮箱:602607956@qq.com),情况属实,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删除,并同时向您表示歉意,谢谢!